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拟全区域禁养畜禽

    近日,蓬江区通过官网发布《关于调整蓬江区畜禽养殖区域的规定》(下称《规定》),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规定》,蓬江拟划定全区域范围为牲畜禁养区,禁养区内现有牲畜养殖场,必须在2018年9月1日开始自行搬迁或关闭,至2019年6月底前实现全部清除。

    《规定》中提到,将划定蓬江区全区域(包括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环市街、潮连街、白沙街6个镇街)为牲畜禁养区范围,禽类禁、限养区范围则仍按《关于印发划定蓬江區畜禽养殖区域规定的通知》规定划定的范围执行,具体划定范围及边界线由环保部门划定公布。

    根据《规定》,在全区调整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严禁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禁养区内现有牲畜养殖场,必须在2018年9月1日起自行搬迁或关闭,至2019年6月底前实现全部清除,逾期未搬迁或关闭的牲畜养殖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镇政 府(街道办)协调区环保、城管和农业等相关部门配合区政府依法进行拆除或清理。禽类养殖场需在现有存栏量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养殖量,并全面落实限期治理,污染物处理必须达到排放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要实行清理关闭。

    (来源:中国畜牧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