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政治文化研究的视阈

    【编者按】 史学研究的拓展和进步除了仰赖新材料的发现,还有赖于新方法、新视角的探索,以及由此实现的新领域拓展。近年来,不少明史学者试图在明代政治史研究中探索出不同于以事件、人物、制度沿革、政策得失为中心的传统政治史的新的方法和路径,也是这种努力的表现之一。2013年7月,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与故宫博物院故宫学研究所联合举办了“故宫学与明清政治文化学术研讨会”。会后,本刊邀请参会的几位学者就“明代政治文化”做了一组笔谈,希望可以一定程度上展现此次会议在方法、视角方面的收获。其中,赵轶峰教授的《明代政治文化研究的视阈》对政治文化的定义,政治文化的4个维度——政治制度、政治价值、政治思想、政治生态——进行了系统阐述,并结合明代政治史研究实际,指出了适合从政治文化视角解析的论题。王剑教授的《政治文化:传统政治史研究的新增长极》提出,应将政治学研究中的一些理论、范式、核心概念引入中国政治史研究,从政治学与政治史的交集点即政治文化角度对传统政治史进行创新性的研究。该文还讨论了政治文化研究方式可能遇到的质疑问题。吴艳红教授的《关于明代的政治文化建设》认为,人们大多偏重强调政治文化作为状态、传统的传承性特点,较少注意政治文化被人作为主体加以建设的性质。文章以明代朝廷祭礼和公案小说中折射出来的司法官员形象两个情况为案例,阐释了其对政治文化的主动建设性的看法。希望三位学者各自对明代政治文化的理解有助于读者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研究做更多的思考。

    政治文化现象和关于政治文化的探索由来已久,但一般认为“政治文化”这个概念是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Gabriel Abraham Almond,1911—2002)于20世纪50年代首先提出来的。阿尔蒙德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制度、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人们在过去的经历中形成的态度类型对未来的政治行为有着重要的强制作用。政治文化影响各个担任政治角色者的行为、他们的政治要求内容和法律的反应。”1他主张政治文化是要在“特定民族”的范围内来界定或考察,这是由于他所针对的经验事实主要是美国的公民政治,也是民族国家为单位的政治。在我们对前现代国家政治历史的考察中,使用“特定政治社会共同体”更为妥当,因为单一民族国家的意识在那个时代并不流行。在这样修正之后,我们仍需注意到阿尔蒙德很恰当地将政治文化理解为是在“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中形成的,这意味着阿尔蒙德对政治文化的理解具有历史的意识,并不取文化本质主义的方式——对他说来,政治文化不是一种天赋、恒定的本质,是一种在流变中表现出来的特质和状态,离开了政治生活本身的流变,或者离开既有政治体系的结构、功能,政治文化就很难考察。这使他的学说具有较强的与历史研究的关联性。此外,阿尔蒙德特别强调政治态度,几乎认为这是政治文化最核心的内容。他与西德尼·维伯(Sidney Verba)合作的《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说到:“我们在这里只能强调,我们仅仅是使用文化概念许多含义中的一种,即社会对象的心理取向。当我们说到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时,我们所指的是:作为被内化(internalized)于该系统居民的认知、情感和评价之中的政治系统。”1而且,阿尔蒙德强调政治文化会对所有政治参与者发生影响。这种强调与他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民主政治文化”有密切的关系。2他将民主政治文化称作“参与者政治文化”,并从而与“村民政治文化”、“臣民政治文化”相区别。3我们要特别考察的明代中国政治文化,肯定不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参与者政治文化”,但也并不能与阿尔蒙德所说的另外两个政治文化类型中的任何一种完整对应。即使如此,从社会成员了解和参与政治的程度、方式、态度,来考察政治文化形态,是值得尝试的。运用这种方法,可以将政治文化区分为不同的类型或者亚种——此类区分可以帮助我们从笼统地使用政治文化这个概念过渡到拥有更具体层面的概念来进行详细的分析。对于政治文化本身的研究已经形成颇有规模的文献系统,对于各种相关的学说,不能仅在概念层面一般了解而已,还需整理出系统的谱系,把握主要学说的内涵,判断其对于历史研究的相关性所在。

