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研讨会”综述
龚江 王英
2018年6月11日,“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暨“两个平台”发布研讨会在深圳举行,本次座谈会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深圳市福田区委员会联合主办。与会代表围绕“少年司法保护”这一主题,分别就“精准帮教模式”一个核心、“智慧帮教平台”“社会资助平台”两个平台等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与深入探讨。
一、精准帮教模式课题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何挺教授针对中国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未来三年联合开展的精准帮教模式课题做了介绍。
(一)课题背景
基于全国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只有10%左右的转处分流率的现状,主要因为在社会上、少年司法业内、甚至未检干警内部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仍然存在争议,少年司法的深层次问题依然无法达成共识。对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涉罪未成年人是不是可以分流;教育、感化、挽救是针对全部涉罪未成年人还是仅仅是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的未成年人?少年司法并不追求定罪处罚,而是希望能够借助专业的未检干警、司法社工以及社会各方面支持形成合力帮助教育他们,使他们能够回归社会而不是成为成年累犯。选择福田合作研究,首先在于福田检察院有一定的案件量为基础。从前五年的“大爱福田”帮教项目开展和培训来看,未来三年会累计120-130个案例。其次,福田检察院未检专业化建设步伐较快。未检部是福田检察院三个业务部之一;福田区的少年辩护、少年警务和少年审判等少年司法的整体性工作系统已经基本形成。再次,福田的帮教工作已经初步具有了科学性和个性化的特征,转处分流后的未成年人需要的精准帮教体系和司法社工队伍初步形成。福田检察院已经针对未检干警和司法社工进行了一年的精准帮教培训,未来三年培训和办案同步进行,未检干警和司法社工的精准帮教能力将持续提升。最后,是福田少年司法的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各界对于少年司法理念达成了共识并形成合力。
(二)课题研究目的
课题目的主要在于两点:高分流率是否科学;少年司法的定性研究。具体而言,第一,观察在70%-80%的涉罪未成年人可以在审前分流情况下,经过适当的干预和帮教能否回归社会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并完成触法少年的再社会化?如果在如此高的分流转处率的情况下,能够做到大部分未成年人经过科学帮教和干预之后很好地回归社会,我们国家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整体的处遇政策似应该也考虑做相应的调整。第二,期待为少年司法的整体研究奠定一些数据基础。按照国际惯例,如果结案后三年未再犯那么就视为帮教成功。设定为三年的课题,就是想做一个比较长期的跟踪,因为福田有比较专业的未检干警和司法社工队伍,所以希望可以尝试一下干预研究中最困难的部分——回访,期待福田在已有的较好的社工支持基础之上能进行回访探索。
(三)课题项目的总体设计
一方面,根据福田近年来的案件统计分析,涉罪未成年人所存在的问题有五类:未成年人的认知偏差、心理创伤、情绪管理、行为偏差和人际关系(包括朋辈的关系、亲子关系、与自己的关系)。针对这五类不同的问题进行个性化的诊断和风险评估以及精准帮教。本课题研究是以产生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问题为导向,跟踪分流转处进行精准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经过三年的跟踪观察其回归社会的情况,包括是否重新犯罪、能否自食其力和确立人生方向和目标并实现。福田检察院将未来三年全部的未检案件纳入課题研究范围,在他们精准帮教的基础上叠加课题评估研究。
另一方面,每个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回归社会的需求都不一样,因此福田目前探索的精准帮教为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的帮教方案也不一样。希望通过研究对不同问题的未成年人提供一个相对较为科学的标准和干预的措施,为涉罪未成年人个性化的处遇提供不同样本研究,从而综合评价分流转处和精准帮教的效果。
二、少年司法精准帮教模式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王霞指出,在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广东三级检察机关的156个检察院全部成立了独立的未检办,全部做到了未检专业化建设的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办案场所到位、办案流程到位和办案职能到位。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率先进行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探索,大爱福田项目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目前正在探索推行了一个核心、二个平台的精准帮教模式,充分体现了少年司法的核心价值:少年司法关注的是人而不仅仅是行为,关注涉罪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而不是他们的过去犯下的罪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认为,少年司法这个领域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观察刑事司法最终目的的机会。刑事司法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让这些犯罪的人他们以后成功地复归社会、不要再犯而不是单纯的惩罚。精准帮教讨论的就是让孩子成功地复归社会,以后希望成人司法也借鉴其中做的好的部分。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段文杰指出,福田精准帮教涉案未成年人模式最基本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犯罪。与成人犯罪不一样的是,未成年人犯罪是以一种另类的方式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如果我们把所有青少年的问题都转化成需求视角,包括社会的尊重、同辈群体的认同、情感温暖、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一系列的需求在没有被满足的情况下就会产生越轨行为。