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幼儿的天性 尊重幼儿的表达

    华爱华

    2001年,我去意大利瑞吉欧的幼儿园参访,对那里浓浓的艺术教育氛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印象之一是,陈列在活动室的幼儿作品与我国幼儿园呈现的幼儿作品完全不同,他们的幼儿的自我表达得到教师最大程度的尊重,哪怕一个作品看似什么也不像,甚至只是一团乱乱的细铁丝,教师也会在倾听幼儿的表达后将其展示出来,各种看似稚拙的幼儿作品因其个性化的表达而让人感到一种童真的灵动。而当时在我国不少幼儿园的活动室里,呈现的大多是挑选过的幼儿的“杰作”,这些作品的表达方式千篇一律,它们尽管看上去成熟而精致,但显得呆板而沉闷。印象之二是,在米兰、罗马的街头广场,有很多由废旧物组合而成的、被称为后现代艺术的作品,它们耸立在显眼之处,着实令人震撼和耳目一新,观者深受感染。记得与我同行的上海市芷江中路幼儿园园长大呼:“这与我们的孩子在自发活动中经常出现的作品一样嘛。”随后,在宾馆、饭店等场所的墙面上,我都看到了犹如儿童般表现的成人作品,这让我又一次感受到一种反差:他们是成人艺术家在模仿儿童的表现方法,而我们这里是让儿童尽快地学会成人的表现方法。

    2012年,我被要求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艺术领域的目标进行解读,这使我有了一次对幼儿园艺术教育的价值导向进行深入思考的机会。为了深刻理解《指南》的精神,我有目的地接触艺术领域的专业工作者和幼儿园有艺术教育特长的教师,并与他们进行对话,也阅读了一些艺术家、美学家发表的言说,从而发现了我国幼儿园艺术教育中存在的两个现实问题:一是存在两个落差,即幼儿园教师与艺术领域的专家之间在艺术教育观念上有落差(艺术家们反而更开放),我国幼儿园艺术教育的实践与当代倡导的教育理念之间有落差;二是我国学前教育改革30年来取得的巨大进步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在幼儿园的艺术教育领域,也就是说,相信儿童、尊重儿童、主动学习、自主探索等新观念的落地,在艺术教育领域是滞后的,幼儿园艺术教育的改革被技能导向的惰性牵扯着。而《指南》正是用来帮助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

    在宣传、解读和落实《指南》精神的过程中,我发现在艺术教育领域仍然阻力最大,原因在于教师们普遍认为艺术教学离不开教幼儿技能,因而教师们感到两难:不教,幼儿就不会表现或胡乱表现;教了,幼儿的表现被动,这有悖于主动学习。于是,幼儿园的艺术教育要么在新口号的包装下想方设法坚持传统做法,要么就干脆“屏蔽”了艺术。

    然而,我不得不為上海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领先而点赞,目前上海在幼儿园艺术教育的改革方面又向前跨了一大步。我认为,这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长期以来始终瞄准改革实践中的一个个困惑和难点,善于整合各种资源,通过行动研究以点带面地各个击破,并进行区域性推进的工作方法有关。“幼儿园创造性艺术活动的行动研究”正是针对新时期幼儿园艺术教育改革难题进行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有幸参与其中,见证了在周洪飞老师的主持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几位教师带领项目幼儿园从幼儿艺术教育的价值导向出发,领会高瞻课程中的幼儿主动学习理念,借鉴高瞻课程中创造性艺术活动的实操原则,对照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展开无数次对话、论辩、研讨和尝试,最终在实践的不断验证中,实现认识的日益趋同和实践的不断完善,摘得第一轮成果。

    我非常看好这一成果可持续发展的后续效应,因为这项研究从一开始就抓住了幼儿艺术教育最本质的价值定位:将“呵护天性”作为幼儿艺术教育的理念,这就明确告诉教师“幼儿是天生的艺术家”,“呵护”则说明教育的作用在于由内而外地唤醒和激发幼儿本身就具有的艺术潜能,而不是由外而内地传递成人认定的艺术准则;将“释放天性”作为幼儿艺术教育的目标,这就凸显了幼儿的主体地位。检验教育的成功与否,就看幼儿是外在的被动接受还是内在的主动释放,具体就看幼儿的艺术行为是否表达了个体自我的情绪和情感,是否表现了自我对外部世界的观察与思考,而不是生硬地去表现和表达成人强加于他们的想法。我高兴地看到,这一理念和目标的定位,确实改变了教师对幼儿艺术表达的态度和看法。例如,他们会从“一团乱”的幼儿作品中看到幼儿丰富的内心表达,能在没有“兰花指”的幼儿自主舞蹈中与幼儿共鸣。

    这一研究对传统幼儿艺术教育有一个很大的突破,那就是强调对艺术素养(感知、体验、表征、想象、创造)的培养,而不是对艺术元素(色彩、线条、节奏、旋律)的技能传授。于是,幼儿园的艺术教育就不再局限于专门的艺术活动,而是向一日生活延展。这项研究在依据《指南》艺术领域目标和借鉴高瞻课程的幼儿艺术行为评估指标的基础上,形成了《幼儿创造性艺术发展观察指标(试验版)》,教师们的艺术敏感度显著提升,他们发现一日生活中处处有幼儿的艺术表现和创造。在沙池中,在角色游戏和建构游戏中,在各类区角活动中,在户外的运动中,教师们无时不在观察着,无处不在发现着幼儿特有的审美体验和艺术表现,幼儿作为天生艺术家的形象在教师们的心中树立了起来。一位有着艺术特长的教师激动地表示,她的目光从班里的几个“台柱子”转向了全体幼儿,发现在她组织的艺术活动中,那些不起眼的幼儿在自发活动中竟有如此自在的艺术活力。

    这项研究直面幼儿艺术教育中的两难困惑,即在幼儿发起的活动和教师发起的活动之间,在艺术活动的专门预设和艺术表现的日常生成之间,总是会存在主体和主导的矛盾,通过“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的不断求证,教师们开始把握这其间的“度”。幼儿艺术潜能的激发、艺术素养的提升,离不开幼儿的主体性发挥,也离不开教师的支持性作用。艺术审美的感受和表现只能是幼儿内发的,而幼儿对艺术审美的感受和表现却是需要教师给予机会的。在幼儿发起的活动中,只有当教师能敏感地捕捉和解读幼儿的艺术情趣时,其支持性引导才能实现;在教师发起的活动中,教师必须降低活动结构并将活动开放到能尊重幼儿的自主表现,幼儿的自主性才能实现。教师在这两类活动的两难中,逐渐体悟到如何才能在艺术审美领域与幼儿同频共振。

    参与这项研究的幼儿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以艺术为特色的幼儿园,有课程改革卓有成效的幼儿园,有不同级别的幼儿园,有远郊和城区的幼儿园,成果是在不同质的声音之间的交锋碰撞、互动切磋和协同攻克中收获的,我相信撒下这样一批优良的种子,一定会收获满园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