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在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中的作用与思考
郭进
中圖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6-101-02
摘 要 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纪检监察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责机关,如何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保驾护航作用?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应该思考的重大课题。现结合工作实际,就纪检监察如何在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中的作用进行初步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疫情防控 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作用与思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思想转变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
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事件。因此,在疫情防控不能松,社会经济发展刻不容缓的特定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侧重点也应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而变化,而不能停留在一个时期的特定水平上墨守成规。这就要求纪检部门,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执法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分析、迅速行动,把督查提醒工作抓实抓细,要提醒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要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和监督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保障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在新形势下的职能定位,也才能确保纪检职能的发挥,所做的工作才能够得到社会公众的拥护和认可[1]。
二、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中的作用
1.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本质上就是政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两个维护”的行为,违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行为,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为确保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和纪律作风保证。
2.发挥同级监督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把本级党组织部署安排在基层单位的实施落地作为同级监督的重点内容,要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人员,把“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发挥专项监督作用。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过程中,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监督检查党委政府关于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二是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履职情况,及时纠正作风散漫、效能低下等问题;三是监督检查资金物资接收分配和管理使用,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及时纠正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问题;四是监督检查相关数据统计上报情况,及时纠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从而保障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职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令出必行、令行禁止,确保夺取疫情防控最终全面胜利。
4.发挥执纪问责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执纪问责作用,针对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恢复发展过程中的组织部署情况、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分配情况、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作用发挥的情况,宣传舆论引导部署的情况,先进典型发现的情况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问责,实行责任追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预防新冠肺炎事件的发生或进一步恶化升级。
三、对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推动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思考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生产秩序加快恢复。但是,全球疫情仍在流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依旧巨大,防止疫情反弹任务繁重,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世界经济严重衰退,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国内消费、投资、出口相对下滑,就业压力显著加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较重。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作为纪检监察必须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定必胜信心,必须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坚强保障[2]。
1.组织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在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恢复发展的特定环境下,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支持经济实体、帮扶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措施,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有责任、有义务监督检查这些政策的落实,要及时发现各项政策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让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的财税、金融、社保等政策真正得到实惠。同时,要督促职能单位和部门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真正了解和掌握企业受疫情影响所面临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工具支持和服务。提升办事效率,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2.切实发挥纪检监察监督探头作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以“嘱、谈、盯、查、处、警”等方法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做到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反复“叮嘱”;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重点开展“约谈”;对重点对象、关键环节要全天候“紧盯”;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任务措施要实地“检查”;对履职不力、执行不力、敷衍拖拉及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通报“警示”。从而深入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稳妥有序开展。
3.着力提升监督检查工作实效。严格按照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与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起来,对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对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工作中失职渎职、贪污挪用、以权谋私的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平衡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监督保障[N].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2-24.
[2]龚界文,章文锋,华正清等.监督保障执行助力企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发展的思考[DB/OL].云网要闻,http:// www.casicloud.cn/news/130595/detail.html?type=636,20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