帮教时还要评估他所处的场域、他本人的性格特点、他自身能力包括缺陷和长处。这一个需求和三个特点我们叫做N3C模式。那怎么去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呢?可以从认知调整、行为矫正、情绪梳理出发,还要从环境、身体和动机予以调整,最高的目标是他要回归社会,这样就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项目官员苏文颖指出,未成年人的关注视角应突破司法保护的狭隘视角,应从单一法律人的视角到更加综合的视角如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的特殊性和特殊价值、儿童的权利的视角出发看待问题。少年司法最关键的是办案目标区别于成人司法,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基于他成长的轨迹、年龄、认知水平、情绪控制能力尚不成熟,所以少年司法的核心理念还是希望能够促成这部分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和继续社会化。福田模式结合了多学科的视角,也在尝试着用一套更加成体系的方法和技术,而且希望能够积累一些实证的案例、数据,以便于后来对这一模式进行更好的总结,并且有可能的话进行推广。在很多国家少年司法是和未成年人或儿童保护的运动是分不开的,很多国家的体系从一开始建立之初就是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和少年司法并行的。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认为,福田的核心是以帮教为核心,关注孩子能够顺利地回归社会。精准帮扶的流程,包括帮教计划、效果评估和法律处理。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应该包括如下六个环节:(1)建立关系,态度永远比技巧重要。(2)收集资料,是需求视角,不是问题视角。(3)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做评估诊断,了解他的服务需求是什么,评估诊断出一个能介入的问题并确定介入的目标。(4)制定帮教计划。(5)效果评估。(6)服务反思。服务的反思是激发和储蓄社工的服务能量,为以后精准服务做支撑。
在司法社工领域必须要研究和服务并重,少年司法的研究除了法律层面、刑事要件等相关研究之外,更要注重社会支持体系的研究。精准帮扶应该包括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未成年人服务。研究的视角很重要,每个人的改变都是自我的改变,而不仅仅是外力的改变,积极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显示,以需求而不是以问题为核心更能唤发孩子潜能,更容易带来青少年的改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雪梅认为,福田检察院探索的精准帮教模式意义重大,可以和1984年上海长宁区探索的少年法庭建设相媲美,因为福田模式有效地改变了我们国家少年司法的定位。1984年到现在,我们一直把少年司法定位在刑事司法,福田模式让我们看到少年司法的定位在我们国家可以而且应该转向福利模式。世界上的少年司法发展轨迹存在两种模式:福利模式和刑事司法模式。福田模式的意义重大在于改变了我们国家少年司法刑事司法模式的方向。
王雪梅认为,应该考虑从以下角度和整体的国家少年司法改革协同发展和推进:第一是规范化的问题从检察这个环节,把涉罪的未成年人转处出去需要一个规范化。第二是如果从权利视角考虑,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巨大的发展是建立在上亿儿童不能得到父母有效照料和监护的基础上的。孩子们应当有接受家庭教育和保护、接受社会保护和正当引导的时候,我们没有做好。无论是加害者还是被害者,很大一部分孩子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都是先期受损的。三是向前推犯罪预防比后面更重要,往后推我们在少年审判这块一样可以做精准帮教,包括社区矫治,向前可以推到公安阶段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触法阶段。福田精准帮教的模式弥足珍贵,它的发展对于未检和少年警务、少年审判、少年矯治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认为,现在少年司法有大量新的理念,从过去刑事思维模式转成开始要对儿童的保护和帮助。创建精准帮教模式中的创伤处理、亲子关系修复,是特别有意义的部分。在帮教之前需要心理评估,评估是一个操作的过程,但是操作过程的前提是要有研究的基础,是否对未成年人违法做一个整体的评估,到底有多少孩子犯罪属于人格的问题,有多少是属于一时性的、阶段性的心理问题。后者基本都可以通过分流,分流的比例要有科学的考量。
帮教的前提是诊断,而诊断不仅有爱,还需要严谨一些,评估相对比较复杂。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是能力评估,一个孩子犯不犯罪跟他的能力密切相关,能力分两部分,一个是智能,一个是技能。智能方面至少得十年以上的教育培训背景,技能至少得1-3年以上的培训背景,社工只能做具体的关护,真正要解决这些问题要有特殊学校或基地。关于帮教的环境,我特别想了解在帮教过程中孩子处于什么样的环境,是放在社区里还是放在家庭里,是放在工作单位,还是放在基地。我们现在转分流不起诉的是59.62%,如果能够解决重犯率的话,那福田模式就具有非常高的价值。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一处张寒玉认为,现有法律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法律有明确授权,例如2013年刑事诉讼法里明确规定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未成年人要接受检察机关的教育和矫治。还有整体授权就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这是对公检法司所有的授权,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大家要共同来帮助、教育孩子。
福田阶段性的成果已经集结出书《未成年人检察3.0版》,1.0版的未检模式就是长宁检察院,少年司法从成年司法出来了,办案和帮教都只有检察官和法官在做,没有司法社工的帮助。2.0版的未检模式使整个少年司法向综合保护和全面保护发展,未检已经明确划分受案范围,包括犯罪的孩子和被害的孩子都被纳入未检受案范围。在这个阶段,已经有社工、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了。而3.0模式就是福田未检探索的聚焦帮教的未检模式。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是世界难题,这是世界少年司法的硬骨头。所以3.0版本的未检时代标志之一就是有专业的未检干警加上专业的司法社工,包括有儿童视角的帮教专家、心理专家等专业力量加入。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宋英辉教授认为,福田精准帮教模式目前有接近60%的分流率,这个数字确实很震撼。因为少年司法追求是通过专业力量的干预让他回归社会;并且福田现在统计跟踪的重犯率数据是低于3%的。这五年帮教的159个未成年人目前均已重回社会、重返家庭,受益的和被影响是无数个家庭,不光是这100多个家庭。福田精准帮教的探索符合整个国家的实效化、精准化,也符合高检领导倡导的精准保护,包括精准诊断分层级帮教,多元化需求的考量,协同发展。而且通过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尽可能修复未成年人的家庭功能,修复社会关系。
