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研究生学术责任养成的路径研究
何菁
摘要:杜绝各类工科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需结合其毕业后的职业角色和工程实践活动特点,以道德哲学的致思方式寻求其学术责任养成路径:引导他们客观认识技术的负面作用和工程风险,建立起以“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放在首位”为宗旨的现代工程伦理意识;驱策他们把施行负责任的工作这一道德要求变为自己内在的、自觉的伦理行为模式,主动遵行学术道德、履行职业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启发他们正确认识在科研工作和工程活动中形成的多种伦理关系及相应的道德责任,并以向善的道德努力践行这些道德责任,实现践履学术责任、职业责任与工程伦理意识的统一。
关键词:工科研究生;学术责任;工程伦理;自律;自我
中图分类号:B8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1254(2014)05-0014-06
A Study on Training Academic Responsibility of Engineering Graduate Stud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oral Philosophy in Engineering Ethics
HE J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and Mechanical Engineering, 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Nanjing 210037, Jiangsu, China)
Abstract:In order to put an end to immoralities of engineering graduate students in their academic studies, it is essential that educators should seek the path of training academic responsibility of engineering graduate students by means of thinking-method of moral philosophy. Meanwhile, it is important to pay attention to their professional role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ngineering practice after graduation. First of all, educators should guide engineering graduate students objectively recognizes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technology and engineering risk and set up modern ethical awareness in engineering for the purpose of “putting the public safety, health and welfare in the first place.” Secondly, educators should encourage engineering graduate students to work responsibly and take the initiative in abiding by academic ethics and carrying out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ies. Thirdly, educators should inspire them correctly understand all kinds of ethic relations and the corresponding moral responsibilities in studying and engineering activities. Even more importantly, educators should urge them to make effort to practice responsibly. Thus, practicing academic responsibility,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and engineering ethical awareness will reach a common understanding.
Keywords:engineering graduate student; academic responsibility; engineering ethics; self-discipline; oneself
