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政企桥梁”:行业协会商会的角色再定位

    

    

    摘要: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对行业协会商会既有的“政企桥梁”角色定位构成挑战。以组织与环境互动的视角观之,行业协会商会“政企桥梁”角色定位的形成有其时代合理性,其生成逻辑可概括为“双维嵌入,相机调适”。遵循同一逻辑,可发现十八大以来,行业协会商会外部环境的变化将会再次影响其角色定位,基本趋势是:行业协会商会将会更多地嵌入到国家与社会的多维关系中,同时将保持其自主性,并与政府、企业形成协作伙伴关系,其职能将聚焦于政企核心的服务需求,从而保障其在市场或竞争机制下的资源汲取能力。

    关键词:行业协会商会;政商关系;政企桥梁;“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

    中图分类号:C91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18)04-0094-008

    合理的角色定位,是行业协会商会在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治理中发挥有效作用的先决条件。在国内理论界与实践部门中,较为主流的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逐步承担起桥梁纽带功能,在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借助“政企桥梁”的角色定位,行业协会商会逐步介入到经济与社会事务的治理中,并从中找到自身成长的空间。

    近年来,我国政府、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三者间的互动关系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提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快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政企关系的转型与提升日益受到重视;相较而言,政会关系的改革重点主要集中在放松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行政监管,较少有关于如何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政策举措,政会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日益淡化,而新的协作关系尚在形成中。此外,行业协会商会还受到了“互联网+”行动的冲击,会员基础削弱、传统功能遭遇平台经济挑战。三者间关系的上述动向是否意味着行业协会商会的“政企桥梁”角色将被边缘化?在全面深化改革时代,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的角色应怎样重新定位,其角色转变又应如何实现?

    基于组织与环境的视角,本文认为“政企桥梁”的角色定位是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在兴起与发展的过程中,主动适应外部环境的结果。其中,政会关系、政商关系以及主体间的互动策略是影响行业协会商会角色定位的最主要因素。当前,这些因素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这将会促使行业协会商会超越“政企桥梁”的既有定位,逐步转变为在国家社会关系中多维嵌入的复合型治理主体。

    一、行业协会商会角色定位的理论与实践

    行业协会商会的角色定位是对其组织特性的系统设定。Schmitter和Streeck在对欧洲与北美10多个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商业利益组织”(BIAs)的研究中,从组织领域(会员企业所覆盖的产业链上下段和产业种类)、组织结构的专业化和协调化程度、组织战略资源供给的制度化保障程度以及组织产出四个方面来界定其运行的两种内在逻辑Schmitter P.C.& Streeck W..The Organization of Business Interests: Studying the Associative Action of Business in Advanced Industrial Societies.MPIFG Discussion Paper.(1999)[1981]。遵循“影响逻辑”的行业协会商会以某种方式组织起来向政府提供足够的激励,使其能准入政府部门并对之施加充分的影响,并从这种交换关系中汲取充分的资源,如政府的认可、让步和资助等。而遵循“会员逻辑”的行业协会商会通常采用会员自由入(退)会制,通过向会员提供足够的激励以从会员汲取充分的资源来确保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郁建兴、周俊、张建民等:《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4页。。现实中行业协会商会的角色定位是这两种逻辑相互融合与妥协的产物,其角色定位的差异性正是这两种逻辑彼此消长的体现。

    影响行业协会商会角色定位的主要因素有三个:首先是宏观制度因素,包括国家与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以美国为代表的多元主义国家,法律传统上属于英美法系,其行业协会商会为私法人,主要遵循“会员逻辑”,组织会员企业进行集体行动,向政府进行政策倡导,是为代表特定利益集团的游说者,一般不承担政府职能。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法团主义国家,法律传统上属于大陆法系,这些国家的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被赋予公法人地位,主要遵循“影响逻辑”,甚至扮演着“私益政府”(Private Interest Government)的角色Streeck W,Schmitter P C.Private Interest Government:Beyond Market and Stat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85,82(1):278-356.,在資金收入、履行特定公共职能和参与公共政策方面受到法律制度保障。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混合模式国家,其行业协会商会则介于公法人与私法人之间浦文昌:《中国商会立法研究及中外资料汇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第45-47页。。

    其次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程度,Doner和Schneider(2000)基于发展中国家行业协会商会的经验研究,将其功能分为两类:一类是旨在解决“国家失灵”的市场支持型功能,主要是指通过政策倡导、游说等方式向政府施加影响,促使其供给产权保护、有效的公共行政等基本公共产品。另一类是旨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市场完善型功能,包括加强企业间协作、降低信息成本、设立标准、行业转型升级等服务。这一研究结论提示了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否可能会影响其行业协会商会的功能定位。