关于未来三年的课题和福田精准帮教模式,他认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地位决定了它还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未成年人工作涉及的部门很多,要通过我们的监督、督促、建议让他们把没有做的工作做起来。二是未检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很重要的标志。未检工作是解决社会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系统工程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承上启下,前面接公安,后面接法院,跟政府的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还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这是参与社会治理非常重要的方面。三是未成年人检察,包括整个少年司法,是通过未成年人个案的处理解决成人社会的问题,这也可以作为社会治理很重要的内容。我们看起来是解决了一个未成年人案件,实际上通过家庭功能修复是解决很多成年人社会的问题,是整个社会治理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未成年人问题实际上是成人社会问题在未成年人身上的反映,通过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解决一部分成年人社会的问题。
三、智能化信息平台和社会化资助平台建设
共青团福田区委员会高增提出,青少年工作是我们团区委的一项主要工作之一,目前专业的司法社工工资待遇比较低,需要进一步保障他们的稳定性。团委会结合团区委的职责和检察院、公安、法院、司法局一起配合,政府部门协调合力,让福田的孩子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张国标提出,公安是涉罪涉法案件处理最前端的单位,大爱福田帮教模式将恢复性的司法理念应用于未成年人的帮教中,使涉罪涉法的诉讼过程成为教育挽救的矫治过程。福田分局的法制、预审部门全力配合好大爱福田的帮教模式,配合开展帮教评估,参与附条件不起诉的评判,使更多的涉罪涉法未成年人真正得到帮助。公安能够在以后的帮教模式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结合社区警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也引入大爱福田的帮教模式,并且呼吁更多的企业、单位共同参与进来,更加深入发展。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黄婷提出,法院和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互动,共同推进精准帮教。法院涉及少年司法的案件一个是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另一个类型是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将社工服务贯穿于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为未成年人搭建参与社会活动,重返社会就业的平台,助其早日重新融入社会。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大部分属于离婚的家事案件,未成年人子女是破碎家庭的最大受害者,有必要建立离异未成年人子女成长关怀机制,对未成年人生活现状调查,对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开展情绪疏导、心理干预、行为矫正等工作。并构建少年家事综合审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家事案件涉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二审合一刑事+民事的审判机制,实现少年家事案件深度融合。
福田区司法局张颖认为,少年司法保护这是一个重大而非常有意义的民生工程,司法局的司法行政部门对少年司法保护是责无旁贷的。司法局前有普法教育,对青少年的预防和宣讲教育的职能,中间有法律援助,也就是对涉罪的青少年案件提供律师成立少年辩护的职能,往后有少年矫正的职能。贯穿于整个少年司法的整个体系,前后是相互贯通和相辅相成的。在法律援助方面形成机制,对于涉罪的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一案一律师一站式服务机制。组建少年法律援助团队,选出一部分办案能力强、业务素质高以及熟悉青少年身心健康方面的律師加入到少年法律援助辩护团队,把办案中发现的孩子的共性,反推回普法宣传工作中。希望以“儿童社康医院”的模式,凝聚合力,形成“儿童社康中心”,精准开展犯罪预防普法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提出:福田模式的两个平台,体现了现代司法的两个重大趋势,第一个是平台司法的智能化,智慧司法是中国司法要弯道超车的一个重要抓手,中国是数据量最大的国家,数据就是宝矿,能不能通过技术挖掘出来,实现司法的智能化。第二个平台体现了司法社会化的法律保障,所谓社会化是司法机关是不能包揽一切的,该购买社会服务的就购买社会服务,该授权社会机构做的就授权社会机构做。这两个平台非常有特点,智能帮教平台包含的技术是中性的,它要理智,要尊重发展规律。智能化是我们的方向,不要给检察官增加过多的负担,再次要注意数据的安全,隐私保护这是属于数据安全的基本领域。社会化资助平台体现了司法的社会化,符合发展方向。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提出,福田的经验证明以爱为基础会解决涉及资金、人力、技术等很多问题。第一个平台智能平台,青少年司法社工这支队伍的搭建靠很多抓手,社工的待遇是一个抓手,二是从价值回归的角度抓,以爱为基础是很重要的一个抓手。第三个抓手是管理,云智慧这个平台,检察院主导做这个事情比较合适,把协同的社工接进去。多元资助的平台,体现福田未检是以人为本开展各项工作,需要社会的爱心人士企业家给予支持。社工的身份是社会福利的传递者,需要有一支职业的力量支撑少年司法,对于孩子的福利分为硬福利和软福利,设施是硬福利,社工的服务就是软福利,国家需要为社工提供支持,社工专业能力的提升,同样需要经费。青少年司法社工服务是最难的一类社工服务,需要持续跟进的服务,必须要有一支稳定的力量,关注社工,用福利留人,用专业价值留任。有一支稳定的专业社工队伍开展服务特别重要,而且社工专业的提升是永恒的话题。第二个平台里面专门有社工专业能力提升的项目支持,非常有价值。怎么样能够建立一个良性的支持,我们的孩子支持专业社工能力的提升和专业化的发展。