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时体助词“的”的分布及其焦点标记功能

    内容摘要:“的”是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除了作为结构助词和语气词之外,“的”还有标明动作行为发生在过去且已然完成的作用,如“他是去年结的婚”中的“的”,我们认为是时体助词。时体助词“的”出现时,能够凸显句中的焦点信息,但并非任何形式的焦点信息都能用时体助词“的”来凸显;当焦点带有某种已知信息的预设时,时体助词“的”才会出现,这种预设来自上下文提示或双方默认。我们根据文学作品和日常生活中的语料,探讨了时体助词“的”在句中的五种位置分布,并对其焦点标记功能进行分析。

    关键词:时体助词“的” 分布 焦点标记功能

    1.引言

    虚词“的”一直是语言学家研究的热点问题,据《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用字总表》统计,“的”的使用频率达24075674次,位列第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以往研究集中在“的”作为结构助词和语气词上,最早可追溯到黎锦煕的《新著国语文法》,他将表达语气的“的”称为助词,表达意义的警确。朱德熙在《说“的”》中,认为“的1、的2、的3”都不是语气词,而是对已然行为动作加以区分性限制的语法标记。此后,学者们也将句中“的”视为结构助词,尤其看作定语的标志,这类文献也最多。

    然而,在搜集日常生活及文学作品语料过程中,我们发现句尾“的”也不是仅表达语气,句中“的”也不总是表修饰限制,“的”除作语气词和结构助词之外还有用另一种用法,即时体助词,在句中可以起到标记动作行为发生时间的作用。为了叙述方便,这里举几例说明(以下例句中,加下画线“的”是本文的研究对象。本文除部分用以解释问题的错句以外,所有例句均来自BCC语料库,特此说明):

    例1.他故意问我什么时候结的婚。

    例2.他在哪里上的学。

    例3.*姐姐是去年腊月结婚。

    例4.*我们明年毕的业/我们明年毕业的。

    例1有“的”,表示结婚这一行为动作已然,去掉表未然;例2有“的”,表示“上学”已经过去,去掉表示动作仍在持续;例3有“的”,时间状语“去年腊月”和行为动作“结婚”的时体统一为过去时,句子成立;而例4中有“的”会使时间状语与动作的时体相矛盾,去掉后表示行为动作尚未发生,句子成立。

    因而,我们可以看出,时体助词“的”出现时,句子表达行为动作发生在过去且已经完成。

    2.时体助词“的”的分布

    刑福义(1996)和张斌(2000)认为时体助词“的”应放在动宾之间、离合词内部。刑福义认为将“他上午买的票”中的“上午”去掉,也能知道“买票”这一行为已经发生;但去掉“的”,句子会变得意犹未尽。我们认为,时体助词是表示动作行为发生时间的助词,主要用来说明动作在何时发生以及当时产生的变化等情况。时体助词“的”表达的是动作的已然完成义,在句中具体分布如下:

    2.1用于句末动词之后

    当一个句子末尾有动词并以“的”结尾时,往往表示动作过去和完成,去掉“的”,则不能成立或明显改变动作的时间和状态。

    (1)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昨天后晌。

    (2)那你怎么去纽约的?

    (3)你是在巴黎剪的?

    例(1)表示被问者现在已经回来了,从时间状语“昨天后晌”也能看出;若去掉“的”,动作变为将来时,与答句的时间状语相矛盾。例(2)去掉“的”会改变时体状态,例(3)则构成病句。

    2.2用于动宾结构中间

    时体助词“的”除用于动词后煞尾之外,也可以用于句中,即谓语动词之后,名词性宾语之前。

    (4)毛娘舅在北京读的大学。

    (5)他是十二点三十分锁的门。

    (6)你晚饭吃的什么?我吃的肉。

    当动宾结构中间用时体助词“的”时,它前面必须要有表示时间、地点等成分出现,否则不成立。例(4)、例(5)动宾结构前的成分表示动作发生的地点、时间。这些成分其实就是句中动词的状语。“的”在此不表修饰限制,而是表明动作发生在过去的事实。“读”不修饰限制“大学”,“的”前面带上状语后仍然不修饰限制后边的动作:“十二点三十分锁的”不修饰限制“门”。

    2.3用于离合词中间

    离合词是学界重点研究的对象,本文关注离合词的“离”,即当其内部插入时体助词“的”时的情况。典型的离合词如“毕业”、“结婚”、“理发”、“洗澡”、“见面”等,分开时相当于述宾结构,因而其前面一般有表示时间、地点、方式的词语。

    (7)勤勤九月毕的业。

    (8)在哪儿洗的澡。

    (9)我似乎说过要给您讲讲我是怎样结的婚。

    我们假定句子传达的信息都是正确的,“在哪儿洗的澡”表示现在已经洗完了,若去掉“的”则表示还没有洗澡,动作行为是将来时。时体助词“的”插在离合词中间,所指的活动是过去发生的事情,去掉则表示将来的活动。

