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及安全教育分析
守佳丽 靳高风
【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面临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安全问题类型包括重大安全事故、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学生自身的心理问题等,中小学生作为校园安全问题的潜在被害人面临很大的风险。从被害预防的角度来说,安全教育可以成为犯罪预防的一种手段,因此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建设势在必行。但目前我国校园安全教育还存在形式单一、内容单薄、学校重视不足、教师进行安全教育能力不强、安全教育缺乏延续性和系统性等问题,应从开设专门安全教育课程、丰富安全教育内容、分学段开展安全教育、拓宽安全教育形式、加强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政府、社会、学校、家庭联动的安全教育模式等方面进行完善。
【关键词】 校园安全 中小学 被害预防 安全教育
一、中小学面临的安全问题及特点
(一)中小学面临的安全问题类型
1.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给家庭、学校乃至社会造成的危害很大,一般都危及着不特定多数师生的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财产安全,校园重大安全事故表现在多个方面,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①、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踩踏事故、食物安全事故、溺水事故、教育教学事故②、传染病事故、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等。交通事故是造成中小学生伤亡的主要原因,无论是步行、乘车或骑行都存在一定风险,其中校车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最为严重。校车超载严重、部分司机无证驾驶、随车老师责任心不强是校车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踩踏事故在中小学校比较常见,这可能与中小学的教学模式(统一在规定的时间上下课,且每个班学生人数都很多)有关。其发生一般源于学校规模容量不合理、建筑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设施不达标等因素,典型案例如2017年发生的濮阳县小学踩踏事故。教育教学事故常见于体育课、化学或物理实验课和手工课,主要包括运动损伤、实验品及器具爆炸、接触危险刀具造成的伤害等。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的重视,媒体接连曝光了一些影响恶劣的校园环境污染事件,如2015年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以及2016年校园“毒跑道”事件等。由于环境污染对师生的生命健康造成直接威胁,如何保障校园环境安全也愈加成为我国校园安全建设的重点对象。
2.违法犯罪行为。
违法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甚至生命安全,严重影响着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以及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点。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社会人员对师生的侵害,如抢劫、盗窃、强奸以及多发的针对中小学校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二是发生在学生间及师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校园欺凌、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教师过度体罚学生、虐童事件、性侵猥亵学生事件等。2000年以来我国发生了多起针对中小学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尤其是刚刚发生的陕西榆林米脂县的恶性砍杀学生事件③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恐慌。多发的校园暴力袭击犯罪与当前我国所处转型时期的社会不良现象有关:即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成员心理失衡、个体相对剥夺感滋长、社会压力加剧等。靳高风、李易尚:《中美校园暴力袭击犯罪比较研究——基于94起典型案件的调查分析》,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6期。 近年来,针对校园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数量有所下降,然而校园欺凌却愈演愈烈,在初中阶段尤为高发。2015年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近三分之一的中小学生表示“自己偶尔会受到其他同学的欺负”,也有少部分中小学生则表示“自己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校园欺凌现象调查:不容忽视的隐痛》,http://news.ifeng.com/a/20161214/50414268_0.shtml,2018年7月1日访问。 校园欺凌不仅给未成年人的心理带来难以修复的创伤,还可能会进一步升级为更恶劣的暴力行为,造成第二次被害人化以及第三次被害人化,第二次被害人化又称再次被害,是指被害人在被害后受到社会或亲属朋友的不良反应和不友好态度,从而加深其被害后果;第三次被害人化是指被害人在遭受过前两次被害人化之后,就可能自暴自弃,甚至对他人产生报复心理,由被害人向犯罪人转变。参见李明琪主编:《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6页。 即受害者可能会采取以暴制暴的方法,成为下一轮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不仅如此,校园欺凌现象所反映出的学生人格培养和道德教化方面的缺失问题也给学校教育敲响了警钟。除此之外,教师猥亵、性侵、虐待学生事件和学生故意伤害教师事件在社会上也引起极大关注,如何重树师德、如何建立新时代下和谐的师生关系也是校园安全教育应该思考的问题。
3.学生自身心理问题。
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发展过程中难免会产生挫折,如果不及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辅导,势必会发展为更加严重的安全问题。美国心理学家罗森茨韦克提出的挫折—攻击理论认为,个体在遭遇挫折的情况下会产生三种典型的惩罚性反应,其中之一就是内罚性反应,即将挫折引起的不良情绪向自己发泄,自暴自弃,情况严重时会产生抑郁甚至自杀。李明琪主编:《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29页。 由南京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有4%的中小学生表示自己经常存有自杀的念头,超过1/3的学生表示自己偶尔会产生自杀的念头。《三成被调查的中小学生偶尔有自杀念头》,http://chuzhong.eol.cn/jscz_9998/20130118/t20130118_895150.shtml,2018年6月13日访问。调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这也凸显出对中小学生进行心理方面安全教育的紧迫性,如何处理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心理问题也应成为教师教学工作的重点。
(二)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的特点
1.不安全因素来源的多样性。
