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与路径: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实施研究

    【摘 要】目前,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出现了规模萎缩、生源质量下降和社会认可度低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以实施专业认证为抓手,打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实施应从确立专业认证理念、建立认证机构、制订专业认证标准和做好专业认证实施保障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框架与路径

    【中图分类号】G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20)02-0001-05

    【作者简介】张秋凤(1980—),女,山東菏泽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继续教育、职业教育。

    一、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原因探析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面临诸多难题

    1.规模萎缩、生源质量下降

    伴随着普通高校的持续扩招,专科院校录取分数线走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部分生源被普通高等教育圈走。据近几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14至2017年,我国成人本专科招生人数分别为265.60万、236.75万、211.23万、217.53万。由此可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规模呈现下滑趋势,只能通过降低录取标准来获得更多生源,因此,生源数量和质量双双下降已成为常态,这也为其后续发展蒙上了阴影。

    2.社会的认可度不高

    社会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认可度远低于普通高等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普通高校招生有严格的门槛限制,学生的学习基础有保证,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入学门槛较低;另一方面,普通高校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采用非全日制学习形式。更为重要的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难以解决社会和学员需求的痛点,主要表现在:其一,学员能力未能与学历实现同步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更多地满足提升学历的需求,对职业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其二,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脱节,毕业生的专业能力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其三,教育内容仍沿袭普通高等教育,缺乏继续教育的特色,且课程内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上述原因共同造成了社会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证书认可度低的现状,认可度低正是造成规模萎缩的重要因素。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困境原因解析

    1.社会需求降低

    2019年,我国高职院校招生将扩招100万人,普通高校招生预计将达到900万人,预计2019年全国高考的录取率将达到90%以上,因此,普通高等教育的供应大幅增加,压缩了社会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需求。目前,社会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需求主要是以本科学历为主,由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含金量无法与普通高等教育相媲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只是人们不得已的无奈选择,因此,它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大幅增长。

    2.价值取向错位

    长期以来,继续教育机构被作为高校创收的“钱袋子”,使效益最大化的价值诉求取代了对教育质量的追求成为主导性价值取向。其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仍未形成独特的教学模式。其二,对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内容进行压缩、删减或改造的状态,缺乏对成人学员需求的全面关照。其三,基于降低成本的考量,实践教学环节被删减、能省则省、能减则减、得过且过的思维模式贯穿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全过程。因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丧失了基于成人学员的“成人性”,同时,缺乏与社会经济相适应的“职业性”,价值取向的偏差造成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过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偏差。

    3.难以满足学员的多元需求

    学员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基本上出于职业发展的目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难以仅凭学历证书就能获得稳定、高收益的工作,学历证书仅是获得理想工作岗位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因此,学员参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要求获得与学历证书相匹配的职业技能。当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仍偏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对岗位实践技能培养相对薄弱,由于成人学员的理论基础薄弱,他们既难以理解和吸收过多的理论知识,又难以掌握职业岗位需要的实践技能,学员的多元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4.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

    高校继续教育机构具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和自我管理权,基本上实行自我管理的模式,外部质量保障尚未有效地嵌入教学过程。外部质量控制体系形同虚设必然造成高校继续教育的自我管理相对松弛,难以对质量控制产生实质的促进作用,其存在的形式意义大于实践意义。

    综上所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虽存在多方面的不足,质量保障的滞后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质量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使得高等学历教育难以满足学员的需求,只有这一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其他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因此,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是确保教育质量和推动继续教育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解读

    高等教育专业认证最早起源于美国,我国在高等工程教育领域实施专业认证工作已开展多年。专业认证是指通过检查、评估对高等院校中的专业进行认可,表明其达到可接受的最低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的过程。[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是指由专业性认证机构针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的职业协会与该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进行,为相关人才进入专门职业界从业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2]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应包含以下要素:其一,认证的目的在于审核一个特定的对象是否符合特定的标准。其二,认证工作由一个独立的、中立机构实施。其三,认证有正式的、规范化的程序和标准。其四,认证包括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的环节。[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业认证是一种质量保证的程序,目的在于规范和引导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加强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必要性

    1.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的必由之路

    《关于大力发展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意见》等文件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达到与普通高等教育一致的水平。制度设计的初衷因质量保障体系薄弱而无法实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虽有相应的评估作为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但这类评估实际上已沦为“形式上严谨”,实际操作“走过场式”的例行检查,评估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保障的实际价值远未达到预期。

