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时代的疫情传播:私人领域的公共化
丁慕涵
【摘要】社交媒体的开放性、链接性和去中心化,为私人领域公共化创造了条件。疫情期间,这一特点得到放大,本文从私人领域公共化的角度探讨疫情防控传播,分析在互动与情感影响下的传播效果。私人领域公共化带来的真相难辨、理性缺位以及不同个体间信息相互入侵等问题,亟待反思。
【关键词】社交媒体 私人领域 公共 新冠肺炎疫情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社交媒体时代,渠道中的信息量呈井喷式增长,社交媒体逐渐成为多链接式的综合型媒体平台,用户使用变为多对多、节点式的泛众交流,私人领域公共化的现象走进视野。
显然,许多社交媒体平台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相继更新功能,如朋友圈分组、微博仅粉丝可见等。但随着信息的不断公开和共享,作为个体发声主力军的网络原住民表达欲望的想法更为强烈,私人领域公共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社交媒体在本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中起到重要作用。2020年1月20日起到1月23日武汉“封城”,社交媒体上关于疫情的讨论呈上升趋势,疫情相关信息迅速占领各平台的热门话题,成为讨论度最高的内容。以1月20日为起点,笔者利用python(一种跨平台的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抓取了此后三天的微博热搜、“知乎”问答及“豆瓣”上有关疫情热词的数据,得到如下图所示的词频统计。
将文本可視化,用云图分别体现三个平台关键字中的重点,得到如表l结果。
通过云图列表的对比可以看出:微博的讨论内容最为集中,以公开发布的信息为主,信息强调地理位置,地域的差异影响用户发布和接收信息的差异。
“知乎”的讨论内容视野更广阔,在官方信息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解读,“专利”“中医”“数据”等都体现了学术化倾向,这与其问答形式的互动有关;“豆瓣”的讨论内容明显有别于前二者,发帖、接龙评论的信息传递方式决定了其内容更为生活化、通俗化。“豆瓣”作为文艺青年的聚集地,其文艺属性在社交媒体时代的疫情传播中也有所体现,不仅关注官方信息,纪录片、节目等也是讨论重点。
由此可见,近一段时间内,对疫情的关注几乎是三个社交平台讨论的全部内容。特殊时期,疫情作为公共议题,几乎实现了对社交媒体中私人领域的全部占领,私人领域公共化的问题被推到前台。
一、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内涵
德国当代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u rgenHabermas)曾系统论述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问题。他认为,社交媒体时代,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边界相融,众声喧哗的媒介环境使得私人领域公共化的趋势更为明显。
(一)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形成基础
“公”与“私”是一组对立统一的概念。在哈贝马斯看来,在资本集中和国家干预的大背景下,国家社会化与社会国家化的互动,促进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互相渗透。具体来说,以内心领域为核心,家庭化特征显著的私人领域正在劳动关系、职业、经济等各方面失去自身特征,越来越受到外界力量的直接作用,成为“伪个人领域”。①“伪个人领域”即昭示着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彼此靠拢的过程。社交媒体时代,公共领域是人人都能发声的平台,一方面起到私人化交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扮演着“咖啡馆”的角色,参与环境平等而开放,其隐匿性为参与主体抵消顾虑,公众能够公开自由地发表公共意见。
(二)社交媒体对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强化作用
