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是人的数据
佟帅
【摘要】大数据即将给人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一场革命性的变化,当前,关于大数据的讨论如火如荼,但更多的是从商业和技术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大数据正在给人类思维带来变化,使人们开始在世界观上笃信数据,集中反映为对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本质和现象这两方面的理解,文章以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从联系与发展的两个关键环节入手,阐明在对待大数据的态度上既要看到相关性,也要看到因果性,既要观察大数据的表象,更要看清大数据的本质,始终站在人的角度来对待大数据。
【关键词】大数据;相关关系;因果关系;表象;本质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云计算的出现,大数据这个新鲜概念开始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对于数据的理解和使用正在发生着颠覆性的变化,关于大数据的价值发掘、理论探讨、现实应用等问题也成为当前的热门话题,一场由互联网和大数据引发的变革正在悄然地改变及影响着我们的思维与理念。大数据作为一种新兴事物,我们到底应该以怎样的态度去认识和对待它,对于当前关于大数据的几个争论焦点我们又应该持怎样的观点,本文试图以唯物辩证法的眼光,重点从联系和发展的层面谈一下笔者对于大数据内部架构关系的几点认识,希望可以从哲学的角度对大数据做一个理性和方向性的把握,给冰冷的数据加入一些人文关怀,让大数据概念回归人性与理性。
一、要相关也要因果
相关关系是大数据的价值应用所强调的重要关系,正是由于数据的相关性使得数据的收集、加工以及使用有了相应的方向,在大数据时代,似乎数据的相关性成为了决策制胜的关键所在,并且这种关系看起来好像正在解放人类的大脑,让我们觉得创造价值也许会变得更加简单。例如,被誉为“大数据时代的预言家”的牛津大学网络学院教授舍恩伯格在他的著作《大数据时代》中,就十分推崇大数据的相关关系,特别是“强关系”,他认为,关联物是预测的关键,在大数据的背景下,相关关系大放异彩。为此,他还举了林登与亚马逊推荐系统的例子,以说明大数据的相关关系是如何在商业实践中发挥作用,替亚马逊开源节流的。但是,相关性并非就是价值判断的唯一依据,而且大数据还处在迈向产业化和大范围推广应用的起始阶段,它的发展必然要经过原因与结果这一环节。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引起和被引起关系的一对范畴。在不同的条件中,常常会发生因果互换的事情,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大数据的出现使得我们可获得的数据成几何数级的增长,甚至有人讲,今天是个数据爆炸的时代,而在面对海量的数据时,关于数据的探究与数据的应用究竟孰轻孰重产生了歧义,以舍恩伯格为代表的应用派提出了“大数据时代相关关系比因果关系更重要”的观点,认为知道“是什么”就够了,而没必要去了解“为什么”,舍恩伯格是从功利的角度来看待大数据的,实用主义色彩明显,然而放弃对大数据的因果关系的考察,是一种狭隘的机械思维的体现,对数据的单纯依赖必然会导致人类思维的机械化甚至退化,是人类的一种自我放纵和自甘堕落,没有了因果关系,大数据也就失去了它的人文价值,最终得到的结果是否符合人类伦理的价值判断,也将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大数据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结果,最终目的还是为人类服务。所以,我们对待大数据既要寻找其中的相关关系,同时也不能忘了探究其中的因果关系,趋利避害,最终才能让大数据真正的造福人类。
二、看表象更看本质
大数据的概念一出现就引发了几乎所有行业的热论,给人的思维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尤其是一切都可以“量化”的观点使得数据覆盖了人类对于外部世界的感知,让人们对于世界的认识产生了疑惑,陷入了一个模糊的视界中,这将给人类未来的发展造成严重的不确定性。为此,我们必须深刻地去分析、探寻大数据的背后所隐含的哲学本质,从世界观的角度去拨云见日,看清大数据在当今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给其一个合理、科学的定位。
大数据指的是所涉及的数据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人工,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截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人类所能解读的信息。大数据的特征,除了巨大、快速、多样多变之外,没有其他。因此,大数据本质上还是数据。那数据的本质又是什么呢?从人类早期的计量工具时代到现代的科学技术装备时代,数据无非以三种形式被人类使用,数据的获得、数据的存储以及数据的应用,数据背后所隐藏的真相其实就是人类所需要的信息,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必要的条件和工具,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在互联网和云计算出现之前,人类面对的信息量基本在可控范围之内,而当下的信息技术则使得人类开始面对海量的数据,庞大而复杂,超出了人工处理能力,我们称之为大数据,所以大数据的出现在本质上是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工具和手段,它必然会对人类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但却不会成为影响人类未来的决定性因素,因为人类的未来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而大数据不过是人类创造的服务于自己的产物罢了。
所以,大数据现在对人类造成的影响不过是它作为一种新兴技术手段应用于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各种表象,不论是真象还是假象,都脱离不了它作为人类实践的产物的本质,对待大数据,我们既要尽可能地全面观察它对今天人类所产生的各种影响,还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不断深化对它的认识,找出它的特殊背后所隐藏的一般,绝对不能够乱花渐欲迷人眼,甚至出现模糊世界观的状况,而是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保证人类的主体地位,对其加以合理利用,以促进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大数据时代[M].2013年1月第1版,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3]车品觉.决战大数据[M].2014年4月第1版,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4]赵大伟.互联网思维[M].2014年6月第1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5]张礼立.大数据时代的云计算敏捷红利[M].2013年12月第1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6]杨巨龙.大数据技术全解[M].2014年3月第1版,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