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中以“义”为核心的舞蹈表达
【摘 要】举世闻名的儒家文化是中华文学宝库中不可多得的瑰宝,对于儒家思想可集中概括为“仁、义、礼、智、信”。《周易·说卦》:“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儒家思想先将“礼”引入“仁”,后又将“礼”引入“义”。此篇文章讨论的是以儒家之“义”为核心的舞蹈表达。舞蹈是社会生活与社会文化的产物,其发展必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儒家之“义”与舞蹈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关键词】儒家思想;义;舞蹈表达
中图分类号:J7文献标志码:A? ? ? ? ? ? ?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02-0102-0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坚持古为今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因势利导,深化研究,使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发挥积极作用。”将儒家文化进行融合发展,在进行舞蹈形式表达的建构中,必须要尊重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其特色文化生态的纯粹性,延展文化分子之间可相互对话的领域。这种文化特色具有无限的创新空间,可以使得舞蹈艺术在消费市场的拓展中能够真正在特色文化间“游走”,既开辟了舞蹈艺术形式本体发展的空间,亦探索出舞蹈文化产业化的新方向,进而共同促进艺术消费文化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本文借用舞蹈作品诠释儒家文化对于当代舞蹈作品表达的重要价值。
“人世精神”“忧患意识”在礼崩乐坏、诸侯纷争的时代,孔子以积极入世的精神周游列国、到处奔走,以实现其“仁政”理想,此“仁政”即“义”的表现。另一方面,道德与历史的二律背反注定了孔子的悲剧。基于忧患展开的人生实践重新归入更深刻的忧患。后代作家受优患意识与人世精神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古代作家面向社会现实,广泛深刻地接触社会,把文艺作为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
中国古代作家的自我人生设计,总是把“兼济天下”放在首位。“先天下之优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皆体现出以天下为己任的入世之心和献身精神。中国古代作家的创作普遍浸润着深重的忧患体验,但最深刻的是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总之,中国古代作家的入世精神及忧患意识使得中国古代文学不是狭隘地关注自身,也不是空泛地言“彼岸”,而是密切關心人生实现义理,这些基本精神无疑都来自于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义”的表现。
一、舞蹈与儒家之“义”的联系
“义”发源于人们内心的仁善,表现为一种遵循社会礼法规范的恰当的行为,是个体内心的善和德与社会规范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儒家思想中的“义”强调的是道德义务和伦理义务。舞蹈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人的思想、情感与有意识形态的身体展现。同时舞蹈的本体是人的身体本体,而作为用人们自己的身体传达与抒发自身情感的艺术门类,往往使得情感的表达更加直接、更加强烈。因而,儒家思想的“义”与舞蹈联系更加密切。中国舞蹈“荷花奖”造就了一批优秀的作品、优秀的舞蹈演员及舞蹈编导。其中像《黄河》《牛背摇篮》《草原汉子》 《萋萋长亭》等各种类别的中国古典舞、民间舞、当代舞、现代舞、芭蕾等在舞台上呈现,同时也推出了一批优秀舞蹈编导及舞蹈演员。比如舞蹈编导张云峰,他的很多作品都体现出非常高的传统文化价值。
作品拼到最后拼的就是作者的感受,作者创作灵魂如果没有了,作品灵魂很多时候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其背后在于编导用自己的方式来诉说。张云峰老师的《秋海棠》表现了对于传统艺术的“义”;《风吟》表现对流动之“义”。这些作品背后有他一系列的思考,他是一个思想家,更是一位先行者。德国舞者皮娜有一句名言“我不在乎人怎么动,而在乎人为什么动。”所以她创立了舞蹈剧场。从艺术作品谈是一种创新,从艺术行为谈是一份义举。
创新要培养出较全面的领尖、拔尖人才,就需要从表演、编创、教学等各个角度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培养。我们编创人才需要在“因时而立,因时而变”的时代当口,关注当下的、热门的、比较敏感的东西,去挖掘整理,创作出新时代的“新”舞蹈。努力扛起时代文化和时代精神的旗帜,赋予舞蹈以新的内涵。
在校园里传承舞蹈,让舞蹈走进高校课堂。首先,让学生喜欢和热爱舞蹈,了解其根源和历史脉络,树立一种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的意识。其次,在传承的过程中结合年轻人喜爱的、当下流行的东西,如现代舞、爵士舞。但这个结合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舞蹈的情感韵味,遵循舞蹈的规律。不能单单只是学习一种形而上、表面的东西,更应该去挖掘属于我们新时代的舞蹈。再次,现在好多舞蹈,我们都没有把它规范形成一个范本。那么在传承的过程中,就比较困难。因此,想要传承就要先把它保存下来,要求每一位学者致力于舞蹈教材的编写。只有教材统一了,学生有范本可循,这个传承才能进行下去。但编创出一本舞蹈教材,将舞蹈长长久久传承下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于新时代的舞蹈工作者来说任重而道远。这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份大义。