首先,受到自我表现层面、社会互动层面以及社会报偿层面的驱动,公众在社交媒体记录生活、分享经历的频率显著增加,社会化程度趋高。与此同时,参与公共议题的门槛降低,兴趣导人与良好形象构筑相互作用,“前台”与“后台”边界模糊,私人领域中呈现更多的公共性内容。其次,伴随着社交媒体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所具备的功能和承担的任务也在不断增加。单就微信而言,兼容了包括内在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在内的多种传播方式,从单一的交流平台被打造成综合性、服务化的平台,这些变化都为社交媒体强化私人领域公共化创造了条件。最后,技术赋能为信息的传递扫除了诸多障碍,人与人之间形成节点,内容表露多样化,多向的信息流动常态化,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进一步融合。
二、从私人领域公共化的角度看社交媒体时代疫情传播特点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私人领域公共化决定了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传播特点,这种特点也反过来作用于私人领域公共化。疫情传播特点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点:社交平台上互动与情感的放大、各类谣言的蔓延生长、技术促进信息公开透明以及构建社交援助生态格局。
(一)互动与情感影响传播效果
社交媒体时代,传播动力正在逐渐摆脱传统新闻价值的控制,互动成为新的价值追求,情感则是信息有效传播的催化剂。美国社会学家兰德尔·柯林斯( Randall Collins)在《互动仪式链》一书中指出,互动仪式的核心机制是相互关注和情感连带。互联网上互动频繁、情感缔结紧密。一方面取决于互联网能够削弱个体身份带来的等级划分,鼓励人们用电脑连接电脑( Computer mediated Communication)完成面对面( Face to Face)无法完成的表达,这也是“反沉默的螺旋”的一种实现途径。另一方面,互联网拓宽了用户的社交圈,信息同时满足横向和纵向的跨界交换和高效扩散,全民讨论的狂潮时有发生,在这个过程中,社交媒体帮助整合新的社会群体,搭建新的社会联系。基于此,私人化的故事性内容在社交媒体上更能抓住公众注意力,形成用户黏性。
这种互动与情感还受到道德因素的牵制。英国思想家齐格蒙·鲍曼( Zygmunt Bauman)在《现代性与大屠杀》一书中探讨了“社会接近与道德责任”的关系。他认为接近与责任是对等的,“接近的另一面就是社会距离。接近的道德属性是责任,社会距离的道德属性则是缺乏道德联系,或者是异类恐惧症”。②网络拉近了不同个体间的社会距离,“强关系”与“弱关系”共存,使社群成员之间的关系网更密集,社会接近被强化。网络上分散的个体在趋同心理作用下将自己看作共同体中的一分子,紧密联系、寻找共识,道德观因此而生。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防控应对之间肯定会面临着一些仓促行为和资源的不充足以及主观性错误,如瞒报病情、徇私舞弊,其对人财物造成的损失都能够引发公众的道德谴责,表现在社交媒体上就是大量的评论性信息,甚至带有强烈情绪的声讨批判。用户愿意将悲情的一面呈现在公共视野中引发轰动,取决于社交媒体上情感释放的本质,体现在对现实社会中某些个人的无奈上。
(二)谣言与真相共生干扰视听
谣言其实也是表达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信息公开不足与信息公开过载超过公众承受能力的情况下都将产生谣言。社交媒体时代,网络在带来话语平等的同时,人人皆有麦克风也意味着谣言的信源范围更广、更随机、更易操作。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强烈的不可预测性,同时满足谣言构成的必要条件:重要性与暖昧性。基于此,谣言在把关机制尚未完善的条件下可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
美国社会学家奥尔波特( Gordon W.Allport)和波斯特曼( Leo J.Postman)将谣言分为三种:恐惧性谣言、希望性谣言和指向分裂、带有敌意与仇恨的谣言。恐惧性谣言,是疫情传播中占比最大、最能表达社会焦虑的谣言。这类谣言的表达往往处于认知缺失的状态,公众倾向于将真相诉诸恐惧,个体记忆的准确性失真。“飞机喷洒消毒水”“病毒口罩防不住,空气中遍布病毒”等谣言皆来源于此。与恐惧性谣言交替增长的是希望性谣言,其背后是过于悲观与过于乐观的一场冲突。随着防控举措落实与隔离救治成功起到作用,疫情控制初见成效,“全国30个省市疫情结束倒计时已正式公布”“钟南山预测各地解除限制时间”等希望性谣言在人们的盼望中不断传来。除了以上两种,疫情期间社交媒体上大量的负面消息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加了社会上的仇恨与敌意。对于这类谣言的相信与二次传播,源于“我们把不愿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抛到一些相对无知的受害者身上,然后为了使自己感到更安全,我们加入到针对受害者的喊叫声中”。③这一类谣言不是简单的思想扭曲,更来自于传播人的内心。战争年代,谣言被用于制造混乱与分裂、扰乱军心和挫败锐气;社交媒体时代,谣言也成为了不同势力之间争锋的手段。
