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赊账引发的教训

    张 华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都愿意和规模大的企业做生意,因为对方的资产摆在那里,即使欠了钱也不会一走了之,生意做起来感觉比较踏实。然而,就因为这种错觉,一些中小企业很容易掉进欠债陷阱,往往开始为大企业垫付一些资金,雪团越滚越大,最终甚至可能被巨额债务拖垮……

    建筑安装公司能生存到现在并不容易。对于这家不大的建筑安装公司来说,6年以前,曾经因为一家大型企业拖欠其近2000万元的巨款不还,遇到了生存危机。差点儿被拖垮。只有靠自己省吃俭用,利用企业利润一点一点“补窟窿”,算是熬过了难关。每次说起这件事,公司董事长不住地慨叹:“因为看到对方企业规模很大。有不少土地,也有固定资产,就为对方垫付了材料资金,哪知道被套了个结结实实。今后做生意,无论多大的企业、多好的关系,我都不会赊账了。”

    包方垫资近2000万元

    建筑安装公司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劳务分包一级资质,甚至还有专业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正因为如此,一些大企业的施工项目往往找上该公司。

    2003年,民营钢铁厂找到该公司。要求为其设计施工厂房,要求很专业。包括安装高炉车间、烧结车间、制氧车间等。“因为我们以前做过钢铁企业的工程,对方看我们有经验,所以想让我们来干。”

    看到民营钢铁厂是当地的一家大企业,当年固定资产的投资就在亿元以上,建筑安装公司很快就答应了。为了争取到更多的生意,甚至把自己的报价压了不少。“按照国家的标准,建筑安装企业应当收取施工总成本的20%作为毛利,但是我们只要了5%,就为了跟这家钢铁厂把关系搞好。”

    刚刚开始安装施工,对方却表示资金一时困难,希望建筑安装公司能垫付一部分。按照合同。民营钢铁厂应该先拨付建筑安装公司材料总成本的70%。余下的在工程完工以后再支付。但是,民营钢铁厂改口说只能支付材料总成本的40%,余下的要建筑安装公司代垫。

    根据民营钢铁厂网站上的资料显示。这家钢铁公司目前是张家口地区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年炼铁、炼钢、轧钢总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销售收入40亿元,年实现利税4亿元。而且,公司还有800亩占地。“我父亲和民营钢铁厂的原董事长也认识,这种种原因。让我们决定还是给它垫付,对方千八百万的也肯定还得起。”

    哪知道工程款不断追加。最终材料款总额达到了近3000万元,按照60%的赊欠款。民营钢铁厂欠建筑安装公司近2000万元。按照民营钢铁厂公司的说法,建筑安装公司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预算超支等这样那样的问题。民营钢铁厂就是拖着货款不还。

    这一下,建筑安装公司才感觉到上当了,但是合同在手。建筑安装公司又想:对方明明欠自己的款,而且又有庞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难道还能赖掉不成?

    官司胜诉货款仍难讨回

    近2000万巨款对建筑安装公司来说是一笔巨额开支。当时公司的日子非常难过,周转不灵,每个月还要给员工开工资,差点儿缓不过劲儿来,就靠拿别的项目的利润一点一点地补这个巨大的窟窿。

    要钱无望,公司开始起诉民营钢铁厂,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谁都知道,打官司是下下之策,企业没有办法时才会这样。官司打了一年多,最终,法院先后做出一审和二审判决,判定民营钢铁厂钢铁欠建筑安装公司货款1766万元。延迟的时间内需要额外支付给安装公司利息。

    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是民营钢铁厂的钱仍然不还。个中原因,一言难尽。法院也传了民营钢铁厂的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好多次。但是还钱的事却一直被拖着。

    民营钢铁厂不能还钱的理由很多,比如说查账:法院查封了该公司的10个账号。但是在账上却没有发现有多少钱;该公司的800亩用地中,法院查封了300亩,但是要想拍卖,却因为各方面的协调和手续难以实施。最终,只追到了200多万元钱,这已经比什么都要不到强多了。

    钢铁厂说了个自己不能还钱的原因:首先他认为法院判决多了,材料款至少有500万~600万元是多算的,自己不能为此支付利息,还要另行起诉。其次。他认为奥运临近,限制施工,钢铁企业遇到这样那样的经营困境。

    律师支招:赊账前应担保

    在中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中,欠账不还的纠纷屡见不鲜,欠账账款最终难以要回的也不少。专家认为,企业在做出赊账决定之前,应该先详细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所谓资信情况。不仅包括对方的资产实力,还要包括对方的信用情况,要想做出赊账这种冒险的决定。了解对方情况越全面越好。

    在现在的情况下,即使法院有明确的判决,但是由于法院警力不足,执行力有限,追缴账款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律师提出了两个建议。

    首先,企业在赊账前至少应该让对方做一个担保。如果欠账无法还清,对方需要拿哪些资产做抵押,一旦双方发生纠纷,担保合同越明确法院执行起来越容易。

    其次,如果对方始终不愿还,可以代对方申请破产,此时法院将全面调查对方的账目,包括各项明细账目。如果对方不愿意向法院全部公开自己的账目,有可能会做出还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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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强制执行新增四项权力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开始实行,新法赋予了法院四项执行的新权力:立即搜查权、诚信曝光权、刑事处罚权、加大罚款力度。新法规定对个人的罚款最高额度从1000元升为1万元,而对单位则从最高罚款3万元升为30万元。这些措施将大大增加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

    依据法院可使用的这四项权力,债权人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执行方式,也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以委托专业讨债公司、股权交换等方式实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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