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郭家大院的空间构成及其使用变迁
宗迅++朱丽博
摘要:被称为郑州市区“最后的四合院”的郭家大院,是该地区保存相对完整的传统民居,虽规模不大但五脏俱全,是历史街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不仅包含着居民自身家庭的记忆,同时也承载着有相同历史境遇和生活经验的人们的集体记忆。从空间形态看,郭家大院由上房、临街房、东西厢房围合而成,是由厢房北端设置的二门和隔墙分割为两个独立空间的二进式合院民居。新中国成立以前,郭家大院基本保持、延续了传统民居累世同居共财的传统民居使用模式。随着社会环境及家庭结构的变化,郭家大院曾经秩序井然的传统四合院内部不断地被加建、改建,院落及房屋的使用方式日趋复杂化,最终发展成了现在的大杂院格局。
每座城市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城市风貌和历史记忆,其形成、发展、壮大都是从小规模的族群聚居开始,历经世代建设、经营、筛选,在一次又一次思想文化的冲击下日益形成的集体意识和实体形态。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在城市化进程中,大多倾向于扫除那些“充满麻烦”的城市结构,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崭新的“理性”秩序。因而,除了少数优秀历史建筑得以保留外,大量富有地域特色、文化传统、历史信息及城市记忆的古老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民居遭到破坏,造成历史文脉被割裂、文化空间被破坏,所带来的是千城一面、城市记忆丧失和城市文化认同的危机。
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省会、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和中原地区经济文化中心,历史悠久,是我国最古老的城市之一,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其历史文化遗存丰厚,拥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诸多头衔。近年来,郑州市经济、人口、交通高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已成为中国中部地区的主要经济中心之一。近些年,随着乡土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加强和保护工作的推进,郑州市已有一批民居建筑入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名录,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人们日渐认识到保护文化遗产、留住城市记忆,不仅能够延续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城市特色,还能够加强城市居民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塑造城市的精神[1-2]。
然而,在城市的发展和建筑更新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除了遗存丰厚的遗址、遗迹之外,目前郑州市区范围内能完整反映其传统历史风貌的历史街区已不复存在,传统民居遗存也已是凤毛麟角,院落整体保存相对完整的更是屈指可数。位于郑州市管城区的书院街,东临紫荆山路,西临南大街,南临商代城墙遗址,历史上曾因天中书院在此建设而得名,历史悠久,处于城市中心地带。伴随着城市漫长的发展历程,该街区承载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记忆,是郑州市传统历史风貌保存相对完整的历史街区之一。位于书院街的郭氏住宅,始建于清,为郭姓人创建并世代独姓使用,被人称为“郭家大院”。近来,该院因郑州市地铁二号线建设而即将被拆的消息引起媒体及众多文物保护志愿者等社会各方的关注,被称为郑州市区“最后的四合院”[3-5]。郭家大院作为该地区保存相对完整的传统民居,虽规模不大但五脏俱全,是历史街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不仅包含着居民自身家族的记忆,同时也承载着有相同历史境遇和生活经验人们的集体记忆,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发展中应得到重视。
