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岭南家族统治新探
提 ?要:六朝政权对疆域内各区域的治理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当时岭南出现的“家族统治”现象就是一例。就地域来源而言,可将之区分为在地豪族的“世袭式”统治和侨人家族的“断续式”统治。在地豪族控制州郡主要凭借的是家族势力及在地方上的领导力;而侨人家族的出任,主要是朝廷欲借重该家族与岭南吏民的“义故”关系。家族治下的岭南地方权力构造是在地豪族联合,抑或侨旧家族合作来控制地方,实际反映了岭南地方豪族势力的强大。岭南家族统治的出现和延续,虽有其弊端,但能降低中央控制地方的政治和军事成本,在非常时期稳定地方统治秩序。
关键词:六朝;岭南;家族统治;权力构造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19.04.007
东晋政权的疆域,大抵以淮汉和长江沿线为核心,蜀中和岭南为外围;1南朝时期疆域虽时有盈缩,但这种地域的结构性差异一直存在。与之相应的是六朝政权对各区域统治方式的不同,实际反映了地方社会的差异。岭南作为帝国南疆的地理区位特征,也使六朝政权对其治理展现出独特性,同一家族成员连续数代出任州郡刺、守而形成“家族统治”现象就是其一。吕士朋在论述越南古史时,就已注意到“士族世袭式地方统治”在交州的出现;2近年,胡守为先生梳理了出现于六朝岭南的各个家族,提出“家族统治”的说法,认为其始于汉末士燮家族、两晋间经过回潮、南朝以降趋于淡化。3无疑,胡先生的论述使这一问题得以凸显。但其以王朝国家为主体、阐释中央对地方控制的研究理路,却易于忽略一些重要问题,从而对岭南出现家族统治的原因之解释略显不足。如若细绎这些家族,则会发现以下问题:(1)在地域来源上,可将之区分为岭南在地豪族和北来侨人家族。那么试追问:二者出现的途径有何差异?(2)不同类型家族治下又会形成怎样的地方权力构造?历六朝,家族统治在岭南为何时有出现,其存在又具何种意义?笔者以为,若能基于岭南地方社会的视角考察上述问题,或许能够得到一些新的认识。
一、在地豪族的发展与世袭控制州郡的实现
梁末政局动荡之际,江南腹地“岩穴村屯”之豪并起,这类地方家族大致分为“汉魏以来就出现的江南地方豪族和东晋南朝江南开发过程中新兴的地方豪族。”1即六朝时期豪族本广泛存在于江南腹地。岭南地方大体亦如此,其中见于记载且曾有效控制州郡的在地豪族有苍梧士氏,汉末吴初苍梧广信人士燮任交阯太守四十余年,且诸弟任合浦、九真、南海太守,所谓“燮兄弟并为列郡,雄长一州,偏在万里,威尊无上。”2晋宋时交阯朱鸢杜氏三代世袭交州刺史;宋齐交替之际交阯李长仁、李叔献兄弟复相继任交州刺史。3
那么试问:何以上述三个家族能够在岭南诸豪族中脱颖而出,其发展历程具有怎样的特征?相较而言,交阯杜氏祖孙三代世袭交州刺史,具有典型性。因此,笔者拟以杜氏家族的发展为中心,试释上述问题。《宋书·良吏·杜慧度传》载:
杜慧度,交阯朱?人也。本属京兆。曾祖元,为宁浦太守,遂居交阯。父瑗字道言,仕州府为日南、九德、交阯太守……乃以瑗为龙骧将军、交州刺史……慧度,瑗第五子也。初为州主簿,流民督护,迁九真太守。瑗卒,府州纲佐以交土接寇,不宜旷职,共推慧度行州府事,辞不就。七年,除使持节、督交州诸军事、广武将军、交州刺史……(杜弘文)及继父为刺史,亦以宽和得众,袭爵龙编侯。太祖元嘉四年,以廷尉王徽为交州刺史,弘文就征。4
由上可知:(1)杜氏移居交阯,始自杜慧度曾祖杜元任宁浦太守。(2)隆安三年(399年)杜瑗因挫败林邑入侵,被任为交州刺史;5其后杜慧度、杜弘文袭任交州刺史,至元嘉四年(427年)杜弘文被征,祖孙三代世袭交州刺史近三十年。
宁浦郡(治今广西横县南),晋泰康七年(286年)置,6那么杜氏徙居交阯必在该年之后,由此推算杜氏定居交阯在两晋之交,时值北方动乱,杜氏或因此南徙,入籍交阯。至东晋后期杜氏已不以旧贯相标榜,当已完成本地化;这与苍梧士氏徙居过程较为相似,《吴书·士燮传》载:“士燮字威彦,苍梧广信人也。其先本鲁国汶阳人,至王莽之乱,避地交州。六世至燮父赐,桓帝时为日南太守。”7可见,相较于江左的侨人家族固守旧籍,徙居岭南的北方家族则是主动融入定居地,这或与当时州郡佐吏的任用制度有关,柳芳《姓系论》曰:“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8汉晋时期州郡掾属多以郡县著姓任之,岭南不见有侨州郡设置,因此较早入籍并实现本地化当是有助于出仕地方。
