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创新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朱晓龙
如何把校长负责制解析为学校治理现代化?现代学校中校长作为法人代表所代表的学校法人应是什么样的治理结构?
2014年6月,青岛市黄岛区在开发区实验初中试点探索建立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山东省公办学校首家“學校教育董事会”揭牌,标志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取得重大创新突破。该校二届五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了体现实验初中“完美教育”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完美教育法》,成为新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法制、民主、合作、高效成为学校治理的新常态。
一、探索实践
(一)创新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提升现代学校活力
创新特色章程,办学自主权始于章程。依法治校首先要依章程治校,《青岛开发区实验初级中学章程》详细阐明了学校的办学理念、育人目标、管理体制、考核评价等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发展问题的基本关系及要求。章程成为特色办学理念的凝练,治理特色的优化。
创新决策机制,问计学校教育董事会。依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学校教育董事会,董事15人由学校举办方、社区、社会贤达及企业家、教育专家、家长、教师、管理干部和校长共八个方面的代表组成。章程规定,董事会不仅协调学校、家庭、社区之间的关系,而且对学校“三重一大”有预先决策权、评议指导权。
创新治理体制,构建“一主两翼”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校教育董事会”为两翼的法人治理结构。以校长为代表的学校行政班子,成为学校管理的执行机构。成立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体的监事会,监事由学校党支部、工会、家委会、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的推荐人组成,赋予其评议监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的科学治理体制。
创新治理主体,校长权利走向多元合作治理。根据发展需求,将校长权力让渡给自主治理主体,成立教师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师生申诉调解委员会;班、级、校三级家长委员会;级、校两级学生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等。多元的治理主体共同治理,让专业组织干专业的事,如学校教师的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等完全由教师委员会独立圆满完成。
创新治理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不设副校长,中层不设副职,中层干部之间是互相支持的“合作共同体”。中层干部在其管理职权内,均能代表校长实施管理。将传统的处室根据管理需求整合为9个发展服务中心,把学校日常工作管理、督查、指导、评价和奖惩等权力分别下放给各发展服务中心,形成责、权、利明晰的责任管理体系,提高了管理效率。
(二)深化特色理念,夯实思想基础
现代教育理念成为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开发区实验初中完善了学校特色文化发展战略,形成了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全面成长”为价值取向的现代教育观、师生观、课程观、教学观和质量观。
法制和民主成为现代学校制度的源头活水。学校建立起了全员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制度,让教师不仅明确制定现代学校制度是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更加明确了制定制度规定,必须有充分的法理依据。
广泛参与成为制定现代学校制度的关键要素。成立由学校干部、教师、家长和专家组成的制度审核小组。2015年8月,按照修订程序,本着“补全、修正、理清、规范、贯通、创新”的原则,全面征求各方意见21次,召开各类专门会议10余次,对学校章程及制度文本进行第二次完善提升。
(三)完善特色制度体系,激出办学活力
以学校章程为依据,从依法办学、科学发展、岗位职责、自主管理、立德树人、教师发展、课程教学、民主监督、社区参与、社团活动十大方面建立起了学校教育制度体系。这个制度体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董事会决策审核,校长办公会发布实行,共有一级分类目录10条,二级制度目录128条,重点、常规工作的标准流程105条,约28万字。
明确学校管理权,人人成为自主管理的主体。实行“值周校长责任制”,每周由一名中层干部担任值周校长,行使校长职责,每天安排一位中层干部作为值日组长,带领轮值老师直接参与学校管理。实行后,校长有了更多精力深入课堂调研谋划大事,解决难题。学校干部教师站在校长角度参与管理,提升了自主发展的意识和综合能力。近年来,先后有10名中层干部被区教体局选聘到校级领导岗位。
确保社会参与监督权,激发家长参与的积极性。赋予家长教育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级家委会成员经层层竞选产生,家委会由“从旁协助”走向“共同治理”。每天有3名家长驻校办公,进课堂、进食堂等,全程参与学生一天的学校生活;家长评议学校、班主任、教师的结果,学校都以较高的权重纳入综合考核;家长热线、微信平台、校园网家长空间成为家长即时监督评价、反馈建议的畅通渠道。
二、下步措施
下一步,围绕管、办、评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激发新区教育发展新活力。
(一)关于“管”的问题。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对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教育决策制定实施合法性审查。推行“一校一顾问”制度,强化学校依法办学意识。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深入实施“底线”与“红线”管理。进一步优化教育服务,及时调整不适宜学校承担的、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的权限和职能配置。
(二)关于“办”的问题。深入推进多方共同治理,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基本建设等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论证,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积极拓宽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的渠道,更多地引入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
(三)关于“评”的问题。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制度和挂牌督学的作用,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检查报告发布制度。科学建立绿色教师评价体系,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发放确立依据。强化社会参与,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作者单位:黄岛区编办 E:ZZJ
关键词:法人治理 学校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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