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熊琰+胡小龙+张军莲
摘要:介绍了当前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现状,并指出了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促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关键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S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020(2017)05-0043-04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orestry Pest Control in Hubei ProvinceXiong Yan(1)Hu Xiaolong(1)Zhang Junlian(1)
(1.Hubei Provincial General Station of Forest Pest Control and QuarantineWuhan430079;
2. Hubei Provincial Protection Station of Wildlife Wuhan430079)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forest pest control in our province, analyzes its main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forestry pest control.
Key words:forestry pest;prevention and cure;Hubei
湖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减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绿满荆楚”行动、实施“碧水南天”工程重要保障。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目前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
1全省林业资源比重概况及其地位
湖北省位于我国中部,东邻安徽,南接江西、湖南,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北与河南毗邻,地跨东经108°21′42″~116°07′50″,北纬29°01′53″~33°16′47″,东西长约740 km,南北宽约470 km,总面积1859万km2,位列全国第19位。
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4年)成果显示:湖北省林业用地面积89609万hm2,占省总土地总面积4713%;有林地面积73627万hm2,占林地用地面积8404%。在全省森林类型中,乔木林60667万hm2,占8240%;特殊灌木林11768万hm2,占1517%;竹林1792万hm2,占243%[1]。由于人工林绝大部分处于未郁闭状态,森林资源消耗仍以天然林为主。在全省森林资源比重中,有110672万hm2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占全省有林地面积1503%。其中森林病虫害所占比重最大,达5694%。湖北省是一个林业大省,也是林业生物灾害重灾区,在进行“有效防治”“无公害防治”、“生态防治”的道路上还需向林业强省学习,向前迈进。
2防治工作现状
长期以来,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存在着防治主体不明、投入资金不足,执法手段不够等问题。
(1)防治力量投入不足,应急救灾资金申请流程复杂,从事人员对病虫危害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虽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的投入有所增加,但林业事业的发展与整体经济环境建设投入相比,比重仍很不平衡。其辖市州地区领导依旧持“先发展,再治理”的理念,“见虫灾,再防治”的工作思路。各地区虽然都设有防灾救灾办事处,但其资金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往往出现资金下放不及时,错过了最佳防治时期的情况。在出现虫害地区,很多相关部门采取防治时,并未根据虫情实际出发,科学防治。还仅限于传统防治方法喷洒有机农药,这样后期不仅会增强有害生物的抗药性,还会引起天敌昆虫的大量死亡,不但不能科学的控制虫害的滋生和蔓延,反而埋下了后期虫害大面积爆发成灾的隐患。
(2)测报工作基础薄弱,难以为防治提供准确地预测。目前各市(州)林业局虽然已初步建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但监测网络建设仍不完善,监测经费不足、测报人员不稳定、测报调查技术落后,这些因素导致测报数据未能完整性、连续性、长期性的积累,使得经常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无法做出科学预测。
(3)检疫执法手段单一,执法人员对林业有害生物认知不够深刻执法不严,使得有害生物长距离的扩散,在入侵地形成新的虫源地,增加了防治难度。本省虽然先后在2012年“蓝盾护绿”、2015年“绿满荆楚”等检疫专项检疫行动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出现苗木无证上路,无证调运,有证携虫的现象。
(4)单一树种人工纯林造林面积增加,加大了潜在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扩大的风险。人工纯林生物多样差,自我抗灾能力弱,常常成为有害生物爆发成灾的场所。在当前资金、人力、技术等有限的情况下,随着人工纯林造林面积的增加,防治难度也随着加大。
湖北林业科技第46卷第5期熊 琰,等: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3防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难题
全省有害生物种类造成危害的有160多种,经常发生的有30多种,灾害发生面积大,每年发生面积333万hm2,造成经济损失重,达30亿元左右。
特别是松材线虫、美国白蛾国际重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相继入侵我省,再加上本土有害生物华山松大小蠹、萧氏松茎象、马尾松毛虫、云南松毛虫、松褐天牛、银杏大蚕蛾等在三峡库区、神农架林区、丹江口南水北调水源区、大别山区等危害严重,这些使得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进一步加剧、加重。