谣言具有信源唯一的特征,却在网络平台上大范围传播,这反向证明了社交媒体时代私人领域公共化的趋向。社交媒体平台上的信息碎片化,便于消费也便于传播,常伴有文字量不大、数据稀疏、语境匮乏、词语句式表达不规范易引起误读等特点。疫情作为近期公众最关心的公共事件,短时间内社交媒体平台暴发了巨量的冗余信息,其中不乏谣言。包括事实经历者发布的主观色彩强烈而忽略细节的内容,也包括部分公众为缓解情绪波动而发泄心中不满、发布情绪性较高而有所失真的信息。这些“纪实性”“故事性”的文字更易唤起共情,聊天记录、朋友圈截图、微博一键转发功能等都推进了私人领域公共化。
(三)技术赋能推动信息公开
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迅猛发展,使自媒体的发展更进一步。点对点的多向传播更加频繁,传受关系日趋模糊,融合媒体让信息表露更加全面,以实现“拟态环境环境化”,即“自媒体解构传统媒体营造建构的‘拟态环境,并重构新型的‘拟态环境,其新的把关模式、大数据技术、网络直播和虚拟现实技术等使‘拟态环境越来越接近现实环境”。④在疫情信息传播中,以公开透明的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佐证了信息公开是政府公信力提升的有力保障,也是对舆情次生灾害最好的防御。
网络是这一次推进疫情实时报道、加速信息公开的主战场。首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帮助实时采集各地信息,追踪感染源,分析把握疫情发展趋势,突出工作重点、难点,为精准防控和正确决策提供了帮助。最为人所知的是,大数据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感染者的接触史,摸清每一个人的流动情况,真实呈现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生活轨迹,将相关数据分发给各职能部门,支撑联防联控工作。同时,这部分数据也在尽可能不侵犯隐私的基础上及时公布在社交媒体上,以便公众自查。
其次,“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技术下沉,各级防控执行机构入驻,普通用户也成为信息的发布者,辅助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普通用户的优势在于,他们常作为第一手信源展现当时当地的真实图景,更具有说服力。疫情期间,社交媒体平台上涌现出许多展现私人领域生活状态的短视频,侧面反映了真实的疫情发展状况和防控措施。当“武汉成为鬼城,吃喝不足”的不实信息满天飞时,一位来自武汉的用户(ID为“林晨同学Hearing”)记录日常生活的一条Vlog仅在微博就转发达14.8万次,谣言戛然而止。除此之外,互联网在使用方面不受物理条件的约束和控制,更有助于分散在不同空间的用户交流。疫情传播中,短视频网站上“同城”及“定位”功能方便世界各地的人迅速捕捉疫情发生地的实时动态,场景化的信息公开有助于透明化的内容传播。
最后,微博等社交媒体直接成为信息公开的补充窗口。公众一边履行公共事务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一边发挥政务的参与权。社交媒体的功能在技术指导下日趋完善,更加贴近用户需求,并促进有统一兴趣爱好的用户形成社交圈,扩大了基层民众的声音。社交账号沟通“公”“私”两方,打开私人领域、获得公共关注的功能。
(四)民间发动社交援助
为提高救援效率,灾难救助多分为官方和民间两条渠道展开。社交媒体时代到来之前,民间救助无论是通过宏观调控还是线下联系都存在逐级传播,致使信息准确性下降、对接环节繁琐延误救助、信息掌握不到位、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社交媒体时代形成了特殊的社交救助,施救方和被救方广泛上传重要的个人信息到公共空间,依托社交媒体的时效性和强信息流动性,构建民间救助最直接有效的通信渠道,很好地弥补了电子媒介时代的缺陷。
民间的社交援助,一方面来自意见领袖。有学者在对微博意见领袖群体的研究中指出,微博时代意见领袖类型多元化,社会影响力提高,媒体属性增强,展现了群落化、集聚化的特点,话语权利结构转向集权性与等级化,初具公共知识分子属性和跨界性。⑤社交媒体时代,舆论领袖展现出了更强的开放性、号召力以及资源调配能力,公众的信任度则成为其是否能够承担二级传播中介作用的关键砝码。如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沈阳老师利用微博分别组建“雷火研究”与“雷火救援”的千入团队,又如微信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周俊老师与《人民日报》合作“新冠肺炎志愿者行动计划”,均利用各自资源的集合力量分析疫情、运送物资,并分别回访了微博求助通道和《人民日报》救助通道的患者,帮助千余人人院治疗。
