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环境下对新闻版权的思考

    【内容提要】融媒体时代下,传统媒体面临着“渠道失灵”的窘境,其生产的优质内容难以到达用户,“二次销售”的盈利模式已难以支撑其持续运作。相反,一些网站与自媒体通过“窃取”传统媒体的内容获得了极大的用户与流量,实现了盈利,一时间新闻搬运、洗稿及抄袭的乱象层出不穷。面对新闻端口被挤占的现实,传统媒体必须保护好内容这一核心竞争力,才能避免处于为互联网平台免费打工的尴尬处境。

    【关键词】融媒体 ?新闻版权 ?新闻端口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新兴技术的诞生,改变了媒体样态,新闻生产进入了融合发展的阶段。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为代表的资讯类平台,以“微博”“微信”为首的社交平台以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抢占了传统媒体的端口资源,或通过深度链接聚合传统媒体的新闻内容,或通过洗稿、转载等方式“窃取”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来实现盈利。在这种现实下,传统媒体日益成为这些新兴媒体的免费劳动力,失去了大批用户,其“二次销售”的盈利模式也难以维继。面对渠道失灵的窘境,切实保护好新闻版权是传统媒体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一、对于新闻版权的争议

    当前,对于新闻作品版权的界限并不明晰,“新闻版权”无论是在学界还是业界仍然是一个充满争论的概念。一种观点认为新闻是对事实的报道,不像文学作品一样具备创造性,其作为公共产品不具有版权,媒体没有垄断公众获知新闻事实的权利;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新闻不等同于消息,今日媒体上有大量的特稿与调查性报道,这部分报道往往是需要记者通过艰苦的调查才能完成,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如果不进行版权保护,只能是为他人做嫁衣,成为互联网平台制造热点和爆款的工具。

    以上两种观点笔者认为并不存在绝对的矛盾,一方面必须要承认新闻有特殊的社会属性,因而新闻事件本身没有版权,但另一方面新闻制作以及新闻制作出的产品则有版权,这部分作品中隐含着记者或媒体机构的思想,属于其独家的内容或原创性的内容,应受到保护。

    二、保护传统媒体新闻版权的必要性

    (一)洗稿、搬运乱象丛生,保护版权刻不容缓

    在我国,新媒体并不具备采访权,因此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成了自媒体与互联网平台源源不断的内容来源。它们或通过深度链接的方式将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聚合到自己的平台中,改变了用户了解新闻的渠道,从而获得了巨大的用户资源,“今日头条”就是典型的一例;还有一些自媒体则通过整合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来获得阅读量,如2019年1月11日,前媒体人黄志杰在公号“呦呦鹿鸣”中发表文章《甘柴劣火》来揭露媒体与甘肃武威地方官场的角力,这篇文章迅速在朋友圈引起刷屏,获得了10万+阅读量。但这篇文章遭到了财新记者王和岩的抵制,原因在于《甘柴劣火》中组织文章的事实材料,大量取自公开报道,其中就有王和岩采写的报道,并且此报道是财新的付费内容,大有洗稿之嫌。

    此类行为的泛滥,必然会打击新闻记者深入事实、调查核实的工作积极性。如果未来不需要经过采访,不需要冒任何风险,某些新媒体就可以免费获得其他媒体生产的专业信息,那不仅媒体的创新性会被扼杀,新媒体也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当内容生产者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内容供给端不再有输出,其受害者绝不止于被侵权的传统媒体,必然也会波及侵权者自身以及整个传播环境。”

    近些年,国家对于新闻作品的版权问题也越发重视。由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联合启动的“剑网2017”专项行动中,针对未经许可转载、整合、篡改新闻作品等侵权行为进行了集中处理,同时推动新闻作品版权保护联盟的建立;“剑网2018”专项行动则将自媒体以“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在保护新闻作品版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传统媒体更应该主动保护自己的内容版权。

    (二)“二次销售”盈利模式受到冲击,新闻作品版权是新的突破口

    传统媒体的盈利主要依靠“二次销售”,即“其基于内容生产吸引受众注意力,再将受众注意力转售给广告主的模式”。但随着新媒体平台将传统媒体大量的新闻作品搬到自己的平台上,用户不用进入传统媒体平台就可以获得更加丰富的新闻,因此这种有赖于受众注意力的模式就难以产生商业价值,也直接危及媒体自身的生存。

    依靠广告来实现盈利的路子既然断了,传统媒体就必须找到新的出路才能保住其“性命”,而新闻作品版权就是新的突破口。正如上文中提到的,我国许多新媒体实际上没有采访的权利,因此并不是每家网络新闻媒体机构都能获得相应的资源。而这种资源恰恰是传统媒体天然的优势,所生产的新闻内容也就成为了其核心竞争力。传统媒体只有重视内容版权,把新闻作品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在新媒体的技术夹击中得以生存。

