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档案局召开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会议

    贺晓光

    11月18日下午,北京市档案局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会议。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市档案局局长张利民主持会议并做动员讲话。市委办公厅二级巡视员马忠魁对新修订档案法进行解读。全市150余家单位共2000余人参加。

    这次会议是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档案局)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国家档案局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北京市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系列活动之一,旨在推动新修订档案法在全市有效实施,大力营造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档案法的修订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要深刻领会立法原意,准确把握精神实质,逐条逐句深钻细研,学深悟透,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会议提出,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事业自觉,以首善标准和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抓好新修订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新法在全市得到有效执行和全面落实。一是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结合实际,抓实抓好新修订档案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二是严格履职,着力破解执法顽疾。全市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强化执法,着力建立起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执法机制。三是全面清理,加快配套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尽快在全市构建起相互配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档案法规制度体系。四是对标对表,全面提升档案业务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将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服务国家战略、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结合起来,与编制实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档案业务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服务中心更有为、服务社会更有力、服务民生更有效。五是创新形式,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优势,灵活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贯彻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马忠魁同志从八个方面对新修订档案法进行了全面解读,既有对档案法修订条目的细致讲解,也有结合工作实际的具体分析,受到广泛好评。

    作者单位:北京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