此前已有研究者对郑州市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发展进行研究探索,分析其形成与发展历程、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历史街区风貌更新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对街巷空间的尺度、比例、使用功能、建筑形式的表现等方面也进行分析,并提出保护发展策略及规划意向[6-8]。本文拟从相对微观层面,以郭家大院为研究对象,分析在社会发展及家庭内外部环境变化过程中传统民居及其使用方式的变迁,以期为文化遗产、城市历史遗存的保护积累研究资料。
一、郭家大院概况
本课题组分别于2013年8月、2013年9月、2016年4月,通过建筑测绘、居民访问等方式对郭家大院进行了三次现场调查。
被称为“郭家大院”的郭氏住宅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与书院街交叉口东北侧,“书院幽荷”小游园的西北角,以南是“郑州商城遗址”的南城墙,门牌号为书院街112号(见图1)。据郭家人介绍,清朝时期,由于家中人多房少,郭家这一支系从东大街迁至此地置地建房。当时,郭家还在附近有100多亩地,在北大街还有一个玻璃厂,生产煤油灯罩和暖水瓶,经营生豆芽,开杂货铺(卖土特产)、糕点门市部等,雇有长工两三人、短工若干(麦收时)。新中国成立前共有老爷(受访者称呼)、4个爷爷及姑奶、父辈5兄弟及其子女30人左右在该院子里居住(见表1)。
二、郭家大院的空间构成及使用方式
1.传统四合院的平面形态
四合院是合院式民居的统称,是中国北方地区常见的院落空间布局形式,是在地势较平坦地带,按传统的中轴对称、封闭严谨的空间序列布局的,以满足家族中情相亲、功相助的需求,体现家族生活长幼有序、上下有分、内外有别的要求[9]。四合院一般由复数的房屋按照一定的规律围合而成。常见的有四面围合的四合院、三面围合的三合院、两面围合的二合院等。以四合院为例,正面的房屋称作正房(上房),左右的房屋称作厢房(厦子),与正房相对、临近道路的房屋称作倒座(临街),由此构成一个四面围合的合院单元。如在此基础上沿中轴线向后延伸,在正房的后面增加左右厢房、正房,又可构成一个新的围合单元。以此类推,最终可形成由复数围合单元构成的院落。这些独立围合的单元以“进”计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几进”院落。另外,在围合空间的构成方面,也有以“四合院”为基础,在靠近倒座的厢房两山墙之间建隔墙,再在中间开门(如北京四合院的垂花门),使原本独立的一个围合单元变为两个独立的围合空间,从而形成二进院(见图2)。
2.郭家大院的平面形态及使用方式
郭家大院目前留存的房屋为传统的抬梁式坡屋顶硬山建筑,有上房、临街房、东西厢房、西院临街房。从平面形态看,上房位于院落的南侧,正门设在院落北侧紧邻书院街的临街房屋(倒座)中间;东西两侧为厢房,厢房北端曾设隔墙将院落分割成了两个独立围合的单元,墙中间开门联系两个单元,隔墙与二门虽已不存在,但依郭家后人指引,所在位置可以确认。可以看出,郭家大院是一座由前后两个独立围合空间构成、座南面北的二进合院住宅。据书院街老居民介绍,新中国成立前郭家大院周边的
民居大多是这样有前、后院的二进格局,具体情况仍需进一步考证。据郭家后人介绍,郭家大院最初的大门也在中间,为了能多住人,1910年代把门改到东侧。但后来,郭家的后人中有数人尚未成人便不幸夭折,风水先生认为改门影响了郭家风水,因此郭家人又将大门改建到了现在的位置。郭家大院的西侧是郭家人用8分菜地换的3分地大小的院子,在此曾养过牲口,也曾建过厕所。原来的东西厢房都比现在宽,民国时期翻建时,郭家大院东侧邻家房子的主人是房科(相当于房管局工作人员)。由于院子在哪、怎么盖都需要房科审批,邻居想要自己家的院子大一些,在审批时不同意郭家的建房申请,变相逼迫郭家的房子往西挪,因此东厢房被迫变窄。为了对称,郭家人只好将西厢房也变窄,由此建成了现存的规模。
从郭家大院上房(民国18年建)、临街房(民国20年建)、厢房(民国23年建)、西院临街(郭家后人讲为民国34年建)的建造时间上看,现在的郭家大院应是保持了民国时期的基本格局(见图3)。