    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内部质量管理相对松弛,主要以“课程考核”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主要手段,只要修完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即可毕业,“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会考虑到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学习的实际情况,无形中降低了考核的要求”,[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基本上难以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对学员进行综合性能力测试,使得一部分未达到毕业标准要求的学员得以毕业,这也使学员形成了得过且过的心态。这也是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自我管理”导致的必然结果。

    专业认证旨在确保该专业毕业生达到既定的质量标准,是一种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的合格性评价,[5]同时,专业认证实现了从关注教师的教到关注学员的学的转变;从投入要素评价到产出结果评价的转变,推动办学单位将有效教育资源转化为学员实际的学习成果。以专业认证作为外部质量保障体系,能够通过毕业生的素质、能力的出口端质量控制来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健全与运行,从而建立覆盖全程的质量保障体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提升的根本在于专业建设,专业认证又是推动专业建设的有力抓手。

    2.实施专业认证具有政策支撑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是要求 “高校应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建立和完善自我评价机制;鼓励引入专门机构或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办学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及认证”。由此可见,国家层面已经将专业评估(评价)作为专业设置、调整的重要依据,这标志着国家着手从入口端加强专业设置的规范与管理,因此,加强过程和出口端管理也会纳入后续的政策设计,进而实现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程的质量管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这是国家对加强继续教育质量管理释放出的重要信号,也是国家开始加强毕业生质量管理的重要标志。《纲要》仅提出了行动的方向,未涉及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而具体的政策与措施将会在后续的政策设计中体现。专业认证恰恰是人才培养质量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手段,契合了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加强质量管理的未来趋势。

    提高质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而专业认证也是专业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模式。[6]《意见》要求:“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促进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质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作为一种高等教育类型,它也需要建立一套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质量保障体系。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可行性

    1.具备了专业认证的基本条件

    实施专业认证需要具备相应的前提条件,如果专业的发展水平较低,实施专业认证既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如果专业发展水平很高,也没有认证的必要;只有专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其发展面临着瓶颈,需要通过要素整合才能更好地促进其发展,实施专业认证才是必要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教学理念、课程、师资、教学管理等方面相对成熟,已经到了需要整合优化要素促进专业建设的阶段,因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施专业认证的前提条件基本具备。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的出台按下了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管理的快进键,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纳入议事日程。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成并启用,为专业认证数据的收集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能够解决专业认证数据支撑平台的瓶颈。

    2.积累了实施专业认证的经验

    我国已在高等工程教育领域进行了三十余年专业认证探索与实践,截止2012年,我国已在14个工程教育领域中开展了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共认证了406个工程教育专业点。[7]2015年,我国成立了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建立了与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认证体系,并于2016年成为《华盛顿协议》的成员国。2016年12月“《悉尼協议》应用研究高职院校联盟”在南京成立,标志着我国的高等教育的专业认证工作又往前迈进了一大步。2017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指出,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已经纳入教育部的工作日程。

    高等教育其他领域的专业认证是高等继续教育实施专业认证的重要预演,也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施专业认证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实施路径

    (一)确立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应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的“保底线”作用,确保认证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能够达到既定标准。借鉴《华盛顿协议》《悉尼协议》中“以学生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持续改进”等国际专业认证的核心理念,[8]结合实际,确立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业认证应坚持以学员为中心,认证内容应覆盖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涵盖教学过程的全要素:教师应确保课程的有效实施、培养方案应切实为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路线图”、 教学设施应符合教学需要和学员需求;专业认证的标准应为“保证实现预期的培养目标”;专业认证内容聚焦学员的学习成果,专业认证的关注点从投入转移到产出,使学员的学业成就能够被客观、有效地测量。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应选择某个或某几个具有典型特征的专业开始试点,待成熟后逐渐推广。

    政府逐渐实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办、评的分离,将专业认证的实施交由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政府应从组织者和实施者逐渐转变为领导者和支持者,并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提供人、财、物等资源保障。

    (二)建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机构

    专业认证机构负责专业认证的具体实施与管理。理想情况下,专业认证机构应为中立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完全脱离关系。考虑到我国具体国情和专业认证处于起步阶段的现实,需建立过渡性质的专业认证实施机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业认证机构应在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建立具有专业学会性质的半官方专业认证机构。随着专业认证制度的完善,和专业认证机构的成长,政府应逐步放权,直至将认证工作完全交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

    目前,我国专业学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尚不具备独立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能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机构应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的组织领导下,由学科专家、继续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一线教师等人员组成专家团队,既要保证认证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又要确保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协调和保护。建立专业认证专家库制度,建立、完善的专家遴选、使用、管理制度,入库的专家必须经过专业认证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实行动态更替制度,认证实践需要按比例随机抽取,确保专家的独立、公正。

