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对稳定解放后的哈尔滨市政工作的历史贡献
张磊
【摘 要】1946年初,随着东北战局的变化,地处北满前线的松江省战略中心地位凸显。松江省省会和北满分局所在地哈尔滨市便成为了国共激烈争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战略要地。而且解放哈尔滨对我党北满、西满、东满等根据地广大军民和前线将士起着巨大的精神鼓舞作用。彭真作为中共中央派往东北组织开展工作的领导人在解放哈尔滨后的市政工作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关键词】彭真;解放;哈尔滨;贡献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3-0018-02
一、解放后哈尔滨市面临的困境
解放前的哈尔滨市是我国北方新兴大城市,是东北地区的铁路枢纽,南通旅大地区,东连去往朝鲜的牡丹江之图们江线,北接北安省以及佳木斯北线和东线铁路干线,在西面还可以连接华北抗日根据地。接收、解放和巩固哈尔滨,无论对我党在政治上、经济上和交通运输上巩固北满、西满、东满根据地,还是在军事上运输物资、调动部队以及以物质力量支援前线方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1946年3月24日,毛泽东给东北局、林彪等发出指示:“我党方针,是用全力控制长(春)、哈(尔滨)两市及中东(路)全线,不惜任何牺牲,反对蒋军进展长、哈及中东路,而已南满、西满为辅助方向。”[1](P.153)3月37日,毛泽东再次给东北局、林彪发出指示:“为阻止蒋军北进,力争由我军占领长、哈、齐及中东全线,必须使用主力力量,并须迅速赴事机,迟则无用。”[2](P.389)据此,东北局便积极部署占领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及中东路全线工作。1946年4月中旬,苏军准备撤离哈尔滨。1946年4月28日,苏军后卫部队离开哈尔滨市。随着苏军的撤退,国民党军政官员和军队已经大部溃散。我军先头部队几乎是同时进入哈尔滨市,解放了哈尔滨市。哈尔滨市的解放,对巩固后方,支援前线,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军事意义。
哈尔滨市在历史上是一个商业、外贸城市,农产品加工业比较发达。但是这些工厂经过日伪14年的统治,已日趋衰败,国外商品来源已完全断绝,本市能够制造的小商品也因日本经济掠夺而无法继续生产。整个哈尔滨的经济处于日渐衰退的情势之中。工厂、商店停业,工人、店员失业的很多。当时哈尔滨的粮食、燃料、动力都很紧张,物价上涨很快。尤其是国民党军队占领小丰满水电站后,切断了哈尔滨的电源。全市的日供水量只有5 000吨,市内公共交通基本断绝。国民党“接收大员”抵哈尔滨后,与那些先期潜入市内的国民党党务专员、三青团分子、军统特务、日伪残余以及国民党军统特务滨江组等形成了一股颇有势力的反革命力量,造成了市内秩序混乱,谣言四起,抢劫成风,匪特猖獗,人心浮动。
二、彭真组织部署解放后的哈尔滨市建政工作
1946年5月21日,东北局和东北民主联军总部迁入哈尔滨市。1946年5月25日,彭真在哈尔滨市主持召开了东北局会议,讨论了民主联军主力撤退后的形势,适当调整分局和合编部队等问题,决定北满分局并入东北局,中共松江、合江两省工委改为省委,直属东北局;原北满分局所属的黑龙江、嫩江两省划属西满分局。6月16日,中共中央致电东北局:目前东北形势严重,為了统一领导决定以林彪为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兼政委,以彭真、罗荣桓、高岗、陈云等东北局副书记兼副政委,林彪主要负责前方工作,罗荣桓主持后方工作,彭真负责敌占区及其城市工作。
面对哈尔滨的严峻形势,1946年7月1日,在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兼城工部部长彭真的主持下,同哈尔滨市委领导磋商有关哈尔滨市工作的大政方针,并在出席哈尔滨市委会议中对城市工作提出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构想,得到了市委多数同志的赞同和拥护。为接收、改造、建设北满中心城市哈尔滨,7月12日中共哈尔滨市委作出了《关于目前哈市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发动市区群众起来,争取改善自己的生活并联合工商业在内的资产阶级,彻底摧毁敌伪与封建残余势力与制度,实行民主政治,建立法律秩序,安定人心,恢复与发展工商业、整顿市政,并设法解决部分失业工人贫民生活。”“不论哈市能否确保和保持时间长短,除一面把应该运走的物资迅速运走外,对于群众工作,对各阶层人民的政策,以及与广大人民生活有重大关系的市政设施等,仍须做长期打算”“成立军警联合稽查处以整顿军纪,维持秩序,约束违法行为,严谨随便捕人”[3](P.301)等。这个《决定》对稳定队伍,安定社会秩序,对当时及后来的哈尔滨市管理、改造、建设和发展起到了指导作用。
三、领导开展反奸清算斗争,巩固新生人民政权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后,哈尔滨市委组织民运工作队深入到工厂、街道、学校,充分发动群众,掀起以工人、城市贫民为主体的锄奸反霸斗争高潮。1946年7月2日,彭真和哈尔滨市委领导一起研究开展反奸清算斗争问题。会后,市委制定了《哈尔滨人民政治经济清算暂行办法》。为了把社会各阶层人士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在彭真的指导下,哈尔滨第一届临时参议会于7月16日召开,到会参议员、各界代表二百余名,会议通过了《哈尔滨市施政纲领》,共十七条,包括新民主主义建设的目标和施政纲领。哈尔滨市组织了大批民运队,深入工厂、学校、街道,宣传党的政策,讲解《哈尔滨市施政纲领》,从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反奸清算斗争入手,很快就将群众发动起来,并团结各阶层共同建立民主秩序,恢复发展经济,安定人民生活,镇压反革命,组织支前,开始改造旧哈尔滨、建设新哈尔滨工作。