我们已经有的案例数据表明,被害人如果不能够很好地干预的话,我们关注被害人首先是司法公正的要求,从犯罪预防的角度来讲这也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重点人群。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何挺教授提出,包括上海在内都会发现社工都很年轻,因为社工流动性太大。一定要把社工作为专业的人才,用专业的价值留下来。第二个平台关于社工的发展和培育,社工的专业能力是不断培育的过程,一定要让他接触外面的事物,让他了解最新的发展。第一个平台是一个工作平台,这里面特别好的是帮教圈,司法社工目前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时候,很难说检察官把案子给到社工帮教就可以不用管了,需要有一个随时联动的机制。从圈子的角度来说,恢复性司法里面有一个量刑圈的概念,大家坐在一起,讨论一下如何量刑更为合适。另外很重要的人就是未成年人本人。未成年人的参与程度高不高其实对帮教效果是起决定作用的,少年司法的理念是让未成年人更积极主动地参与,而不是被动被帮教。这个平台非常好的是预留了很多端口,我们这个圈要不断扩大,以后律师也应当加,到这个圈里面来,这个圈的范围越广,互动得越好,对帮教的效果来说是更好的。第二个平台把需求和爱心对接起来,我们作为桥梁。我觉得更多的是管理机制的创新,而且是一种长效机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教授提出:各方都可以运用这个平台,思路设计得很巧妙,而且还有很多端口可以扩展。救助平台真的体现大爱,这个事得全盘来考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应该考虑长久,社工不要等到犯罪了再介入,对于初次来到打工的地方,我们如何能够给他们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帮助,是很重要的思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目光不能光盯着未成年人,应当把一些问题往前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雪梅提出:第一个平台智能化的开发需要注意隐私权问题,第二是儿童本人的参与,尊重儿童意见,联合国公约中凡是涉及儿童事务的所有工作当中都要尊重儿童自己的意见。分流的前提是要让他知道分流出来对他的意义,以及走司法程序对他的意义,要跟他说明白。包括分流出来对你的自由是不是有限制,包括你的帮教时间,首先跟他交代清楚,听取他自己的意见。第二个平台,这个经费用来救助困难群体,但首先强调的是父母责任,父母是第一责任人。第一个平台要把父母拉进来。在第二个平台当中,也要考虑到父母的重要作用,包括情感、支持传递、行为影响方面,父母责任是特别需要强调的。对于资助平台,国家作为最后的监护人应该作为救助的主体来考虑。犯罪预防是特别重要的。对于社工问题,涉及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还有一个机制化、体制化,一定要从制度层面来考虑。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项目官员苏文颖提出,两个平台是一个很好的创新。第一个平台是信息化、智能化的平台,也是在尝试构建一个未成年人帮教的生态系统,把这个生态系统中承担不同机能的主体都纳入进来。这两个平台的发展在今后需要展开更多的探索,如数据的收集,实证案例的总结,以及已经在调动的其他资源,包括公安、法院、司法局等,我们后期帮教的平台可以扩展为一个更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整体的少年司法平台。可以尝试将腾讯功能性游戏应用于犯罪预防,告诉未成年人很多风险,告诉他们怎么规避风险,怎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遇到高风险的情境时应该怎么样作出正确的选择等。关于第二个平台基金,基于为了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为了他们的权益和保护,通过募集和调动资金和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关注一些亟待关注的议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检科长王英认为,精准帮教模式,即专业的未检干警、司法社工、帮教专家等在未检办案中按照法律流程和节点三方各自分工、精准配合。2017年一年的精准帮教培训下来,福田取得转处分流率从原来的49%上升到近60%。社工在和孩子建立8分(满分10分)链接的基础上,通过先进心理测评量表、社会调查报告、各阶段承办人面谈印象等经过分析找出孩子犯罪的主要原因和回归社会的需求,并和孩子以及家长一起找出孩子回归社会的自身资源和社会资源,司法社工、未检干警、帮教专家通过帮教圈实时动态形成专业合力,盯着孩子回归社会的资源和目标,运用资源,解决他回归社会的卡点。精准帮教的过程就是注重涉案未成年人和家庭的参与,各方在未检干警的协调下运用资源、解决问题并到达目标的过程。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宋英辉教授认为,少年司法发展两个趋势:一个是从单一保护走向综合保护,不是从原来的刑事转向民事,也不是从嫌疑人转向被害人,综合保护是把未成年人的问题跟外部的环境结合起来考虑。二是专业化,通常未检讲办案专业化、理念专业化、思维方式的专业化、方式方法的专业化,因为未检面对的是一个个的孩子,每个孩子都不一样,都需要特殊对待。
正如2015年世界少年司法大会中倡议的,少年司法中没有现成的答案,没有一成不变的判例和做法,只能根据每个孩子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为他提供生存发展的机会,以主体特征和需求为依据进行个别化处理。这在成人司法中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但是少年司法中必须恪守的现实性原则。而做到这一点,需要未检干警和司法社工的专业能力同步提升。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是社会支持体系,而且社会支持也要专业化。福田公、检、法、司和社会各界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是一致的,不管是公、檢、法、司,还是人大、政协、社工,都是非常重要的。福田模式的特点在于,平台把个案的处置跟系统数据分析功能结合在一起;智能化为办案和帮教提供了参考;把满足现实需求和考虑到未来的发展结合到一起。另外一个平台解决保障的问题,也很规范。
福田模式把办案专业化和社会支持专业化放到了一起。最近几年未检机构、少年法庭经常面临一些要不要撤并,要不要独立的问题。为什么未检机构和少年法庭能被撤并?因为办案缺乏专业性,少年法庭办理的案子和刑事法庭办理的没有太大的区别,没有体现更专业的能力和素质。专业化很重要,除了少年司法人员本身的专业,还要靠社会支持体系的专业性结合起来,只有这两个紧密结合,像我国香港、台湾、澳门地区,他们没有少年司法的撤并问题,因为太专业了,其他部门根本干不了这个事。福田这个探索也是符合这个趋势。我们这个平台将来能不能进一步扩展参与的部门,比如民政、人事、卫计委这些部门。相关的部门进来以后,少年司法非常核心的一个问题是服务和转接的问题,因为涉及的面太多。这样就有转接的问题,有关的政府部门向有关的专业部门转接。
参考文献
[1] 陆士桢、常晶