    再次是外部经济、技术因素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经济全球化与欧洲一体化的浪潮下,单一国家的法团主义受到了巨大挑战,逐步向跨国多元主义转型Streeck, W..From National Corporatism to Transnational Pluralism: European Interest Politics and the Single Market.Politics and Society,1991,19(2): 133-164.。西欧法团主义国家的行业协会商会在影响公共政策方面的角色定位正日益从“私益政府”转向更具政策游说取向的“利益代表”角色(Interest Representation)

    Streeck, W. & Visser, J..Organized Business Facing Internationalization.?In W.Streeck,J.Grote,V.Schneider and J.Visser(eds.),Governing Interests: Business Associations Facing Internationalism.New York: Routledge,2006,242-272.。行业协会商会面向企业的角色定位也从原先的利益中介变成了利益企业,即将资源更多用于会员服务而非仲裁、自律,并通过设立营利性机构向会员及非会员提供咨询等服务张建民:《全面深化改革时代行业协会商会职能的新定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5期。。还有经验研究发现,为了适应技术发展、全球化等因素带来的经济变化,OECD国家雇主协会调整了自身的角色定位,减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更多满足大企业的利益Traxler,F..Employer associations,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 Change:a Crossnational Comparison.Industrielle Beziehungen,2004,11(1/2),42-60.。

    二、中国行业协会商会角色定位的生成逻辑

    (一)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外部环境

    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的角色定位,同样受到“影响逻辑”与“会员逻辑”的交互作用,其特殊之处在于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国家与政府主导下的转型经济与社会。

    在经济领域,经济国家主义与地方发展型政府主导下的政商关系构成了行业协会商会外部环境的“需求侧”。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为了适应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需要,中国政府重构了它的经济管理部门,逐渐形成了以技术专家为主体、多种宏观调控手段与产业政策为手段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与此同时,财政分权和市场化改革强化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动机。通过制订经济发展计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与调配资源、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等方式,地方政府与企业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郁建兴、石德金:《超越发展型国家与中国的国家转型》,《学术月刊》,2008年第4期。。在中央政府推进机构改革、落实经济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加强政商合作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逐渐被各级政府所认知,继而得到其鼓励与支持。

    在社会领域,政府行政部门主导的社团管理体制与“分类控制体系”康晓光、韩恒:《分类控制:当前中国大陆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管控着行业协会商会外部环境的“供给侧”。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政府出台的有关社会组织的行政法规,都以加强监管与约束为基本取向。以《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为例,其中对设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人员、资金以及硬件条件都设置了较高的门槛,还有“一业一会、一地一会”的限制,并要求社团接受政府登记注册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另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在执行社团管理政策的过程中,根据社会团体的组织性质与功能,采取较具弹性的分类管理策略。

    (二)嵌入与调适:中国行业协会商会角色定位的生成逻辑

    在上述外部环境中,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策略可以归结为“双维嵌入“嵌入”(embeddedness)是一个多学科共享的概念,在国家-社会关系研究中被广泛使用。近年来,在描述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研究中,出现了“反向嵌入” 、“双向嵌入” 等概念。因已有概念与本文要描述的国家社会关系不尽符合,故提出“双维嵌入”的新概念。,相机调适”。

    双维嵌入是指行业协会商会生存的基本策略是嵌入在国家主导的政会关系和政商关系中。不同于能够在体制外生存的一般社会团体高丙中:《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行业协会商会必须嵌入到正式的政会关系中,获得社团法人资格,才可能正常开展活动。然而,获得合法身份,并不能为行业协会商会直接带来资源,反而还会因为社团管理体制中 “一业一会、一地一会”、自由入会与分级管理等规则影响其汲取资源的范围与能力。仅仅在社会领域嵌入到政府体制中去,对行业协会商会而言是不够充分的。

    因此,行业协会商会还必须嵌入到政商关系中去,这为其带来三方面的好处:首先,令其能在经济事务管理领域再次嵌入政府管理体制;其次,在发展主义的动机下,政府与企业有很强的联系与合作意愿,行业协会商会介入其中,增加两者互动的渠道;最后,行业协会商会能够从企业那里获得资源与合法性。因此,通过深度嵌入到政商关系,极大增强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合法性与资源汲取能力,令其取得组织发展的优势。