在当代中国,工科研究生已成为工程技术专家的重要后备力量。但是,在现行的研究生培养体制下,工科研究生却普遍缺乏与专业活动相关的伦理准则和道德判断知识,难以养成诚信求实的科研心态和严谨求真的工作作风,缺乏与工程活动相关的职业责任意识,这突出表现为学术论文的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及其他一系列学术不端行为,诸如在科研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以及捏造数据或结果、篡改实验记录和图片等。由于在读期间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学术责任意识,以至于在他们毕业并进入到实际工作中之后往往难以将科学事实、个人经验和主观判断有机结合起来去生产含有“可接受”风险的工程技术产品,难以主动规避未来的可能风险。
为督促工科研究生养成正确的学术责任意识,当前我国高校普遍的做法是依赖于刚性的制度约束和导师的教育引导。这种做法的实际防控成效极为有限。一方面,由于研究生培养的指标体系单一,各高校一般以论文是否发表到SCI、EI、ISTP或国内核心期刊为标准来衡量学术成果的价值,虽建立有相应的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惩处机制,但在实际运作中大多只能起到威慑作用,治标不治本,不能完全杜绝学术失范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导师的教育引导也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若导师自身缺乏学术自律意识,就会对其所带研究生的学术品质和科研态度造成不良影响,遑论对研究生进行积极的教育引导。如何激发工科研究生的自由意志去负责任地进行科研和工程实践,并进而将这种责任意识变为其自身内在的、自觉的伦理行为模式?如何教育和引导研究生个体以具体的道德自我承担其“应当”的道德责任,并将学术责任意识贯通于未来的工程职业生涯中?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语境下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对策性研究,因为缺少对工科研究生未来将从事的工程职业的实际考虑,在实践上存在很大局限性;而一贯对其理论基础简略粗疏的研究态度,又往往导致得出的结论不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充分合理性。因此,在道德哲学视野下,从工程伦理角度关注工科研究生学术责任的养成与工程职业活动的关系,是一个兼具理论性与现实性、继承性与创新性的重要课题。
一、自由:学术责任实现的逻辑前提
20世纪后半叶,全球技术进步的结果一方面使得人类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另一方面,频繁发生的重大工程事故——例如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等——又让各种风险与人类生活如影随形。技术的负面形象使得工程被看作“内在地具有风险的活动”,这使得“责任在当代道德理解中已经成为一个关键术语”[1]。传统的工程伦理认为,“应把工程看作是一个试验过程”[2]97,即工程是以人为对象的社会规模的试验。所以,具有专业知识的工程行为者工程行为者,主要是指工程师和进行具体工程活动的管理者、技术人员等。工科研究生在读期间在工程企业实习以及毕业后正式开始职业生涯、参与工程活动,都表征着工科研究生具备了工程行为者的角色特点。在学习阶段,工科研究生是成长中的、未来的工程行为者;在实习阶段,他则是潜在的工程行为者;在毕业后正式成为职业工程师时,他就是现实的工程行为者。就必须承担以下责任:“1.保护试验对象——人的安全、尊重他们同意的权利的基本责任;2.总是意识到任何项目的试验性质,富有想象力地预见其可能的副作用,合理地努力去监测它们;3.在项目的所有阶段里都自主地、亲自地参与其中;4.接受对项目结果的责任。”[2]105工科研究生作为未来工程技术发展的后备人才,不仅要有项目研究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恪守学术诚信,还应遵行学术行为的道德要求,具备敏锐的价值判断能力和强烈的工程职业责任意识,对自己从事的科研工作进行道德审视。从逻辑上看,工科研究生的这种道德审视和学术责任的实现是以自由为前提的,而唯有当他自主选择进行负责任的科研劳动和工程实践时,其行为才是出于自我的自由选择。