(责任编辑 陈振华)
2018年6月11日,“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暨“两个平台”发布研讨会在深圳举行,本次座谈会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深圳市福田区委员会联合主办。与会代表围绕“少年司法保护”这一主题,分别就“精准帮教模式”一个核心、“智慧帮教平台”“社会资助平台”两个平台等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与深入探讨。
一、精准帮教模式课题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何挺教授针对中国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未来三年联合开展的精准帮教模式课题做了介绍。
(一)课题背景
基于全国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只有10%左右的转处分流率的现状,主要因为在社会上、少年司法业内、甚至未检干警内部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仍然存在争议,少年司法的深层次问题依然无法达成共识。对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涉罪未成年人是不是可以分流;教育、感化、挽救是针对全部涉罪未成年人还是仅仅是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的未成年人?少年司法并不追求定罪处罚,而是希望能够借助专业的未检干警、司法社工以及社会各方面支持形成合力帮助教育他们,使他们能够回归社会而不是成为成年累犯。选择福田合作研究,首先在于福田检察院有一定的案件量为基础。从前五年的“大爱福田”帮教项目开展和培训来看,未来三年会累计120-130个案例。其次,福田检察院未检专业化建设步伐较快。未检部是福田检察院三个业务部之一;福田区的少年辩护、少年警务和少年审判等少年司法的整体性工作系统已经基本形成。再次,福田的帮教工作已经初步具有了科学性和个性化的特征,转处分流后的未成年人需要的精准帮教体系和司法社工队伍初步形成。福田检察院已经针对未检干警和司法社工进行了一年的精准帮教培训,未来三年培训和办案同步进行,未检干警和司法社工的精准帮教能力将持续提升。最后,是福田少年司法的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各界对于少年司法理念达成了共识并形成合力。
(二)课题研究目的
课题目的主要在于两点:高分流率是否科学;少年司法的定性研究。具体而言,第一,观察在70%-80%的涉罪未成年人可以在审前分流情况下,经过适当的干预和帮教能否回归社会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并完成触法少年的再社会化?如果在如此高的分流转处率的情况下,能够做到大部分未成年人经过科学帮教和干预之后很好地回归社会,我们国家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整体的处遇政策似应该也考虑做相应的调整。第二,期待为少年司法的整体研究奠定一些数据基础。按照国际惯例,如果结案后三年未再犯那么就视为帮教成功。设定为三年的课题,就是想做一个比较长期的跟踪,因为福田有比较专业的未检干警和司法社工队伍,所以希望可以尝试一下干预研究中最困难的部分——回访,期待福田在已有的较好的社工支持基础之上能进行回访探索。
(三)课题项目的总体设计
一方面,根据福田近年来的案件统计分析,涉罪未成年人所存在的问题有五类:未成年人的认知偏差、心理创伤、情绪管理、行为偏差和人际关系(包括朋辈的关系、亲子关系、与自己的关系)。针对这五类不同的问题进行个性化的诊断和风险评估以及精准帮教。本课题研究是以产生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问题为导向,跟踪分流转处进行精准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经过三年的跟踪观察其回归社会的情况,包括是否重新犯罪、能否自食其力和确立人生方向和目标并实现。福田检察院将未来三年全部的未检案件纳入課题研究范围,在他们精准帮教的基础上叠加课题评估研究。
另一方面,每个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回归社会的需求都不一样,因此福田目前探索的精准帮教为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的帮教方案也不一样。希望通过研究对不同问题的未成年人提供一个相对较为科学的标准和干预的措施,为涉罪未成年人个性化的处遇提供不同样本研究,从而综合评价分流转处和精准帮教的效果。
二、少年司法精准帮教模式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王霞指出,在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广东三级检察机关的156个检察院全部成立了独立的未检办,全部做到了未检专业化建设的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办案场所到位、办案流程到位和办案职能到位。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率先进行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探索,大爱福田项目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目前正在探索推行了一个核心、二个平台的精准帮教模式,充分体现了少年司法的核心价值:少年司法关注的是人而不仅仅是行为,关注涉罪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而不是他们的过去犯下的罪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认为,少年司法这个领域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观察刑事司法最终目的的机会。刑事司法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让这些犯罪的人他们以后成功地复归社会、不要再犯而不是单纯的惩罚。精准帮教讨论的就是让孩子成功地复归社会,以后希望成人司法也借鉴其中做的好的部分。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段文杰指出,福田精准帮教涉案未成年人模式最基本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犯罪。与成人犯罪不一样的是,未成年人犯罪是以一种另类的方式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如果我们把所有青少年的问题都转化成需求视角,包括社会的尊重、同辈群体的认同、情感温暖、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一系列的需求在没有被满足的情况下就会产生越轨行为。帮教时还要评估他所处的场域、他本人的性格特点、他自身能力包括缺陷和长处。这一个需求和三个特点我们叫做N3C模式。