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制对农户生产行为的影响

程杰贤 郑少锋
摘 要:通过实地调查获取“周至猕猴桃”和“眉县猕猴桃”种植户微观数据,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基于质量安全的政府规制研究对农户生产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1)政府规制显著影响农户农资投入行为,降低农户农资成本,有利于农户接受和执行政府规制政策;(2)政府规制促进了农户新技术采用行为,接受政府规制的农户对综合防治技术和果园生草技术采用概率更高,有利于农产品品质的持续提高和改善;(3)政府规制对农户质量安全控制行为无显著影响,接受政府规制的农户也没有显著降低膨大剂类生物激素的使用概率,该类激素的使用对猕猴桃质量安全造成负面影响;(4)户主文化程度、户主种植年限、家庭劳动力数、家庭负担系数和猕猴桃种植面积对农户接受政府规制有负向影响,但耕地面积对农户接受政府规制有正向影响。
关键词:农产品区域品牌;质量安全;政府规制;农户生产行为;倾向得分匹配法
中图分类号:F3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8)02-0115-08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以“产地名+产品名”为标志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迅猛,也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的新方向。然而,小规模分散农户不规范的生产行为,往往导致区域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而通过政策法规引导和规范农户生产行为就成为政府规制的重要目标[1]。分散经营的农户具有损失厌恶和追逐利益的特征,然而,其依靠家庭经验和自身观察做出的生产行为决策往往是“有限理性的”,甚至倾向对政府规制产生逆向选择,不利于政府规制目标的实现[2-3]。同理,考察区域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府规制是否对农户生产行为产生影响以及如何影响,就成为检验政府规制目标是否实现的重要途径。
现阶段,农户采取不规范生产行为的根本原因是“小农意识”[4],存在“生产逐利”和“损失厌恶”特性[5]。要规范农户生产行为,仅仅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是无效的,政府应重视为农户提供农药、化肥以及生物激素施用知识和技能培训[6],在颁布法律和制定政策进行引导防范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并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处罚力度[7-8]。政府支持有助于农户进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利于农户申请使用地理标志,而政府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有利于农户自觉遵守农药施用规范[9],政府提供“生产补贴”有利于促使普通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自愿生产优质安全农产品[10],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对农户生产不存在显著影响,仅操作层面的制度安排对规范农户生产行为有积极作用[11]。此外,颜海娜和杨扬也对食品安全的政府规制进行了讨论[12-13]。
总结已有研究成果,存在以下不足:(1)缺乏对政府规制措施实施后农户生产行为是否变化以及怎么变化的讨论;(2)较少从农户感知视角考察政府规制对农户生产行为影响的分析;(3)对农户选择性偏差的影响重视不足,对政府规制的实证分析可能出现估计性偏差。鉴于此,本文选择政府规制集中的“周至猕猴桃”和“眉县猕猴桃”种植农户为研究对象,从农户是否接受政府规制的视角出发,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分析政府实施的猕猴桃质量安全规制手段是否对农户生产行为产生影响以及如何影响。
二、模型构建
用虚拟变量GRi={0,1}表示样本农户i是否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府规制,GRi=1表示接受(处理组);GRi=0未接受(控制组)。定义GRi=1农户生产行为平均处理效应为:
三、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性统计
(一)数据来源
课题组于2016年7月到10月在“周至猕猴桃”和“眉县猕猴桃”产地各选取5个镇进行调查,在选定样本村随机抽取10~20样本农户,通过与农户面对面问答方式完成调查。共发放问卷800份,回收50个村755份问卷,回收率为94.38%,最终得到有效问卷704份。