    (三)制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制订科学、合理的认证标准是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前提,专业认证标准的制订应兼顾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并确保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的适切性。

    1.专业认证标准应兼顾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

    专业认证标准的制订应充分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因为只有符合各利益相关者诉求的专业认证标准才能顺利实施。专业认证标准的制订应立足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实际,广泛地与成人学员、高校、政府部门、用人单位、行业、社会组织、认证机构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协调,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专业认证标准能够符合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共同利益诉求,进而确保专业认证标准能够符合行业的要求、遵循教育的发展规律、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等。[9]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专业认证标准引导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2.专业认证标准应坚持合理导向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业认证标准应符合专业认证的宗旨,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的提升作为核心价值导向。其一,专业认证标准应能够扭转当前我国专业评估过于注重设备、经费、师资等投入要素的价值取向,转向以人才培养的产出为重点,并覆盖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教育资源的投入固然重要,但是培养出的人才被社会接纳、被用人单位认可是更重要的目标。因此,推动教育资源有效地转化为人才培养的产出是专业认证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其二,专业认证标准的制订应引导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机构更加注重专业建设,以专业建设为抓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专业认证只能促使现有教育资源实现效能的最大化,而专业建设能够通过增加教育资源的投入来提高教育资源的总量,通过专业发展的规划与调整,进行教育资源配置的优化进而提升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加强专业建设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终极方案。专业认证的重要目的是通过认证来推动专业建设,进而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3.专业认证标准应实现弹性与刚性的统一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应契合专业建设的主旨,应涵盖“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符合相关的规范和要求、专业的培养方案、专业的可完成性、考试制度、与专业相关的合作、人员、物质与空间配置、质量保证与发展、专业特色”[10]等方面。考虑到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各区域专业发展水平的差别,专业认证既要体现共性要求,又能体现特色与个性,做到“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实现“刚性指标与弹性指标的结合”。[11]刚性指标是指专业、行业发展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弹性指标则能够为专业发展预留自主、自由发挥的空间或余地,刚性与弹性的结合能够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达到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并通过相应的调控使专业教学改革走上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的道路,有助于专业自身风格和特色的形成。

    4.专业认证标准应实现与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相衔接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需要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协同发力才能发揮最大作用。作为外部质量保障体系的专业认证,不能游离于质量保障体系之外,而是要与高等学校的内部质量保障 “兼容”,预留与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接口。在此基础上,专业认证标准的制订需要参照各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从整体上做系统性思考,留有一定的弹性和余量,确保与其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实现机制的有机关联。

    (四)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实施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应坚持规范的程序,包括申请、自评、现场评估、结果发布、检查、再认证等环节。(1)申请:由高等院校根据要求和流程向专业认证机构提出专业认证申请,专业认证机构进行初审,审核其基本条件是否达标。(2)自评:申请专业认证的高等学校需要对照认证标准对该专业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全面的评估,根据要求填写专业认证的各项数据,并找出参加认证专业存在的优点和不足。(3)现场评估:认证机构选派认证专家对申请认证的专业进行实地调查,采取现场考查、与教师、学员沟通交流、调查研究等方式,核实申请认证的专业提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照认证的标准确定认证结论。(4)结果发布:认证机构及时公布专业认证的结果。(5)检查:依据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专业认证机构在认证的有效期内对通过认证的专业进行动态数据监控,如果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通知相关院校进行整改,使其持续保持在认证标准以上的水平。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有效期通常是5—7年,到期后,该专业需再度申请认证。专业认证结果应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公布,并作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专业调整的依据。未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可再次申请认证,如果三次认证均未通过,暂停该专业的招生资格。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结果不作为政府对高等学校进行财政拨款的依据,但政府可对专业认证结果优秀的高等学校给予物质奖励,作为支持它们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基金。

    (五)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保障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相应的保障条件:其一,制度保障。制度的出台和完善是保障专业认证工作实施的重要前提,教育部应出台“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对专业认证的组织机构、认证程序、结果使用、监督和仲裁等方面进行规定,确保专业认证体系能够被科学、高效地推广和实施。其二,组织保障。建立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司领导下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下设不同专业大类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具体负责本专业领域内的专业认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均应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建立健全教育部—省—学校三级专业认证实施组织机构,确保专业认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其三,教育资源保障。人、财、物是做好专业认证工作的关键要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认证应将专业认证工作纳入专业建设规划,将其作为专业建设长期的动态化管理的组成部分,与专业建设融为一体,建立与专业建设的有效联动,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人、财、物等教育资源的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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