在科研劳动及工程职业活动中,自主选择并进行负责任的科研和工程实践是以工科研究生的自由意志为前提的。“如果不谈谈所谓自由意志、人的责任、必然和自由的关系等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讨论道德和法的问题。”[3]在科研和工程实践的视域中,自由和自由意志有如下维度的基本理解:其一,在一般意义上,是指在“工程—人—自然—社会”存在中的个体工科研究生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存在,而是面向技术和工程带来的可能风险的主动的、自为的存在,他通过自己的活动能动地创造物质财富,尽最大可能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实现工程与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共生;其二,结合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在政治学意义上对自由的理解,科研和工程实践视域中的自由与自由意志,在这里是指个体工科研究生在科研和工程活动中进行道德实践且不受他人强制或侵犯,他有负责任地开展科研和工程实践的自主行为的权利,在保证“工程—人—自然—社会”和谐共生的前提下,遵从工程共同体 工程共同体是以共同的工程范式为基础形成的,以工程的设计、建造、管理为目标的活动群体,它包括了多类成员,有投资者、企业家、管理者、设计师、工程师、会计师、工人等。的整体利益目标,始终按自己的决定和计划行事;其三,在康德(Immanuel Kant)所说“人为自己立法”的意义上理解,它是指个体工科研究生行为的理性自律和自觉向善的道德努力。这三种关于自由和自由意志的理解,分别表明了个体工科研究生在“工程—人—自然—社会”中主动、自为、自由存在的不同层面:作为一般意义的自由,构成了个体工科研究生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的根本性区别;政治学意义上的自由,内在地包含了现代工程伦理意识中必需的自主精神与权利意识等;建基于对工程风险的客观的、历史的认知,以及对单向度追求技术进步和无限度向自然界索取物质利益带来的严重后果的深刻反思,内在自由彰显了人类工程活动的理性自律,并内在地构成了人的超越性。可以说,无论是在一般意义上理解的自由,还是“政治学意义”上的自由,都以承认自由意志是个体工科研究生能够自主选择并进行负责任的科研和工程实践的前提为基础。
自由标志了个体工科研究生不为物质欲望和外在困难艰险及外部经验世界的威逼利诱所动的自由选择能力,它通过个体工科研究生自主选择进行负责任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而得到体现。“自由是在各种不同的行动中选择其一的可能性……当我可能选择,而这种选择是由我决定的时候,我总是自由的”[4]。比如某化学制品公司的化学物品发生泄漏并影响公众健康时,作为工程师的公司环境部门经理斯蒂芬妮并没有屈服于上司的威胁,也不愿修改报告来应对政府的检查,而是出于良心和对公众安全、健康负责的责任感,选择了向政府如实报告,向公众说明真相[5]。这种不为经济利益驱使、不为威逼利诱所动的选择就是现实工程实践中的道德自由。恰如德国著名伦理学家包尔生(Friedrich Paulsen)所说的那样,“意志的自由意味着那种依靠理性和良心,根据目标和法则,独立于感官冲动和爱好,而决定一个人的生活的能力;意志自由意味着人拥有这样一种能力,实际上正是这种能力构成了人的本质”[6]。
二、自律:个体工科研究生向善的约束机制
在科研劳动和工程活动中,作为工程行为者的个体工科研究生对某种行为的评价、选择,都首先必须遵循“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放在首位”[2]337这一基本价值原则。无论是从应用伦理的角度,还是从职业伦理的角度,主动防范工程风险、自觉践履职业责任,促进工程与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工程行为者认同和诉求的工程伦理意识,是人给自己立法。基于这种共识,在具体的科研和工程实践中,工科研究生就应该问自己“我的行为准则是否能同时成为普遍的法则”[7],把施行负责任的工作这一道德要求变为自己内在的、自觉的伦理行为模式,主动遵行学术道德、履行职业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个体工科研究生的自律一方面凸显出人的存在总是无法摆脱经验的领域,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其对工程活动的风险认知,以及对行业的职业责任、具体工作中的角色责任和防御风险、造福公众的社会责任的主动担当。同时,自律也不断激励个体工科研究生自愿向善的道德努力,最终成为一种自觉主动且无形的向善的约束机制。
作为工科研究生向善的约束机制,自律建立在对“工程—人—自然—社会”整体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的自觉认识、理解、把握的基础之上,是工科研究生对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的主动维护,是对自身存在的“应当性”的反思。“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8]自律是工程活动中践履道德责任的特有表现形式,反映了人在工程实践中自我限制性的希求和决定,其本质是“工程—人—自然—社会”整体存在的内在制约。“既然人是从感性世界和感性世界的经验中汲取自己的一切知识、感觉等,那就必须这样安排周围的世界,使人在其中能够认识和领会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使他能够认识到自己是人。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9]作为工程带给人类利益最大的善,公众的安全、健康、福祉以及工程与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及可持续发展就构成了人们在工程活动中践履道德责任的基础和内容。由此,践履道德责任是工科研究生对“工程—人—自然—社会”整体存在的一种道德自觉,这种自觉引领其从朦胧未显的工程伦理意识走向明确自主的工程责任担负,使之由自律、被动走向充分自由和积极主动。