从内部因素看,校园人群密度高,因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比如中小学多发的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事故等;校园财物比较集中且疏于防范,因此校园失窃事故也多发;基础设施不达标、消防管理不严格,是造成踩踏事故、校园火灾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青少年心智思想相对处于不成熟阶段,好胜心强且遇事容易冲动是造成校园欺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校园安全问题多发的原因;教师队伍良莠不齐、部分教师师德缺失、责任心不强是造成体罚事件、性侵猥亵事件以及校车安全事故頻发的原因。从外部因素来看,校园周边环境复杂,治安隐患相对较多,因此很容易发生各种针对校园及广大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外就有研究表明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学校周围的治安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2.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的脆弱性。
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的脆弱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许多学校专业安防力量不充足,保安缺乏一定的专业素养,危机意识不强,不能及时感知到危险的存在,使得犯罪分子不受丝毫阻碍就能够进入中小学校园,大大降低了其犯罪成本,这也是目前针对校园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屡屡得手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因之一;二是师生在身体、心理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抵抗外来侵犯的能力较差;三是校园安全教育的不完善使学生欠缺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在遇到危险时不知道如何反应,不能及时做出有效应对。在保障校园安全方面,西方一些国家如美国、俄罗斯等实施的校园警察计划就起到很大的作用,值得我们借鉴。
3.校园安全事故的社会敏感性。
校园安全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往往会牵扯到学生家长甚至是大众媒体,社会舆论和家长的抗议活动通常会将校园安全事件进一步发酵为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后果极其严重。因此,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导致家庭与学校的关系恶化,社会整体不安全感激增。从大多数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看,校园之所以被他们选为侵害目标,也正是利用了社会对校园安全较高的关注度,以此来制造恶劣影响,达到打击和报复社会的目的。汪庆华:《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加强我国校园安全管理的思考》,载《公安教育》2010年第12期。
二、校园安全教育的理论基础
(一)三级犯罪预防理论
美国犯罪学家史蒂文认为被害预防应从实际的被害以及想象的被害方面入手,他以美国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为基础,借鉴公共卫生机构所采取的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与传播的模式提出了关于犯罪的三级预防理论。其中第一层次的犯罪预防认为,可以从教育方面着手进行被害预防。李明琪主编:《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58页。 面对目前我国中小学校各种安全事故多发的现状,中小学生作为潜在的被害人很容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害,通过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到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起到很好的被害预防作用。以踩踏事故为例,在平时的安全教育中就可以教育学生不要往人多拥挤的地方聚集,上下楼梯时发现情况不对要立即停止前进并大声呼喊示意后方人员也停止前进,这在无形中就降低了踩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使学生免遭安全事故的侵害,同时也可以教育学生在踩踏事故已然发生时应该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比如双手抱头,护住头部和颈部以及尽量移动到靠近墙壁的一侧将身体蜷成一团,将踩踏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后果减少到最低程度,也是起到了被害预防的作用。
(二)情境犯罪预防理论
情境犯罪预防源于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的观念,环境预防犯罪理论认为犯罪人通常会将环境因素作为自己选择实施犯罪的时间以及空间的必要依据,因此从被害预防的角度出发,可以通过环境设计来减少犯罪人实施犯罪的机会,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英国犯罪学家克拉克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情境犯罪预防理论,认为可以通过增大犯罪代价、增加犯罪风险、减少犯罪收益等措施来减少犯罪,达到被害预防的目的。情境预防不仅仅是通过环境设计来预防被害,更重要的是让学校师生意识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每个人的责任,因此通过安全教育来提高中小学生这一潜在被害群体的安全防范能力是情境犯罪预防的题中之意。
1.增加犯罪成本。
安全教育不应只针对学生,对于门卫保安进行的安全教育也尤其重要,通过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与感知危险的能力,从而有意识地加强学校入口控制,使得犯罪分子不再那么轻易就能实施自己的犯罪计划,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犯罪成本,对于预防针对中小学校的极端暴力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2.增加犯罪风险。
通过安全教育使得师生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防范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就时时留意身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在校园里形成自然监督的氛围,增加了犯罪人实施犯罪的风险,可能使他们打消犯罪的念头,从而有效地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
3.减少犯罪收益。
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师生的财产观念,教育师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将贵重物品放在犯罪分子轻易可以接触到的地方,使犯罪人不那么容易得手,降低他们的犯罪收益,从而大大减少校园盗窃事故的发生,达到被害预防的目的。
三、校园安全教育现状及问题
(一)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的概念界定
