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权的法律保障研究

    关键词 公民参与权 法律保障 法制体系

    作者简介:张晓奇,中共包头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920.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6.181

    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制度保障可以充分的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加强对我国公民参与权法律保障问题的研究,分析现状,探究合理的完善对策与手段,对于保障我国公民参与权来说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一、公民参与权的内涵

    (一)公民参与权

    对于公民的参与权在国内外有着不同的定义以及标准要求,最基本的就是公民在法律建设等方面的参与性。公民的参与权是公民主动参与行使的权利。公民可以参与选举、特征,立法等各种活动。通过参与各种活动充分保障政府的决策可以代表民意,符合多数人的合法利益。

    因此,要实现参与权的目的,公民不仅要参与各种活动,也要具有明确的目的,通过自身的参与,达到实现目标统一的目的。

    (二)公民参与权的特点

    公民的参与人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对于公民自身来说,参与权赋予了公民参加集会、出版以及言论等各个方面的自由。同时,公民在参与活动中要受到法律以及约束的限制,要充分的保障公民行使自身的参与权。

    (三)影响要素

    1.参与制度化以及法制化。公民参与制度化就是在适当的制度规范渠道中融合公民参与的权利。公民参与度的渠道逐渐完善,形成了公民参政的制度规定,此种规章制度能否有效实施,充分的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制度化的关键是法制化,公民参与制度是否完善与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公民在宪法以及法律赋予的民众权利范围中可以依法参与各种活动。同时,公民参与权要根据抽象的法治原则进行管理。

    2.政府作用。公民参与权不仅仅是公民个体的行为,政府部门要为公民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公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例如,公民在参与中知情权是各种活动参与的关键停水基础。知情权是公民参与特征活动的基础,可以提升参与活动的针对性,有效减少盲目性的问题。

    政府活动信息是否公开性、透明性,直接影响了公民参与的效果。如果相关部门存在不透明的问题则就会削弱公民参与的效果。

    3.社会组织发育程度。社会组织通过创造各种社会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实现有序化、社会化发展。

    我国目前对于公民参与活动中社会组织并没有法律的规定,对其行业特征以及规范等缺乏明确的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民参与性。

    4.公民参与意识。人的个体差异决定了公民参与意识。人们思想感情、文化特质以及价值等不同都影响了公民的参与程度。竞争意识、主体意识是在公民行使参与权的关键因素。创新精神以及开放意识是行使参与权的关键因素。在现代民主的环境中,要求公民要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对于行使自己的参与权要具有一定的积极、理性的态度。而总的来说,我国公民参与意识不强,在权力意识、民主以及法治意识、参与意识上来事缺乏足够的动力,这样直接的降低了公民参与的自觉性以及主动性。二、公民参与权现状

    公民参与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而在整体上来说,受到传统思想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导致公民参与权在实践中还是存在诸多的问题与不足,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传统思想制约影响

    在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之下,导致公民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公民的基本参与权;公民缺乏足够的民主意识,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民商法的建设与发展。

    虽然现阶段人们初步意识到自身在社会中的价值所在,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践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人们不了解行使权力的路径以及方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民参与权的行使。

    (二)缺乏完善的保障制度

    我國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在宪法以及法律上对于公民参与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其执行效果不佳,制约了民商法公民参与权的行使。虽然我国公民参与权也通过法律进行了约束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并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规定,缺乏标准的管理机制,导致公民参与权无法有效的落实。例如,虽然我国建立了听证会的机制,也制定了相关法律,但是在部分的法律建设中并没有进行细节管理,导致在操作中缺乏明确的规定以及要求,无法充分的凸显听证机制的作用,无法充分的保障我国公民的参与权。

    (三)公民参与权缺乏完善的救济机制

    为了充分的保障我国公民参与权有效践行,要制定完善的救济机制。而在实践中恰恰缺乏完善的救济机制。导致公民参与权被人们忽视,无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例如,在部分的法律规定的实施中,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审查的范围,并没有凸显其司法救济的功能。而因为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导致我国公民的参与权无法通过救济机制得到保障。三、公民参与权的法律保障研究措施与手段

    为了切实保障我国公民合法的参与权,就要综合现状,通过科学的方式合理的手段不断的完善公民参与制度,在实践中要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做到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公民的参与权。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公民的参与意识

