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孝子娱亲浅析
胡海桃 曾凯
摘要:娱亲指的是孝养父母要“致其乐”,应做到忠、察言观色与爱屋及乌。娱亲是孝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其核心是诚敬之心。娱亲难在屈从,既不能为了让父母高兴而绝对服从,也不能在父母有过时不依不饶地劝谏不止,而是要懂得婉谏屈从之道,变通顺从,既顺父母之意,又成父母大义。娱亲背后的动机很复杂,里面包含了不同的现实诉求:或为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或为赢得父母对自己的喜欢,或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或为赢得一定的社会名声,等等。但是,纯功利性的娱亲是一种伪孝,即使是借孝谋取私利,也应先孝后利,端正行孝初心。因此,我们要明辨真孝与伪孝,做到知行合一行真孝。
从媒体报道的一些身边人、身边事中发现,现代的亲子关系有些颠倒,下对上的“孝”变成了父母一味顺从子女,而对自己的上一代关爱不足。究其原因,是因为有些人不知孝,有些人知孝而不行孝。孔子认为,大凡有孝心的子女孝敬父母,必须做到5个方面,即“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1]38。在现代社会,“养则致其乐”提醒我们,孝养父母,不只是物质上的赡养,还有精神上的愉悦,要让父母放心、开心,也就是要娱亲。学术界对孝道多强调“致其乐”的重要性及其应然状态,较少论及如何“致其乐”。鉴于此,本文拟在深入分析娱亲内涵的基础上,探讨娱亲的具体方法,尤其是在遇到两难困境时如何正确对待,以明辨真孝与伪孝,为践行知行合一的真孝观提供参考。
一、娱亲的内涵
在继承孔子娱亲思想的基础上,曾子对“致其乐”做了进一步解释。《礼记·内则》写道:“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2]854也就是说,孝顺的子女在奉养父母的时候,要使父母心情快乐,不违背父母的意志,使父母耳目愉悦,休息起居安逸无忧;说父母爱听的话,把好吃的、好看的先给父母享用;侍奉父母要忠心耿耿,始终如一,直到自己生命结束。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所谓娱亲(“致其乐”)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做。
一是忠。“忠养”即“中心养之”,以发自内在的诚敬之心奉养双亲。对父母之“忠”是没有时间期限的。子女长大成才不再依赖父母的时候,父母年老疾病缠身变成“拖累”的时候,甚至是父母离世之后,子女对父母之诚敬都不能松懈半分。
二是察言观色。“乐其心”“乐其耳目”是指要细心观察,从父母的需求出发,尽己所能地满足父母的需求,投其所好,所做之事要顺其心,所说之话要顺其耳,所见之物要顺其眼。遗憾的是,当下有些人侍奉领导,察言观色,溜须拍马,竭尽所能,而对双亲则用心较少,即使行孝也只是从其自身的角度出发,如同《庄子·外篇·至乐第十八》中鲁侯对待海鸟《庄子·外篇·至乐第十八》:“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只是像对自己一样赡养父母,而不是从父母的需求出发赡养父母。
三是爱屋及乌。“爱父母之所爱,敬父母之所敬”,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与此句相对的另一句是“恨父母之所恨,恶父母之所恶”。如果子女与父母所爱、所敬不同,或是子女之所爱、所敬正是父母之所恨、所恶,那么子女违逆自己的本心而顺应父母之志将是情感上的两难选择。