    基于目前的情况,参考阿尔蒙德等人对政治文化的定义,考量明代中国政治历史的实践情况与特点,初步界定政治文化的4个维度,可以构成一个起点。政治的本质是社会共同体内公共权力的设置与运作。所有社会共同体,都会在其历史经历中逐渐形成某些倾向,包括其主流成员对于宇宙、世界、公共社会、公共权力、社会秩序原理等问题的基本理解与相关的价值观念,以及策略思想。这种倾向中最稳定、最获得公认的部分,凝固为制度——制度是获得原则地位的、趋于凝固的倾向——这是政治文化的一个基本方面。这种倾向中处于底层因而指向性很强并对政治现象和人们的政治行为形成导向作用的重要成分就是我们所说的政治伦理——关于政治生活、政治现象之意义的界定、辨识、预设以及相关的行为准则与评价尺度。这种倾向中以最为明晰的方式表述并且具有探索和调适倾向的侧面,是政治思想——思想是体现人类自觉和自我意识的领域,政治思想集中体现人们对于公共权力运行经验的解释、总结、反思、倡议。这种倾向在特定时空展开时表现出来的要素格局、色调、总体环境是我们所说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特定社会共同体内部由传统和时局推演交互作用而形成并构成随后政治推演基础的总体状态。政治制度、政治价值、政治思想、政治生态,从这4个基本维度透视出来的特定社会共同体公共权力设置和运作的精神倾向和生态格局就是政治文化。

    从文化的角度考察,所有制度,包括国家体制、民法、刑法等等,都体现主导人群的社会理想、理念。所以政治文化角度对制度的研究,应特别重视制度文本和制度运行背后的社会理想、理念诉求。比如《明律》中有“威力制缚人”条:“凡争论事理,听经官陈告。若以威力制缚人及于私家拷打监禁者,并杖八十。”4其精神是崇尚公法,禁止私刑,可见明初立法者追求以国家权威处置社会成员之间的冲突,私人无论何种身份地位,不可私设公堂,任何私人无凌驾他者的司法地位。我们都知道明朝仍然是有社会等级残余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毕竟有“平等”的诉求在,“平等”在很多情况下被当做社会的公则。那么,在明代中国社会中,公理诉求与统治关系之间是如何耦合的?到了这个层面,我们能够看到的研究就很少,需要自己去追问了。其他制度,在厘清其文本、功用、沿革之后,如果肯去追问其文化含义,即那些制度形成的过程、文本和实施方式背后的社会理念与价值诉求,也会遇到有意义的论题。比如,研究明史的人,入门的时候就了解内阁制度了,但是内阁制度在政治文化的视角下呈现出来的问题还有很多没有探究。内阁是在丞相既废之后,在一段时间内逐渐推演出来的,不是设计、预备了内阁之后,再去废除丞相的,所以这种推演的结果并不是预先设计的,它体现了某种内在的诉求,究竟是什么样的诉求导致了内阁的形成,内阁形成之后,为什么明朝人还会用“相体”之类的话语来谈论、评价它,明朝内阁运行的权力——无论大小——是什么性质的,明朝的内阁与明中叶以后士大夫在庙堂政治中的活跃一定有某些牵连,是什么牵连,为什么明朝行得内阁制,到了清朝就被边缘化了?这样来追问,内阁制度的研究就可能更深入一些。又如礼仪制度,从今天生活实践的角度看,会觉得古人的礼仪过度繁冗琐细,但在那些礼仪作为先行制度实施的时候,其规范作用、文化导向功能、心理培育作用,乃至直接的政治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以往被忽视而在近年得到许多关注的明代大礼议,就突出地显示出了礼仪在当时政治文化中无可替代的地位。明代各种国家祭祀制度、民间祭祀制度,都有重要的政治文化意涵。

    政治关系中,利益是永远的要素,这一点人们一般不会忽视,有时被忽视的是,价值体系也是政治中永远的要素。因为政治是社会公权力运作的机制、行为,社会公共权力的设置及其运行背后,始终存在着社会成员关于社会应然状态的诉求,这决定社会成员对于现行政治的基本态度,也构成社会制度设置和演变的观念基础。比如,所有的政治社会,社会成员都期待政府能组织使本社会不受外力势力的侵扰,不能做到这一点的政府一定会灭亡。历史上的许多政治冲突,不仅是利益冲突,而且是价值冲突。明代发生了多次君主与朝臣在庙堂之上对抗的现象,这种对抗现象背后,有利益问题,也有价值问题。仅仅从现实利益角度去揭示诸如“大礼议”、“争国本”之类的事件,肯定不够,还需考虑价值冲突问题。政治价值观念与利益考量构成复杂的纠结,其中前者更多体现长时段趋势,后者更直接体现当下人们行为的可能范围。

    政治思想与政治价值相比,体现为更为明确地通过语言、文本表述的主张。一般说来,要想把握一个时代政治思想的基本面貌,需要考察该时代思想家的论述。所以,政治思想史永远带有精英史的意味。思想史是文化史的核心部分,政治思想也是政治文化的核心部分,其在政治文化研究中的意义,不言自明。