(二)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1.政府规制变量。已有文献多从政府行为界定政府规制变量,例如王常偉从政府是否进行售前检测,是否进行宣传指导和对农产品种植监管三个角度界定度量政府规制[15],王建华将政府是否组织施药培训、检测农药残留、补贴生物农药施用等作为政府规制变量[5]。但是,将政府行为视作政府规制变量,仅能考察特定政府行为对农户生产行为的影响,无法综合考察多种政府行为组合的效果,也不能判断农户是否接受政府规制。因此,本文借鉴和丽芬提出的从农户感知角度测度政府规制,以农户对政府行为组合的感知为标准定义政府规制变量[11]。调查问卷设计如下问题:(1)您认为与猕猴桃质量安全相关的政策规定有没有实际意义?(2)您认为政府对猕猴桃质量安全相关政策的执行严格吗?考虑到仅当样本农户认为政府有关猕猴桃质量安全的政策“有意义且严格”的情况下,农户才会主动采取符合政策的规范生产行为,否则,农户可能“消极对待”或“逆向选择”相关政策,从而出现不规范生产行为。因此,将样本农户答案组合为“有意义且严格”归入“GR组”,共328户。其他农户归入“NGR组”,共376户。
2.协变量的定义及统计性描述。结合调查数据,本文用于估计猕猴桃种植户接受政府规制倾向得分的协变量有三类:(1)户主特征变量,包括户主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果树种植年限;(2)家庭特征变量,包括家庭劳动力和家庭负担系数;(3)土地禀赋变量,包括2015年底农户耕地面积、猕猴桃种植面积和耕地块数,各变量含义、赋值情况及描述性统计见表1。
4.农户生产行为具体指标描述性统计。由表3可知,样本农户平均每亩投资成本达到5 326.33元,固定资产投资3 128.13元、肥料投入965.06元,农药投入89.29元和灌溉成本80.19元。样本农户平均劳动力投入亩均98.17天,最低劳动天数20.5天,最高劳动天数208天。结合调研实践,样本农户亩均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高(最大值6 900元)的原因是位于秦岭脚下半山坡的猕猴桃园易遭到风灾,由于果园重建造成亩均固定资产投资显著上升。低毒农药、生物激素和参加培训的概率分别达到0.924 1、0.784 2和0.791 7,说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膨大剂类生物激素已经被样本农户广泛使用,且样本农户参加猕猴桃质量安全培训的概率也比较高。样本农户对人工授粉技术和合理负载技术的采用概率达到0.997 0和0.739 6,说明人工授粉技术和合理负载技术已经被样本农户广泛使用。然而,样本农户使用配方施肥技术概率为0.309 5,实施农业防治技术概率为0.236 6,采用果园生草技术的概率0.260 4,说明样本农户还未广泛采用上述生产技术。
四、估计结果与相关检验
(一)倾向得分的Logit模型估计
运用Stata13.0软件进行倾向得分的Logit模型估计,因变量为“接受政府规制”,估计结果见表4。由表4可知,在户主特征和家庭特征变量中,户主文化程度、果树种植年限、家庭劳动力数、家庭负担系数对其接受政府规制有负向影响,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影响,说明文化程度高且种植年限长的户主,以及家庭劳动力数多且家庭负担系数大的家庭,往往不接受政府规制。而对于土地禀赋变量,耕地面积在1%水平上对农户接受政府规制有正向影响,种植面积在5%水平上对农户接受政府规制有负向影响,即耕地面积大的农户倾向于接受政府规制,而种植面积大的农户倾向于不接受政府规制,结合调研实践推测其可能原因是:政府对农户的支持政策是以耕地面积为标准,耕地面积大的农户能获得更多支持政策,因此倾向接受政府规制;但政府对猕猴桃种植面积没有特别政策,种植面积大的农户多具有丰富的种植经验,因此产生于种植年限变量相似的结果,即倾向于不接受政府规制。
(二)倾向得分匹配的平衡性检验
采用“一对一”最近邻匹配法,对农户特征变量进行匹配(见表5)。从表5可以看出,匹配前GR组和NGR组农户的户主文化程度、果树种植年限、家庭劳动力、耕地面积和种植面积等5个特征变量的标准化偏差分别-32.7%、-67.0%、-25.9%、35.8%和17.7%;匹配后两组农户的大部分特征变量的标准化偏差大幅下降(变量户主性别和户主年龄例外,分别从3.0%、0.2%增加到7.2%、8.8%),所有特征变量的标准化偏差都控制在20%以内,最小值为-1.2%(户主种植年限),最大值为8.8%(户主年龄)。从t检验来看,匹配前两组农户的户主文化程度、户主种植年限、家庭劳动力、耕地面积和种植面积等5个特征变量在至少5%的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而户主性别、年龄和家庭负担系数3个特征变量不存在显著差异;匹配后两组农户所有特征变量均不存在显著差异,即两组农户在协变量上不存在系统差异。以上结果表明,样本匹配通过了平衡性检验,倾向得分匹配基本消除了样本农户自选择性所带来的估计偏误,达到了类似于随机试验的效果。
(三)倾向得分匹配的估计结果
1.农户农资投入行为结果分析。如表6所示,匹配前,GR组农户和NGR组农户在亩均成本、亩均肥料、亩均灌溉、亩均固定资产和亩均劳动天数投入上分别低1 085.95元、134.75元、12.93元、680.99元和15.45天,均在5%以上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接受政府规制降低了农户农资投入成本,并减少了农户劳动力的投入。匹配后,GR组农户比NGR组农户亩均成本低1 044.66元、亩均灌溉成本低14.02元、亩均固定资产低1 024.81元,且分别在1%、10%、1%的水平上显著;GR组农户和NGR组农户在亩均肥料、亩均劳动天数变量差异不再显著。