就科研和工程实践行为的具体选择而言,自律涉及工科研究生个体意志的作用。意志的具体形态包括意愿或意欲、意向或专一、坚毅或坚韧等。首先,作为意志的欲求品格,意愿或意欲表现为个体工科研究生自我的内在要求,在接纳、认同维护公众的安全与健康、增进社会物质福利、促进“工程—人—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道德原则之后,意愿或意欲表现为践履道德责任的内在要求,并进而使向善不仅成为进行科研和工程活动的约束机制,而且使行善成为主动的道德需要。其次,意向或专一包含着定向的功能,在意向或专一的形式下,向善往往融合于个体的心理定势,又进一步制约其行为的选择过程,并为这种选择提供导向。再次,坚毅或坚韧具体展现为意志的力量。现实的科研工作和工程活动中践履道德责任常常面临意志软弱的问题,比如“无视已知的风险和责任……我们屈服于诱惑,或者没有足够尽力去尝试”[2]15,坚毅或坚韧为克服这种软弱提供了内在根据和动力。在行为之前,意志的坚毅往往构成了超越犹豫、彷徨而作出道德决断的条件;在行为过程中,意志的坚毅性则表现为不为各种困难所阻并以坚韧的毅力来承担和履行道德责任。从自愿选择到行为定向,从道德决断到坚定行善,自律在工科研究生进行负责任地科研和工程实践中呈现出向善的约束品格。
在科研工作和工程活动中,工科研究生的自律呈现出多重维度:建立在人自身对“工程—人—自然—社会”整体存在的“应当性”反思的基础上,它内含自觉的维度;与主动践履道德责任相联系,它呈现出自愿的特点;而渗入其中的对工程伦理向善的意识和情感认同,则使之呈现出“自然”的品相。作为自觉、自愿与“自然”的统一,工科研究生的行为选择、道德决定及践履责任的过程既不同于外在的道德说教性强制及内在的理性专制,也区别于意欲的冲动及感性的僭越——若仅仅以非反省的形式直接听命于意欲及各种感性经验的要求,自我将受制于各种偶然的冲动,并不能将向善的伦理意识转化为负责任地进行科研及工程实践的态度。在自觉、自愿与自然相统一的形态下,行为选择、道德决定及践履责任展开为一个自由的过程,且自律的这种自由内蕴也进一步深层面地体现出工科研究生道德自我的品格形成。
三、自我:践履学术责任、职业责任与工程伦理意识的统一
在“工程—人—自然—社会”的整体存在中,个体工科研究生在科研工作和工程活动中形成了与他人、自然、社会多种伦理关系,这决定了他必须履行的诸多道德责任,道德自我同时也是科研工作、工程生活和道德实践的主体。从本体论的视角看,工科研究生的伦理性存在是其负责任地进行科研及工程实践所以可能的前提;从道德哲学的视角看,它以“工程行为者应当做什么”为基本的道德问题,从而将工科研究生预设为科研和工程行为的主体之一。对于科研及工程实践中出现的道德困境,工科研究生不能回避道德自我的自省与追问。作为科研和工程活动中道德实践的主体之一,工科研究生也必须以向善的道德努力践行规避工程风险、维护公众的安全和健康、提升社会物质福利、促进工程与人、自然、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道德责任,实现践履学术责任、职业责任与工程伦理意识的统一。
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的出现以及工程项目在全球范围内的深入拓展,使得风险生存成为当今人类生活的现实写照。出于对最低限度的人类生存条件的考虑,“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放在首位”必须是工程项目科研及其实践的基本价值原则,维护“工程—人—自然—社会”整体存在的和谐与完整亦必须成为工程活动的基本共识。在当代工程活动中,风险始终是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就要求工科研究生必须践履工程职业所赋予自身的角色责任及其对他人、自然、社会的责任,“超越现实自我,于当下一念中自觉的自己支配自己,以建立道德自我”[10]自序19,使道德生活成为其科研工作和工程活动的一部分,从而负责任地进行科研创新和工程实践。科研及工程活动中的道德实践,既包括内部向善的道德心理,又包括外部负责任的职业行为,是“自己超越现实的自己的限制”[10]32,更是超越现实的自我存在。良心的情感激励和向善的自律机制,以及对负责任的学术探索和工程实践的践履,又使得自我不断从现实的被动存在中解放出来,在道德实践中超越现实自我,肯定道德自我。
自我是科研和工程活动中道德实践的身与心的统一。作为生命的存在,工程风险的伴随使得自身更多地具有个体性的、情感性的、自律性的品格。然而,就其工程活动中的现实形态而言,自我并不仅仅包含这些品格规定。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曾将自我区分为“客我”(me)与“主我”(I)两个方面,“客我体现着代表共同体中其他人的那一组态度”,“当个体采取了他人的态度时,他才能够使他自己成为一个自我”[11]172-173。“客我”的特点在于从他人或社会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体现了自我之社会性的规定,也同时表征了工程伦理向善的社会意识的影响与控制,“社会控制乃是与主我的表现相对的客我的表现”[11]187。
