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的制作

    李富堂 洛次 董伦江

    摘要:按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材料归档顺序,探讨了部分文书在制作中应注意的细节,供参考。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8)03-0039-02

    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的主要载体,执法文书的作用尤为突出。笔者根据《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政发2012年3号),及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编写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培训讲义,结合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实践,在执法文书的制作方面探讨应注意的细节,与广大同行共同学习。

    1 卷内目录

    文书材料在归档时应当用阿拉伯数字编写页号。页号编写在有字迹页面正面右上角和背面左上角。A4横印材料,字头朝装订线摆放再编号。如果材料是复印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2 行政处罚决定书

    2.1 首部

    案号序号前无需加“0”。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以自然人对待。如果有字号或名称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或名称为行政相对人,需要写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或名称,并同时注明该字号或名称经营者的姓名。

    2.2 正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否则对当事人没有说服力,容易侵害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农业部于2012年修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推行说理式文书。违法事实的描述应当全面客观,阐明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列举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逐一列举并进行分析,同时对证据的作用和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说明。处罚理由中引用法律规范的有关条款要准确、完整和具体。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写明全称,引用的法律条文要具体到条、款、项、目。正文部分还要写明事先告知情况,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要反映出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是否得到保障。适用自由裁量权应当写明理由、罚款幅度,写清罚款计算方式。有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也应当写明理由[1]。

    3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案由应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简要案情”栏应当有受案人签名。兽医主管部门将兽药等行政处罚权委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机构意见”栏填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的意见。“法制机构意见”和“执法机关意见”栏由兽医主管部门填写。“执法机关意见”栏通常应写明同意立案或改变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等内容,同意立案的还应当明确承办人员的姓名[2]。

    4 复印证据

    复印身份证明时要征求当事人意见。复印时要注明来源、出处、对证据的简单说明、执法人员姓名、提供者签名、日期。提供人应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

    5 询问笔录

    询問笔录的内容应围绕“谁是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是否存在”进行。

    5.1 询问笔录的首部

    询问时间采用24 h制。询问地点应具体到某一具体地点,如某某办公室等。询问机关应当填写询问人所在单位名称,受托执法单位不得填写为委托机关的名称。被询问人地址是指居民身份证载明的地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还应当写明经常居住地。

    5.2 询问笔录的正文部分

    通常情况下,按照以下四个步骤,基本能满足笔录正文的制作要求。第一步,表明身份,告知责任。第二步,核对身份,收集证据。“被询问人”身份情况是执法人员调查的结果,应当体现在正文中。同时要有收集被询问人身份材料的表述,与案件中其他材料形成证据链。如问:调查结束后,我们要提取你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需要你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标明日期。第三步,“查明谁是违法行为人”或查明与违法行为人的关系,不能想当然的认为监督检查时的在场人就是违法行为人。若没有明确的表述,将导致案件中行政相对人主体资格瑕疵。第四步,查明违法事实是否存在[3]。询问中不得先入为主进行定论性询问。如问:你知道你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吗。不得采用提示性或诱导性的询问语言进行诱供[1]。

    5.3 尾部的制作

    询问结束后,第一,核对笔录。当场将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或向其宣读,若记录有遗漏或有差错的,应允许补充和修改,并由被询问人在改动处确认。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结束行另起一行签注“本记录我已阅读(或已向我宣读),内容与我陈述的一致”等相类似的内容。第二,被询问人逐页签名确认,询问人不少于2人签名确认。签名确认是证据的形式要件要求,不得遗漏,否则询问笔录无证明力。另外,笔录中用语要规范、准确,表述清楚,不能简略。

    6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要注意这四个方面的形式要件是否合法。一是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不得少于2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二是必须表明身份,并有明确记载。三是执法人员必须在笔录中签名或盖章。四是制作完毕后必须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确认[4]。当事人拒绝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字。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在内容方面易犯的错误是记录不全。笔录应当客观的对所检查的物品数量、名称、包装形式、规格或勘验现场具体地点、范围、状况等作全面、客观、准确的记录。现场检查中发现可能与违法活动相关的证据材料,要立即依法采取登记保存措施,以及复制、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这些措施应如实记录于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中,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明效力高于一般的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在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应重视通过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来固定证据。

    7 案件处理意见书

    “案件调查经过”栏填写案件由来和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的经过。案件由来包括案件发生的经过和立案时间等内容。调查经过包括承办人员的组成,调查的时间、方法、经过,及调查后形成的法律文书名称或获取的其他证据的名称等内容。在执法实践中填写该内容不能过于简化,否则不能反映案件调查的具体过程。

    “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栏分别进行书写。调查结论部分要围绕收集的证据材料,论述谁是违法行为人,以及违法事实是否存在。分析哪些证据证明当事人主体的适格性;哪些证据证明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危害和违法所得等事实;哪些证据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不存在,以及具有从重、从轻或减轻情节。还要明确调查结论。违法行为如果违反的某条法律规范规定了多项权利义务内容需要选择适用时,必须选择违法行为与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内容。

    处理意见应当写明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意见。违法事实存在的,应当写明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款,同时写明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等具体建议内容。写明自由裁量的理由,罚款的具体计算方法等。

    8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履行告知义务的具体表现形式,而行政處罚事先告知书承载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送达当事人,是判断动物卫生行政主体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告知义务的重要标准。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应当完整、明确、客观,不得使用结论性语言。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要明确、具体,应当围绕违法行为逐一列举并进行分析,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摒弃将证据简要叙述为“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及证人证言等证明在案佐证”的表述方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要具体、明确,罚款的数额应当按照法律规范的规定计算和表述。

    参考文献:

    [1] 陈晓华.农业行政处罚案例评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 陈向武,李瑞红.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二)—《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的应用[J].中国动物检疫,2014,31(9):86-87.

    [3] 段 蕾,胡晓娜,陈 彦,等.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七)—《询问笔录》的应用[J].中国动物检疫,2015,32(5):91.

    [4] 陈向武,李瑞红.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的制作[J].中国动物检疫,2014,31(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