在哈尔滨市的反奸清算斗争中,彭真提出了政治清算和经济清算的方针,他说:政治清算是清算日伪特务、警察、宪兵等的罪行。经济清算是清算克扣、贪污。清算中,对工人、店员,重点是解决工资、待遇、失业等问题;对学生,重点是再造思想,教育他们为民主、为人民服务等问题;对贫民,重点是解决评房租、分敌伪房子等问题;对近郊市民,则重点解决土地问题。仅1946年上半年,哈尔滨三十六棚地包分区群众就清算配给账230余万元,贫困户平均每户分得3 000元。1946年10月10日,东北局下达《锄奸工作的指示》,强调克服对特务危害估计不足,对锄奸保卫工作重视不够的右倾观念。在反奸清算斗争中,哈尔滨市处决了汉奸恶霸姚锡九、李九鹏等;清算了老巴夺烟厂经理赵一拂等;破获了国民党军统特务于光大的齐齐哈尔组,张伯生的滨江组,国防部保密局北满站哈尔滨特别组、哈一组、哈二组,国防部二厅的二五七组、二五一组等国民党特务组织;破获了国民党特务李明信和姜鹏飞等相互勾结,阴谋利用迷信组织,在哈尔滨举行暴动案。先后逮捕特务分子2 397人、国民党建军分子1 699人、土匪强盗1 146人,缴获大批枪支弹药和二十部电台。到1947年初,仅哈尔滨市周边地区就破获了国民党特务组织82人,地下建军组织12个,消灭小股土匪1 400人,收降土匪团伙80个、匪首97人,匪徒483人,缴获了大量的枪支、弹药和部分电台。[4](P.601)通过反奸清算斗争,沉重打击了反革命分子,巩固了新建立的人民政权,稳定了社会秩序;使广大人民群众亲眼看到共产党、人民军队和人民政权的力量,提高群众觉悟,扩大了党的影响。
四、指导领导干部深入调查,做好人民群众工作
彭真在指导哈尔滨市工作中,高度重视调查研究。他经常深入工厂、商店、学校、街道、机关等基层单位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工人、学生、市民、干部的意见,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领导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礎上,彭真于8月24日召集哈尔滨市委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具体讨论研究哈尔滨市工作。彭真指出,哈尔滨市在当前主要还是抓住群众工作,在这方面要争取时间。当前,近郊农村要进行土地改革、分地;城市的工厂、商店要分红、分房。分地、分房一定要快,而且要很快发给地契、房契。分房的对象是工人、小学教员、贫苦市民,工人、小学教员要有优先权。市委领导和各级干部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工作,专门去抓工厂、商店、学校的工作。要由机关选一些干部,每人专门了解一个工厂、一个商店、一个学校,积极培养骨干,团结教育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建立支部。哈尔滨市要建立起五六十个党支部,能团结几千积极分子。这样,我们的工作就有了基础,即使国民党来了,也摧不垮我们。改造旧哈尔滨、建设新哈尔滨,建立健全全市各级政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彭真提出:改造政权要走群众路线。市长、公安局长和政权工作的同志要下去,只有这样,群众才敢接近我们。要把屁股坐在工农一边。要在斗争中建立街道政权。要使群众感觉到街道政权是群众自己的,使群众深深体会到我们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
五、恢复和重建工商业的发展,改善人民的生活
彭真指导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改造旧哈尔滨、建设新哈尔滨。在市属国营企业和公用事业单位组织工厂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对民族工商业实行保护、扶持政策,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为原则,对一些工商业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政策;兴办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规定私人银行存款的百分之五十转存入东北银行,其余发放给工商业者;鼓励商贩到敌占区换回紧缺商品;打击囤积居奇、投机倒把活动;重用工程技术人员;建立户口管理制度;在街道建诊疗所,等等。松江省政府和哈尔滨市政府还采取了调整税收等政策,奖励工商业者从敌占区将工业原料和生活必需品运进解放区,奖励修复公私商店,退还非法占有的私人商店,给私人工商业者以必要的银行贷款等,极大地促进了他们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使市区经济迅速复苏,城乡市场很快活跃起来。
到1947年5月上旬,彭真同哈尔滨市干部群众一起,创造了一整套管理新解放城市的工作经验。在彭真离开时,哈尔滨市已经成为东北地区政治中心,各级政权已经建立起来,工商业得到发展,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毛泽东军事文集(第三 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2]彭真传编写组.彭真年谱(上卷)[M].北京:中央文献 出版社,2002年版.
[3]中共哈尔滨市委党史研究室.解放战争中的哈尔滨 [M].黑龙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
[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著.中共黑龙江历史 (第一卷)(下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秦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