    行业协会商会嵌入政商关系的做法被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制度化。1997年,原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的方案》,其中将行业协会界定为“是社会中介组织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在行业内发挥服务、自律、协调、监督的作用。同时,又是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在其所列出的六项职能中,至少有五项与政府经济管理工作有关,属于公共职能。200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将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界定为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四大类16项。其中兼有公共产品和俱乐部產品性质的职能5项,具有行业公共物品性质的职能(行业公共治理)5项,共占全部职能的62.5%周俊、宋晓清:《行业协会的公共治理功能及其再造——以杭州市和温州市行业协会为例》,《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在地方政府层面,全国近30个省或市陆续出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的地方法规。其中,大都列明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角色定位与职能。温州商会通常被认为民间化与市场化程度较高。《温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将行业协会商会界定为“民间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有研究对温州商会的18项主要职能进行产品性质界定,其中属于公共产品和俱乐部产品的各有9项郁建兴、江华、周俊:《在参与中成长的中国公民社会:基于浙江温州商会的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6页。。由此可见,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政策都赋予了行业协会商会较多的公共职能。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商会却并未从政府那里获得充分的财政资源来弥补其履行公共职能所付出的成本。无论是在全国性还是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务收入中,直接来自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例如:一项对杭州、温州两地行业协会商会的调查发现,2009年其来自政府资助的收入占总收入的18.7%,数据来源:郁建兴等:《行业协会管理》,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11页;根据另一项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调查,2010至2012年,政府补助占其总收入的平均比例分别为7.96%、7.01%、7.36%,数据来源:龙宁丽:《经济社团治理现代化:现状、问题及变革——一项基于全国性行业协会的实证分析》,《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6期。。行业协会商会在承担公共职能时的事权与财权并不匹配。这意味着行业协会商会在履行公共职能时需要占用其它经费,如会员会费和经营性收入。这有可能影响其对会员的服务与自律职能履行,引起会员的不满,甚至导致会员与会费的流失。这就是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影响逻辑”与“会员逻辑”冲突的焦点。

    行业协会商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应对这一冲突:第一,对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积极响应,但在实际执行中,根据政府的资助情况或者具体事项对协会的损益选择性执行周俊、宋晓清:《行业协会的公共治理功能及其再造——以杭州市和温州市行业协会为例》,《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第二,有时行业协会商会也会找寻政府与其会员的利益契合点,在获得双方支持的情况下,主动创设并履行一些公共职能江华、张建民、周莹:《利益契合:转型期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个分析框架——以行业组织政策参与为案例》,《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3期。。第三,行業协会商会在公共政策出台前后,积极与政府沟通,寻求较为有利的方式与政府合作,推动政策的有效执行郁建兴、沈永东:《调适性合作: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策略性变革》,《政治学研究》, 2017年第3期。。可以将行业协会商会的上述应对方式概括为“相机调适”。

    (三)行业协会商会政企桥梁定位的合理性与限度

    在特定的政会关系与政商关系中,“双维嵌入,相机调试”的生存策略成为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适应外部环境、调和自身“会员逻辑”与“影响逻辑”冲突的重要方式,并且形塑了其基本的角色定位:紧密嵌入政商关系,为政府工作获得合法性资源,为企业服务获得经费收入。行业协会商会的这种角色定位可以用相关政策文件中一个官方常用词来表达,即为“政企桥梁”。

    行业协会商会角色定位的个体间差异是必然存在的,“政企桥梁”只是描述其共性部分。行业协会商会的兴起与发展,正处于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社会深刻转型的时期。一方面,经济国家主义与地方发展型政府通过压力传导机制强化了各级政府的经济建设职责;另一方面,市场秩序维护机制的缺失与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薄弱也催生了企业对经济治理能力的制度性需求。作为政企桥梁的行业协会商会,正是整合政府合法性资源与企业经济资源,为双方供给经济治理能力的社会解决方案。行业协会商会藉此嵌入到政商关系中,为其获取合法性、资金等战略性资源建立起组织与制度保障。相较于其它只在社会维度嵌入到国家中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与经济维度的双重嵌入,令其获得了额外的组织优势。改革开放以来,行业协会商会超过其它社会组织的增长速度,可以从一个方面印证这一点:2000年至2006年,全国行业性社团占所有社会团体的比例,从27.99%增长到31.13%,是增速最快、数量最多的一类社团数据来源:根据2000-2006年国家民政部历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中行业性社团与社会团体数计算后得出。。说明在同样的社团管理体制下,行业协会商会较其它类别的社会组织更易获得社团法人资格。这正体现了行业协会商会“政企桥梁”的角色定位在转型时期的合理性。