    在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之下,民商法问题逐渐凸显。为了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民商法问题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重视民商法的宣传教育是提升国民参与意识的有效方式与手段。

    对此,在实践中要加强对民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宣传讲解,提升公民的法制观念以及参与民商法法制建设的意识,通过微信、新媒体等方式强化宣传,可以让公民充分的意识到民商法的重要性。

    (二)民商法建设中要充分保护公民参与权

    科学发展观念倡导的就是人本主义,在此种理念之下民商法的建设中公民参与权是一种新型的权利。虽然在我国法律建设中还是存在一定规定,但是并没有明确公民参与民商法建设的具体途径与手段,无法充分的保障公民参与权的有效实施。民商法建设中公民参与权是公民基本权利,這也是在宪法中确立的内容。

    (三)实现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

    知情权就是社会公民要知晓以及民商法相关的政策的权利,如果信息不公开,公民则就不会了解关于民商法的相关决策,这样就无法提出合理的建议。对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公开公民行使参与权,这也是公民行使参与权的关键基础。

    在实践中,要将民商法以及公民全面落实,形成完善的制度手段,环境信息要保障公开,通过有效的措施重复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四)完善我国公民参与权法律保障体系

    现阶段,随着我国对公民参与权的重视,也相继出台了各种保障手段。虽然我国没有出台具体的条款内容,但是在宪法上明确的规定了保障以及尊重公民人权。宪法是我国根本法律,对此公民的参与权的保障要根据新宪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法律保障系统,根据实际状况有效落实。

    对此,在实践中针对我国对于公民参与权不完善的问题,国家要根据实际状况完善法律内容,强化立法法建设,通过各种法律法规的建设充分的保障公民参与民商法建设的权利。依法保障公民的参与权,政府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制定合理的政策手段,强化管理。

    同时,构建完善的机制以及平台,全面落实公民参与权的各项政策与要求。现阶段,我国公民参与权的行使主要就是通过新闻媒体。出版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机制提供。公民通过这些平台可以获得有效的信息,根据信息内容基于参与管理以及监督。

    另外,这些信息传播平台也将公民的意见传递给相关部门,对此要强化对相关出版等相关单位的管理,要合理的规范公民的参与权,进而充分的保障了公民的参与权。

    (五)保障公民参与权制度建设

    为了充分的保障我国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权,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状况采取有效的措施与手段,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充分的保障公民参与权。

    第一, 要制定完善的制度手段。相关部门要重视民情,了解民众的需求。第二,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平台以及媒体渠道构建透明化的管理机制,扩大 公众知情权,充分的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第三,通过新闻发布、旁听等制度手段的完善,充分的保障信息传递的有效性,通过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以及参与权,进而为决策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参考。同时,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手段的过程中,要充分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六)完善公民参与权的途径

    分析在公民参与权行使中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充分的凸显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辅助作用。在世界的角度分析,公共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公共治理也不是政府的专利。通过对分盈利组织、非政府组织、政府组织以及私人组织等共同参与,对公民参与权的参与路径进行优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既定的目的。

    社会主义具有公共性的特征,其具有一定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公民的分散的个人意见,利益进行集中的处理,对散落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汇集各项信息,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形成公共利益,可以达到扩展公民参与渠道的目的。

    对此,在实践中要重视社会组织的建设,完善社会组织体系,使其具备一定的社会管理制度,以及矛盾条件的职能;对社会管理体制进行优化,有效降低政府的干扰与影响,充分的对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引导,重视法制建设,对各种社会组织的行为体系进行优化,明确其具有的职能,形成一个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

    (七)重视监督引导,增强公民权利行使能力

    公民在行使自身参与权中要理性的选择参与的方式,明确自己参与权利的行使责任,这是保障有序参与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公民权利行使能力要通过制度进行保障,也要通过国家进行引导。在实践中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完善优化的同时,重视监督管理。通过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方式进行管理,充分的行使群众的参与权,才可以实现公正性。

    我国社会监督不足主要就是因为在实践中并没有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权力,在实践中要通过科学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充分的凸显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智能,充分的凸显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这样才可以切实提升公民参与的效率。四、结语

    综上,公民参与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要充分尊重公民的参与权,通过科学的方式与手段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仅仅是我国宪法以及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对此,在实践中要切实加强对公民参与权的重视,综合现状制定完善的保障对策与手段,充分的尊重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而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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