杜氏定居交阯后的第二代难以明晰,但从上引杜瑗能够历仕三郡太守看,杜氏在交州显然不失为郡大姓,可以肯定杜氏家族在交州积累了相当的实力。但杜氏最终能够攫得交州统治权的契机是李逊之叛和对林邑作战。《晋书·孝武帝纪》载:“太元五年冬十月,九真太守李遜据交州反。太元六年秋七月甲午,交阯太守杜瑗斩李逊,交州平。”9李逊叛乱对朝廷而言或非大事,齐时萧子良就言:“交州夐绝一垂,实惟荒服,恃远后宾,固亦恒事。”1且很快就被平定。但该事件对交州地方局势当影响甚大,原因在于导致了交州内部势力的变动。《宋书·杜慧度传》载:“初,九真太守李逊父子勇壮有权力,威制交土,闻刺史滕遯之当至,分遣二子断遏水陆津要,瑗收众斩逊,州境获宁。”2约兴宁至太元年间朝廷或未能派任交州刺史,3该时段当是由李逊等人实际控制州政、故云“威制交土”,直至太元五年(380年)滕遯之出任。李氏乃交州大姓,4很可能是由部族酋豪编户而来;5另从李逊父子出仕州郡、拥有部曲,可推知李逊家族属于地方豪族,能够威制交州则说明李氏家族在地方上有不容忽视的势力和影响力。因此,杜瑗攻杀李逊的深层作用,实际在于重创了交州李氏家族势力,也就提高了杜氏的社会威望。另外,通过这一事件也使杜氏家族获得了更多政治资本:一是因平叛有功,杜瑗被授予“龙骧将军”;二是滕遯之得以顺利赴任,为杜氏和新任刺史建立密切关系提供了可能,滕遯之任交州刺史十余年,约隆安二年(398年)离任,6《晋书·安帝纪》载:隆安三年林邑北侵,“遂寇交阯,太守杜瑗讨破之。”7那么,滕遯之任内杜瑗始终担任交阯太守。
若说杜氏通过平定李逊叛乱,取得了朝廷的信任,那么晋宋之际抗击林邑北侵则促成了其在交州的领导地位。自晋穆帝永和年间起林邑不断侵扰交州,使南部诸郡深受其害,“至义熙中,每岁又来寇日南、九真、九德等诸郡,杀伤甚众”。8时值林邑第二王朝时期,9其一贯的侵扰举措或使当地土豪也遭打击,如永和三年(347年)范文率众攻陷日南,“杀五六千人,余奔九真……铲平西卷县城,遂据日南。”10晋初日南编户民仅六百户,11以五口计只三千人左右,林邑攻杀的人众当非仅编户民,这种无加区别的杀掠政策显然会威胁地方豪族的利益。滕遯之离任后,杜氏家族便成为抗击林邑北侵的主要组织者,隆安三年林邑围攻州城,杜瑗“与第三子玄之悉力固守,多设权策,累战,大破之。”12杜瑗恰因此被任为交州刺史。据上引,杜瑗卒后,交州推举杜慧度袭任刺史即是“府州纲佐以交土接寇,不宜旷职,共推慧度行州府事”。其中可能不乏托词,但交州外接林邑的紧张局势和杜氏的领导作用也确能够成为很好的理由,《林邑记》载:“义熙九年,交趾太守杜慧度造九真水口,与林邑王范胡达战,擒斩胡达二子,虏获百余人,胡达遁。”13另外,拥戴杜慧度的“府州纲佐”中当也不乏交州豪族,因为州佐吏本多由地方大姓充任,府僚佐能够由府主举荐。这说明,交阯杜氏在交州的领导地位当是得到了其他地方豪族的承认。
综上,杜氏家族实现对交州控制的途径是:首先,作为地方豪族,家族成员多出仕州郡,通过协助朝廷整饬地方局势,获得信任和任命。其次,历数代经营,家族力量不断壮大,进而压制和拉拢其他豪族,并在地方公共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成为地方社会中事实上的领导者。汉末吴初,朝廷默许苍梧士燮“兄弟并为列郡,雄长一州”,即因其“藉累世之恩,为一州所附,未易轻也”。14及至宋齐之际,交州土人李长仁长期控制交州,但至其从弟李叔献“嗣事,号令未行,遣使求刺史”。1可知,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乃是在地豪族维持统治的必备因素。
二、“义故”关系与侨人家族出任岭南
《晋书·忠义·王谅传》载:
初,新昌太守梁硕专威交土……乃迎前刺史修则子湛行州事。永兴三年,敦以谅为交州刺史……谅既到境,湛退还九真。广州刺史陶侃遣人诱湛来诣谅所,谅敕从人不得入阁,既前,执之。硕时在坐,曰:“湛故州将之子,有罪可遣,不足杀也。”谅曰:“是君义故,无豫我事。”即斩之。硕怒而出。2
两晋交替之际,土人梁硕控制交州,擅迎前刺史之子修湛代理州政,王谅称二人是“义故”。那么,何谓“义故”,其在梁硕迎立修湛之事中有何作用?试追问:这在六朝岭南地方政治中是否具有普遍意义?