社交援助的另一支重要力量来自民间组织。借助社交媒体的公共属性和推广能力,求助信息与施救信息都充斥其间。求助者通过@意见领袖增加曝光率,就有很大概率被施救者通过关键词搜索等方式找到并匹配,这是突发公共事件中个人信息公开化带来的最直接有效的帮助之一。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呼吸机等装备的巨大缺口,来自个人及医院的求助信息在社交媒体平台得到广泛转发,众多民间组织捐款捐物。无论是意见领袖还是民间组织,疫情期间社交媒体都体现出了其公益作用,不仅发布第一手真实可靠的信息,还在援助救治中起到关键连接作用。而同时满足这二者的重要条件之一,即私人领域的公共化。
三、私人领域公共化的思考与反思
尽管私人领域公共化对于公共领域的构建有很大程度的推进,但也相应地引发了许多问题。在当下强调公共性和自主传递信息的新闻环境中,虚假裹挟着真实,理性声音被覆盖,个人领域被强迫公开以及公共领域被强迫占领,都成为值得讨论和反思的问题。
(一)公共不等于真实
“新闻媒体公共性的基本原则,是各个阶层的民众在重大议题上的知情权、在各类主流媒体上的民主表达权和平等对话权。”⑥诚然,社交媒体趋近了这种公共性,为公众参加公共事件讨论提供了便利。扩大公众私人领域的曝光率,点赞、评论、转发、打赏都推进私人领域公共化的进程。但与传统媒体不同,社交媒体尽管保障了知情权、表达权和对话权,但传播内容的真实、客观、公正、透明等一直存在着漏洞。后真相时代到来,大量噪音含混其间,“信息流瀑”愈演愈烈,数以万计的辟谣消息从侧面证明了当今社会上充斥着大量的假新闻、假信息。根据新浪微博虚假消息辟谣官方账号发布的《2019年度微博辟谣数据报告》,2019年微博平均每天有2000余条信息被举报,平均每月举报量达7.49万条,全年有效处理不实信息共计77742条,辟除新增谣言470例。各地网警政务号和官方媒体账号联合发布辟谣信息,2019年全年达1465条,阅读量2.13亿次,互动量87.47万次。⑦辟谣以公共信息为主,出发点是维护包括个体真实和整体真实在内的信息真实,减轻谣言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负面影响。
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 John Bordley Rawls)认为:“领域不只是一种空间( space)或场所(place),它毋宁是其运作的结果( result)或终局(upshot)。”⑧无论是公共性还是公共领域,都受制于特定的运行规律和规则。当今部分自媒体内容生产者和传播者都在进行“社交货币化”,出于证明自己社会地位与学识素养的考虑,选择性地创作、编辑和传播内容,这是私人领域公共化的途径,然而,其在这个过程中的修辞与加冕也势必会牺牲真相。
(二)自主不等于理性
社交媒体充分满足了用户的自主性,用户同时充当内容的生产者与把关人,拥有绝对的信息发布自主权。这种自主性的积极意义在于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权,当其具备正当性时甚至能够影响社会决策。对于社交媒体将私人领域公共化的乐观期望,可以看成线上的协商民主。罗尔斯将协商民主的三要素圈定为:1.公共理性观念,公民具备公共理性的隐含条件是他们在关于正义的最合理的政治框架中协商对话;2.宪政民主制度的一种架构;3.公民自身的知识和愿望。⑨公共理性是框定在政治范围内的概念,不同于逻辑、推理层面的世俗理性。
积极的另一面是消极。自主性应与相应的制约条例同在,否则将损耗理性。当今中国,综合考量公共理性和世俗理性,社交媒体上自主性的消极意义更甚。首先,受到消费主义浪潮影响,利益左右着传播者的表达方向,进一步扰乱公共协商的程序。其次,与理性相匹配的是更高的教育水平和媒介素养。不仅如此,理性的声音需要思考与沉淀,而自媒体抢发消息、追求流量等价值追求都与之形成矛盾。最后,美国新闻评论家沃尔特·李普曼( Walter Lippmann)曾在《幻影公众》一书中说:“公众作为公共事务的旁观者,无法成功参与讨论,帮助解决问题。但是,他们可以从外部做出判断,他们只能以支持某一直接利益相关方的形式参与进来。”⑩私人情感体验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是对理性的另一大威胁。情感和立场是理性的对立面,用户选择性接触、理解和记忆,偏听取代兼听而形成刻板印象,加之社交媒体中的圈层传播,更容易带来群体极化,导致私人领域在公共化的基础上形成壁垒,公共领域被割裂。