历史上较为有名的孝子娱亲故事是“老莱娱亲”“老莱娱亲”的故事有多个版本,现广为人知的是编录于元代的《二十四孝》中“戏彩娱亲” 的版本。该书成书较晚,故事经改编之后,省略了一些衔接的细节,有些地方读起来比较突兀。本文“老莱娱亲”的故事综合了以下3个版本:一是《艺文类聚·卷二十·人部四·孝》:“《列女传》曰:‘老莱子孝养二亲,行年七十,婴儿自娱,著五色采衣,尝取浆上堂,跌仆,因卧地为小儿啼,或弄乌鸟於亲侧。”二是《太平御览·卷四百一十三·人事部五十四》:“师觉授《孝子传》曰:老莱子者,楚人。行年七十,父母俱存,至孝蒸蒸。常著班斓之衣,为亲取饮。上堂脚跌,恐伤父母之心,因僵仆为婴儿啼。孔子曰:‘父母老,常言不称老,为其伤老也。若老莱子,可谓不失孺子之心矣。”三是《二十四孝·戏彩娱亲》:“周老莱子,至孝。奉二亲,极其甘脆。行年七十,言不称老,常着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尝取水上堂,诈跌卧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春秋时期,楚国贤士老莱子为躲避世乱,与父母、妻子隐居,自耕自种,自给自足。老莱子非常孝顺父母,总是千方百计地讨父母的欢心。隐居生活清苦,他便寻找各种味美的食物给父母品尝;隐居生活寂寥,他便养些声音清脆的乌鸟为父母解闷。老莱子家庭和睦,人长寿。他70多岁的时候,父母都还健在。人生七十古来稀,可是老莱子从不自称年老,甚至故意穿色彩斑斓的衣服,像顽皮的小孩子一样逗父母开心,希望他们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有一次,老莱子挑水经过堂屋的时候,不小心跌倒扭到了脚,恰巧父母在堂屋里见到了这一幕,老莱子担心父母知道脚跌了的实情后会伤心,就干脆忍痛将身体僵硬地倒地,夸张地像婴儿一般在地上啼哭,父母以为他是故意跌倒做秀的,也就不以为意,这样脚跌一事就被他巧妙地掩饰过去了。
这个故事的主旨是:为人子女,应该多替父母着想,为父母解忧,尽可能地让父母心情舒畅。但是,“老莱娱亲”的故事让鲁迅觉得不解和反感,他认为一个应该拄着拐杖的老头子竟然拿着“摇咕咚”在父母面前装可爱,太“装佯”了,而且后之君子将其改得“诈”起来,将其孝行极端化,有点过犹不及,让人心里不舒服[3]。恢复故事可能的本来面目,老莱子并不是一个让人反感的人,似乎是一个人老心不老的“老顽童”,虽然没有成就一番事业以显父母,却竭尽所能忠养双亲,“致其乐”。
二、娱亲贵在诚敬
娱亲是孝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其核心是诚敬之心。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2]1332此说谓,孝顺父母有三种境界:首先是从内心深处尊敬父母,使父母从心底里感到高兴;其次是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为父母争光,不使父母蒙受耻辱;再次是让父母吃饱穿暖,为其养老送终。明代徐皇后的《内训·事父母章第十二》中说:“若夫以声音笑貌为乐者,不善事其亲者也,诚孝爱敬,无所违者,斯善事其亲者也。”清代王相的笺注补充到:“训言子女无诚敬之心,但以声音笑貌为娱亲之饰,未足以为孝心也。孝出于至诚,敬生于至爱,无所违逆,斯云善矣。”意思是说,子女奉养父母,只有娱亲的外在表现而无内在的诚敬之心,并不能称为孝。老莱子之所以有穿彩服哄父母开心、诈跌让父母宽心、父母在而不言老等娱亲表现,都是出于他对父母的至诚至爱之心,所以看似滑稽的可爱之举而能流传千古、善以示后。
《礼记·祭义》曰:“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2]1319虽然相由心生,外表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人的内心世界,但大多数人难以明辨“相”与“心”之间的异同。有善于伪装者,有不善于表达者,眼见未必为实,“婉容”“愉色”“和气”有时未必为深爱,人心难辨,非日久难知马力。在现代社会,有些多子女家庭仍存在巧言令色、在父母面前争宠、争夺资源的现象,也有共得了患难却共不了富贵或共得了富贵却共不了患难的亲子关系,还有更为敏感的婆媳关系和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等。总之,有很多人只注重维持表面和谐而忽略了诚敬之心,因为娱亲的孝行是否内含诚敬之心并非一时三刻能察知,所以人们更为看重的是娱亲的外在之形而非内在之心,子女以声音笑貌“哄”父母开心,父母也图个一时的心情愉悦,彼此都降低了娱亲的基本要求。
三、娱亲难在屈从
奉养父母,既要诚敬又要顺意娱亲使其安乐无忧,那么,从父母之令而不争的绝对服从就是孝吗?