    三、版权之争的背后是端口之争

    近些年,传统媒体保护新闻版权的意识也有所觉醒。现代快报诉今日头条一案,历时3年之久,最终今日头条所属公司被判决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合理使用费1.01万元。这是目前网络非法转载原创新闻作品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例,更多的案件中,传统媒体实际获得的赔偿还达不到维权成本的一半。

    从以上例子中可以看出,新闻版权事实上并不能从根本上来“拯救”传统媒体,即使向新媒体平台索取版权费,所得也甚少,对于“今日头条”这样的平台来说这些费用算不了什么,反而传统媒体要花费高额的时间成本和维权成本。但即便如此,传统媒体也不能在版权问题上无限让渡,放弃版权从某种程度来说就是纵容自己徹底沦陷为聚合平台内容的供应商。

    传统媒体必须要与新兴媒体争夺版权,这实际上是与新媒体在争夺端口。喻国明教授认为,“媒体实际是通过渠道的售卖获得影响力和价值回报的”,但当下传统媒体在传播渠道上的独占地位不复存在,新媒体通过技术手段抢占了传统媒体的端口资源,海量用户从传统平台流入到了新媒体平台上,从而导致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在不断下降。

    不妨做个假设,如果各种端口都有机会被打开,内容的优劣就会成为各个端口竞争的焦点,内容更受欢迎的平台就可不断延展自己的端口,这对于传统媒体来说是十分有利的。但当下传统媒体的困境就在于其端口的打开率在下降。“此前的大众传播时代,内容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决定了端口是否会被打开,而现在则是端口是否能打开决定了内容是否有影响力和公信力。”在这种逻辑下,传统媒体看重版權,实际上就是希望能通过优质的新闻作品这一“筹码”,来在这场端口的竞争中得到机会,从而为自己的平台带来流量和影响力。

    四、传统媒体保护新闻版权的策略

    国外媒体同样也面临着新闻版权的问题,他们对于传统媒体保护新闻版权的策略发展较为成熟,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纽约时报》的解决方法,其在与雅虎网站进行合作时,只同意将标题展示在雅虎新闻版块中,用户点击新闻标题后仍旧要跳转到《纽约时报》自己的新闻网站才能看到具体新闻内容;另一种则是以《华尔街日报》为代表的强势新闻媒体,通过“付费墙”技术来保护自己网站内容的新闻版权。

    这两种方法对于我国的传统媒体来说有借鉴意义,但不能照搬。一方面深度链接可以绕过原新闻网站的链接,将内容送达给用户,因此传统媒体必须想办法“反深度链接”才能真正保护版权,目前来说在技术上还存在困难。另一方面我国的媒体环境处在一种免费的状态中,用户已经习惯于免费获得各种新闻产品,在付费意识还未大范围培养起来之前,冒然设置付费墙,反而会把用户阻隔在墙外,其结果只会是适得其反。

    现阶段,通过版权销售与新媒体平台达成合作是较为理想的方式,2014年《广州日报》与“今日头条”签署版权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分配广告收益。又如国庆70周年阅兵直播,央视新闻与快手和微博达成合作,将其“1+6”路信号在快手与微博的平台上同步播出。这种方式一来保护了传统媒体的新闻版权,实现了传统媒体依靠版权盈利,免费为互联网打工的身份得到了转变,另一方面也拓宽了新闻作品的到达范围,扩大了传统媒体作品的影响力,满足了受众知情权。

    当然,如果仅依靠与新媒体平台合作,传统媒体依旧无法获得端口优势,其整体还是处在竞争的劣势地位。关键是传统媒体必须做大做强自己的平台,然后才能实现版权的独立,在一点上,湖南卫视和芒果TV走在了所有媒体的前列,是其他传统媒体可借鉴的范本。

    五、结语

    未来,新旧媒体的版权之争会愈演愈烈,新技术环境下,探索新闻业与整个社会利益的新平衡是有意义的。传统媒体需借助版权来保护自己,但同时又不能囿于版权,与新媒体融合、做强自身平台才是解决当下困境的出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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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赵炜.纸媒盈利新思路:论“版权合作”的现存阻碍与推进方向[J].新闻知识,2019(10):82-84.

    [3]喻国明.传媒业的脱困之路与端口建设[J].新闻与写作,2016(03):21-25.

    [4]胡翼青,罗喆.“版权之争”还是“端口之争”:一种思考新旧媒体之争的新视角[J].新闻界,2018(04):10-16.

    作者简介:朱丹妮,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

    编辑:长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