这说明忽略农户选择性偏差会造成政府规制对农户农资投入行为影响效果估计的偏差,考虑农户选择偏差后,政府规制在亩均灌溉和亩均固定资产投入变量的作用增大,推测原因是政府主导的水利工程和标准果园建设对于降低农户农资投入成本作用显著,结合调研实际,政府推动的标准果园建设能够有效抵御风害,降低农户果园修复和重建的投入,从而表现为农户亩均固定资产的大幅下降。但是,匹配后,政府规制在降低亩均成本、亩均肥料和亩均劳动天数投入成本的作用减小,其原因是两组农户对上述变量投入成本的差异不能完全归结于是否接受政府规制,两组农户不可观测的其他素质和能力也对此产生影响。此外,匹配前后,GR组农户和NGR组农户在亩均农药投入方面差异均不显著。
2.農户质量安全控制行为结果分析。由表7可知,匹配前与匹配后,GR组农户和NGR组农户的质量安全控制行为不存在显著差异,即接受政府规制组农户在低毒农药、加肥行为和参与培训方面不显著高于为接受政府规制组,在生物激素和作物套种方面不显著低于未接受政府规制组。该结果的可能原因是:第一,对于农户较高概率采用的质量安全控制行为,比如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参加质量安全培训行为以及控制作物套种行为,政府进一步提升农户这类质量安全控制行为的效果较差;第二,对于农户严禁使用的膨大剂类生物激素而言,样本农户仍然具有较高使用概率,并且接受政府规制组农户使用概率未出现显著下降,说明相应政府规制政策不能实现农户禁用膨大剂行为,推测某些不可观测因素促使农户使用膨大剂类生物激素行为。
3.农户新技术采用行为结果分析。如表8所示,匹配前,GR组农户比NGR组农户采用果园生草高0.104 8,在1%水平显著。匹配后,GR组农户比NGR组农户采用果园生草高0.090 6,在10%水平显著,GR组农户比NGR组农户采用综合防治概率高0.106 3,在5%水平显著。这说明,考虑农户选择偏差后,质量安全的政府规制促进农户采用果园生草技术和综合防治技术的作用显著,农户采用概率分别提高9.06%和10.63%。
匹配前与匹配后,两组农户的其他新技术采用行为均不存在显著差异,结合表3可知,样本农户对人工授粉技术采用和合理负载技术采用概率分别达到0.997和0.739 6,说明这两项技术已经被大部分农户接受,政府继续推广这类技术意义不大,而样本农户配方施肥技术采用概率仅为0.236 6,说明政府在促进这类技术使用方面效果不足。结合调研实践,其原因可能是,样本农户采用配方施肥概率较低的原因,一方面普通农户认为配方施肥是“多余的”,完全没有必要。另一方面,农户普遍不相信测量土壤推荐的施肥建议,认为是化肥公司销售化肥的策略。
4.稳健性检验。采用半径匹配法与核匹配法对GR组农户和NGR组农户的特征变量进行匹配,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9所示,说明本文变量具有稳健性。
五、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利用“周至猕猴桃”和“眉县猕猴桃”种植户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了区域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府规制对农户生产行为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
1.政府规制有利于农户农资投入成本的降低,政府推动的水利工程和标准建园措施显著降低了农户灌溉成本和亩均固定资产投入,从而促使农户亩均成本总额显著下降,有利于促进农户对政府规制的接受和执行。
2.政府规制对农户质量安全控制行为无显著影响,模型分析显示接受政府规制的农户并未采取更多质量安全控制行为,也没有显著降低膨大剂类生物激素的使用概率,该类激素的使用对猕猴桃品质造成负向影响。
3.政府规制对于农户采用概率较低的技术具有显著提升作用,表现为接受政府规制的农户采用果园综合防治技术和果园生草技术的概率显著升高,政府规制提高了农户新技术采用概率,有利于猕猴桃品质的长期提高,但政府规制对于两组农户采用率较高的技术,如人工授粉技术和合理负载技术,并无显著提升作用。
4.户主文化程度、果树种植年限、家庭劳动力数、家庭负担系数和猕猴桃种植面积对其接受政府规制有负面影响,但耕地面积对农户接受政府规制有正面影响。
(二)政策启示
1.政府对区域品牌公共产品的投入和改善是规范农户生产行为的基础,应充分发挥政府规制对农户农资投入行为的引导作用,加强农业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标准建园技术,从而帮助农户降低农资投入成本,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2.针对政府规制未能显著改善农户质量安全控制行为的情况,一方面应该进一步规范农户的质量安全控制行为;另一方面应探索减少农户使用膨大剂类生物激素新途径,不断探索新型高效治理手段,从而规范农户使用生物激素的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政府制定新技术推广政策时,应注意充分发挥政府规制对较低采用概率新技术的推广作用,不应过多在使用概率已经很高的技术上继续投入。
4.政府应重视户主文化程度、家庭劳动力数、家庭负担系数和猕猴桃种植年限、面积等因素对农户是否接受政府规制的影响,充分利用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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