科研及工程活动中道德自我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始终包含天(自然)与人(社会文化)、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并通过向善的道德实践实现践履学术责任、职业责任与工程伦理意识的统一。一方面,技术革新与工程进步使得人类摆脱了自然的束缚,可同时引发了越来越难以预料和控制的各种风险——但人不并甘于在“工程—人—自然—社会”中仅是被动的存在。人们(主要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工程行为者和具有“专家视野”的工程共同体)对技术、工程及其风险越来越深入、客观、理性的全面认知,促使工科研究生通过尝试向善的道德行为来尽可能规避风险,从被动存在走向社会-伦理的主动存在。当然,良心的情感孕育和自律的约束机制,以及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涵蕴“将公众的安全、健康、福利放在首位”的工程伦理意识,虽然表现为对自我天性的超越,但这并不意味着工科研究生在具体的技术创新和工程实践中对自然和其他感性生命的漠视,其于“工程—人—自然—社会”中的整体性存在恰好包含着自我对天性(比如敬畏自然)的某种顺导。学术探索和工程活动中的自我真实形态总是包含着天与人的统一,在天与人的统一中丰富着工科研究生对他人、自然、社会担负责任的伦理意蕴。另一方面,与天人关系相涉的自我也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作为现实的个体的自我总是存在于具体的工程活动中和具体的社会结构中,有着特定的学术目标、工作内容和职业角色,并处于相应的利益、权利以及义务关系中,这种关系在实际的科研和工程活动中构成了自我的规定性,使工科研究生成为科研劳动、工程活动和道德实践的承担者。此外,工程活动的社会结构又通过规避工程风险的社会伦理意识深刻地影响着自我的价值取向、道德理想,它表征为工科研究生向善的道德努力以及对学术责任和职业责任的践履。
作为“工程—人—自然—社会”中的具体存在,自我既以感性生命为存在的前提,又必将受工程伦理向善的社会意识的影响与控制;既有对被动存在的超越,又包含着对天性的某种顺导;既有个体性的规定,又包含着社会的内容,在总体上表现为身与心、天与人、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并通过向善的道德实践实现践履学术责任、职业责任与工程伦理意识的统一。这是一个较为形而上的层面,更是对工科研究生在工程伦理困境中“我是谁”这一难题的解答。
四、结论
工科研究生作为我国工程技术发展的后备人才,其在科研创新工作中是否具有学术责任意识,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他们毕业后在实际工程职业活动中进行的价值判断和伦理抉择。虽然国内部分高校开已始重视对工科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并制定了相关的预防性制度和惩罚措施,但单纯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来寻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相应的惩戒性对策,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学术不端行为,却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各类学术道德失范现象。鉴于此,本文结合现代工程伦理精神中对“责任”的关注和阐发,以及工科研究生毕业后的职业角色和工程实践活动的特点,在道德哲学的视野内寻求工科研究生学术责任的养成路径,即:(1)引导工科研究生客观认识技术的负面作用和工程风险,建立起以“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放在首位”为宗旨的现代工程伦理意识,鼓励他们自主选择并进行负责任的科研和工程实践;(2)引导工科研究生认识、理解、把握“工程—人—自然—社会”整体存在的客观必然性,激励其自愿向善的道德努力,使他们把施行负责任的工作这一道德要求变为自己内在的、自觉的伦理行为模式,主动遵行学术道德、履行职业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启发工科研究生正确认识他们在科研工作和工程活动中形成的与他人、自然、社会多种伦理关系以及这些伦理关系所决定的多种道德责任,勉励他们以具体的道德自我为承担者,以向善的道德努力践行规避工程风险、维护公众的安全和健康、提升社会物质福利、促进工程与人、自然、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道德责任,实现践履学术责任、职业责任与工程伦理意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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