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瞻与思考

盖九志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这为我们组织开展新一轮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下一步,如何把握好改革时机,统筹解决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系列问题,进而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从历次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来看,改革的方向和目的都是要满足和适应基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推进基层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当前,东营市乡镇(街道)管理机构的基本框架是2010年乡镇机构改革确定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东营市还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人大、政协等机构及工作力量进行了加强。
一、存在问题及分析
总的来看,历次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均取得了不错效果,集中解决了部分基层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提高了乡镇(街道)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但改革没有完成时,发展就是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并且改革越深入,遇到和需解决的矛盾就越艰巨。从宏观角度来讲,当前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设计逻辑与实际情况存在脱节现象。行政管理体制的设计要符合政治运行的基本逻辑。目前,我国基层政权只到乡镇(街道)一级,乡村、社区实行的是自治管理。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设计时,有一个逻辑前提需要考虑,那就是预设乡村、社区的自治管理是有效的。按照这样的预设,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直接面向有效自治群体的行政管理末梢,从管理科学角度讲,将其打造成扁平化、服务型的管理结构,更加符合理论逻辑。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面对的情景却并不是这样。一方面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村空心化现象日趋严重,大量农民外出务工,致使农村社会破碎化、零散化,加之传统文化及宗族关系的势弱,农村有效自治很难实现。城市社区方面,由于工作、生活的独立性和陌生人社会的固有特质,居民委员会及相关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也受到阻碍。总之,目前来看,农村、社区的自治组织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比较有限。这就导致了基层群众的各种需要、诉求以及国家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只能又落回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去承担。另一方面,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现行五级政府的基础层级,各个领域的相关工作通过上级职能部门,都会传达到乡镇(街道)层面。理论上讲,乡镇(街道)工作的重点应该是提供公共服务和简单便民业务的终端办理,但实际情况却是,大量未完成或未開展的工作被上级部门压给了乡镇(街道),而乡镇(街道)由于人手不足,以及没有相关管理执法权限等原因,又只能把任务再分解并传达给村居和社区。因此,改革逻辑与实际情况的脱节,造成了当前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低效运行,不能很好地适应基层的管理实际。
(二)县乡关系存在一定程度的倒挂问题。从管理职能配置角度讲,县乡两个层级应作为一个完整的基础单元来看,县级层面按领域为基层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审批和执法服务,乡镇层面则充分发挥就近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相关便民服务和政策宣传,支持基层自治有效实施。但现实的情况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几乎成了一个综合性的全能政府,县(区)直部门的大量管理、服务和执法任务被下放到乡镇(街道)层面。这种不合理的现象,随着“权限下放”“管理重心下移”等工作的开展,更有逐步固定化的倾向。这样一来,原本应由县(区)直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被分解至乡镇层级甚至村社层级,相关派驻机构的作用反而不能够有效发挥,县乡关系逐步出现了倒挂现象。例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前的管理线条基本为县(区)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监管职责;同时,县区直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安全生产违法处置工作,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负责日常巡查和配合执法工作;再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线条基本为县(区)综治行政管理部门→乡镇(街道)综治机构→管区或村(社)相关人员,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工作是由村(社)相关人员完成的。总体来看,虽然县乡在管理配合上存在大量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但主要趋势很明显,那就是实质上形成了县级职责和任务的向下转移,并造成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全能化和村居、社区自治组织的行政化。
(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按自有逻辑运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全能化,造成了按照既有模式设置的管理机构无法满足基层管理的实际需要。目前,乡镇层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按自有逻辑运转,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契合实际的机构得到有效运转。历次乡镇机构改革,对规范基层管理体制运行产生了积极作用,部分机构设置符合了基层实际,且职能作用发挥正常,如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等等。二是部分机构成了“符号”机构。由于对基层综合设置管理机构的定位以及人员编制方面的限制,使得部分机构不能满足乡镇(街道)具体工作的需要。目前,乡镇(街道)一般采用“工作分摊”和“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各种繁杂任务,这就使得乡镇(街道)不得不在既定机构设置基础上,按照实际工作的需要,再进行分设,比如成立了统计、计生、党建、人事、文化等工作组,有的甚至将其制度化、固定化,原有机构却成为了“牌子”或“符号”机构。另外,人员方面也是如此,根据我们的调研,目前一个一般乡镇(街道)维持正常运转,所需人员超出了为其核定的编制总量,这也是基层管理长期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
二、改革前瞻与思考
改革不能回避问题。我们要通过改革,因势利导、兴利除弊,切实解决目前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不合理问题,进而为基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正视基层管理实际。通过调研,我们认为,目前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系列问题,很大一方面是因为改革设计不能完全符合基层实际。在村居、社区基层社会实现有效自治前,大量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以及基层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仍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去提供和解决。在县乡关系理顺前,大量党政行政管理工作和相关领域执法任务,仍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去完成或配合完成。所以,目前来看,短期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法改变全能政府的定位。那么,下一步改革,就应该正视这一问题,否则再理想的改革方案,最终也只能落实到纸面上。
(二)改革存在突出问题。正视基层实际,要落实到解决具体问题上。目前,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县乡关系理顺问题,应尽快配套研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执行方案,可探索制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事项清单,通过“清单”切实厘清县乡职责分配,让县区直部门切实发挥相应作用,承担相关责任,为乡镇(街道)减轻负担。二是规范乡镇(街道)人员编制。一方面要根据基层实际制定标准,对乡镇(街道)进行重新核编,编制增幅专项下达;另一方面要全面梳理乡镇(街道)甚至村社现有各种类型的财政供养人员,制定可行措施进行规范管理或科学处置,真正解决乡镇(街道)用编用人问题。三是合理设置机构。在根据基层实际确定人员编制基础上,本着既规范又符合实际的原则下放机构设置权力,确保机构既能科学设置又能有效运转。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改革成功与否,关键要看落实。改革举措的落实,一方面是由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决定的;另一方面还要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执行来保障。在乡镇(街道)层面,要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就是法”的概念,加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改革实施后,对未落实、不落实改革举措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违规私设机构、私定编制以及不按要求配备领导干部的,要坚决查处。要通过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进而切实提高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关键词:乡镇? 街道?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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