    政治生态是指特定政治共同体运行中展开的总体状态,尤其是其中关于进一步推演的条件和倾向。政治历史是特定时刻的状态连贯起来构成的推演的过程,每一刻的状态,是下一刻状态的基础,所有的政治状态都是其先状态推演的结果。在这样的视角下,一个政治体的内部,就构成一种生态,具有某些政治现象发生的较大可能性,而缺乏另一些政治现象发生的很大可能性。于是,我们就可以考虑,推演出明代“党争”的是怎样的一种政治生态,明代的“阉党”是怎样的一种政治生态孕育出来的,明朝皇帝的多荒嬉怠政是从何而来,明代的政治对于普通人、官僚甚至皇帝各有多大的自由度?政治生态中同样重要的方面是社会成员的政治心态,包括政治精英、庶民、边缘人群的政治心态,这些基本人群内部,又有不同的人群和层级,其政治心态常有差异。明朝人对于其所在时代、社会政治的感觉、参与方式是这个问题的核心,相关的研究,会连贯其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的考察。其实,政治问题永远与社会、文化密切关联。

    所有一般政治史研究的论题背后,都有从文化含义角度再深一步解析的可能。例如:关于明朝的皇权,以往的研究早就揭示了其强化的情况。然而我们又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明代的皇帝大多是耽于玩嬉而不勤政的——空前强化的皇权与不勤政的皇帝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明朝的皇帝们如何界定自我角色,朝臣、民众对于皇帝权力、角色持怎样的观念。明朝有各层面的政治冲突,发生在庙堂之上的有大量君臣对抗事件,发生在水边林下的有党社运动,发生在社会底层的有诸多民众反叛。所有的政治冲突背后,都是极其复杂的利益和价值矛盾,都包含政治、社会诉求的对立,都是观念的冲突。君臣冲突、党社运动、农民战争,都在明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其间的利益冲突可以用一般政治史的方式去考察,背后的观念冲突,就要透过政治文化的视角去看了。明中后期被公认是大众文化繁荣的时代,庶民的社会自由扩展了,民间舆论比较开放,常常关涉政治。他们如何看待我们在一般政治史考察中看到的那个明朝廷,他们有没有欲望参与政治,他们有没有渠道参与政治,他们认同明朝的程度与方式是如何演变的,他们的政治态度对国家政治发生怎样的影响?明朝一面是皇权强化,另一面是政治批评很发达,这是一个有意味的现象。政治批评体现政治反省,明朝人的政治反省是否曾经达到政体改塑的临界点?这些,都可以追问。

    借助政治学界关于政治文化的研究,识别出一些关键性的概念,然后考虑其在明代政治文化研究中的相关程度,进而导出一些值得进一步探索的问题来,也是政治文化研究展开的可行方式。例如,“政治参与”是阿尔蒙德等人分析现代民主国家政治文化的重要概念。明代中国不是民主政治,因而阿尔蒙德式的直接政治参与调查会有些错位。但是,凡政治皆是一个运行的系统,都涉及到政治系统内的人参与政治与否及程度、方式问题。明代哪些人群有参与政治的自觉、愿望?哪些人群没有政治参与意识而只有臣民意识或者其他意识?任何人或人群如果参与政治,其基础是什么?是关于政治权利的意识,是社会参与权利的制度,还是利益驱使?有什么政治参与的禁忌?“政治期待”可以从政治态度这一比较笼统的概念中抽离出来,专门追问特定政治系统中社会成员对于国家权力、角色、责任的预设如何。如明代中国的一个城市居民在什么情况下会感到需要朝廷,他或她在日常生活中预设朝廷已经带给了他或她什么东西?如果一个人对于朝廷没有任何期待,即意味着此人在心理上不需要朝廷,其自我意识中的存在与政治无关——这就是一种阿尔蒙德所说的“村民政治文化”状态。反之,哪些人习惯于将个人或者社会的状况归因于朝廷,为什么?“国家意识”,即社会成员认为什么是国家,国家与社区、个人是怎样的关系,有没有及有怎样的爱国主义情怀,自己对于国家负有怎样的责任?国家意志与地方社会认同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即社会成员心目中关于国家的政治一致性与多样性之间关系如何理解?这类国家意识问题,无论在现代社会还是在前现代社会,都值得探询。“政治知识”即社会成员以何种方式拥有政治信息及关于政治了解到何等状态,是了解社会成员政治态度的一个途径。明朝的一个普通村镇的塾师与一个县级官员在政治信息获得方面有怎样的不同?塘报、邸抄、揭帖、缙绅录等等对不同人群意味什么?“合法性”是所有政治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政治就是运作获得合法性的强制力的过程,而文化意义上的合法性存在于社会认同之中,体现特定政治系统运行的公众心理底线。如万历皇帝派出矿监税使,举朝反对,显示朝臣认为此举缺乏合法性,虽然没有能力将之停止,但是明朝不久之后灭亡,可能与缺乏合法性政治行为的累积有关。“开放性”即一个社会容纳外来事物,包括外部信息的能力,是关涉社会体系反思能力、调节能力、存续能力的一个重要相关项。明代中国作为政治体系和社会体系,开放性如何,是可以从政治文化角度分析的。

    [作者赵轶峰(1953年—),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教授,吉林,长春,130024]

    [收稿日期:201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