在《孝经·谏争章》中,曾子曾问孔子:“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1]47孔子曰:“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1]48也就是说,当父母有过失的时候,子女应当劝谏,“有非而从,成父不义”,不劝谏的话,反而会害了父母,陷父母于不义。
孔子反对将孝理解为唯父母之命是从,那么孝子应该怎样劝谏父母呢?曾子在《礼记·内则第十二》中曾说:“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2]838即是说,父母有过错的时候,子女应当察言观色,选择一个恰当时机,和颜悦色、低声细语地加以劝谏;若是谏言不被采纳,应仍像往常一样孝敬父母,等父母高兴了再借机劝谏;如果犯颜劝谏让父母不高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陷父母于不义,不如硬着头皮再多加劝谏;如果父母因此发怒而打了自己,不能心存怨恨,应仍像往常一样孝敬父母。曾子认为,“父母有过,谏而不逆”[2]1334,也就是说,父母有过失时,应该顺而谏之,而不是忤逆;“父母恶之,惧而无怨”[2]1333,被父母所厌恶时,对父母应该心存畏惧而不是怨恨。
如果劝谏了但父母并不听取谏言的话,怎么办呢?曾子认为,事父母之道,“爱而敬。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孝子之谏,达善而不敢争辩”(《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此谓:父母行为如果合乎正道,就应听从之;如果不合乎正道,就应劝谏之。谏言若不被采用,父母不义行为的后果,就像是自己造成的一样。听从父母而不劝谏是不孝,劝谏父母无效却不再跟随父母也是不孝。孝子劝谏,是为了向父母讲明道理,而不是争辩好胜。
如果父母一直不采纳自己的谏言,子女是不是应该不依不饶地继续劝谏下去呢?《礼记·曲礼》曰:“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2]151亲子之礼与君臣之礼不同,君主若不义,臣下再三劝谏而君主不听取的话,臣下可以罢官离去。而亲子关系是不能改变的,谏言不被采纳也只能心怀悲切地留在父母身边,继续尽忠尽孝,希望有朝一日能感动父母,弃恶从善。孔子认为:“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君子弛其亲之过,而敬其美”(《礼记·坊记》)。若是婉言劝告没有效果,子女应该多看父母的优点,少看他们的过错,应像之前一样尽心侍奉父母,不能私存忤逆之心。
事父母之道,虽然鼓励劝谏,但不主张力争,最终落脚点在“有隐而无犯”[2]169,不能忤逆,应当屈从。这里的“屈从”包含以下两层意思。
一是委屈顺从。子女有时候会迫于压力违背自己的本心而屈服顺从,其义近似于屈从,在古代颇为常见。《礼记·内则》曰:“子有二妾,父母爱一人焉,子爱一人焉,由衣服饮食,由执事,毋敢视父母所爱,虽父母没不衰。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2]838-839这种屈从,尤其体现在父母之命的婚姻中,男子娶的多是父母喜欢的而非自己喜欢的女子,有时也会因父母不喜欢而被迫休妻,这是中国古代婚姻的悲剧。即使是在现代社会,有的仍是父母安排之下的相亲式婚恋,有的虽是自由恋爱,但一到谈婚论嫁,父母的意见仍非常重要,尤其是父母的反对意见,不得不屈从。
二是变通顺从。父母之令有时候是反复无常、相互矛盾的,子女并不需要句句遵旨照办,围绕其核心主旨从事即可。比如“舜孝感动天”的故事,舜的父亲、继母和弟弟想要杀害舜,几次合谋陷舜于险地,但舜每次都机智地化险为夷。舜知道父母兄弟的恶行之后,并没有因此埋怨他们,仍然一如既往地遵循孝悌之道,仁厚待之。父母之命是让舜去死,若是屈从,舜应该一死了之,但舜并没有这么做。舜的避祸既可理解为是出于人求生的本能,也可认为是舜大孝的体现。舜若被谋害致死了,就会陷父母于不义,他们将会受到舆论、道德和良心的谴责(虽然其父母在策划谋害他的时候已经不在乎义或不义了,也无良心可言,但事后如若良心发现,而人死不能复生,难免会追悔莫及),舜是有所不从以成父母大义,以德报怨,让仇恨止于智者。现代社会,也有很多不像父母的父母,但即使父母对子女不仁不义,子女也不应该因此记恨报复父母,而应找到恰当的方式以保护自己,化解仇怨,尽己所能善待父母。屈从的最终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顺父母之意,成父母大义,达到娱亲(“致其乐”)之实效。
四、娱亲的现实诉求
娱亲背后的动机有时很复杂,里面包含了不同的现实诉求:或为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或为赢得父母对自己的喜欢,或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等等。我们并不排斥某些娱亲孝行有获利之动机,但是,纯功利性的娱亲是一种伪孝,即使是借孝谋取私利,也应先孝后利,故端正行孝初心是孝之根本。
