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机构编制评估促进编制资源优化配置
机构编制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执政资源,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2013年以来,滕州市编办按照上级部署安排,把开展机构编制评估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执政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来抓。按照印发评估通知、开展部门自评、进行社会调查、组织实地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反馈评估结果、结果异议处理、报告评估情况等程序,完成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等近80个部门单位评估,发现各类问题200余条,书面督促要求整改,实现了机构编制有效调研、兜清问题、强化管理、资源优化。
一、主要做法
一是统筹考虑扩展评估范围。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在做好政府组成部门评估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将评估范围延伸扩展到全市党群机关、政法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与政府部门评估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二是综合评估与专题评估同步。按照《滕州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内容,对评估单位进行整体性评估,借以摸清组织架构、职位设置、工作机制等情况,同时,统筹考虑上级部署要求、历年工作重点,对某项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所涉及的机构编制改革事项进行专题性评估。2017年9月27日,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以来运转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专题到荆河街道、西岗镇和洪绪镇实地评估。
三是现场评估与调研论证同步。坚持评估前调查研究,全面收集整理被评估单位相关资料,拟定具体评估方案。评估中以现场评估为主,通过听取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与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座谈、与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座谈、对单位服务对象进行访谈、问卷调查、查看相关资料、查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日志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对单位履职和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查证,综合考量意见建议,确保评估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本单位工作情况。
四是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同步。一方面,参照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和日常检查情况,参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相应的数据信息,通过数据信息进行定量分析;另一方面,通过部门自评、社会调查和实地评估等程序,深入了解掌握评估部门的相关情况。结合滕州实际,设计《滕州市机构编制评估调查统计表》,重点突出职能配置、内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内部工作机制运行、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等情况的调查,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五是评估结果与机构调整同步。将评估结果作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和调整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属于机构编制部门应该研究解决的,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被评估部门应该整改或者改进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对评估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工作成效
(一)认识到位,促进了部门全面依法履职。一方面,通过开展评估工作,将部门职责履行纳入监督范围,使部门的机构编制基础地位意识、责任主体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接受监督检查的意识明显增强,“编制就是法律”的观念更加牢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依法用权、依法决策的氛围更加浓厚,为落实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的要求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通过职责履行情况评估,使部门清楚地认识到在履行部门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了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增强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计划性和预见性,提升了部门行政效能。
(二)调整到位,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一是促使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职责调整,主动移交转移或下放相关职责,将技术性和辅助性事务从机关剥离,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使加强的职责切实得到强化,划入和新增的职责基本全部分解到相关内部机构。如涉及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的职责整合划入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后,已分解落实到综合业务室、检验检测室等。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间协调配合。以2017年“三定”规定修订为基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部门职责边界和分工进一步厘清,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协调配合机制,部门之间责任明确、运转顺畅。如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就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分工的事项进行了详细划分,厘清了主办和协办的关系。
(三)管理执行到位,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对各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摸清了底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部分单位核定编制与承担职能不匹配等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编制调整建议,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为更有针对性地调整机构编制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克服了机构编制部门长期以来存在的“你来我批”“下报上批”的传统的、被动的管理模式,将审批、监管、服务有机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贯通,在做好职能、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的同时,用评估的办法,对机构编制执行、职能运行进行科学调控,实现了管理方式由静态向动态转变,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管理科学化、监督全程化、评价规范化。
三、下步打算
一是不断推进机构编制资源优化。系统梳理总结5年来机构编制评估好的做法、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认真梳理研判,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回头看”,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推进“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化要编制”,不断挖潜机构编制资源。二是加大评估力度实现全覆盖。认真落实上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管理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山东省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按照事业单位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等工作推进进度,结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将事业单位职能发挥、运转情况等纳入机构编制评估,力争实现机构编制评估全覆盖,切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E:TC
关键词:机构编制评估 优化配置 编制资源
一、主要做法
一是统筹考虑扩展评估范围。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在做好政府组成部门评估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将评估范围延伸扩展到全市党群机关、政法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与政府部门评估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二是综合评估与专题评估同步。按照《滕州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内容,对评估单位进行整体性评估,借以摸清组织架构、职位设置、工作机制等情况,同时,统筹考虑上级部署要求、历年工作重点,对某项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所涉及的机构编制改革事项进行专题性评估。2017年9月27日,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以来运转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专题到荆河街道、西岗镇和洪绪镇实地评估。
三是现场评估与调研论证同步。坚持评估前调查研究,全面收集整理被评估单位相关资料,拟定具体评估方案。评估中以现场评估为主,通过听取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与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座谈、与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座谈、对单位服务对象进行访谈、问卷调查、查看相关资料、查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日志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对单位履职和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查证,综合考量意见建议,确保评估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本单位工作情况。
四是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同步。一方面,参照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和日常检查情况,参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相应的数据信息,通过数据信息进行定量分析;另一方面,通过部门自评、社会调查和实地评估等程序,深入了解掌握评估部门的相关情况。结合滕州实际,设计《滕州市机构编制评估调查统计表》,重点突出职能配置、内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内部工作机制运行、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等情况的调查,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五是评估结果与机构调整同步。将评估结果作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和调整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属于机构编制部门应该研究解决的,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被评估部门应该整改或者改进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对评估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工作成效
(一)认识到位,促进了部门全面依法履职。一方面,通过开展评估工作,将部门职责履行纳入监督范围,使部门的机构编制基础地位意识、责任主体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接受监督检查的意识明显增强,“编制就是法律”的观念更加牢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依法用权、依法决策的氛围更加浓厚,为落实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的要求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通过职责履行情况评估,使部门清楚地认识到在履行部门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了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增强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计划性和预见性,提升了部门行政效能。
(二)调整到位,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一是促使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职责调整,主动移交转移或下放相关职责,将技术性和辅助性事务从机关剥离,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使加强的职责切实得到强化,划入和新增的职责基本全部分解到相关内部机构。如涉及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的职责整合划入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后,已分解落实到综合业务室、检验检测室等。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间协调配合。以2017年“三定”规定修订为基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部门职责边界和分工进一步厘清,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协调配合机制,部门之间责任明确、运转顺畅。如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就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分工的事项进行了详细划分,厘清了主办和协办的关系。
(三)管理执行到位,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对各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摸清了底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部分单位核定编制与承担职能不匹配等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编制调整建议,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为更有针对性地调整机构编制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克服了机构编制部门长期以来存在的“你来我批”“下报上批”的传统的、被动的管理模式,将审批、监管、服务有机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贯通,在做好职能、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的同时,用评估的办法,对机构编制执行、职能运行进行科学调控,实现了管理方式由静态向动态转变,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管理科学化、监督全程化、评价规范化。
三、下步打算
一是不断推进机构编制资源优化。系统梳理总结5年来机构编制评估好的做法、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认真梳理研判,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回头看”,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推进“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化要编制”,不断挖潜机构编制资源。二是加大评估力度实现全覆盖。认真落实上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管理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山东省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按照事业单位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等工作推进进度,结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将事业单位职能发挥、运转情况等纳入机构编制评估,力争实现机构编制评估全覆盖,切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E:TC
关键词:机构编制评估 优化配置 编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