那怎么去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呢?可以从认知调整、行为矫正、情绪梳理出发,还要从环境、身体和动机予以调整,最高的目标是他要回归社会,这样就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项目官员苏文颖指出,未成年人的关注视角应突破司法保护的狭隘视角,应从单一法律人的视角到更加综合的视角如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的特殊性和特殊价值、儿童的权利的视角出发看待问题。少年司法最关键的是办案目标区别于成人司法,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基于他成长的轨迹、年龄、认知水平、情绪控制能力尚不成熟,所以少年司法的核心理念还是希望能够促成这部分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和继续社会化。福田模式结合了多学科的视角,也在尝试着用一套更加成体系的方法和技术,而且希望能够积累一些实证的案例、数据,以便于后来对这一模式进行更好的总结,并且有可能的话进行推广。在很多国家少年司法是和未成年人或儿童保护的运动是分不开的,很多国家的体系从一开始建立之初就是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和少年司法并行的。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认为,福田的核心是以帮教为核心,关注孩子能够顺利地回归社会。精准帮扶的流程,包括帮教计划、效果评估和法律处理。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应该包括如下六个环节:(1)建立关系,态度永远比技巧重要。(2)收集资料,是需求视角,不是问题视角。(3)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做评估诊断,了解他的服务需求是什么,评估诊断出一个能介入的问题并确定介入的目标。(4)制定帮教计划。(5)效果评估。(6)服务反思。服务的反思是激发和储蓄社工的服务能量,为以后精准服务做支撑。
在司法社工领域必须要研究和服务并重,少年司法的研究除了法律层面、刑事要件等相关研究之外,更要注重社会支持体系的研究。精准帮扶应该包括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未成年人服务。研究的视角很重要,每个人的改变都是自我的改变,而不仅仅是外力的改变,积极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显示,以需求而不是以问题为核心更能唤发孩子潜能,更容易带来青少年的改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雪梅认为,福田检察院探索的精准帮教模式意义重大,可以和1984年上海长宁区探索的少年法庭建设相媲美,因为福田模式有效地改变了我们国家少年司法的定位。1984年到现在,我们一直把少年司法定位在刑事司法,福田模式让我们看到少年司法的定位在我们国家可以而且应该转向福利模式。世界上的少年司法发展轨迹存在两种模式:福利模式和刑事司法模式。福田模式的意义重大在于改变了我们国家少年司法刑事司法模式的方向。
王雪梅认为,应该考虑从以下角度和整体的国家少年司法改革协同发展和推进:第一是规范化的问题从检察这个环节,把涉罪的未成年人转处出去需要一个规范化。第二是如果从权利视角考虑,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巨大的发展是建立在上亿儿童不能得到父母有效照料和监护的基础上的。孩子们应当有接受家庭教育和保护、接受社会保护和正当引导的时候,我们没有做好。无论是加害者还是被害者,很大一部分孩子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都是先期受损的。三是向前推犯罪预防比后面更重要,往后推我们在少年审判这块一样可以做精准帮教,包括社区矫治,向前可以推到公安阶段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触法阶段。福田精准帮教的模式弥足珍贵,它的发展对于未检和少年警务、少年审判、少年矯治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认为,现在少年司法有大量新的理念,从过去刑事思维模式转成开始要对儿童的保护和帮助。创建精准帮教模式中的创伤处理、亲子关系修复,是特别有意义的部分。在帮教之前需要心理评估,评估是一个操作的过程,但是操作过程的前提是要有研究的基础,是否对未成年人违法做一个整体的评估,到底有多少孩子犯罪属于人格的问题,有多少是属于一时性的、阶段性的心理问题。后者基本都可以通过分流,分流的比例要有科学的考量。
帮教的前提是诊断,而诊断不仅有爱,还需要严谨一些,评估相对比较复杂。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是能力评估,一个孩子犯不犯罪跟他的能力密切相关,能力分两部分,一个是智能,一个是技能。智能方面至少得十年以上的教育培训背景,技能至少得1-3年以上的培训背景,社工只能做具体的关护,真正要解决这些问题要有特殊学校或基地。关于帮教的环境,我特别想了解在帮教过程中孩子处于什么样的环境,是放在社区里还是放在家庭里,是放在工作单位,还是放在基地。我们现在转分流不起诉的是59.62%,如果能够解决重犯率的话,那福田模式就具有非常高的价值。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一处张寒玉认为,现有法律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法律有明确授权,例如2013年刑事诉讼法里明确规定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未成年人要接受检察机关的教育和矫治。还有整体授权就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这是对公检法司所有的授权,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大家要共同来帮助、教育孩子。
福田阶段性的成果已经集结出书《未成年人检察3.0版》,1.0版的未检模式就是长宁检察院,少年司法从成年司法出来了,办案和帮教都只有检察官和法官在做,没有司法社工的帮助。2.0版的未检模式使整个少年司法向综合保护和全面保护发展,未检已经明确划分受案范围,包括犯罪的孩子和被害的孩子都被纳入未检受案范围。在这个阶段,已经有社工、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了。而3.0模式就是福田未检探索的聚焦帮教的未检模式。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是世界难题,这是世界少年司法的硬骨头。所以3.0版本的未检时代标志之一就是有专业的未检干警加上专业的司法社工,包括有儿童视角的帮教专家、心理专家等专业力量加入。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宋英辉教授认为,福田精准帮教模式目前有接近60%的分流率,这个数字确实很震撼。因为少年司法追求是通过专业力量的干预让他回归社会;并且福田现在统计跟踪的重犯率数据是低于3%的。这五年帮教的159个未成年人目前均已重回社会、重返家庭,受益的和被影响是无数个家庭,不光是这100多个家庭。福田精准帮教的探索符合整个国家的实效化、精准化,也符合高检领导倡导的精准保护,包括精准诊断分层级帮教,多元化需求的考量,协同发展。而且通过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尽可能修复未成年人的家庭功能,修复社会关系。
