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尼各马科伦理学》中的“中道”思想

    陈何伟

    【摘 要】《尼各马科伦理学》是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的重要著作之一,全書深刻阐述了与德性相关的选择性、实践理性等特点,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德性即中道”这一思想的提出,是亚里士多德对古希腊中道思想有效继承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实践所得出的伟大论证。“中道”作为其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贯穿始末。文本从“德性即中道”的历史溯源入手,论述中道伦理思想内涵,点明中道伦理思想特征及其在当代的价值和意义,并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探寻实现“中道”的方法。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中道;德性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5-0070-03

    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时期西方伟大的哲学先导,视野丰宏,思维开阔,极大地丰富了哲学研究的域度和深度,是伦理学与哲学的伟大奠基者。而中道思想作为亚里士多德哲学的核心和灵魂,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研究中道思想,无疑是开启亚里士多德哲学大门的钥匙。对当前我们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构建、社会道德的培育仍具有深厚的理论价值和时代意义。

    一、“中道”思想的历史溯源

    中道思想在古希腊由来已久,并非亚里士多德的首创。《荷马史诗》中“和谐”“合度”等概念的提出;赫西俄德更是在《工作与时日》一书中告诫世人“任何事情都要有分寸”,形成了古希腊中道思想的雏形,随后毕达哥拉斯在《金言》一文中再度发声:“在一切事情,中庸是最好的。”他将中庸视为“善”、视为“美”,而一切破坏这种“美”和“善”的过度和不及都是恶,并将“美德就是和谐” 作为该学派的基本命题之一。举世闻名的“黄金分割律”就是毕达哥拉斯从“中道”的和谐中探寻出的数量在比例上的美。梭伦认为:秉持中庸之道,就必然要反对极端,主张“自由不可太多,强迫也不应过分”。 后来诸如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伟大先哲们都对“中庸”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便是著名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有关论述“中庸”的名言警句,至今广为流传。“人们通过享乐上的有节制和生活上的宁静淡泊,才得到愉快”;“对一切沉溺于口腹之乐,并在吃、喝、情爱方面过度的人,快乐的时间是短促的”;“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动摇不定的灵魂,是既不稳定又不愉快的”;“当人过度时,最适意的东西也变成了最不适意的东西”。这些格言式的话,都表明了“中庸为善”的思想。[1] (P.47)为亚里士多德“中道”思想的衍生奠定了丰富的哲学理论基础。

    二、 “中道”思想内涵解析

    “幸福论”与“自我实践论”是亚里士多德“中道”体系的重要理论来源,他崇尚适中,讲究“度”,批判极端主义。在亚里士多德的诸多著作中,常把“中庸”释义为“中道”。所谓“中庸”即为“适中”“适度”等意,所表明的是一种时空的中间状态。 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应该的时间、应该的境况、应该的关系、应该的目的,以应该的方式感受情感和选择行为,这被亚里士多德称为是“最好的”。

    亚里士多德将过度、中间和不及划定为人的三种精神状态。“过度”和“不及”这两种极端乃是人性之恶的根源,只有保持“中间”状态才能成为有德性的人。亚里士多德指出“德性是关于感受和行为的,在这里过度和不及产生失误,而中间就会获得并受到称赞。这两者就是德性。德性就是中庸,是对中间的命中”。[2](P.98)既然德性就是中庸,那么要成有德性的人,就必然要在理性的指引下去衡量和保持“过度”与“不及”之间的域度,并以此达到对“中间的命中”。而“德性就是中间性”的这一论断无论是从本身的思想原理出发,还是从实践实体的角度探讨,都是完全符合的。

    这里必须说明,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其本质是标明人的一种“善”的适中状态,即一种道德的状态。决不可将其断章取义的理解为折中主义。折中主义与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具有本质的区别,折中主义是对辩证唯物论的直接否定,而“中道”思想则是辩证统一观的生动体现。同时,我们在考察“中道”思想本质内涵的同时,还必须遵循因人而异的原则。因为不同的人,能力大小,社会经历等各方面都不尽相同,因此,这种“中间”具有相对性,并不能用一个绝对的标准来度量。亚里士多德“中道思想”中强调的适度是一种在同质因素中能够掌握的度,其对是非曲直都有准确的界定和严格的把控。