其一,娱亲是一种求生本能。很多父母都偏爱“懂事”的孩子,子女中弱势一方往往更懂得察言观色,以求在夹缝中生存发展。比如,在古代帝王家,王子到一定岁数后几乎都能分封独立,而公主未来命运如何全看父王赐婚优劣,因此父爱成了稀缺资源。可帝王政务繁忙,且子女众多,女儿要得到父亲的认可是很不容易的。为争得父亲的宠爱,女儿们需机智聪明,了解父亲脾气性情,各显其能。唐代宗之女华阳公主,“韶悟过人,帝爱之。视帝所喜,必善遇;所恶,曲全之”[4]3663。唐代宗即位之时,唐朝已呈现衰败之势,安史之乱、藩镇割据、吐蕃回纥侵扰,内忧外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唐代宗可谓心力交瘁,其身边的人皆需小心谨慎,一言不慎就可能触怒龙颜。华阳公主要讨好父亲,就必须细心观察父亲的喜恶,投其所好,避其所恶,曲意逢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当然,若不懂得察言观色,有时候讨好之举也可能适得其反。
其二,娱亲能获得更多利益。古代没有实行计划生育,一般家庭子女人数较多,要在众多同辈中赢得更多关爱和重视,就必须让尊长关注和认可自己,娱亲之举是激烈竞争的需要。比如安乐公主,她是唐中宗李显与韦后所生,也是中宗最小的女儿,她“光艳动天下”“请为皇太女”。她受宠的原因有三:其一,她生于父亲帝位被废、贬谪房陵的途中,困顿苦闷交加之际迎来其生命,似乎预兆着李显恢复帝位的新希望,李显对她尤为疼爱,并脱下自己的衣服包裹住小婴儿,万般疼惜,取名为裹儿。[4]3654其二,其生母韦氏与李显患难与共,她与父母在房陵一住就是14年(公元684—698),彼此建立了深厚的患难之情。其三,“姝秀辩敏,后尤爱之”[4]3654,她秀美聪慧,有“唐朝第一美人”之称,而且能言善辩,深受母亲喜爱。安乐公主也善于利用父母对自己的宠爱去哄父母高兴以达成自己的目的,“尝作诏,箝其前,请帝署可,帝笑从之”[4]3654,娇美嗲气的她模仿着朝臣刻板严肃的样子,双手奉上诏书请父亲签署通过,此时父亲并没有因为她干涉朝政而发怒斥责,反而因其举止反常可爱而笑着听从。受宠女儿要哄父母高兴是件较为容易的事情,安乐公主的娱亲手段反复奏效,父亲对其纵容一而再、再而三,以致她做事毫无忌惮、胡作非为,最后毒杀父亲,串谋夺权,被人诛杀,不得善终。娱亲,浅显地说,就是让父母高兴,但若无诚敬之心,娱亲这种孝行很容易偏离正道,最终惹祸上身。对于现代独生子女家庭来说,独子缺乏同辈竞争,无需争夺就能获得父母之爱,在娱亲意识上难免有些欠缺,有时反而是父母费尽心思博独子欢心,使亲子关系本末倒置。
第三,娱亲能赢得社会名声。在古代中国家国高度一体化的伦理政治中,娱亲这种孝行具有很大的社会价值。比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对于为君为官者来说,“孝慈,则忠”(《论语·为政》),君孝慈,民才会忠,常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论语·子路》),为官者只有从修身出发做好自己,才能以上率下;对于普通人来说,孝亲才能忠君。儒家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延续,若对父母不孝,其对君的忠诚度也将遭到质疑,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孝名在加官晋爵中具有一票否决权,历史上有些官员在父母丧期不解官,结果被举报遭罢免,当然也有一些人故意在服丧期间哀毁过礼,以博孝名,有些人也确实因孝子美名被当局看中而受到提拔重用。在历代史书中,统治阶级常褒奖因为孝亲而放弃追求个人幸福权利的奉献精神,认为孝行具有极大的社会价值。
总之,娱亲是要父母乐,其核心是诚敬之心。娱亲的动机很复杂,但纯功利性的娱亲是一种伪孝,即使是借孝谋取私利,也应先孝后利,端正行孝初心。我们要明辨真孝与伪孝,做到知行合一行真孝。孝是一种道德实践,从理论上讲清楚孝的内涵要求,是为了更好地践行孝道。现代人因面临很多选择常常因陷入道德困境而迷茫,需要优秀的道德精神来引导,我们探讨古代娱亲是为了弘扬孝道文化,以筑牢现代人的精神家园。
参考文献:
[1]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十三经注疏·孝经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鲁迅.鲁迅全集:第2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262.
[4]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