淄博市编办围绕工作落实创新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韩磊
随着“放管服”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等改革任务叠加推进,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成为激发效能、释放红利的重要方法,淄博市编办通过优化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方法,凝聚部门合力,构建起了以围绕工作落实为中心的“大督查”工作格局。
一、以机制建设提升督查工作针对性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编委督查室工作体制。为提升督查工作权威性,淄博市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市级及各区、县均成立了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并以督查室作为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管理机构,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在编委会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为激发编委督查室工作实效,打破机构编制信息孤岛,统筹整合、精简规范机构编制各类督查活动,配套出台了机构编制两个督查规范性文件。
第一个文件是《淄博市编委督查室工作规则》,对编委督查室主要职责、工作原则、方式方法、工作程序及工作纪律进行具体规范,同时明确由市编办具体负责市编委督查室工作。市编委督查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关于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文件、重要会议与领导批示的督查落实与跟踪问效,制定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排,牵头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各类考核及绩效管理等工作,对督查结果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向编委会汇报年度督查计划及执行落实情况,并对市编办重要机构编制批复事项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市编委督查室各项工作必须恪守依法依规、分级负责、有督必果与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并通过专项督查、联合督查、评估督查、调研督查、跟踪问效与网络督查等方式方法,增强督查工作实效性。
第二个文件是《淄博市机构编制督查事项管理实施意见》,对督查的工作目标、督查事项工作分类及责任分工、督查事项工作方式方法、督查事项工作程序、督查纪律及组织领导进行了规范。其中将督查事项分为改革类督查、机构编制审批类督查、人员编制管理类督查、考核监管类督查、问题整改类督查五大项,真正实现了督查工作全覆盖。另外,对各类督查事项,在市编办内部按照制定年度督查事项计划,分解落实年度督查事项、并纳入台账管理,组织实施督查活动,定期台账与会议调度、督查事项情况报告、反馈意见及问题整改等程序进行。通过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完善配套制度,构建起灵活高效、务实管用的工作体系,为各项督查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与组织保障。
二是凝聚部门合力,优化完善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自2014年起,淄博市编办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及市法制办配合协作,建立起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密切部门沟通与信息共享,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预防、协商、查处及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每年召开1-2次部门通气会,并开展了控编减编和“吃空饷”专项检查、放管服与“三最城市”建设联合督查、“清单制度”专项督导以及“简政放权专项审计”等联合督查活动,实现了部门间信息共享、通力合作,有效拓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空间,提升了工作效能。
二、以跟踪问效完善机构编制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机构编制事項跟踪问效是加强机构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决定事项贯彻落实的有效工作方法。2017年,淄博市编办探索实施开展了跟踪问效工作,通过“三突出三实施”激发工作实效,促进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到位。
一是突出目标导向,实施精准问效。制定全市跟踪问效工作办法,明确推动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决定事项贯彻落实工作目标,部署通知市、区(县)共212家纳入跟踪问效范围的部门单位开展自评自查,并对机构编制事项批复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有针对性地筛选涉及教育、环保、安监与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55项事项进行精准问效。如结合放管服改革,为了解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确定了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立、编制调整、职能发挥等情况进行问效;为推动区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实现执法队伍精简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的改革目标,实地到部分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二是突出服务监管导向,实施全程问效。针对机构编制事项,特别是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等事项从下文批复至落实到位,对中间存在的“三定”修订、人员招考、干部配备、法人登记与职能履行等事项环节,突出服务监管,详细问效每一环节的具体落实进展情况,摸底进展过程中碰到的困难问题,针对相关问题协调部门单位与组织、人社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同时在全程跟踪问效过程中,将机构编制规范要求贯穿始终,从源头上杜绝机构编制违规现象。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实施落实问效。通过与机构编制评估、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设置了机构设立运转、编制人员配备、履行职能及工作成效四个方面共14项具体问效指标,同时成立工作组开展实地跟踪问效,共发现法人未变更、人员未配齐、职能未履行、内部管理制度未建立等7大类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填写跟踪问效反馈表,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及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情况工作台帐,通过台帐调度与实名制检查等方法持续问效,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落实到位。
三、以审批联动抓实机构编制问题整改
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确保机构编制决策部署和法规政策执行的重要措施,淄博市编办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关于推进问题整改审批联动建设工作要求,通过“三建立三跟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建立工作台帐,跟进问题整改落实。对通过机构编制督查、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编号管理,并明确限期整改,2017年全市共发现118件人员超编、私设内设机构等机构编制问题。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通过约谈、函告及通报等方式进一步督促落实;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销号,并通过验收和“回头看”等措施,验证整改效果。