    三、 “中道”思想的特征

    (一)“中道”原则建立于感性和理性的统一

    亚里士多德在考究人的本质上陷入了唯心主义,他赞成“灵魂说”,认为人是有灵魂的,而这种灵魂则是理智与情感形成的有机统一体。人之所以会受到自身心理、观念的影响,皆为此因。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一种选择的品质,存在于相对我们的适度之中。这种适度是由逻各斯规定的,就是说,是像一个明智的人会做的那样确定的。”[3](P.197)由此可见,要成为一个明智的人,就必须保证理性与感性的恰当比例,实现辩证统一,人才不至被欲望冲昏头脑,才会在理性的道路上顺利前行。

    (二)“中道”是感知与实践的有机协同

    亚里士多德认为,“中道”不仅是一种理论认知的和谐之美,更是一种实践的“善”。换句话说,“中道”即为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这也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不谋而合。“中道”思想理论的精髓,必须在实践中去感知、去体会,进而贯穿实践活动全过程。人要想培养良好的德行,“喊口号”,大搞形式主义,本本主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必须在实践中通过思想的引导,达到理性与情感的统一,在具体中去体味原则性与灵活性,才能把道德观念转化为德行,将德行转化为德性,这也正是亚里士多德“中道”思想的本源意义和理论追求。

    (三)“中道”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和谐

    “中道”的原则性,其实质是对“中道”评判绝对标准的界定,具有唯一性;而灵活性则是偏离这一“标准”的可能性状态,具有多变性。所谓“善是一,恶是多。”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这种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价值规律一样,最理想的标准就是价格完全绝对的反应价值。然而在实际的商品活动中,价格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价格完全反应价值的情况几乎是不存在的。同样,之所以说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是因为亚里士多德强调这种统一性中的和谐,而这种和谐也正是“中道”思想的精髓所在。如何理解这种统一性的和谐,亚里士多德认为,中道的原则性必须寓于灵活性之中,并通过灵活性表现出来。

    四、 “中道”思想的现代启迪

    亚里士多德倫理思想是建立在目的论之上的,是实践伦理学。更加讲求的是在实践中践行德性,使之成为人的一种属性。这一特点使得他的思想和理论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是一种人们通过习惯养成可以达到的目标。

    (一)“中道”在道德修养上提供了一种可能,指明了一个方向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人们对于金钱和物质的追求逐渐呈现出过度的倾向。造成了社会风气的污浊,形成短视发展模式。不利于社会和个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要改变这一现状就要保持一种适度。中道诉诸于对人的一己私欲的节制和自我修养的提升,促使人们心灵达到平和、和谐的境界。人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从自身出发,韬光养晦,自我修炼道德素养,以一种适度的人生观价值观来为人处事。那社会的发展之路也会越走越宽,反之则不然。

    (二)“中道”从辩证的视角来审视理性与情感的关系,呼唤对人性的尊重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情感与理性并非是绝对的矛盾体,对二者关系的审视必须采取“中道”的态度。这里的所谓“中道”即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统一观。亚里士多德从不否定理性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而人类社会要建构道德,实现和谐,唯有理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情感的制衡。也就是说,“中道”的状态必然是理性与情感和谐的状态,偏一方而不可。禁欲主义是重理性的“怪胎”,享乐主义则是重情感的“畸形儿”,对人性的尊重,必须回归到人的本源意义和本质内涵上来探讨,否则就是一种对人性的曲解和扼杀。

    (三)“中道”所体现的“美”和“善”构建社会价值体系

    人们在实践中不断追求一种“中间”状态,这其中不仅包括的是求真,更是一种向善的期盼。准确地说,中道不仅符合事物的真实状态,更是完成了行为主体“善”的实现。而这一实现带给人们的是心灵上美的愉悦感受。过度与不及都破坏完美,唯有适度才保存完美,正说明了中道中所包含的审美标准和意境。而在《尼各马科伦理学》的开篇,便如是写道:“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4](P.37)而这种“至善”的标准即为“中道”,因此,“中道”作为一种价值标准,对整个社会价值追求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构建意义。