从当时的使用方式上看,临街房中间为大门、过道,两侧为房,东边一间曾是供来访的亲朋好友留宿用的客室,西边一间曾是家中的磨坊。穿过过道(宽1.9m),进入院内,左右各有厢房一间,厢房的北侧与倒座之间有2.8米的距离,为遮挡门外的视线,原设有一字型照壁,现已不复存在。东侧厢房放置杂物,西侧厢房曾是郭家在从事农业生产、商业经营时期,雇用的长短工、伙计等服务人员休息、就餐,以及收纳农具的场所。与厢房内(南)侧相连的另有左右各三间的厢房,中间原有隔墙及二门,遗憾的是目前门的结构样式已无可考证。由倒座、两侧厢房及隔墙所构成的空间是一个独立围合的单元,为家庭以外的人员活动及家庭生活辅助性物品的存在空间。内院正面为院落的核心建筑,即三开间面宽9米的正房(上房),中间一间开门,大门正对宅院的中轴线;东西两间各设窗,进入室内,中间与东侧一间由墙分割,隔墙中间开门;中间与西侧一间由木制隔门分割,中间设门。中间一间为堂屋,放置牌位、寿匾、条几、八仙桌、圈椅等,用于举办祭祀、节庆、婚丧嫁娶等活动,为家族精神活动的核心场所。两侧卧室为长辈居住:西侧为家族最长者居住的地方,是整个住宅的主卧室,住着老爷、老奶;东侧卧室为家族长子居住,住着大爷、大娘。上房北边两侧左右对称三开间的厢房面宽8.4米,左侧厢房南端的一间独立开门(曾经是郭家的厨房),中间一间开门,北边一间设窗。两房之间又有隔墙将其分为两室,北端一间为卧
室,中间一间为堂屋,可以理解为现代意义上的一室一厅。右侧厢房中间一间开门,南北两间设窗。进入室内,中间一间与南北两间之间设墙开门,中间为堂屋,两侧为卧室,也可理解为现代意义上的两室一厅。厢房是已婚男丁及家人居住的地方,内院主要是家庭成员的饮食起居空间。据郭家人说,当时郭家的居住方式严格遵循了四合院按长幼次序居住的传统。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及家庭成员的变化,根据家长的安排,也时有局部调整的情况。除此之外,郭家大院基本保持着大家族传统累世同居共财的复合使用特征。
三、郭家大院使用方式的变迁
然而,郭家大院并没有定格于其初建时的使用格局,随着社会环境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其使用方式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老爷(A)、大爷(A-a)及二爷(A-b)去世以后,三爷(A-c)开始掌管郭家在外面的生意,四爷(A-d,以下以字母编号表示)掌管家中内务。A-d主张遵循传统,延续大家庭的共同生活方式,反对分家,在居住生活方面延续了按长幼次序各居其所的传统,全家人依然同灶共餐。只是由于人口增加、居住面积不足,将前院的东厢房改做厨房,将原来内院的厨房改为未出嫁的二姑居住(出嫁后搬出),打破了内外有别的局面。另外,A-a-1家在上房居住,A-a-2家在临街房居住(大门及过道公用),A-b-1家在内院西厢房居住,A-c家在西院临街房居住,A-d家在内院东厢房中间及北边一间居住,郭家的外甥一家在外院西厢房居住(后移居外地)。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郭家人口不断增加,郭家人的居住方式由 A-d不断调整。但基本延续了传统四合院住宅的使用方式,保持着大家族累世共财的使用特征。
新中国成立初期,按土地改革政策,郭家内院东厢房中间、北边一间及外院的西厢房被收为公产,外姓人开始入住进郭家大院,出现了杂姓同居的状况。当时的郭家虽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分家,但已由大家庭分化成几个各自独立的小家庭,大院的使用方式也发生了变化。1950年代中后期,A-c家迁出大院,西院临街房转为A-d家使用,其他家庭基本维持了原来的使用状况。各家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开始分灶单过,在院内临时性地搭灶做饭,到了冬天就把灶移到屋内。于是,传统四合院的生活秩序被打乱,各个房间的使用功能也更为复杂了。
之后,郭家在人口增加而居住空间不足时,各自在院落里临近自己房子的位置加建了厨房。A-a-1家、A-a-2家、A-b-1家分别在上房和东厢房之间的夹道里、大门西侧至西院临街的屋檐下、原来二门的位置各自搭建了厨房。A-a-1家还在上房的西侧加建一间居住兼做厨房的房间,A-a-2家还在内院东厢房至临建房之间改建了两间平房,临街房东面又加建了半间做居住用。2010年前后,为了方便老人使用,A-b-1-①又在内院临西厢房处加建了卫生间(见图4)。另外,郭家大院的临街房及外院东边改建的两间平房也外租他人作商业之用,其使用情况进一步复杂化,从以往单纯的住宅发展为商住两用。曾经秩序井然的郭家传统的四合院,随着内部不断的加建、改建,最终发展成了现在的大杂院格局。