    同样不可否认,“政企桥梁”的角色定位也存有局限性:首先,这一定位从根本上难以突破社团管理体制对行业协会商会资源汲取能力的限制。对政府与企业的资源依赖乃至依附,影响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自主性宋晓清:《全面深化改革时代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关系的重构》,《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5期。。其次,承担政府交办事务缺乏对等且稳定的财政资金补偿机制,占用了行业协会商会的非政府性资源,抑制了其市场化、民间化的发展能力。再次,资金、人力资源等战略性资源的经常性匮乏,限制了行业协会商会的专业化发展,导致相当一部分协会商会困于组织同形化周俊,周莹:《政策压力下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同形——以温州商会为例》,《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2期。、职能同构化的低水平发展状态。最后,随着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行业协会商会所处外部环境的结构性变化,可能会冲击其既有角色定位的合理性,由此获得的组织优势也将被消解。

    三、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外部环境变化及其角色再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推进以及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深刻改变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外部环境。以下将分析其中最为重要的三个变化趋势及其对行业协会商会角色定位的影响。

    (一)党社关系显现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多维嵌入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党社关系刘京希:《社会建设中的现代政党——政党社会属性演化的新动向及由此所决定的党社关系》,《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6期。所引起的研究关注远少于政社关系。事实上,在政治领域,“两新组织”党建与工商联系统一直是构成行业协会商会外部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有研究认为,社会组织党建是党组织嵌入基层社会的重要形式彭勃、邵春霞:《组织嵌入与功能调适:执政党基层组织研究》,《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其中的新社会组织,日益成为基层党建的重要载体。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就明确将依托行业协会商会按行业建立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党建的三种方式之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又称中国民间商会,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和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是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工商联的多重身份,令其能在多个领域嵌入非公经济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一直以来,工商联所属的商会系统吸纳了许多自下而上成立的民间商会、异地商会与行业协会;工商联作为政协界别,也为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倡导提供了制度化的参与渠道。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了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党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等方面的任务职责。工商联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的作用正日益凸显。

    社会组织党建与工商联统战工作的强化,显现出党社关系作为行业协会商会嵌入国家新途径的可能。一种新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形态——商帮总会的兴起,证实了这种可能性。商帮源自中国古代明清时期,兴起于商业发达地区的、以地缘、血缘和业缘为纽带形成的松散商人群体蔡洪滨、周黎安、吴意云:《宗族制度、商人信仰与商帮治理:关于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管理世界》,2008年第8期。。近年来,我国一些历史上具有商帮传统的地区,陆续建立商帮总会。以其中较早成立的浙商总会为例,其前身是两年一届的世界浙商大会。2015年,浙商总会在杭州市成立。不同于一般的行业协会或者工商联系统的商会组织,其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其业务范围包括“向党委、政府反映……,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联络广大浙商,激发浙商回归发展热情”等。其会员为浙江省内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以及异地商会、浙商研究机构等。此后,多地相继成立类似组织。商帮总会,超越了以往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又不同于工商联等群团组织与党委的关系,可谓一种新型的党社关系。

    (二)政府、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间三边关系的结构性调整

    政会关系调整的主要方向首先是要激发社会活力,选择性放开社团管理体制的一些原有约束:允许探索行业协会商会“一业多会”,同时完善其登记准入管理;2016年民政部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虽依然保留设立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体制”,但确认了行业协会商会可依法直接登记;其次是推进政会分开。2015年颁布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提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实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和党建、外事分离;再次是转变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管理职能,一方面通过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勵政策参与、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支持对外交流等方式对其扶持引导;另一方面从法律法规、政府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综合监管体制。

    调整政商关系的根本原因在于: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原有的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增长的动力要从要素投入转变为创新驱动为主刘伟:《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新发展理念的体会》,《管理世界》,2017年第12期。。在此背景下,企业与企业家在经济活动与创新创业中的主体作用日益显现。通过推进自身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与优化服务改革,当前政府经济工作重心正在转向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创业、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等方面。此外,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的不断强化,也要求政府与企业、政府官员与企业家交往行为的守法合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此后,全国工商联、浙江省、河北省等地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践行、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政商关系的结构性转型已经进入制度化建设的新阶段。

    政会关系与政商关系的变革也在影响协会与企业关系的调整。2017年,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在其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提出该意见的目的是“为改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文件中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会费、代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项目的设置、收费标准与方式提出了规范性意见、制度建设与治理举措。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提出要保障企业自由入会退会、企业家信息收集共享、参与涉企政策评估、支持、培育企业家等与行业协会商会相关的政策。从已经出台的上述政策来看,政会关系调整的主要取向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涉企行为,强化其对企业、企业家支持服务的功能。