    五、 “中道”实现方法探究

    (一)从品质自身来看,两恶相权取其轻

    在“中道”与两种恶的之间,亚里士多德指出其中一种恶相比另一种恶更加接近中道,由于选取中道比较困难,因此退而求其次,选择更加接近中道一方的恶,因为与中道对立的是偏离更远的一种恶。这里亚里士多德指出的两恶相权取其轻,是在尽量避免更大的恶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选择,这种说法是在为城邦公民提供一种最大的可能性来行善,充分考虑到人性在对抗欲望时会容易暴露其脆弱性。因此在退而求其次的基础上,力劝人们尽最大的可能性去把握适度,恪守中道。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指明,首先,如若行恶,是不是都需要接受谴责?其实不然,亚里士多德在其后的论证过程中指出,如果行为的始因不是出于自身,即在受外力压迫而不得已的情况下,即使舍弃善,偏离中道,仍旧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这时候人的行为不是出于自愿的,更无从选择,对度的选取也是不自由的。其次,出现可为中道而不为怎么办?是不是这样就混淆了中道与恶的界限与区别?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如果无法把握中道,可能是出于一种无知状态,这种人需要加强教育,特别是理智教育,从而克服无知状态,但是有一种情况亚里士多德却没有论及,那就是为了一己私利,从而采取避重就轻怎么办?亚里士多德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但是指出这种人肯定无法称得上是德性之人。

    (二)从事物对象来看,应避免沉溺事物

    “中道”在于行为和感情中坚持适度原则,但是人的激情与欲望却往往将人拉向两个极端,这就要提醒人们将自己拉向反面——中道。这里就需要人们警惕那些容易让人沉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往往附和人的欲望本性,使得人往往偏离适度,这里颇具有中国传统儒家“自省”思想的意味。“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5](P.221)就是做人要先正心,心无杂念歪想。但是亚里士多德是一个理智至上主义者,一个人如何将自己从欲望的泥沼拉出来还需要靠理智。

    虽然亚里士多德只是简单提醒要注意易沉溺的事物,无非就是在面对容易让人沉溺的事物时,要保持头脑的清醒。其一,要具有良好的理性头脑,要对什么是容易让人沉溺的事物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判断,这就是要避免人出于无知状态。其二,理性要战胜欲望,既然选取了适度,则要在思想层面的有斗争,有过度的欲望并不是一件坏事,如果理性能够战胜欲望的冲动,那么就是一个具有自制能力的人,也是值得称赞的。

    (三)从事物性质来看,要警惕快乐的事物

    快乐的事物,就是能让人产生快乐的事物。亚里士多德并不反对快乐,他并不是一个禁欲主义者,相反,他认为中道就是关乎快乐和痛苦事宜的。人们成为一个具有德性的人就意味着能够收获快乐,而一个没有德性的人最后只会收获痛苦与悔恨,这里所谓的警惕快乐的事物,亚里士多德是出于两方面进行考虑的。第一,不能把快乐与目的相混淆。亚里士多德提倡适度的品质,是因为适度的品质是具有德性的品质,具备这种品质才能实现人最终的目的——幸福。那种一味的追求快乐,将快乐视为人生目标的人,是无法过一种德性生活的,因为快乐不是人最终追求的目的,它只能成为幸福的一种手段。第二,快乐有待升华。快乐是一种善,但不是最完美的善。既然不是最完美的善,自然有上升的空间,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完善着完美而享得福祉的人的实现活动——不论是一种还是多种——的快乐就是最充分意义上的人的快乐。”这里亚里士多德为快乐树立了一块标杆,成为一种人们应当学习的榜样,那些具有德性的人的快乐,才是我们应当追求的快乐。否则,其余的只能说受到扭曲或者是堕落者的快乐。

    亚里士多德寄希望于依靠内在理性规则,使得个人不仅能成为一名城邦所希望的公民,而且也能够实现自己完美的德性生活。除了最后亚里士多德在国家社会层面提及法律规范之外,很少涉及外在规范制度的作用,他更多的是带有中国传统“修身”“克己”意味。可以这样认为,《尼各马科伦理学》就是一部恢宏的“中道”思想史诗,这其中凝聚了伟大先哲们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深邃思考。理论的经典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绽放光芒,不断升华,因此,我们对《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中道思想的学习,必须结合自身实践来反思,并从中受到启发,感受“中道思想”的博大、深邃与和谐。

    参考文献:

    [1]罗国杰,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1985.

    [2]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M](廖申白译).商务 印书馆出版社,2003.

    [3]万俊人.现代性的伦理话语[M].黑龙江:黑龙江人民 出版社,2002.

    [4]苗力田.亚里士多德全集IV[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1992.

    [5]朱熹.四书集注[M].江苏:凤凰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