目前已有许多学者对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冯维、李开勇认为安全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处理安全事故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李开勇、冯维:《论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载《现代教育科学》2009年第5期。 汤继承认为安全教育是使学生掌握保护自身免受侵害的防卫能力,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教育。汤继承:《当前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张玉堂教授认为安全教育是使学生养成基本的自救互救能力的教育。张玉堂:《学校安全工作的三个基本概念》,载《教育科学论坛》2008年第1期。 我们认为,校园安全教育是学校针对学生可能遭遇的安全事故而展开的教育实践活动,目的是使学生能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及法律常识、提高应急应变能力、避免生命财产受到侵害。
(二)我国法律法规对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的规定
在不同历史时期,我国都曾制定过校园安全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从1993年开始,国家开始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其中就包括安全教育,虽然并不是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存在,但安全教育在生物、体育、物理等其他自然学科中都有所体现。1996年,我国将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周一设立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规定学校在安全教育日应该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活动,并且每年设置不同的安全教育主题,2018年安全教育主题为“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切合当前我国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实际,即安全教育应从学生自身抓起。2007年,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国家层面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提出了更加规范的要求。《安全教育:从国家政策到学校实践》, http://www.jyb.cn/cm/jycm/beijing/zgjyb/6b/t20070410_76612.htm,2018年6月2日访问。 2017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風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也涉及安全教育的内容。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三)我国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教育形式单一且多侧重理论层面。
目前我国校园最常见的安全教育形式就是结合实际案例引导学生自主讨论和分析安全问题等,而且基本上都是以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讲座或领导讲话的形式进行的,不符合学生在该年龄段的认知特点和认知规律,因此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安全教育活动的形式单一,主要表现在大多数都是社会开展的“宣传预防”方面的活动,而学校开展的“教育指导”方面的活动则很少。不仅如此,学校通常侧重于向学生讲授与安全有关的理论知识,而很少开展诸如火灾、地震以及踩踏等事故的实际演习活动。仅仅“纸上谈兵”达不到安全教育应有的效果,说教式的、缺乏实际安全演练的理论教育活动很难内化为学生的本能反应,因此学生在危险来临时不能做出有效的避险行为,无法将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2.安全教育内容单薄且多为“面子工程”。
大多数中小学校一般只局限于对常发的安全事故如火灾事故、踩踏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进行安全教育,而忽视了对毒品、性侵、网络安全、法律常识等方面的教育。而且安全教育的内容大多侧重于对学生安全知识的传授,缺乏对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以及安全防范能力的培训,安全教育内容过于薄弱。虽然早在1996年我国就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近年来许多学校还规定了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不同形式的活动,但是目前我国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大多仅仅局限于此。只有在安全教育日、特殊事件纪念日、节假日或者在某个地方发生安全事故,又或者接到上级检查的通知时,学校才通过制作安全宣传黑板报、发放安全手册、开展安全教育讲座等方式向学生传达安全知识,以表示对安全教育的重视,但是这种“临时教育”缺乏延续性和长效性,使得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其“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根本要求不相适应。
3.没有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及安全教育教师。
尽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安全教育應当被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 从而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我国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仍然没有落到实处,具体就表现为安全教育课程在我国部分中小学课表中的缺失。由于缺乏专业的安全教育教师,大多数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都是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进行,安全教育效果并不好。
4.学校对安全教育重视不足。
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很多学校认为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会与其他教学课程相冲突,占用学生的学习时间,影响学生考试成绩,因此学校管理者为了提高学校的升学率,在平时并不重视甚至是刻意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一些自发的安全教育活动也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使学校安全教育呈现出实施不力、监管不严、随意性强的特点,最重要的是学生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得不到保障,与其他国家的校园安全教育相比,我国学校在安全教育上投入的时间确实较少。美国学校对校园安全就比较重视,每年新生入学时首先进行的教育就是安全教育,在这个方面同样值得我们借鉴。
5.教师进行安全教育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教师是安全知识的传播者,其安全教育能力是校园安全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支撑,但目前许多中小学教师所具有的教学方法和知识结构都是针对基础课程方面的,教师自身对于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了解都不是很充分,更不用说对学生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同时,学校缺乏引进安全教育专家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意识和能力,因此教师缺乏提升自身安全教育能力的途径。只有教师自身安全教育能力得到提高,才能更好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四、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完善措施