二是建立问题分类目录,跟进对应整改措施。认真分析研判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细化、分类管理。对占编“吃空饷”问题,按有关规定核减相关单位编制;对违规违纪问题,限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机制原因造成的问题,通过职责调整、增减编制、优化程序等改革创新举措来解决;对长期性、普遍性问题,以减少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为基础,及时向党委、政府或编委进行建议。
三是建立审批联动机制,跟进问题整改监督检查。近期,市编委出台的编委督查事项实施意见,建立了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将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机构编制审批要件,实现了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和监督检查环节的协调配合。对提出机构编制申请的部门,若存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不到位现象,原则上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待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后,及时恢复暂停业务的受理和办理。
四、以绩效引领夯实双向考核工作细节
2017年,淄博市编办以绩效管理作为抓实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的“牛鼻子”与“动力源”,创新考核工作办法,实施绩效管理流程再造,建立起目标明确、责任清晰、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突出工作落实,在确保实效上“聚责”。按照市委破解“落实不力”要求,在绩效管理中建立了五项落实机制:一是责任机制,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分管领导、科室与工作人员具体责任;二是台账调度,每月调度一次台账,每季度召开一次主任调度会;三是对接沟通,各分管副主任、科室负责人每月都要与省编办对口处室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对接汇报;四是创新争优,每个科室必须有一项创新工作,争取在“放管服”、政府职能转变、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与事业单位监管等重点工作创新中走在全省前列;五是预警风险,对绩效管理中进展缓慢、成绩差的进行重点督导。
二是创新评价办法,在重点突破上“聚力”。对区县绩效管理考核,改变过去评价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确定了“4+3”的绩效评价体系。首先,将2017年筛选出的12项重点工作划分为4个等级指标,不同等级指标对应不同分差,避免评价平均化、趋同化。比如信息宣传为一级指标,名次间分差为4分;审改工作设置为二级指标,名次间分差为3分。各项指标单独考核排名,且排名不能出现并列现象,根据对应的指标级别给出相应名次分数。比如信息工作,排名第一的区县得100分,第二名为96分,而最后一名只有60分。其次,实施“3个延伸”。一是設置创新“加分项”,凡是在工作中有重大突破及受到上级肯定的予以加分;二是实行“预考核”,实施年中考核和第三季度考核,将考核工作分解落实到平常;三是实行反向考核评价,组织各区县对市编办考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促进考核机制健全完善。
通过创新绩效管理工作办法,市编办将工作力量和重心引导到了重点中心工作上来,2017年,淄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放管服改革52条具体措施,市、区(县)远程视频联审在国务院大督查中获得通报表扬,中央编办对淄博市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成为全省典型,并在全省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获得优秀等次,市编办也获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优秀单位。□本文作者系淄博市编办副调研员、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E:TZL
关键词:机构编制 编办 监督检查
随着“放管服”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等改革任务叠加推进,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成为激发效能、释放红利的重要方法,淄博市编办通过优化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方法,凝聚部门合力,构建起了以围绕工作落实为中心的“大督查”工作格局。
一、以机制建设提升督查工作针对性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编委督查室工作体制。为提升督查工作权威性,淄博市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市级及各区、县均成立了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并以督查室作为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管理机构,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在编委会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为激发编委督查室工作实效,打破机构编制信息孤岛,统筹整合、精简规范机构编制各类督查活动,配套出台了机构编制两个督查规范性文件。
第一个文件是《淄博市编委督查室工作规则》,对编委督查室主要职责、工作原则、方式方法、工作程序及工作纪律进行具体规范,同时明确由市编办具体负责市编委督查室工作。市编委督查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关于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文件、重要会议与领导批示的督查落实与跟踪问效,制定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排,牵头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各类考核及绩效管理等工作,对督查结果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向编委会汇报年度督查计划及执行落实情况,并对市编办重要机构编制批复事项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市编委督查室各项工作必须恪守依法依规、分级负责、有督必果与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并通过专项督查、联合督查、评估督查、调研督查、跟踪问效与网络督查等方式方法,增强督查工作实效性。
第二个文件是《淄博市机构编制督查事项管理实施意见》,对督查的工作目标、督查事项工作分类及责任分工、督查事项工作方式方法、督查事项工作程序、督查纪律及组织领导进行了规范。其中将督查事项分为改革类督查、机构编制审批类督查、人员编制管理类督查、考核监管类督查、问题整改类督查五大项,真正实现了督查工作全覆盖。另外,对各类督查事项,在市编办内部按照制定年度督查事项计划,分解落实年度督查事项、并纳入台账管理,组织实施督查活动,定期台账与会议调度、督查事项情况报告、反馈意见及问题整改等程序进行。通过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完善配套制度,构建起灵活高效、务实管用的工作体系,为各项督查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与组织保障。
二是凝聚部门合力,优化完善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自2014年起,淄博市编办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及市法制办配合协作,建立起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密切部门沟通与信息共享,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预防、协商、查处及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每年召开1-2次部门通气会,并开展了控编减编和“吃空饷”专项检查、放管服与“三最城市”建设联合督查、“清单制度”专项督导以及“简政放权专项审计”等联合督查活动,实现了部门间信息共享、通力合作,有效拓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空间,提升了工作效能。
