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法助力教育名县建设

蒙阴县编办
近年来,蒙阴县以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努力实施“一二三四”机构编制工作法,为建设教育名县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培树一种思维,构建教育大编制格局
积极培树“教育大编制”发展思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支持教育发展工作,认真研究“教育大编制管理”事项,建立教育编制专项核定、系统内统筹管理办法。一是统一核定、专项管理。2016年,根据省市要求,对全县教育专项编制进行了新一轮核定,重新明确了全县教职工编制总量。对新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实行严格管理、专编专用,划定教育编制用编红线,严禁其他行业挤占教育编制,切实保障教育教学用编需求。二是统筹调控,动态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对于已核定的教育编制,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生源数、教职工配备、教学点设置等多个情况,具体量化到各中小学。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及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并报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同时,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基本原则,打破县直与乡镇之间层级限制、乡镇与乡镇之间地域限制,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最大程度发挥编制配置人才的作用。通过建立和实施教育大编制,切实保障了农村教育用编需求。
二、理顺两个体制,加强规范内部管理
加大中小学学校管理体制探讨力度,着力理顺城乡教育管理体制,大力推广扁平化、简约化管理模式。一是理顺城区学校管理体制。把城区隶属蒙阴街道的两处中学、两处小学调整为县直学校管理,分别设立为蒙阴县三中、蒙阴县一小、蒙阴二小的分校区,撤销原有4处中小学机构设置,整合编制人员,实施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优化县直中小学校设置,受县政府委托,由县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教育主管部门、财政、人社、规划管理部门以及发改部门共同参与,增加设置了8所中小学,初步形成蒙阴县城市教育未来10年发展格局。二是在乡镇推行中小学“一体化”管理。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自2016年开始,蒙阴县选取桃墟镇、联城镇作为试点,深入探索教育教学“区域化、一体化”管理模式。2017年上半年,在各乡镇全面推开,撤销了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在各乡镇成立中心学校,实行一个法人,一套班子,一体化管理的教育体制改革,由乡镇中心学校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调整优化了乡镇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加强了内部管理,为推进教育领域的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推进三项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着力深化教育领域各项改革,激发内部发展活力。一是积极推进中小学去行政化、校长职级制。成立蒙阴县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蒙阴县关于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蒙阴县中小学校长选聘管理办法》《蒙阴县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蒙阴县中小学校长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等5个规范性配套文件,保障了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加快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供了规范。二是扎实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坚持“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基本原则,在全县中小学扎实推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组建了理事会和监事会,重新构建了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扩大了学校和校长办学的自主权、用人的选择权,充分激发了学校内部办学活力,最大程度释放了改革红利,加快了教育名县建设步伐。三是大力实施教师“县管校聘”。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县教育、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县域内教师推行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制订了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进一步扩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人员调配、培养培训工作中的决定权, 为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校长、教师交流,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构建四个机制,助推教育名县建设
在理顺体制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四项机制,努力完善教育名县建设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教育事项部门联合办理机制。坚持教育事项优先研究、优先办理的工作理念,构建以编制部门牵头管总,组织、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协同推进、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对教育教学中涉及的体制机制、机构设立、人员编制调整、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拉出清单、建立台账,第一时间研究解决,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推行人员考聘优先保障机制。把及时补充人员、保障师资力量,作为建设教育名县的一项关键举措,按照“空编进人”、“退补相当”等原则,切实落实教育用编进人优先的工作机制。三是落实教师调配教育部门主导机制。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制定印发《关于教育系统内人员调配办法》,规范教育系统人员调配程序,全面给予教育主管部门人员调配主导权,原则上,按照每年调配一次人员的频率,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人员调配方案,报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审议通过后实施,切实保障教育主管部门用人主导权。四是建立教育编制补充机制。针对教育编制总量不足和需求强烈之间的矛盾,蒙阴县积极探讨教育编制管理使用办法,建立教育用编补充机制。下发《关于对事业单位空余編制实施集中管理的通知》,对全县事业单位空余编制实行集中管理,适当精简压缩部分编制作为教育周转编制,用以解决部分超编或满编学校不能进人问题,较好地解决了编制供求之间的矛盾,破解了建设教育名县的制约瓶颈,助推了教育教学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教育? 机构编制? 改革
相关文章!
  • 把握国企党建关键 提升国企党

    贺可玲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4-031-02摘 要 新時代国有企业要加强党建工作,夯实党建基础,全面强化党

  • 非国有企业档案监管方式研究

    蔡美波+闫冬+何芮摘要:本文基于非国有企业档案监管方式的特点,针对存在的监管依据不充分、监管范围不明确、监管难度加大等问题,提出主

  • 农地流转的困境与出路

    温世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