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进入“深水区”,“隐性腐败”多少种?
金笔头
前一段,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反腐进入“深水区”》的文章,锋芒直指“隐性腐败”,这预示着中国反腐将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逐渐转向羞答答的“隐性腐败”开刀。“深”意味着深不可测,“水”意味着水中捞月,“区”意味着区域广泛,这是笔者所理解的什么叫反腐的“深水区”。
“隐性腐败”真的如此严重?相对于百姓恨之入骨的贪污贿赂、索贿受贿、挪用公款、买宦卖官等“显性腐败”来说,“隐性腐败”更难界定、更难预防、更难查办,而且随着反腐的深入与形式的变化,“隐性腐败”手法变化莫测,种类名目繁多,本文仅归纳整理以下十种
一是期权交易,指官员利用在位时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企业大肆谋利,并约定退休后兑现“好处”的一种方式。由于这个过程很隐秘,时空跨度大,较之传统腐败手段更“高明”、更“安全”,加之反腐法规上的“漏洞”,使之逐渐成为愈演愈烈的反腐难点问题。
二是干股分红,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干股”顾名思义就是不掏钱,由于穿上的是股东“马甲”,披上的是“合法”外衣,收到的是“投资”回报,加之企业有不公开干股持有人身份这道“防火墙”,使得这种“曲线腐败”方式十分流行。
三是假赌谋利,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由于有些官员不敢公开受贿,于是,请托人便以“娱乐”幌子,邀请其“打牌”与“搓麻”,并暗中与其他赌友事先“扣好点子”故意输钱,这种贿赂方式叫“请君入瓮”,既中招就乖乖替人办事。
四是高卖低买,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以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买卖房屋等收取“差价”。由于既有合法的“手续”,又没有多少“后患”,还可避免“面对面”收受现金的尴尬,而且“来得快”、“占资少”、“利润高”,使得不少贪官纷纷跟进。
五是合作投资,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而获取“利润”。由于可以“规避”法律制裁,而且比较隐蔽,这种“合作”越发成为官商勾结、从中谋利的“新品种”、“新工具”,现已查明的许多“黑心”厂矿就有许多官员的“投资”。
六是感情投资,指官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类似“狗腿子式”服务等非物质贿赂,并为巴结讨好者办私事的一种方式。由于这带有“感情色彩”,官员极容易成为“俘虏”,进而发展到不讲原则乱办事,甚至同流合污办坏事,一旦败露,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七是礼上往来,指官员利用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等机会,大肆收受礼金、礼品与财物的行为。“礼上往来”与“礼尚往来”虽一字之差,但它“巧妙”地契合了民间正常的礼尚往来,由于带有浓重的“人情味”,鲜见被贴上“腐败”的标签,很少被打上“贿赂”的印记,因此成了官员认为“最安全”的敛财渠道。
八是裸体做官,指配偶和子女都已移居海外,本人留在国内任职的官员。由于“裸官”大都屁股不干净,为了养活海外妻儿老小,只得通过受贿敛财度日,而一旦有风吹草动,便溜之大吉,加之案件侦办成本高、国际引渡协调难,因此“裸官”出逃被押回受审的寥寥无几,所以“裸体做官”近几年来似乎成了许多贪官追逐的新潮。
九是以智捞钱,指利用职务之便以及掌握的一技之长,通过讲课、编书、策划等所谓“合法”途径,到下属单位捞取钱财。由于法律对此并无严格限制,使得有些官员心思根本不在工作上,而是成天忙于胡乱编书向下摊派卖钱,天南海北到处乱侃收钱,这是值得关注的又一新的“高级”腐败动态。
十是色情贿赂,指利用职务之便接请托人自己、或请托人有意安排的色情服务与性贿赂。由于“色情贿赂”带有极大诱惑性,官员一旦上了钩,百分之百难脱身,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看似“温情”贿赂的危害性与负面影响,要远远超过传统意义的一般财物贿赂,90%以上贪官皆与色情有染就是铁证。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深水区”再深,但“万变不离其宗”,贿赂说到底是要和利益挂钩的,是行贿者用各種手段与受贿者进行利益交换的行为。因此,只要我们的惩处措施到位,预防监督到位,打击力度到位,就算“隐性腐败”再狡猾,终究会与“显性腐败”一样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