(1)成災有害生物种类较第二次普查而言增多,常发性、偶发性病虫害危害损失严重,在部分地方扩散或爆发成灾。如表1、2所示。
(3)危险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 Nickle、美国白蛾Hyphantria cunea Drary潜在威胁大,尽管还没有造成大的危害,但潜在的威胁不容忽视。松材线虫是寄生在松树体内所引起的一种毁灭性有害生物,具有致病力强、寄主死亡速度快的特点,松林从发病到毁灭只需3~5年时间[2]。美国白蛾为杂食性食叶害虫,具有寄主植物广、繁殖力大、适应力强、传播途径广、直接危害重、扩散扰民、除治难度高的特点,一旦定殖成功,彻底根除的难度非常大,且网幕的存在对药剂、天敌形成一定的阻隔作用,除治留有死角,极可能死灰复燃。1998年秋恩施市在城区周围发现大量松树异常死亡,后经鉴定为松材线虫,恩施市成为湖北省最早发现松材线虫的市州[3]。2016年夏安陆市在普查过程中,首次发现了美国白蛾幼虫零星危害,并诱捕到成虫,而后在潜江、襄阳市的枣阳、宜城,随州市的广水诱捕到成虫,经国家级、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诱捕到的成虫为美国白蛾[4]。这两种害虫均为世界性植物检疫有害生物,危险性大、除治难度高,至今在湖北省未得到根除,潜在性的威胁仍需重视。
4主要对策及建议
(1)加大投入经费,转变防治观念。合理利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防治资金。同时加大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的投入,改善检疫、测报、监测点的基础条件。并组织生态文明学习,加强各市州林业局局长及业务人员对林业有害生物的深入认识,改变其传统防治观念,向科学防控方向转变。
(2)加强林机构队伍建设,保证队伍专业性和相对稳定性。①各市(州)林业部门对辖区内的全部森林资源进行有害生物调查全面监测,建立以先进的监测测报技术为依托,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基础,县(市、区)监测点为辅助的测报网络体系。对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进行全方位监测和短、中、长期预报。②各地要严格监管,把好检疫关卡。植物检疫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传播的重要措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全力实行检疫标志管理,实现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狠抓产地检疫、流通检疫、植物检疫,同时对可能被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等也应实施检疫。③ 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检疫、防治岗位培训,提高队伍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使其能快速应用先进的监测手段和检疫仪器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迅速、准确的病虫识别和预报,从而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检疫防治的科学管理水平。
(3)针对本省有害生物建防治历档案管理。在全国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结束后,我省基本上摸清楚了本省有害的种类、分布及危害情况。①在明确防治对象后,还应进一步对其生物学习性、发生及爆发成灾规律进行跟踪调查。以便掌握有害生物成灾节点,为日后提前防控,控制灾情做好铺垫。②进行科学防治试验。针对有档案记载的有害生物,在其不同林地环境进行相应的防治试验,筛选出合适实地、适应虫情的防治方案。
(4)完善林分结构,科学选种,适地适树造林。①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力度,积极改造人工纯林结构,增加混交林比重。森林自身调控抗灾能力是随着其林分结构的复杂而增强的。林相越复杂,生物多樣性就越好,虫灾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②根据造林地的气候、土壤、有害生物种类,科学选用抗病虫强的种苗造林。并加强森林抚育管理,能减少病原物的来源,改善环境条件,增强苗木健康程度,提高苗木抗逆性。
(5)加大先进技术智能分析尝试,提高科学防虫技能。①深化试验无人机调查、监测应用。改良无人机搭载可见光成像设备镜头清晰度,改变人工数据判读模式,在调查地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几组样品作为判定标准模型,以便人工在电脑上判读的准确性。②加大遥感技术应用。利用遥感卫星影像方式,将卫星遥感数据区划有害生物发生范围,并通过高分卫星遥感的数据,应用于食叶害虫的增殖-猖獗-消退危害的分析。这些技术手段能及时的提供有害生物林地定位信息和虫情数据,为后期有害生物防控争取了先机和提供了科技支撑。
(6)加大《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依法防治。在《条例》中明确指出了防治主体的对象,防治资金来源,防治机构的权限。①通过新闻媒体普法栏目、报刊宣传《条例》内容及其重要性。②组织《条例》解读学习日,邀请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参与学习。③分发《条例》书刊并要求各市州(区)林业部门对其辖区林业经营者进行上门宣传。④实地到相关专业的院校进行普法宣传,为今后培养依法防治人员做好铺垫。通过对《条例》在林业系统及社会群体中的解读力度,使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将为有害生物检疫执法、预防、防治创造良好的法律氛围和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新池.湖北长江经济带林业生态建设研究[J].湖北林业科技,2017(46):3.
[2]闵水发.湖北林业植物检疫手册[M].武汉:湖北科技技术出版社,2005:35.
[3]彭城,宋鄂平,宋太伟.恩施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现状及对策[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2:1.
[4]闫峻.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7:134135.(责任编辑:唐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