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路径研究
曹文明
【摘 要】当前,在基层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抓好思想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狠抓教育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延伸;路径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5-0026-02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研究和探寻治国理政深层次规律,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十三五”开局之年,中央进一步提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更高要求,开启了在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建设更加关注自身、关注基础、关注根基的创新发展之路。当前,面对“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倡廉形势研判,如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主要以地级市域为研究对象,探索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路径。
一、基层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目前,村(社区)基层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薄弱。基层组织力量不强,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偏低;部分党员在基层党建认识上出现偏差;基层组织生活不能健康开展,纪律相对涣散;基础台账不健全,个别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部分基层组织负责人能力不强、威信不高、投入不深,不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开展工作。
“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有些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很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有弱化现象,造成党风廉政“两不管”局面;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方法单一,有本本主义的倾向,缺乏动真碰硬的机制和办法。
(二)“隐形变异”顽疾难除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大从严治党力度,中央八项规定的有效落实,党风政风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在基层组织中,部分党员干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隐形变异”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三)“假作为、不作为”现象抬头
在党规党纪要求进一步趋紧的新常态下,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表现得很不适应,甚至有些党员干部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
二、基层从严治党方面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深
部分基层党委、党组织只重视经济社会发展,对党的建设有所忽视。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领导干部,自己层级低,没有把自己主动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
(二)制度执行不力
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党组织虽有制度,但普遍存在执行不力、监管不严的现象,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一言堂”、违反“三资”管理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制度设计存在漏洞。
(三)法纪意识不强
惯性思维比较明显,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没有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缺乏鲜明的法纪意识。只重结果不看过程,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抓工作重结果不重过程和程序,重廉洁纪律不重政治、组织、群众、工作、生活等其他纪律。
(四)追责问责不严
受限于机构编制的不足,基层党委、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有效监督的范围不够大;受限于纪律审查能力不足,纪检组织在问题的监督、发现、采取措施等方面力不从心;受限于强制手段的缺失,纪检组织在案件的审查、处理过程中存在较大难度。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路径
(一)推进思想建设,进一步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理想信念基石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不断锤炼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不断纯化党性修养,严肃党的纪律教育,提高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主动自觉性,确保政治立场保持忠诚可靠、对待重大问题旗帜鲜明、关键时刻经受住考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让政策真正落地生根于基层。二是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在党言党、在党信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思想与不当言论冲击,把党员标准体现至工作、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站出来与违反党的原则、纪律及制度的错误行为相斗争,主动纠正损害党的形象与威信的事情。三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风清气正是良好政治生态的标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利于强化党员干部科学的权力观、政绩观,促进作风转变。因此,要把学习教育和干事创业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这是党章作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各级党委和党组织的本职回归。一是突出“一把手”带动。必须是书记抓、抓书记,履行好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确实置于显著位置,才能做到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任务全盘思考、统筹部署、协调实施。二是完善责任体系。切实秉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统筹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现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分领域、分层次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组织各部门、各成员的责任。三是夯实工作支撑。推广主体责任目标考核、项目化管理,以地级市为例,则建立健全县(市、区)、镇(街道)党委书记基层管党治党考评制度,促进责任落实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价。四是强化追责问责。以问责为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落实“一案双查”,通过组织措施推进问责常态化。
(三)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在基层深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到基层延伸,其中,作风建设是重中之重,重在整治出现于老百姓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行为。一是保持严治态势。继续盯住违规公款消费、收受礼金问题,深入分析基层“四风”新形式、新变种,加强执纪问责,遏制问题反弹回潮;盯住科长、站长、所长、校长等基层干部,强化监督检查,大力气消除“蝇贪”现象。二是创新工作手段。继续加大巡视巡察力度,实现市委对所属单位及县(市、区)、县(市、区)委对所属单位及乡镇(街道)巡察的全覆盖;全面開展专项治理,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和方法,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项目招投标、救助资金等方面加强治理,以实在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加大治本力度。 “谁主管、谁负责”,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积极推动基层改革,弘扬民主管理;推进基层党务、政务、财务、村(居)公开制度,让群众利益诉求通道更为顺畅,加大监督透明度。
(四)狠抓教育管理,进一步推进严管严治的要求在基层落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在于抓好纪律教育、从严管好基层党员干部。一是形成教育常态。将纪律教育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党员干部实际、特色鲜明、触动人心的方式方法,正面激励和反面警醒并举,提高教育实效。二是突出管理重点。把监督管理的对象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在村(社区),重点管好两委负责人,尽可能避免“小官大贪”问题的出现;在机关部门,要管好重点职能部门的处长、科长、股长,着力解决为行政服务“中梗阻”的问题;在企事业单位,要重点管好经营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的发生。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完善基层干部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发挥日常谈话、诫勉谈话等作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现象早预判早应对;将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打造严管严治新常态。
(五)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基层落实
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基层执纪监督的专门机构,其队伍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骨干,纪检监察部门是否履行职责、有效运转,是决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关键。一是科学设置岗位,配齐配强人员。特别是基层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组织原则规范纪检委员的设置,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有落实主体;按照“政治品质过硬、热爱纪检事业、熟悉纪检业务、敢于善于监督”的標准,配齐配强纪检工作力量,让纪检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二是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作用。规范基层纪检委员履职内容,明确权利、任务,丰富方式方法,并有效开展工作。三是做好业务指导,探索绩效管理。建立各级纪检部门对基层纪检委员的日常指导、管理、联系与服务制度,创新基层纪检委员考评、激励保障机制;为基层纪检委员待遇提供有力保证,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与单位探索非公职人员担任基层纪检委员(干事),并出台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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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