川胜义雄认为义故(或言“故义”)一般是故吏和义附的简称,是相对性地显示人与人相互关系的用语。3源于东汉时期本主与故吏、门生的关系,魏晋以降得到进一步发展,作为一种私人关系逐步充斥到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在国家行政上也发挥重要作用。4而将之聚焦于地方政治生活,则可发现两个重要特征:
其一,“义故”关系不限于故吏,而是超越了个体、形成故主与特定地域群体的结合。《梁书·刘季连传》载:齐时刘季连出为益州刺史,其父“宋世为益州,贪鄙无政绩,州人犹以义故,善待季连。季连下车,存问故老,抚纳新旧,见父时故吏,皆对之流涕。”5其中故老、新旧和故吏并举,同是州人,均是刘季连故义,故吏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另据《博物志》载:“魏明帝时,京邑有一人,食噉兼十人,故义传食之,一二年间,一乡为俭。”6即由故义供给饮食,一乡因之困乏,此中故义当指乡里民众。由此可知,州郡长官与故吏、庶民均是义故关系。
其二,“义故”关系具有世袭性和延续性。故主与吏民间的义故关系可由后裔承袭,且能继续发挥作用,《晋书·希鉴传》载:“大司马桓温以愔与徐兖有故义,乃迁愔都督徐兖青幽扬州之晋陵诸军事、领徐兖二州刺史、假节。”7郗鉴在东晋初年驻于京口,长期经营淮北一带,其子郗愔与徐兖的义故关系显是承自希鉴。
任职州郡的地方官与辖下吏民间所具世袭和延续性的“义故”关系,对魏晋以降的地方政治影响甚大。中古时期,朝廷要实现对地方的权力渗透、行政有效运作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通常需要地域社会中核心势力(以地方豪族为代表)的配合。因此,任职郡县的豪族和具有威信的乡里耆老,往往是州郡长官和普通民众建立联系的桥梁。一般而言,距王朝统治核心区越远、统治力薄弱的地区,这种状况逾明显。8因此,赴任边远地区的州郡官员要维持自身的权威和对地方的有效控制,就必然要倚重地方豪族势力。其时岭南地区亦如此,《陈书·侯安都传》载:“侯安都字成师,始兴曲江人也。世为郡著姓……(安都)为邑里雄豪。梁始兴内史萧子范辟为主簿。”9而一旦触犯其利益、招致不满,就会攻逐官长,甚至招引山贼,“攻州突郡”。10在此情况下,出任岭南州郡者若能与地方豪族维持“义故”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南史·垣护之传》载:“先是刘楷为交州,谓王俭曰:‘欲一人为南土所闻者同行。俭良久曰:‘得之矣。昔垣闳为交州,闳弟阅又为九真郡,皆著信南中。羽林监曇深者,阅之子也,雅有学行,当令同行。”1刘楷在齐武帝时被任为交州刺史,其对交州地方情况当是不甚了解,因而需要“为南土所闻者同行”;而垣曇深伯父垣闳曾任交州刺史,父垣阅曾为九真太守,故而垣曇深与交州吏民有“义故”,刘楷赴任伊始需要借重的正是这种自身所不具有的私人关系。
