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发挥好档案材料的作用”

    曾向前

    近些年,各种名目的工作检查或验收似乎都特别倚重于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稍加留意,你会发现许多检查打分表的“备注”栏中,十有八九填注的内容便是“要有文件资料可查”或“查看原始记录”。这一现象说明档案资料记载活动、反映工作的特有功效愈来愈为人们所认识、接受和应用。但在具体操作中,不少被检查单位似乎把准备相关档案资料就理解为检查验收的全部内容,在档案资料上大做文章,弄虚作假。

    前不久,某局王某为迎接“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就亲自演绎了一次惊心动魄的造假大历练,在心有余悸的同时也感受到了造假的刺激和造假成功的虚荣。

    王某是检查前一个星期接到通知的。通知的内容很翔实:一是出台了具体的检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了严密的步骤和方法;二是强调了工作纪律(主要是严防弄虚作假),明确了奖惩措施(什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之类);三是制定了一个科学完备的打分细则表,共有5个大项34个小项,其中有20个小项“备注”栏里注明了要有相关文件资料可查。

    该局领导在通知上批示:“此事重大,请法规科王科长抓紧准备,确保验收合格。”王某仔细阅读了通知后,顿感压力重重。一是时间紧,下周一就要检查。二是人手少,法规科就王某一人。三是工作量特大。为领导草拟一份数千字的汇报材料还在其次,最要命的就是“收集相关材料”。例如,打分细则的某小项“单位党委(党组)中心学习小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职工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要求“以学习记录为准”。该局5年时间集中学法就应该累计30次,就必须准备30个学习记录。又如某小项“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将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作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也要求“有年度考核述职报告可查”。该局有5个副处以上领导,5年时间就应该准备25份述职报告。再如,某小项“重视普法和依法治理信息工作,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4篇”,也要求“有资料可查”。5年即应有20条信息。其他,如开展“12·4”宣传日活动、举办专栏、实行政务公开、加强内部管理等均要求“有文件资料可查”。

    为此,颇具档案意识的王某首先想到的便是查阅相关年度的档案材料,但当他从偌大一堆档案案卷中发现可用的档案材料寥寥无几时,他彻底失望了。怎么办?如果将现有的资料姑且凑合着去应付检查的话,那后果不言而喻:检查不合格,单位要被通报批评,职工奖金要被扣发,到时自己岂不成了“千夫所指”的“罪人”?王某权衡再三,决定造假。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利用电脑、复印机等先进设备,分门别类,东拼西凑,终于在星期天晚上大功告成。并且,为了证明自己生产的不是假冒伪劣产品,他还特地在每一份材料上加盖了归档章,以示其真实性。

    第二天,检查组来了。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后,便一项一项地对照打分细则,仔细查看相关材料,严格认真地进行打分。检查组的同志很惊讶,惊讶于准备材料的全面充实和真实可靠。最终,因为每项工作开展得很扎实很出色,在自查90分的基础上又加了8分,打出了98分。局领导笑了,王某笑了,全局职工皆大欢喜。为此,局领导在全局职工大会上着实把王某表扬了一番,同时指出:“档案材料是反映一个单位工作面貌的真实写照,各科室都要高度重视档案材料的价值,发挥好档案材料的作用,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好务。”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就这样戏剧性地圆满收场了。类似的检查,如一些地方一年一度的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检查,也难免或多或少地掺合着造假的成分,演绎着真假难辨的剧目:要求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便将往年的计划、总结改头换面(仅改年度时间和发文字号);要求开会专题研究或组织学习,便可在一夜之间生产出厚厚一本“原始”记录;要求办专栏,便将报纸剪裁、拼凑、粘贴成举办专栏用的设计底样;等等。

    如此造假,如此“发挥好档案材料的作用”,既能烘托出机关一派欣欣向荣的繁忙景象,又能事半功倍地创造出机关工作的显著成效,并最终营造出一个机关乃至一个地方事业有成、关系融洽、利益均沾的和谐氛围,那又何乐而不为呢?!这也许就是“造假”这一形式主义大行其道的深层动因吧。

    其实,形式主义并不是今天的专利,这一社会痼疾应该说古来有之。但如今,正如社会上戏称的“认认真真做形式,扎扎实实搞过场”现象就不是古来有之的一般意义的形式主义了,这是一种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彻底的形式主义。它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的巨大危害,它给社会风气带来的恶劣影响,它造成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无端浪费,是无法估算的。在此,我不想多加评说。作为一个档案人,我尤对所谓的文件资料和原始记录在其中扮演的不光彩角色感到深深的苦恼。一是这些虚假的文件材料和原始记录一旦归档保存,我们档案的真实性能不受到质疑吗?这些虚假档案以讹传讹、遗害后人,那岂不是对历史的犯罪?二是造假者将这些虚假的文件材料和原始记录冠以“档案”的虚名,作为演出的道具,作为遮羞的布片,堂而皇之地摆在桌面上,这岂不是对档案尊严的亵渎?长此以往,档案的公信力和信誉度能不受到损害吗?我们档案人的历史公证员形象能不遭到贬损吗?

    作为档案人,我们要扭转和纠正形式主义这一社会不良风气或许略显势单力薄、位微言轻,但对于检查中形成的虚假材料的处置,我们是有发言权的。一是我们应严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为应付检查伪造档案或将虚假材料冒充档案,以假乱真来愚弄和欺瞒组织,以牺牲档案尊严来换取名利;二是我们要严格把好归档关,坚决剔除归档材料中的虚假成分,防止虚假材料鱼目混珠、“假戏真作”,从而玷污档案、歪曲历史、祸害后人。

    作为档案人,我们就是坚守档案这片圣洁土地的忠诚卫士,就是档案大门前忠于职守的岗哨,让我们对“造假”说“不”,叫造假者“止步”!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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