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的实体化批判

    刘旭

    摘要:实体性思维是在黑格尔之前的西方哲学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其本质和症结是对人与世界之关系的形而上学割裂。黑格尔立足于思辨辩证法,在一定程度上扬弃了这种思维方式的独断性和先验性,然而并没有走出其观念论的迷误。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能动性,又克服了其思辨性,并基于实践立场实现了对它的扬弃和超越。这一批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及其对劳动二重性的分析提供了理论支撑。立足于唯物主义辩证法,马克思赋予劳动的实体化以双重内涵:一是劳动的物化或对象化;二是劳动本身的实体化。基于这一区分,马克思对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及其关系进行了深刻分析和界定,由此认识到了商品生产和交换活动的本质和规律,进而揭露了私有制条件下商品所有者(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马克思的这些思想对我们认识商品生产有重要的启示:一方面,商品生产为人类社会发展所不可逾越;另一方面,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生产有其内在缺陷,这一缺陷只有在实行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有效克服。

    关键词:劳动实体化;劳动价值论;劳动二重性;实体性思维

    实体性思维方式是近代哲学的基本思维方式。马克思在继承黑格尔对于知性所理解的有限事物及普遍事物作为实体的批判的基础之上,对黑格尔所保留的绝对实体进行了批判,从而完成了对于全部实体性思维的批判。立足于自身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分析并提出了劳动的二重性理论。劳动实体化的关键在于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分离。理解了劳动的实体化及其对于劳动二重性的影响,可以加深对商品二因素以及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矛盾关系的理解。劳动的非实体性特点是劳动不能进行交换的根本原因。共产主义消除了劳动的实体化也就消除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区分,从而为我们理解劳动在社会三大形态中的不同形式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一、马克思对于实体性思维的批判

    马克思指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1]54-55事实上,劳动的二重性既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也是批判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劳动的实体化对劳动的二重性的影响。马克思对于实体性思维的批判,为其对劳动的实体化的批判提供了重要思想支撑,也为消灭商品经济和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构建了理论基础。

    实体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作为一切属性的基础和万物本原的东西”[2]28;与之相应,实体性思维是指“把存在预设为实体、把宇宙万物理解为实体的集合,并以此为基础诠释一切的思维”[3]。马克思对于实体性思维的批判有着双重指向:一方面肯定了黑格尔对于那些把具体的有限存在物和与之对立的普遍存在物当作实体的观念的批判;另一方面也批判了黑格尔基于其绝对理念的实体观念,从而实现了对于全部实体性思维的批判。

    立足于思辨的辩证法,黑格尔认为,把有限的存在物和与之对立的普遍存在物当作实体,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知性的思维方式。在这种知性的思维方式中,思维总是采取一种非此即彼的“二截化”的做法:“他们会了解为主体与对象是有区别的,同样,有限与无限也是有区别的,好像那具体的精神的统一体本身是无规定的,并且没有包括区别于自身之内又好像谁都不知道主体与对象、有限与无限是有区别似的。”[4]8于是,“无批判的知性”的思维方式就把特殊的东西与普遍的东西对立起来,认为有限的、具体的、特殊的东西就不是普遍的东西,因而是需要否定的,“误解有限范畴不足以达到真理”[4]6,另一方面,它又在否定有限事物的基础上,将与之对立的普遍事物当作绝对的真理,“将具体的精神的统一性当作一抽象的无精神性的同一性,在这同一性里,一切是一,没有区别,在别的范围内即使善与恶也是一样的东西”[4]8。黑格尔认为,这二者实则是一种同质的思维方式,有着共同的形而上学迷误。如果说前者把一个个具体的桌子当作实体,而后者则把与一个个具体桌子相对立的共相的桌子当作实体。

    黑格尔对知性思维方式的批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知性的思维是一种有限的思维,因此它无法认识无限的真理和绝对。也就是说,知性的思维只适合研究具体的、有限的事物,而不适合研究真正的无限的事物。其二,这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主客二分的实体思维方式,没有看到“实体即主体”的内在合理性,没有考察到主体与客体之间内在的矛盾统一性。这种思维方式不能实现实体与主体的辩证统一,“不可能既承认共相、主体、理性的实在性,同时又承认个体、客体、感性的实在性”[5]。黑格尔由此对康德的物自体观念展开批判:“物自体(这里的所谓的‘物也包含精神和上帝在内)表示一种抽象的对象。——从一个对象抽象它对意识的一切联系、一切感觉印象,以及一切特定的思想,就得到物自体的概念。不难看出,这里所剩余的只是一个极端抽象、完全空虚的东西,只可以认作否定了表象、感觉、特定思维等的彼岸世界”,“这种抽象的同一性作为对象所具有的否定规定性,也已由康德列在他的范畴表之中”[4]125-126。在黑格尔看来,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方面正确地指出了有限的知性(理论理性)探究无限的事物所必然出现的二律背反,以及将有限的知性(实践理性)运用于实践领域的非法性质;另一方面却低估了理性对于探究无限事物的权利。因此,黑格尔批判康德:“关于理念,他同样只是停留在否定的和单纯的应当阶段。”[4]127