当然,就僑人家族中的个体而言,其出任岭南地方官是由多重因素促成的,如新朝建立后留任、因廉洁而出任抑或与执政者关系密切等等。2但是,侨人家族与岭南地方吏民的“义故”关系,显然是朝廷派其成员出任岭南的主要考量,从而促成侨人家族统治在岭南的出现。
三、家族治下的岭南地方权力构造及其意义
上述说明了家族统治在岭南出现的基本途径,那么进一步追问:在地豪族和侨人家族控制州郡时在权力分配上有何差异,以致形成了怎样的地方权力构造?可说,在地豪族的世袭统治,是以家族势力为基础,《吴书·士燮传》载:吴初士徽抗命,“自署交阯太守,发宗兵拒良。”3所谓“宗兵”即结聚宗族成员组成的部伍,4具有很强的私属性质,士氏拥有的宗兵显然是其控制交阯诸郡的基本武力。交阯杜氏统治交州时,晋末卢循退往交阯,杜慧度“悉出宗族私财,以充劝赏。弟交阯太守慧期、九真太守章民并督率水步军,慧度自登高舰,合战,放火箭雉尾炬,步军夹两岸射之,循众舰俱然,一时散溃,循中箭赴水死。”5在这场关乎存亡的战斗中,杜氏宗族在财力上予以支持,兄弟数人分统军队,可见家族力量发挥了主体作用。既然以家族势力为基础进行统治,就必然要保证家族成员能够最大限度的支配地方权力,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兄弟子侄充任州郡重要职位,如杜氏除世袭交州刺史一职外,据上引杜慧期、杜章民分任交阯和九真太守,至义熙八年(412年)卢循余党“攻破九真,杀太守杜章民”,6杜慧期接任九
真太守,7杜氏兄弟大致一直垄断交阯、九真太守职位,因为交阯乃是首郡,而九真则是州治南部门户;8及至梁时欧阳氏控制岭南,欧阳頠任广州刺史,“时頠弟盛为交州刺史,次弟邃为衡州刺史,合门显贵,名振南土”。9至于其他在地豪族,可能占据了州郡次要官职,如士氏控制交阯时,“交阯桓邻,燮举吏也”。10但因史料所限,难以确知这类豪族在州郡中的具体官职和所占比例,但大部分掾属职位由其充任当无疑义。
侨人家族出任岭南多由朝廷任命,实质是朝廷欲利用家族与地方吏民的“义故”关系来维持地方统治。在这种情况下,较少见到侨人家族成员布列州郡;在地方权力分配上,则倾向于维护地方豪族的利益。侯景之乱时,萧引欲往始兴避难,云:“吾家再世为始兴郡,遗爱在民,正可南行以存家门耳。”11萧引父萧介在梁武帝时出为始兴太守,“及至,甚著威德”。12萧引依赖的正是家族与始兴吏民的义故关系,而“遗爱在民”也是萧介的“威德”,当是保障了始兴豪族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南史·范云传》载:始兴郡豪滑大姓多攻杀郡守贪秽者,范云“抚以恩德”,具体措施是“旧郡界得亡奴婢,悉付作;部曲即货去,买银输官。云乃先听百姓志之,若百日无主,依判送台。”1因此,地方豪族也倾向于“遗爱在民”者出掌州郡;而为维持地方秩序的稳定,侨人家族一般会考虑地方豪族的政治和经济诉求,从而实现二者间的利益平衡。
六朝岭南家族统治大致有两个共同特征:一是这些家族对州郡的控制大体得到了朝廷的承认,具有政治上的合法性;二是多出现在王朝更迭之际和地方叛乱之后。由此不禁让人追问:在王朝国家追求流官化以消除地方割据的大势中,六朝政权为何在岭南默许乃至推行家族统治,这具有怎样的意义?