如今,郭家大院周边与之有着相同历史境遇的传统民居已不复存在,遗留下来的只是一些零星的单体建筑。2003年,郑州市政府下令保护郭家大院,将院落纳进“书院幽荷”小游园,成为该园的一部分,对其周边环境也进行了改造。2013年,因郑州地铁二号线的过境问题,再次将郭家大院推向舆论的焦点。最终,经各方努力,建设部门对郑州地铁2号线疏散用地方案做了一定调整,避开了郭家大院,使郭家大院得以原地保存。如今,郭家大院已成为一个反映该片区传统民居及居民居住生活变迁情况的孤例。
四、结语
在历史延续和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城市遗迹是体现历史长河中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历史记忆,它不仅存在于有着重要价值的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中,也遗存于传统的民居建筑中,它不应仅定格于文献记载之中,也应存活于居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于郑州郭家大院,从空间图4郭家大院现状图
形态看,由上房、临街房、东西厢房围合而成,是由两厢房北端山墙中间设置的二门和隔墙分割为两个独立空间的二进式合院民居。新中国成立以前,郭家大院是由家长调控来保持、延续大家族累世同居共财的传统民居。随着社会环境及家庭结构的变化,大院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曾经长幼有序、上下有分、内外有别、井然有序的传统四合院住宅内部不断地加建、改建,院落及房屋的使用方式一步步复杂化,最终发展成了现在的大杂院格局。郭家大院曾多次卷入社
会发展、城市建设的洪流,几经周折最终得以原地保存。郭家大院无疑已成为反映郑州历史街区中传统民居及其居民居住使用方式的最真实载体,不但包含了居民自身家族的记忆,同时也承载着有着相同历史境遇和生活经验的人们的集体记忆,是郑州市城市历史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经历了郭家大院留存问题争论之后,留住城市记忆、传承城市历史文化、保持城市特色、加强城市居民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塑造城市精神,已成为社会各界对文化遗产价值新的认识与肯定,也对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错综复杂的所有制关系、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居住空间的矛盾等,仍是制约传统民居存续的现实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条件的改善、人们思想意识的发展进步,传统民居如何焕发出新的活力,如何创新出适宜的传统民居的存续形态,仍将是社会各界持续关心并为之共同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朱蓉,吴尧.城市·记忆·形态:心理学与社会学视维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3:12.
[2]张海燕.城市记忆与文化认同[C]//田根胜,黄忠顺.城市文化评论:第4卷.广州:花城出版社,2009:96-104.
[3]王影.郑州“最后的四合院”亟待保护[N].郑州日报,2011-05-26(05).
[4]王杰(文),张翼飞(图),马健(图).郑州最后的四合院[N].郑州晚报,2007-10-24(C04-05).
[5]沈翔.郑州城最后的四合院[N].东方今报,2013-05-24(A14).
[6]李悦.郑州市书院街历史街区更新策略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3.
[7]王大艳.郑州市老城区传统街巷空间探析[D].郑州:河南农业大学,2012.
[8]袁媛,徐维波,韦峰.居住性历史街区保护更新的规划探索:以郑州书院街为例[J].华中建筑,2012(9):140.
[9]王其明.北京四合院[M].北京:中国书店,1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