    显而易见,黑格尔以上所针对的这种无批判的或批判的知性的思维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并对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也采取了一种批判的态度。他指出:“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6]112然而,马克思在充分肯定并汲取黑格尔辩证法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基于唯物辩证法的立场对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展开了批判,彻底否定了实体性思维方式,从而为唯物史观和劳动价值论的确立开辟了道路。

    马克思对黑格尔绝对理念的批判在《巴黎手稿》中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认同费尔巴哈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解释,但又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黑格尔从异化出发(在逻辑上就是从无限的、抽象的、普遍的东西出发),从实体出发,从绝对的和不变的抽象出发,就是说,说得更通俗些,他从宗教和神学出发。第二,他扬弃了无限的东西,设定了现实的、感性的、实在的、有限的、特殊的东西(哲学,对宗教和神学的扬弃)。第三,他重新扬弃了肯定的东西,重新恢复了抽象、无限的东西。”[7]96可见,马克思一方面肯定了黑格尔对于无限的和普遍的,以及有限的和感性的实体的批判,另一方面也否定了黑格尔试图重新恢复无限的实体即绝对精神的做法。在马克思看来,这正是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根本问题所在。由于黑格尔保留了绝对精神这一唯一的实体,所以绝对精神就成了一个没有外在对象的存在物,即使绝对精神在内部具有无限丰富的展开和运动,其作为“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Unwesen]”[7]106。因而,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把“存在”看作是独立于外部事物的抽象实体的思维方式就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可见,马克思一方面肯定并继承了黑格尔对于有限的事物和无限的普遍事物的批判,另一方面又拒斥了黑格尔对绝对精神这一唯一的实体的设定,由此彻底地否定了一切抽象的实体,彻底批判了形而上学的实体性思维方式。

    二、马克思基于劳动的实体化对劳动二重性的解析

    事实上,对实体性思维方式的批判并不是马克思一时的理论冲动,实则马克思是力图以辩证法取代之。“辩证法拒斥实体,同样也拒斥以实体为核心的形而上学。”[5]正是如此,当有人运用马克思所反对的实体性思维去看待《资本论》,认为马克思关于“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的说法不当时,实则忽略了马克思是从根本上反对“实体”观念的。当马克思把作为“价值实体”的劳动界定为“抽象劳动”,并以此来说明抽象劳动的抽象性时,实际上是要把本来非实体性的劳动对象化。也正是这样,劳动的实体化成为理解劳动二重性的关键。

    依照马克思的说法,劳动的实体化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劳动的物化或劳动的外化,即将作为人的活动的劳动凝结为实体的过程。就此而言,劳动产品实际上就是劳动实体化的结果。二是把劳动看作“实体”或实体的固有属性,即劳动本身的实体化。我们这里所说的“劳动的实体化”,是在第二种含义上使用的。

    “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1]207,劳动力是指人的“劳动能力”[6]172,它作为人的属性或功能虽可以成为实体性的要素,但是劳动本身并不能自在地成为实体。这是因为,劳动还需要与人之外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相结合,离开了这些劳动过程中必备的外在因素,劳动便不可能存在。如果把劳动仅仅归结为“劳动力的使用”,即把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完全抛开,那就是把劳动抽象化和实体化了。这种将劳动实体化的结果,就是把劳动抽象为一种预存于人体之内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改变外在于人的其他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能,使其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从而使得劳动好像先天就存在于人体之内似的。与这种将劳动实体化的思维方式相对应,劳动的物化就像是器官摘取一样,把劳动从人体之中转移到物体之中。依照这种看法,劳动在人体之内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变成了死物、死劳动。之所以如此,其症结所在是将劳动与生产资料相分离,把劳动从具体的劳动过程中剥离出去,使之成为思维观照(而非实践进行中)的东西。

    人们之所以要对劳动进行这种思维的观照,是因为商品交换的需要。商品交换需要比较商品的有用性并确立彼此交换的量的比例。而商品的有用性源于物化在商品中的具体劳动,商品交换的量的比例源于物化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由此形成了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理论,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区分开来,使之成为我们可以理解的东西。正是如此,马克思才把劳动的二重性看成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在劳动价值论中,马克思是通过“抽象法”来区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马克思首先把具体劳动从劳动的特殊性中剥离了出来,指出具体劳动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6]123。然而具体劳动并不是形成商品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马克思引用了威廉·配第的观点,认为土地与具体劳动一起共同构成了商品使用价值的源泉[1]56。马克思在这里是从商品使用价值的本原上来说的,即具体劳动与土地构成了商品使用价值的双重本体。另外,马克思也分析了具体劳动的反面即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实则是把劳动的普遍性从其具体形式中剥离出来,使“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6]117。劳动因而呈现出一种共相般的实体形式。这种抽象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实体,而且是唯一实体。