    (三)互联网的技术赋权效应与平台经济的兴起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从两个方面改变了行业协会商会的技术环境。一方面,互联网对其使用者具有技术赋能的效应。行业协会商会通过互联网的应用,可以增强其内部组织能力与资源的汲取能力,对外有利于增强其参与政策倡导的能力宋晓清、沈永东:《技术赋能:互联网时代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强化与功能重构》,《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2期。。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商业运用也催生了诸如网上交易中介、媒体、支付工具和软件平台等以“双边市场”Armstrong M..Competition in Two sided Markets.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2006,37(3):668-691.为载体的平台企业,并形成了平台经济这一新的经济领域。在技术、资本与政策的推动下,平台经济通过“互联网+”行动,改造传统行业,造成对部分传统实体行业与企业的冲击,在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人才培养等领域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既有业务构成有力的竞争,对其会员与收入来源造成了影响。

    不仅如此,平台经济的治理问题还对传统的政府监管模式提出挑战。有学者提出由政府与平台企业各自监管的双重监管体制,形成政府—平台—企业的监管模式王勇、冯骅:《平台经济的双重监管:私人监管与公共监管》,《经济学家》,2017年第11期。。然而,近年来平台企业自行监管导致的隐私泄露、监管不力等问题时有发生,而政府直接监管平台企业的成本极高,容易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就遇到了这一监管问题:行业产生之初,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良莠不齐,扰乱市场交易秩序、违约欺骗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行业整体信誉。2015年国务院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建立国家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同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通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准予成立,是我国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后第一个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其主要收入来源为会费,第一年收入预算即达1.5755亿。互金协会自成立以来,在配合政府互联网金融风险转向整治、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制定行业标准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并建立了多个行业信息平台,涉及举报、登记披露、信用信息共享等多个方面。此案例说明,即使在互联网时代,依然存在政府与市场同时失灵的经济治理领域,在具备必要的信息技术运用能力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商会依然能履行其市场监管功能。

    (四)小结:行业协会商会角色的再定位

    近年来外部环境的变化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角色定位至少产生了三方面的影响:第一,党社互动的频繁度与重要性日益提升,可能成为行业协会商会与国家相互嵌入的新领域,基层党建与统战工作的强化,有利于增强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凝聚力与会员覆盖面,并拓展其政治协商、政策参与的相关功能;第二,政府、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三边关系的结构性调整,颠覆了行业协会商会“政企桥梁”角色定位的制度性基础,基于契约的新型政-企-会协作关系开始形成。第三,互联网的技术赋权效应有助于增强协会商会的组织能力与资源汲取能力,对其功能的损益则会出现分化。(详情参看表1)

    面对新的外部环境,行业协会商会应超越“政企桥梁”的既有定位。基于前述分析,对行业协会商会角色的再定位应至少考虑下列要素:(1)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社会与政治等多个维度上嵌入国家;(2)拥有对核心会员群体的凝聚力;(3)专注于政府与企业的关键需求,形成核心职能;(4)与政府、企业形成协作伙伴关系;(5)主要通过市场或竞争性机制获得资源;(6)信息技术运用成为组织的战略性能力。(参见表2)

    四、总结与讨论

    行业协会商会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为迅速、数量最多的一类社会组织。合理的角色定位是其取得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然而,当前行业协会商会的外部环境已然发生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重新思考行业协会商会的角色定位问题,对促进其当前的角色转型具有理论与现实上的价值。基于对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历程的回顾,我们提炼了其形成“政会桥梁”这一角色定位背后的内在逻辑、历史合理性与限度,继而又考察了当前行业协会商会所处环境的主要变化趋势。基于理论、政策与案例研究,我们得出以下结论:行业协会商会“政会桥梁”的角色定位已经不再适用。尽管其角色转型尚待一定时日,但基本的趋势是:行业协会商会将会更多地嵌入到国家与社会的多维关系中,与政府、企业形成协作伙伴关系,协会还将更彻底地去行政化,其职能将聚焦于政企核心的服务需求,从而保障其在市场或竞争机制下的资源汲取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行业协会商会的外部环境依然在持续变化中,本文所得出的结论是基于行业协会商会角色定位的基本逻辑保持不变这一假设,在对有限案例分析后,所得出的初步方向性判断。

    (责任编辑:石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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