(三)传递不等于入侵
“传递不等于入侵”意指私人领域在让渡的同时不可充当公共领域对其他个体私人领域的入侵力量,而公共领域侵占的私人领域也不应当实现全部占领。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初衷,往往是简单的信息传递,但背后需要承担更多隐私暴露的风险,对于被动透露隐私的个体来说就是一股入侵的力量。但也有学者认为“隐私的揭露呈现出自我主动状态,只不过是自我和外力得到互助补充,形成了互惠互助的寻租模式”。⑾因为不同个体对隐私的范围持不同观点,因此更需辩证看待私人领域公共化的问题。对此,就当前大量社交媒体上的信息成为新闻信源的现象,可视为向公共新闻趋近的迹象。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西奥多·格拉瑟( Theodore Glasser)和詹姆斯·艾特玛( James Ettema)称公共新闻“1.将受众作为公民,作为公共事件的潜在的参与者,而不仅仅是(公共事件的)牺牲者或旁观者;2.帮助解决社会问题;3.改善公众讨论的舆论环境,而不是冷眼旁观这种环境越变越坏;4.帮助公共生活走向更加和谐美好”。⑿对照疫情期间的新闻传播,公众在社交媒体上的信息分享应更多视为一种满足自己社交、情感、表现社会价值的需求,个人主观性目的较强,解决社会问题的动因不足,与公共新闻还有一定距离,也的确对于其他个体的私人领域存在一定的入侵。
2020年2月,广视索福瑞媒介研究发布的《疫情期间用户媒介消费及使用预期调查报告》表明,尽管社交媒体的社交属性和传播能力表现突出,但传统媒体的权威性仍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77.3%的用户主动看传统媒体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传统媒体网站/客户端在疫情信息的及时性和可信度上更能获得受众认可,有关疫情信息的传播也强化了传统媒体网站/客户端的公信力。因此,社交媒体时代,专业媒体更应把握好责任范式,重构新闻价值,在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间取得平衡,尽量减少社交媒体的入侵。
注释
①[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王晓珏、刘北城、宋伟杰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79~186页。
②[英]齐格蒙·鲍曼:《现代性与大屠杀》,杨渝东、史建华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40页。
③[美] G-W.奥尔波特、L.波斯特曼:《谣言心理学》,刘水平、量元元、黄鹏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0页。
④靖呜、张朋华:《自媒体时代“拟态环境”的重构及其对大众传播理论的影响》,《现代传播》,2019年第8期。
⑤李彪:《微博意见领袖群体“肖像素描”——以40个微博事件中的意见领袖为例》,《新闻记者》,2012年第9期。
⑥李希光、毛伟:《资本逻辑主导下的新闻媒体发展困局》,《青年记者》,2015年第7期。
⑦微博辟谣:《2019年度微博辟谣数据报告》,https://m.weibo.c n/1866405545/446275 8332079552?.
⑧⑨[美]約翰·罗尔斯:《公共理性观念再探》,时和兴译,哈佛燕京学社、三联书店主编:《公共理性与现代学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9页,第8~11页。
⑩[美]沃尔特·李普曼:《幻影公众》,林牧茵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⑾胡琪萍、胡沈明:《媒体作用下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历程》,《青年记者》,2015年第26期。
⑿蔡雯:《“公共新闻”:发展中的理论与探索中的实践——探析美国“公共新闻”及其研究》,《国际新闻界》,2004年第1期,转引自Theodore L.Glasser,James S .Ettema:Fhe Idea of Public Journalism pp. 3-18in Theodore L.Glasser, ed., The Idea of Public Journalism.New York:Guilford, 1999.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广播电视系硕士研究生)
(本文编辑:饶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