    依此,我们就可以理解劳动二重性中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之间既彼此统一又相互独立的关系。

    首先,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种属性,二者之间是质与量的统一。劳动既是具体劳动也是抽象劳动,既不存在孤立的具体劳动,也不存在孤立的抽象劳动。商品作为劳动物化的产物,其使用价值是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的质”即具体劳动,其价值则表现为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的量”即抽象劳动[1]59。由此可见,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的质”与“劳动的量”分别对应于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也就是说,在劳动物化的过程中,具体劳动表现为“物化劳动的质”,而抽象劳动则表现为“物化劳动的量”。因此,劳动就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之质与量统一的过程。

    其次,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相互分离、相互独立。由于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分别是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实体,它们在劳动的过程中也就具有了各自的独立性。具体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实体本身既具有质也具有量,只不过每一种具体劳动的质和量总是不尽相同的。在不同种类的具体劳动之间,它们的差异是异质的,在量上无法比较;而在相同种类的具体劳动之间,它们的差异则是同质的,在量上可以比较。现代工业机器人通过对某一种类的人的具体劳动的模仿,已经可以在多方面取代人的具体劳动,从而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抽象劳动作为价值的质本身也具有质和量,只不过抽象劳动作为“一般人类劳动”[1]54,它们在质上是相同的,在量上可以比较。因此,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作为实体就各自取得了自己的独立性。马克思对此指出,“既然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6]123。也就是说,生产力既然属于具体劳动,那么就不再与抽象劳动有关,这表明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有相互独立性。

    基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尤其是对劳动实体化的剖析,我们能够更加清楚地理解马克思的商品二因素思想。首先,具体劳动作为形成商品使用价值的实体性因素,它使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对象化。由此,使用价值就作为物的有用性而成为商品的自然属性。作为商品的自然属性,使用价值在满足人们需要的过程中,也必然具有质和量的区分。同一种类的商品在质上的相同不等于在量上的相等,由此就造成了同一种类商品在使用过程中性能或质量的差异性。其次,抽象劳动作为形成商品价值的实体性因素,使得商品的价值也成为一种实体性因素即商品的社会属性。抽象劳动在质上的同一性必然赋予商品以同质的价值,从而使商品交换可以在量上进行比较。最后,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各自独立性,使得商品交换中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取得了各自的独立性,这就造成了使用价值与价值在商品交换中的矛盾运动:商品生产者要么占据商品的使用价值,要么占据商品的价值,而不能二者兼得。

    在劳动实体化的基础上,通过劳动二重性我们也容易更加清楚地理解马克思关于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关系的思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对立,其根源在于劳动的所有权。那么所有权是怎么产生的?我们知道,对于一个实体来说,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独立性,它具有明确的边界,因而可以被人们所占有。然而劳动却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6](127),离开了外在的自然界或离开了生产资料,就无所谓劳动。因此,劳动与其生产资料是无法分割的,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无法占有孤立的劳动。然而,由于在私有制条件下劳动与其生产资料相分离,劳动转化为实体,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劳动的占有问题。

    与劳动的占有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劳动力的占有问题。对于一个商品生产者来说,要么他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商品,要么他通过占有别人的劳动而生产商品。当他用自己的劳动去生产商品时,由于生产资料的存在,劳动不是实体,无法被占有;当他完成劳动时,劳动已经转化为劳动产品,成为了物化的劳动或死劳动,活劳动本身已经不复存在,因而也就无法被占有。因此,个体工商业主从来不会把自己的个人劳动报酬当成工资(这时的工资其实就是利润),此时凝结在他的商品中的个人劳动,对于他本人来说,根本不是什么私人劳动。对于他来说,属于他私人的东西只是商品。所以,在商品经济中,私人劳动并不是对商品生产者本人的劳动而言,而是对雇佣劳动者的劳动而言的。商品生产者可以购买别人的劳动力,以此占有别人的劳动及其产品来生产商品。被购买了劳动力的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他的劳动属于资本家”,“产品是资本家的所有物,而不是直接生产者工人的所有物”[1]216。而商品生产者之所以能够占有工人的劳动,只是因为这些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并且劳动的现实化、物化只有在商品所有者的手中才能完成。商品所有者因此就通过占有劳动力来占有别人的私人劳动,从而把这些工人的劳动变成他本人的私人劳动。因此物化在商品中的私人劳动不过是商品所有者占有的工人的劳动而已。