    2.4用于主谓与名词组成的偏正结构中间

    时体助词“的”用于主谓与名词组成的偏正结构中间。具体来说,就是主语由指人的名词或代词充当,谓语由动词充当的主谓与名词组成偏正结构。

    (10)沙玛,至少我买的书都读过。

    (11)蒋夫人给我们吃了她做的点心和糖。

    (12)这是我做的唯一一件好事。

    时体助词“的”放在主谓结构和名词中间,组成偏正结构,“的”不單起修饰限定的作用,而且标明了动作的时体。在“我买的书”这一结构中,“我买的”修饰限制“书”,同时“的”表明买书这个动作发生在过去且已经完成。

    2.5用于“是……的”结构中

    “是……的”结构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结构的差异焦点集中在“的”上。本文探讨时体助词“的”在该句式中的分布情况,对语气词“的”(如“我是爱你的”)和结构助词“的”(如“他是卖菜的”)在该句式中分布不做考察。

    (13)他是上星期一从这儿出发的。

    (14)他是在大革命时候出生的。

    上述两例有“的”表示动作行为已经完成,若去掉“的”,去掉会导致语义不完整,变得意犹未尽。

    3.时体助词“的”的功能

    时体助词“的”的基本作用就是标明动作行为的时体属性,有時体助词“的”的句子,必定是指过去的情况。如果将“的”去掉,句子的时间属性会发生改变。试比较:

    (15)a.你晚饭吃的什么?

    b.你晚饭吃什么?

    (16)a.毛娘舅在北京读的大学。

    b.毛娘舅在北京读大学。

    不难发现,b句动作时体改变,时体助词“的”不可省略,其基本的语法功能是标明动作过去完成的时体属性。对于其功能,多数学者认为它仅有语用功能,代表学者有徐阳春(2006)。如前文论述,本文认为时体助词“的”兼有表明时体的语法功能和标记焦点的语用功能。时体助词“的”出现时,能凸显句中的焦点信息,但并非任何焦点都可以凸显,其焦点标记功能如下:

    3.1凸显其前面的已知“条件”

    徐阳春(2006)认为“时体助词“的”的语用功能是能够凸显前面的施事、条件、动作、状态等成分,且“条件”是广义的,指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一切条件,如方式、时间、处所等。在句法层面,“条件”即句中的限制性状语,如:

    (17)李高成和秘书吴新刚一块儿在家吃的饭。

    (18)他是十一月去的。

    (19)我按说明书做的手工。

    以上三句,动词前分别是表示地点、时间、方式的限制性状语,时体助词“的”在凸显这些条件或施事时,预设是已知该动作已经发生,这个预设信息是由上下文提示或双方默认的。我们若给以上三句加上问句,那么提问者已经知道“李和吴吃过了饭、他已经去了(轮船那里)、手工已经做了”的事实,有已知信息做预设,句中会出现时体助词“的”,即时体助词“的”能凸显前面的已知条件。同时,语言遵循经济原则,“的”出现时,其他时体标记可以省去。

    (20)这规矩我先时就听人说过,在前清就有了的。

    (21)小眼睛露出一副精明相,就像掘开了的坟墓。

    由于“的”凸显动作的条件或施事,有动作行为已然发生的预设,因而可以将其他时体标记“了”或“过”省略,而且句子也更加简洁通顺。

    3.2凸显句中的对比焦点

    所谓对比焦点,指句中是此非彼的信息。当句子强调普通焦点时,不用时体助词“的”,当句子强调对比焦点时,必须用时体助词“的”,且焦点信息常常被赋予强调重音。试看如下例句:

    a.他上个月去了新疆。(普通焦点,重音在句尾“新疆”)

    b.他上个月去的新疆。(时间状语“上个月”为对比焦点,且被赋予重音)

    c.他上个月去的(新疆)。(施事“他”为对比焦点,且被赋予重音)

    d.他会去新疆。(普通焦点,重音在句尾“新疆”上面)

    e.他会去新疆的。(对比焦点,赋予了施事“他”强调重音,但是这个施事不是已发生动作的施事,因此本句中的“的”不是时体助词,而是语气词)

    从上述例句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句子强调的是普通焦点时,时体助词“的”没有必要出现。因而,时体助词“的”的语用功能是凸显已知条件或施事,标记对比焦点。

    4.余论

    时体助词“的”是汉语时体范畴的典型标记,句中有此“的”,则表示动作行为已然完成,且对动词前面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起强调作用。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文学作品及日常生活中的语料,对其在句中的位置分布进行描写,并探讨其语法意义和语用意义,认为“的”强调的焦点信息是有限制的,即“的”凸显的是句子中的对比焦点。而对比焦点的强调是否还受到其他因素的限制,在今后将继续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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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龚千炎.现代汉语的时间系统[J].世界汉语教学.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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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M].商务印书馆.1999.

    [5]徐阳春.虚词“的”及其相关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6]朱德熙.语法讲义[M].商务印书馆.2003.

    (作者介绍:朱丽,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二语习得及现代汉语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