二、以跟踪问效完善机构编制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机构编制事項跟踪问效是加强机构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决定事项贯彻落实的有效工作方法。2017年,淄博市编办探索实施开展了跟踪问效工作,通过“三突出三实施”激发工作实效,促进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到位。
一是突出目标导向,实施精准问效。制定全市跟踪问效工作办法,明确推动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决定事项贯彻落实工作目标,部署通知市、区(县)共212家纳入跟踪问效范围的部门单位开展自评自查,并对机构编制事项批复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有针对性地筛选涉及教育、环保、安监与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55项事项进行精准问效。如结合放管服改革,为了解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确定了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立、编制调整、职能发挥等情况进行问效;为推动区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实现执法队伍精简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的改革目标,实地到部分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二是突出服务监管导向,实施全程问效。针对机构编制事项,特别是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等事项从下文批复至落实到位,对中间存在的“三定”修订、人员招考、干部配备、法人登记与职能履行等事项环节,突出服务监管,详细问效每一环节的具体落实进展情况,摸底进展过程中碰到的困难问题,针对相关问题协调部门单位与组织、人社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同时在全程跟踪问效过程中,将机构编制规范要求贯穿始终,从源头上杜绝机构编制违规现象。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实施落实问效。通过与机构编制评估、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设置了机构设立运转、编制人员配备、履行职能及工作成效四个方面共14项具体问效指标,同时成立工作组开展实地跟踪问效,共发现法人未变更、人员未配齐、职能未履行、内部管理制度未建立等7大类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填写跟踪问效反馈表,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及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情况工作台帐,通过台帐调度与实名制检查等方法持续问效,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落实到位。
三、以审批联动抓实机构编制问题整改
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确保机构编制决策部署和法规政策执行的重要措施,淄博市编办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关于推进问题整改审批联动建设工作要求,通过“三建立三跟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建立工作台帐,跟进问题整改落实。对通过机构编制督查、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编号管理,并明确限期整改,2017年全市共发现118件人员超编、私设内设机构等机构编制问题。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通过约谈、函告及通报等方式进一步督促落实;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销号,并通过验收和“回头看”等措施,验证整改效果。
二是建立问题分类目录,跟进对应整改措施。认真分析研判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细化、分类管理。对占编“吃空饷”问题,按有关规定核减相关单位编制;对违规违纪问题,限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机制原因造成的问题,通过职责调整、增减编制、优化程序等改革创新举措来解决;对长期性、普遍性问题,以减少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为基础,及时向党委、政府或编委进行建议。
三是建立审批联动机制,跟进问题整改监督检查。近期,市编委出台的编委督查事项实施意见,建立了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将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机构编制审批要件,实现了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和监督检查环节的协调配合。对提出机构编制申请的部门,若存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不到位现象,原则上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待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后,及时恢复暂停业务的受理和办理。
四、以绩效引领夯实双向考核工作细节
2017年,淄博市编办以绩效管理作为抓实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的“牛鼻子”与“动力源”,创新考核工作办法,实施绩效管理流程再造,建立起目标明确、责任清晰、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突出工作落实,在确保实效上“聚责”。按照市委破解“落实不力”要求,在绩效管理中建立了五项落实机制:一是责任机制,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分管领导、科室与工作人员具体责任;二是台账调度,每月调度一次台账,每季度召开一次主任调度会;三是对接沟通,各分管副主任、科室负责人每月都要与省编办对口处室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对接汇报;四是创新争优,每个科室必须有一项创新工作,争取在“放管服”、政府职能转变、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与事业单位监管等重点工作创新中走在全省前列;五是预警风险,对绩效管理中进展缓慢、成绩差的进行重点督导。
二是创新评价办法,在重点突破上“聚力”。对区县绩效管理考核,改变过去评价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确定了“4+3”的绩效评价体系。首先,将2017年筛选出的12项重点工作划分为4个等级指标,不同等级指标对应不同分差,避免评价平均化、趋同化。比如信息宣传为一级指标,名次间分差为4分;审改工作设置为二级指标,名次间分差为3分。各项指标单独考核排名,且排名不能出现并列现象,根据对应的指标级别给出相应名次分数。比如信息工作,排名第一的区县得100分,第二名为96分,而最后一名只有60分。其次,实施“3个延伸”。一是設置创新“加分项”,凡是在工作中有重大突破及受到上级肯定的予以加分;二是实行“预考核”,实施年中考核和第三季度考核,将考核工作分解落实到平常;三是实行反向考核评价,组织各区县对市编办考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促进考核机制健全完善。
通过创新绩效管理工作办法,市编办将工作力量和重心引导到了重点中心工作上来,2017年,淄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放管服改革52条具体措施,市、区(县)远程视频联审在国务院大督查中获得通报表扬,中央编办对淄博市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成为全省典型,并在全省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获得优秀等次,市编办也获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优秀单位。□本文作者系淄博市编办副调研员、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E:TZL
关键词:机构编制 编办 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