    正是由于劳动的所有权问题的存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区分也就出现了。物化在商品中的私人劳动虽是工人的劳动,但这些劳动属于商品所有者即资本家。商品生产者想怎么生产就怎么生产,想生产什么就生产什么。然而资本家生产商品的目的是用于商品交换,这就产生了私人劳动的所谓二重的“社会性质”[6]139:一方面,私人劳动中的物化的具体劳动要对社会有用,从而使商品具有交换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私人劳动中物化的抽象劳动可以在量上进行比较,从而使商品交换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使商品交换具有可行性。由此,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就构成了商品交换的基本矛盾之一。

    可见,从劳动实体化的角度理解劳动的二重性,不仅有利于深化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也有利于深化对于商品的二因素,以及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矛盾关系的理解。事实上,我们只有自觉地从劳动的实体化及其固有的差异性规定出发,才能深入理解并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质。

    三、马克思对于劳动实体化批判的现代启示

    马克思曾经反复强调一个观点:劳动是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可以用于交换的只能是劳动力,因为劳动本身并无所谓价值。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劳动是价值的实体,价值是由劳动来度量的,反过来用价值来度量劳动无非是用劳动来度量劳动,这就是“同义反复”[6]139,因而劳动本身无所谓价值。对此,我们也可从劳动的二重性角度来进行探究。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而形成的,然而具体劳动是异质的,那么不同的具体劳动之间为什么可以进行交换呢?这一度是困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难题。

    从哲学的角度看,劳动之所以不能够进行交换,是因为劳动是非实体性的因素,它不能离开生产资料而单独存在。劳动既然不能够自在地成为实体或实体的属性,那就意味着劳动无法分割,既然它无法分割,当然也就无法交换。因此,劳动只有物化为劳动产品,才有可能进行交换。既然如此,那么劳动又如何成了价值的“实体”呢?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如何分别形成使用价值和价值呢?这一问题的提出意味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不仅仅是为了解剖资本主义及其政治经济学的,而且也是用来批判和终结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正如《资本论》的副标题“政治经济学批判”所显示的那样[1]1。

    在马克思看来,这一问题和矛盾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得到解决,因为共产主义不再存在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区分,劳动就从实体化的状态恢复到现实的活生生的状态。“让我们换一个方面,设想有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它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的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6]141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分离即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已经被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取代。这就取消了劳动与生产资料分离的可能性,从而使一切劳动都落实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个人中去。每个人都是用自己的生命进行生产,而不会去无偿占有他人生命,也不会让自己的生产被他人无偿地占有。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每个人的劳动本身也就同时既具有个人性质也具有社会性质,劳动从生产资料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再是生产资料决定劳动,而是劳动决定生产资料。与这种生产资料公有制相对应,马克思不再强调个人劳动、社会劳动,而是强调“个人的劳动力”“社会劳动力”。这是因为个人的劳动和社会的劳动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已经不能区分开来,能够区分开来的只能是实体性的劳动力。

    马克思对于劳动的实体化的批判,对我们从劳动角度理解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形态变迁提供了重要视角。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劳动的存在方式是不同的。在存在“人的依赖性”[8]的自然经济社会,劳动尚未与生产资料相分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人身依附”关系[1]95。这种人身依附关系成为奴隶的、封建的和宗法的社会关系的主要规定。在此条件下,个人的劳动主要服从和依附于宗族、血缘、奴隶等形式的集体劳动。这时,个人的劳动形式直接就是社会的劳动形式,“劳动的自然形式、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始终表现为他们本身之间的个人的关系”[1]95。而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中,劳动与生产资料相分离,以至于劳动成为预存于人的身体之内的“实体”。这种情形下的劳动在工人那里并不是私人劳动,它只有在工人将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之后才成为某种私人劳动。由此就造成了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对立。在这种对立中,劳动与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只归属于人本身。由此带来的必然是人的“独立性”。工人不再占有而且也几乎无法占有生产资料,只能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从而把自己的劳动转化为资本家的私人劳动。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公有制使得劳动又从“实体”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劳动又重新与生产资料建立了直接的联系。此时的劳动既不是从属于奴隶、血缘、宗族等的集体劳动,也不是个体出卖劳动力给资本家占有的私人劳动,而是对于这二者的扬弃。也就是说,人们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的劳动力当作一种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劳动因而就实现了自由地与生产资料相结合。

    可见,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关系是劳动是否实体化的关键。马克思立足于劳动价值论,将劳动区分为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进而用于解释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这成为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枢纽”[1]55。不仅如此,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批判了黑格尔等的实体性思维方式,从而在根本上否定了劳动的实体化及商品的二重性的天然合理性,这就为共产主义社会扬弃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使得它也成为马克思批判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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