州郡军事化是魏晋南朝地方政治的重要特征。自汉建安年间始州郡兵成为地方主要武力,2
西晋统一全国后曾推行“悉去州郡兵”政策,3但至惠帝时即告废败,此后州郡兵依然是东晋南朝地方武力的主体。东晋以降,刺史、郡守普遍加军号、有领兵权,其掌握的州郡兵实际成为保障政治权威和控制地方的主要依靠力量。两晋南朝推行以兵户制为主的世兵制度,兵民分籍,法律层面上终东晋南朝不曾废除;但刘宋以降兵户制渐被破坏,世兵数量在不断减少,4也即南朝是兵户制逐步解体的时期。世兵不足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虽可通过募兵方式进行弥补,但显然难以扭转州郡兵的整体颓势,因为募兵非常制,齐初李安民即提出限制将帅募兵,“上纳之,故诏断众募”。5况且,募兵的施行在地域上有很大差别,相对于江淮、荆扬等地,岭南州郡兵虽也在减少,但少有补充,因而呈现出逐步弱化的趋势。以东晋南朝的几次用兵为例:东晋太和年间林邑频繁攻击交州,但基本由交州应付或偶用广州兵,太和五年(370年)“征西将军桓温遣督护滕畯、九真太守灌邃帅交、广州兵讨之”;6但经卢循之乱后,交广州郡兵都有不同程度的损耗,尤其是广州破坏严重,“既兵荒之后,山贼竞出,攻没城郭,杀害长吏”,7此后屡见以始兴郡兵平定广州乱事;8至齐初,岭南州郡兵力量已所剩无几,永明三年(485年)征交州李叔献,“发南康、庐陵、始兴郡兵征交州”,9基本是调动岭北郡兵而无岭南州郡兵参与;梁陈时在岭南地区也行募兵,但将帅所募之兵多随之调动。在岭南州郡兵渐趋弱化的同时,则是地方豪族私兵的扩充,宋元嘉年间孔熙先等欲谋反,“广州人周灵甫有家兵部曲,熙先以六十万钱与之,使于广州合兵”;10梁陈时高凉冼氏也是拥有众多私兵。周氏、冼氏之流通过吸收流民和将部落民合法化等途径,11不断扩大私兵规模,以致可干预地方局势,陈初欧阳纥据岭南为乱,冼氏“遂发兵拒境,帅百越酋长迎章昭达。内外逼之,纥徒溃散”。1
可说自东晋末年始,岭南州郡兵力量逐渐弱化,地方豪族私兵增强并渐趋成为地方武力的主体。在此情况下,朝廷对岭南的控制更需地方豪族的配合,而有出仕岭南经历、且同地方吏民有“义故”关系的侨人家族成員便成为地方官的合适人选。至梁陈时期,随宗室出镇岭南和推行募兵,实际用“宗室家族”统治替代了“异姓家族”统治。
另外,家族统治在岭南的出现也与六朝的岭南政策有关。六朝时期岭南地区在战略地位和开发程度上并不高,统治阶层基本视其为荒远的资源输出地,2希望能够以最小的政治和军事成本维持地方秩序的稳定,以便吸收当地资源,当时岭南地方官府通过频繁且小规模的伐俚活动,不断夺取人口和财物就是显例。3在这种理念下,六朝政权很少对岭南大规模用兵,吴时孙权欲征朱崖,陆逊云:“未见其利……欲益更损,欲利反害。”4完全是务实的态度;齐时交州李叔献“贡献寡少”,齐武帝欲讨之,萧子良指出:“今悬军远伐,经途万里,众寡事殊,客主势异,以逸待劳,全胜难必。又缘道调兵,以足军力,民丁乌合,事乖习锐。广州积岁无年,越州兵粮素乏,加以发借,必致恇扰。”5即大规模用兵可能耗费众多人力、物力,得不偿失。相反,若在一定程度上推行家族统治,则能以较小的成本控制地方局势。
四、结 ?论
六朝岭南家族统治是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地方治理模式,始于汉末吴初、盛行于晋宋、至梁陈时被宗室出镇代替。就地域来源而言,可分为在地豪族的“世袭式”统治和侨人家族的“断续式”统治,区别在于获取、延续统治的方式和治下地方权力构造的不同。在地豪族的统治是以家族力量为基础,同时需获得朝廷任命和其他豪族的支持,进而实现对州郡的实际控制,使州郡刺守职位在家族内部传承数代;治下的权力构造是以家族势力为统治基础,豪族领袖地位和朝廷任命是支撑,实质是地方豪族的联合统治。侨人家族的“断续式”统治,表现为家族成员中多人出任岭南州郡刺守,但在时间上不具连续性,朝廷以其出任是为利用该家族与岭南吏民的“义故”关系,来维持地方稳定;治下的权力构造,依赖朝廷任命和“义故”关系的并存,侨人担任州郡刺守,掾属则多由地方豪族充任。岭南家族统治有其特殊的历史意义:对朝廷而言,其虽有催生地方割据的风险,但也能降低统治成本,以较小的政治和军事投入获取更多的资源;刘宋以降,州郡兵的弱化和岭南豪族私兵力量的增强,则加剧了这一趋势。在政权更迭和地方爆发乱事的特殊时间点,朝廷在不愿亦难以投入更多统治力情况下,便希望通过特殊侨人家族和地方豪族控制局势,以实现统治利益最大化。家族统治在岭南的持续存在,实际反应了地方豪族势力的强大和六朝国家将岭南地区深入整合进统治体系的曲折历程。
[作者鲁浩(1990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江西,南昌,330038]
[收稿日期:2019年4月1日]
(责任编辑:王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