二、儒家思想中“义”的思想对舞蹈的影响
儒家之义,既是品德的根本、伦理的原则,也是合乎正义、情感的大义、有情有义。这一思想在舞剧《赵氏孤儿》中得到很好阐述,舞剧《赵氏孤儿》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产生了“大义于天下”的“悲壮”与“崇高”。舞剧《赵氏孤儿》在于弘扬引发国人强烈共鸣、以众多人物的牺牲和坚守信义为旨的“悲壮与崇高”精神。剧中程婴一诺千金接受托孤,坚守信义牺牲至亲的精神,与儒家思想中的“义”达到高度一致。
大型民族舞剧《昭君出塞》讲述昭君完成和亲宁边使命、促成民族团结的故事。舞剧《昭君出塞》在战争到和平的变化发展中刻画了昭君在面临家国与个人情感时的无奈与苦楚,体现了昭君在面对“和亲”这一政治行为时的大义与勇气,从而表现出华夏民族的大爱情怀和家国情结。这里昭君的大义就与儒家思想中的“义”相得益彰。
大型史诗舞剧《关公》,是我国首部关公文化题材的舞剧作品,舞剧中桃园三结义、华容道义释曹操的关公之“义”,再现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传奇英雄形象。關公的故事,是“义之为道”的美德故事。
孔子的思想直接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表现在美学精神和艺术理想上则是古代艺术家对美学境界和艺术境界的追求。中国古代作家在创作中,在处理个体与整体、感性和理性、文与质、情与景、形与神等关系方面,皆以和谐为最高标准。
以上内容都是通过舞蹈实践完成的。这一过程可以深刻感受舞蹈作为农耕文明的产物,以及自身所具有的自娱性和生活性是非常重要的。编导认真负责、倾囊相授;学员相互学习、探讨,形成一种相对纯粹的学习生活状态。通过实践学习,理论与实践都得到更为充实的认识和锻炼。可以深深感受到创新和发展是需要建立在前辈的根脉义举基础上的。
三、儒家之“义”与舞蹈之“刚”的互动
舞蹈之“刚”有两种理解,其一是舞蹈动作、调度的刚。具体表现在动作力度的强弱、速度的快慢和能量的大小上,以及如正方形、三角形等具有稳定性和象征着攻击性的舞蹈调度上。其二是超然于舞蹈动作之上,在舞蹈整体中所体现出的一种“刚”,表现为一种不屈之志、大义之义。
军旅题材的舞蹈作品和抗战题材的舞蹈作品是儒家之“义”与舞蹈之“刚”相结合最集中、最鲜明的体现。军旅题材的舞蹈作品的整体布局主要以正方形以及三角形等具有稳定性和进攻态势的舞台调度构成。以舞蹈《红船》为例,舞蹈以红绸为线索,象征着红色革命的高涨。舞蹈作品主要分为三段。第一段,作品开始,舞台调度主要以方形和半圆形为主,表现了坚定的革命信心和对革命胜利后幸福美满生活的向往。舒缓的钢琴音乐、红白相间的舞台灯火,以及具象性的舞蹈动作相映成辉,表现出中国人民的“义”。第二段,突然间音乐骤变,为舞台营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舞台调度也由坚定的方形和圆满的圆形变成了进攻态势的三角形和松散的“满天星”,传达出革命形式的紧迫以及革命人所面临的种种危机。舞蹈的动作主要是模仿和再现人们受到刑罚时的状态和苦苦挣扎的状态。而后人们手挽手形成横线,冲向舞台前方,表现出一种坚定。这又一次体现了“义”。第三段,音乐再次转为舒缓,但更多了几分“韧”和“刚”,这与暖黄色的舞台灯火和表现人们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具象性动作结合在一起,将“义”与“刚”表现到极致。这部舞蹈作品的“义”是一种大义、一种人间正义和我们中华民族的守义。这部舞蹈作品的“刚”是一种不屈服的刚,是一种不畏惧的刚,是中华民族骨子里渗透的刚强。
儒家之“义”与舞蹈之“刚”的互动,不仅表现在舞蹈内容上,而且更多表现在舞蹈整体形而上的美学意蕴之中。丰富而深刻的哲理,使得舞蹈具有深厚意蕴。可以说儒家之“义”与舞蹈之“刚”的互动,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舞蹈表现的题材,促进了舞蹈艺术更为高级的发展。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儒家之“义”不再局限于伦理与道德的范畴,而是赋予了新时代的思想,增加了新时代与各国共商、共建、共享的“义”,与各族人民共商、共建、共治的“义”。与此同时,新时期我们要全面把握舞蹈的社会功能,不能以偏概全地认为舞蹈是宣传教化的工具,应全面把握其教育、审美、交流等社会功能,让舞蹈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与影响。把舞蹈艺术教育、交流、审美等多种社会功能与具有新时代内涵的儒家之“义”相结合,把舞蹈艺术的综合性特征发挥到极致,使舞蹈具备更加深厚的意蕴。
综上所述,我们的创作要以生活为源,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在对儒家文化进行整理与发展的基础之上,对舞蹈艺术进行创新,努力创演出新时代优秀的舞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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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冯海潮(1983-),男,硕士研究生,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副教授,山东省第二批签约艺术评论家。研究方向:舞蹈编导教学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