关于未来三年的课题和福田精准帮教模式,他认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地位决定了它还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未成年人工作涉及的部门很多,要通过我们的监督、督促、建议让他们把没有做的工作做起来。二是未检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很重要的标志。未检工作是解决社会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系统工程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承上启下,前面接公安,后面接法院,跟政府的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还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这是参与社会治理非常重要的方面。三是未成年人检察,包括整个少年司法,是通过未成年人个案的处理解决成人社会的问题,这也可以作为社会治理很重要的内容。我们看起来是解决了一个未成年人案件,实际上通过家庭功能修复是解决很多成年人社会的问题,是整个社会治理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未成年人问题实际上是成人社会问题在未成年人身上的反映,通过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解决一部分成年人社会的问题。
三、智能化信息平台和社会化资助平台建设
共青团福田区委员会高增提出,青少年工作是我们团区委的一项主要工作之一,目前专业的司法社工工资待遇比较低,需要进一步保障他们的稳定性。团委会结合团区委的职责和检察院、公安、法院、司法局一起配合,政府部门协调合力,让福田的孩子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张国标提出,公安是涉罪涉法案件处理最前端的单位,大爱福田帮教模式将恢复性的司法理念应用于未成年人的帮教中,使涉罪涉法的诉讼过程成为教育挽救的矫治过程。福田分局的法制、预审部门全力配合好大爱福田的帮教模式,配合开展帮教评估,参与附条件不起诉的评判,使更多的涉罪涉法未成年人真正得到帮助。公安能够在以后的帮教模式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结合社区警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也引入大爱福田的帮教模式,并且呼吁更多的企业、单位共同参与进来,更加深入发展。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黄婷提出,法院和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互动,共同推进精准帮教。法院涉及少年司法的案件一个是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另一个类型是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将社工服务贯穿于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为未成年人搭建参与社会活动,重返社会就业的平台,助其早日重新融入社会。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大部分属于离婚的家事案件,未成年人子女是破碎家庭的最大受害者,有必要建立离异未成年人子女成长关怀机制,对未成年人生活现状调查,对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开展情绪疏导、心理干预、行为矫正等工作。并构建少年家事综合审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家事案件涉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二审合一刑事+民事的审判机制,实现少年家事案件深度融合。
福田区司法局张颖认为,少年司法保护这是一个重大而非常有意义的民生工程,司法局的司法行政部门对少年司法保护是责无旁贷的。司法局前有普法教育,对青少年的预防和宣讲教育的职能,中间有法律援助,也就是对涉罪的青少年案件提供律师成立少年辩护的职能,往后有少年矫正的职能。贯穿于整个少年司法的整个体系,前后是相互贯通和相辅相成的。在法律援助方面形成机制,对于涉罪的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一案一律师一站式服务机制。组建少年法律援助团队,选出一部分办案能力强、业务素质高以及熟悉青少年身心健康方面的律師加入到少年法律援助辩护团队,把办案中发现的孩子的共性,反推回普法宣传工作中。希望以“儿童社康医院”的模式,凝聚合力,形成“儿童社康中心”,精准开展犯罪预防普法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提出:福田模式的两个平台,体现了现代司法的两个重大趋势,第一个是平台司法的智能化,智慧司法是中国司法要弯道超车的一个重要抓手,中国是数据量最大的国家,数据就是宝矿,能不能通过技术挖掘出来,实现司法的智能化。第二个平台体现了司法社会化的法律保障,所谓社会化是司法机关是不能包揽一切的,该购买社会服务的就购买社会服务,该授权社会机构做的就授权社会机构做。这两个平台非常有特点,智能帮教平台包含的技术是中性的,它要理智,要尊重发展规律。智能化是我们的方向,不要给检察官增加过多的负担,再次要注意数据的安全,隐私保护这是属于数据安全的基本领域。社会化资助平台体现了司法的社会化,符合发展方向。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提出,福田的经验证明以爱为基础会解决涉及资金、人力、技术等很多问题。第一个平台智能平台,青少年司法社工这支队伍的搭建靠很多抓手,社工的待遇是一个抓手,二是从价值回归的角度抓,以爱为基础是很重要的一个抓手。第三个抓手是管理,云智慧这个平台,检察院主导做这个事情比较合适,把协同的社工接进去。多元资助的平台,体现福田未检是以人为本开展各项工作,需要社会的爱心人士企业家给予支持。社工的身份是社会福利的传递者,需要有一支职业的力量支撑少年司法,对于孩子的福利分为硬福利和软福利,设施是硬福利,社工的服务就是软福利,国家需要为社工提供支持,社工专业能力的提升,同样需要经费。青少年司法社工服务是最难的一类社工服务,需要持续跟进的服务,必须要有一支稳定的力量,关注社工,用福利留人,用专业价值留任。有一支稳定的专业社工队伍开展服务特别重要,而且社工专业的提升是永恒的话题。第二个平台里面专门有社工专业能力提升的项目支持,非常有价值。怎么样能够建立一个良性的支持,我们的孩子支持专业社工能力的提升和专业化的发展。我们已经有的案例数据表明,被害人如果不能够很好地干预的话,我们关注被害人首先是司法公正的要求,从犯罪预防的角度来讲这也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重点人群。