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体制机制 增强内生动力加快打造新生小城市

邹城市政府
邹城市太平镇是济宁市首批镇园合一的新型乡镇,省级工业园区,镇域面积130.6平方公里,辖92个行政村,社会总人口13.2万人,2014年10月被确定为山东省第二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3年多来,太平镇全面完成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呈现出经济发展进程加快、社会治理日益完善、公共服务不断进步的崭新局面,先后获得国家级重点镇、全国生态文明先进镇、山东省新生小城市试点镇、山东省文明镇、山东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山东特色产业动能转换20强等荣誉称号。
一、创新体制机制,增强统筹发展能力。济宁、邹城两级对太平镇试点改革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构建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一是优化组织架构。按照综合运行模式设置机构,将原有站所机构人员整合到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财政所5个党政工作机构和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并调剂新增行政编制15名,保证了职能行使统分结合、责权清晰一致。二是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辖区内各类执法力量,3个执法中队按区域负责执法工作,灵活采用“上下联动”执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效破解执法主体缺位和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每年按照年度工资总额10%的比例核定绩效奖金。每季度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成绩和测评情况综合评定在职人员绩效,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有机结合,充分调动起机关事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出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二、扩大管理权限,激发改革发展动力。坚持把扩权强镇作为加快向新生小城市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因镇制宜,精准放权。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按需下放”原则,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同太平镇开展双向对接,将含金量高、乡镇发展急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315项行政权力下放至镇行使,确保下放权限真正为镇所需、为镇所用。二是顺应发展,动态管权。采取重点督查和日常检查等方式,对部门保留和下放权力实行动态管理,凡不适用或需要再下放的及時调整更新,下放事项数量由2014年的441项调整至目前的315项,事项要素内容对照市直部门进行规范,切实防止“应放未放”和“放接脱节”等问题出现。三是理顺关系,明晰边界。2015年11月,梳理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市直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一并纳入,共涉及行政权力事项573项。2017年2月,根据省乡镇行政权力通用目录,进一步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保留行政权力事项617项,切实厘清县、镇权责边界,明确界定职责分工,不断完善基层政府功能,初步破解了 “责大权小”“看得见管不着”等现实问题。
三、优化服务方式,提升群众“获得感”。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一是加强便民服务阵地建设。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对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投诉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出台《便民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办法》,采取百分制方式计分考评,每月评出1个红旗窗口和3个便民服务标兵,不断增强窗口人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积极性。在27个村新建、改建高标准的村级便民服务点,实行民生代办制度,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将213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结合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积极开展清理证明、盖章类材料以及清理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工作,及时公布了可向申请人提供的22项盖章、材料清单和136项申请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证明盖章材料清单。2017年,共为群众、企业办理各种便民服务事项、许可事项54824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8%,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三是深化网格化管理。建成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把食品药品监管、信访、综治、司法等相关业务部门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各类网格信息采集后录入管理平台。通过竞聘方式组建网格信息员队伍,统一发放社管综治E通手机125部,每天向镇社会治理中心提供村情信息。2017年,通过平台解决群众诉求1570件,满意率达99.7%。
四、加强协作配合,拧成改革“一股劲”。经济发达镇改革既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又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借助外力强力推进。邹城市将太平镇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建立由市长任组长,机构编制、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在考核评价方面,创新差异化考核机制,减少涉农指标所占比重,加大招商引资、城镇建设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在财政管理方面,理顺县、镇两级财力分配关系,提高镇级财政分成比例,增加收费返还项目。邹城市每年拿出3000万元资金用于太平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简化财政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及时足额拨付各类扶持资金。在强化派驻机构管理方面,不断完善与国税、地税、国土、安监、工商、环保等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须征求太平镇党委意见,日常工作接受镇党委政府督促指导。
2016年3月,太平镇顺利通过省编办中期考核。2017年,全镇实现财政收入15.4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224.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5.1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52.5%、64.8%、85.4%。□ E:FQJ
关键词:邹城 太平镇 经济发达镇 体制 改革
相关文章!
  • 把握国企党建关键 提升国企党

    贺可玲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4-031-02摘 要 新時代国有企业要加强党建工作,夯实党建基础,全面强化党

  • 非国有企业档案监管方式研究

    蔡美波+闫冬+何芮摘要:本文基于非国有企业档案监管方式的特点,针对存在的监管依据不充分、监管范围不明确、监管难度加大等问题,提出主

  • 农地流转的困境与出路

    温世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