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发展中社会协同的影响与对策浅析
夏轶捷
[摘 要] 创新是企业升级发展的第一动力,在经济市场化进程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不仅要依靠自身资源,还必须依靠社会协同的力量。但是,在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社会协同面临着共享交流机制不完善、评价工作开展不充分、社会契约精神弱化、宣传推广力度不够的问题,要通过完善产业技术共同体平台建设,发挥专业领域行业协会优势,培育社会团体参与能力,加强公众参与创新的激励,形成企业和社会的有机合作,从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关键词] 企业;创新发展;社会协同;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管理模式,为社会组织、公众参与市场活动开辟了空间,意味着确立了社会和公众的协同作用。政府由赋权到放权于社会,塑造社会及公众的合作精神,化解利益冲突,鼓励公众以多种形式广泛地参与公共行政事务和社会建设。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十分明显,社会组织的力量得到一定的发展,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那么,在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社会如何发挥有效协同作用,从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助力于社会经济效益提升,本文将从这一视角进行分析。
一、相关理论阐释
从马歇尔首先提出社会权利理论开始,社会权利第一次向外界传播出一个理念,即社会权利是义务与权利的对等。社会权利的实质是追求人的存在的动态过程,是社会底层的群体和上层群体博弈的过程,表现为彰显自身权利和扬弃不平等地位的社会性质。社会权利是公众享有从社会获得基本的物质条件和发展机会以实现有尊严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从社会权利理论的发展来看,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社会权利缺失的前市场经济社会时期,社会权利市场化的工业社会时期,社会权利全球化和人本化时期。
在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市场活动中,传统的管理模式政治化倾向较强,管理方向较为单一,管理行为柔性不够,为了避免权力运行缺陷并且更好地提供服务,政府需要寻求开展与企业、社会、非政府组织等多种主体的合作。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互动关系,涉及的是多元化主体,即政府与各种非政府组织、企业以及社会共同进行合作,在应对公共事务处理的问题中,形成政府、市场经济、社会三者相互制约与支撑的协同框架,为构建一个有机、协调的运行系统,政府放权于市场和社会[1]。
二、影响企业创新发展中社会协同的原因分析
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创新和产能升级,从广义上而言,企业创新发展与全体公众息息相关,带有“全民性”和“整体性”,社会团体是不可或缺的主体,企业的良好发展离不开自下而上的社会参与,但是,在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社会协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2]。
(一)共享交流机制不完善
技术创新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引擎,而很多企业没有建立相关的协同创新机制,造成了产、学、研的沟通交流阻碍,使得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三者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协同合作,新技术重复研发现象频繁出现,造成研发成本增加,劳动资源浪费。其次,新兴产业技术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仍然比较薄弱,各专业领域行业协会的功能和定位明显弱化,行业协会与企业沟通联络的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也使企业和公众缺少完整的产业信息来源渠道[3]。
(二)评价工作开展不充分
在企业创新过程中,社会的力量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没有邀请本地区的社会团体参与到创新建设的规划中,由于缺乏充分的沟通交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导致无法对产业发展前景、优势劣势等相关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及合理判断。没有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消费者需求,准确把握市场发展方向,从而难以制定出一个有效的、合理的规划方案,造成技术研发创新的冲突与不必要的浪费[4]。
(三)社会契约精神弱化
《论语》云:“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体现出传统伦理道德中的诚信原则,在市场环境中,诚信的另一种表述就是契约精神,它不仅是西方商业文明发展的基础,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保障。然而,在当代市场经济竞争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各领域市场发展迅速,消费者需求也快速增加,企业追逐利益的“短、平、快”特征日趋明显。一些企业以超出合理范围的低价参与竞标,生产偷工减料,产品以次充好,大量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但是,政府部门缺乏严厉惩罚措施,社会公众缺乏监督,企业由此带来的违约成本过低[5]。
(四)宣传推广力度不夠
对于消费者而言,往往首先的考虑是投资或消费该产品的价值效用,而非由于技术创新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由于企业对创新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加之社会个体的科学文化素质差异,社会公众对于创新产品缺乏全面的了解。社会公众对创新产品的认知程度,对于企业的创新发展至关重要,公众的接受程度标志着企业技术创新的成熟状况,因此,社会的支持和公众的理解是企业创新顺利推行并落地实施的基础之一。
三、推进企业创新发展中社会协同的建议
诺思认为,“国家最重要的也是最困难的任务,就是建立一系列的游戏规则,并将之付诸实施,以鼓励全体人民充满活力地加入到经济活动中来”。企业的创新发展不能仅仅依靠企业自身,还应充分借助社会的力量,实现企业平稳有序发展,从而推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
(一)发挥专业领域行业协会优势
建设更加完善的产业技术共同体平台,行业协会能够形成合力,有利于组织相关企业沟通交流,有利于促进政策、信息、技术共享,对于共同推进企业创新至关重要。作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纽带,行业协会能够了解产业政策、产业发展环境,了解企业面临的市场困难、技术瓶颈等信息,掌握大量一手资料,为企业提供专业建议和参考,成为对外合作交流、促进产业升级、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依托。作为成员企业交流的平台,一方面能够为成员企业提供市场和技术的前沿资讯,为企业开展政策解读、技术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提高成员企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展览会、高峰论坛等形式,为成员企业搭建交流平台,为促进国内外交流合作创造条件和机会。
(二)培育社会团体参与能力
社团凭借其规模化和专业化的优势,能够在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企业形成一个联盟,将社会上有意愿和能力推进技术创新的人员凝聚起来,培养和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团队伍,定期开展相应的培训和资格认证,确保社团成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同时,建立社团制度规范,明确目标定位、服务理念、运作模式,与行业协会、企业一起为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三)加强公众参与创新的激励
行业协会或企业联盟探索建立一系列激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到企业的创新发展建设中,鼓励大家对企业创新建言献策,并将行为表现与个人切身利益挂钩,根据公众参与度情况,赠送小电器、厨房用品或其他奖品。此外,可由企业出资,免费试用企业创新产品。把公众的参与和利益直接关联,以看得见的实惠激励来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事实上,引导和激励只是手段,培养公众的创新意识才是目的。
四、结语
科技支撑发展,创新引领未来,创新发展是企业转型升级的不竭动力,同时,企业创新发展受到外部性影响,也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在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社会协同面临着忽视社会团体参与、弱化社会契约精神等问题,需要完善产业技术共同体平台建设,加强公众参与创新的激励,强化企业与社会的协同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的作用,这不仅仅是提升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更是引导社会团体、自治组织、公众等力量参与到创新活动中,从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社会经济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B.盖伊·彼得斯,弗兰斯·K.M.冯尼斯潘.公共治理: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M].顾建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道格莱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杭行译.上海:格致出版社,2016.
[3]方新.中国科技创新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4]李伟,陈民,彭松.政企合作:新型城镇化模式的本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5]马歇尔,安东尼·吉登斯.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M].郭忠华,刘训练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