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何挺教授提出,包括上海在内都会发现社工都很年轻,因为社工流动性太大。一定要把社工作为专业的人才,用专业的价值留下来。第二个平台关于社工的发展和培育,社工的专业能力是不断培育的过程,一定要让他接触外面的事物,让他了解最新的发展。第一个平台是一个工作平台,这里面特别好的是帮教圈,司法社工目前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时候,很难说检察官把案子给到社工帮教就可以不用管了,需要有一个随时联动的机制。从圈子的角度来说,恢复性司法里面有一个量刑圈的概念,大家坐在一起,讨论一下如何量刑更为合适。另外很重要的人就是未成年人本人。未成年人的参与程度高不高其实对帮教效果是起决定作用的,少年司法的理念是让未成年人更积极主动地参与,而不是被动被帮教。这个平台非常好的是预留了很多端口,我们这个圈要不断扩大,以后律师也应当加,到这个圈里面来,这个圈的范围越广,互动得越好,对帮教的效果来说是更好的。第二个平台把需求和爱心对接起来,我们作为桥梁。我觉得更多的是管理机制的创新,而且是一种长效机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教授提出:各方都可以运用这个平台,思路设计得很巧妙,而且还有很多端口可以扩展。救助平台真的体现大爱,这个事得全盘来考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应该考虑长久,社工不要等到犯罪了再介入,对于初次来到打工的地方,我们如何能够给他们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帮助,是很重要的思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目光不能光盯着未成年人,应当把一些问题往前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雪梅提出:第一个平台智能化的开发需要注意隐私权问题,第二是儿童本人的参与,尊重儿童意见,联合国公约中凡是涉及儿童事务的所有工作当中都要尊重儿童自己的意见。分流的前提是要让他知道分流出来对他的意义,以及走司法程序对他的意义,要跟他说明白。包括分流出来对你的自由是不是有限制,包括你的帮教时间,首先跟他交代清楚,听取他自己的意见。第二个平台,这个经费用来救助困难群体,但首先强调的是父母责任,父母是第一责任人。第一个平台要把父母拉进来。在第二个平台当中,也要考虑到父母的重要作用,包括情感、支持传递、行为影响方面,父母责任是特别需要强调的。对于资助平台,国家作为最后的监护人应该作为救助的主体来考虑。犯罪预防是特别重要的。对于社工问题,涉及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还有一个机制化、体制化,一定要从制度层面来考虑。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项目官员苏文颖提出,两个平台是一个很好的创新。第一个平台是信息化、智能化的平台,也是在尝试构建一个未成年人帮教的生态系统,把这个生态系统中承担不同机能的主体都纳入进来。这两个平台的发展在今后需要展开更多的探索,如数据的收集,实证案例的总结,以及已经在调动的其他资源,包括公安、法院、司法局等,我们后期帮教的平台可以扩展为一个更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整体的少年司法平台。可以尝试将腾讯功能性游戏应用于犯罪预防,告诉未成年人很多风险,告诉他们怎么规避风险,怎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遇到高风险的情境时应该怎么样作出正确的选择等。关于第二个平台基金,基于为了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为了他们的权益和保护,通过募集和调动资金和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关注一些亟待关注的议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检科长王英认为,精准帮教模式,即专业的未检干警、司法社工、帮教专家等在未检办案中按照法律流程和节点三方各自分工、精准配合。2017年一年的精准帮教培训下来,福田取得转处分流率从原来的49%上升到近60%。社工在和孩子建立8分(满分10分)链接的基础上,通过先进心理测评量表、社会调查报告、各阶段承办人面谈印象等经过分析找出孩子犯罪的主要原因和回归社会的需求,并和孩子以及家长一起找出孩子回归社会的自身资源和社会资源,司法社工、未检干警、帮教专家通过帮教圈实时动态形成专业合力,盯着孩子回归社会的资源和目标,运用资源,解决他回归社会的卡点。精准帮教的过程就是注重涉案未成年人和家庭的参与,各方在未检干警的协调下运用资源、解决问题并到达目标的过程。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宋英辉教授认为,少年司法发展两个趋势:一个是从单一保护走向综合保护,不是从原来的刑事转向民事,也不是从嫌疑人转向被害人,综合保护是把未成年人的问题跟外部的环境结合起来考虑。二是专业化,通常未检讲办案专业化、理念专业化、思维方式的专业化、方式方法的专业化,因为未检面对的是一个个的孩子,每个孩子都不一样,都需要特殊对待。
正如2015年世界少年司法大会中倡议的,少年司法中没有现成的答案,没有一成不变的判例和做法,只能根据每个孩子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为他提供生存发展的机会,以主体特征和需求为依据进行个别化处理。这在成人司法中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但是少年司法中必须恪守的现实性原则。而做到这一点,需要未检干警和司法社工的专业能力同步提升。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是社会支持体系,而且社会支持也要专业化。福田公、检、法、司和社会各界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是一致的,不管是公、檢、法、司,还是人大、政协、社工,都是非常重要的。福田模式的特点在于,平台把个案的处置跟系统数据分析功能结合在一起;智能化为办案和帮教提供了参考;把满足现实需求和考虑到未来的发展结合到一起。另外一个平台解决保障的问题,也很规范。
福田模式把办案专业化和社会支持专业化放到了一起。最近几年未检机构、少年法庭经常面临一些要不要撤并,要不要独立的问题。为什么未检机构和少年法庭能被撤并?因为办案缺乏专业性,少年法庭办理的案子和刑事法庭办理的没有太大的区别,没有体现更专业的能力和素质。专业化很重要,除了少年司法人员本身的专业,还要靠社会支持体系的专业性结合起来,只有这两个紧密结合,像我国香港、台湾、澳门地区,他们没有少年司法的撤并问题,因为太专业了,其他部门根本干不了这个事。福田这个探索也是符合这个趋势。我们这个平台将来能不能进一步扩展参与的部门,比如民政、人事、卫计委这些部门。相关的部门进来以后,少年司法非常核心的一个问题是服务和转接的问题,因为涉及的面太多。这样就有转接的问题,有关的政府部门向有关的专业部门转接。
参考文献
[1] 陆士桢、常晶
(责任编辑 陈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