(一)从学校方面入手进行完善
1.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并编制安全教育教材。
应该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课程,列入正式课表之中,配备专门的教师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也可以从校外聘请专业人士到学校上安全课。同时,还应精心编制安全教育教材,根据中小学不同时期学生的成长特点,组织专家针对窒息、交通事故、溺水、自然灾害、性侵害等专门的安全教育主题编制不同的教材,以便学校因材施教开展安全教育。
2.丰富安全教育的内容。
《纲要》将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内容具体分为包括性教育、毒品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在内的六大模块,因此学校在平时不能只局限于对常发的安全事故进行安全教育,也要重视对诸如性侵、毒品等危害更大的问题的安全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对学生法律常识与知识的教育。面对当前我国部分青少年法律观念淡薄、犯罪年龄向低龄化发展以及存在青少年知法犯法情况的严峻现状,加强学生的法律观念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学校安全教育不仅要教育学生如何保护自己,也应该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这对减少师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
3.分学段开展校园安全教育。
1996年美国制定了国家健康教育标准,其中涉及安全教育的相关内容,在美国不同学习阶段安全教育的内容要求、教学重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式都不相同。郝篆香、蔡敏:《美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实施及其启示》,载《外国教育研究》2011年第11期。 根据《纲要》对我国中小学学段的划分,学校可以对不同学段开展侧重点不同的安全教育。小学低年级可以侧重于教育儿童了解危险的存在,强调的主要是个人安全;小学高年级侧重于教育学生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有躲避危险的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救能力;初中阶段侧重于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技能,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兼顾他人安全;高中阶段既强调学生的个人安全,又兼顾社会公共安全,同时教育学生具有国家安全意识,以国家利益为重。王令军:《中俄日韩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比较研究》,载《考试周刊》2009年第38期。
4.拓宽安全教育的形式。
学校在日常的安全教育活动中,要突破传统的单一说教模式,综合运用多种学生容易接受的寓教于乐的教育方法,充分利用学校常规活动中丰富多彩的形式和各种有利时机进行安全教育。应通过多渠道持久性地对学生展开安全教育,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习得各种安全常识,掌握安全技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
5.建立以理论教育为主,实际演练为辅的安全教育模式。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应对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安全风险和各种突发情况,无论是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还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他救活动,都是实践性较强的活动,因此仅仅使学生了解应该怎么做是不够的,还要有实际的操作。而且安全问题的突发性、紧迫性也要求学生能够在危险发生的瞬间做出及时、恰当的反应,这种反应只有经过多次的演练才能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和本能反应,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6.促进安全教育与其他学科的融合。
韩国历来重视学校安全教育,虽然韩国的中小学校并没有像俄罗斯那样单独设置安全教育这一科目,但其安全教育是贯穿于各个学科,融入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之中的。索丰:《韩国中小学的健康教育》,载《外国教育研究》2001年第3期。 因此安全教育不仅仅是安全教育课程老师或班主任老师的任务,其他学科的任课教师在自己課堂上也应该对学生讲授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在传授基础学科知识的同时注意穿插安全教育的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例如,授课教师可以将某一安全教育主题作为教学内容,结合语文、数学、体育、生物、自然等各个学科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构建一个主体框架,使得安全教育内容与其他学科知识内容联系起来,做到多学科知识的融会贯通。
(二)从社会方面入手进行完善
1.社会要加强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
每年我国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培训主要集中在基础学科的教育教学方面,而忽略了对他们自身进行安全教育能力的培训与考核。李开勇、冯维:《论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载《现代教育科学》2009年第5期。如果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自身对突发的安全事故都缺乏应对措施,更不用说能对学生进行良好的安全教育。因此,应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能够提升他们自身安全教育能力的途径,从而可以更好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仅如此,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也应习得必备的安全常识和技能,在发生安全事故时才能组织学生有序逃离,将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社会要加强对安全知识的传播。
现代社会媒体带来的各种资讯已经日渐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网络在日常生活中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力可能远远大于学校教师或家长对他们的说教,电视、互联网、自媒体等对安全事故的正面报道以及涉及相关安全知识的传播也日渐成为中小学生接受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因此社会媒体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优势力量,对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引导中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
参考文献
[1] 靳高风、李易尚:《中美校园暴力袭击犯罪比较研究——基于94起典型案件的调查分析》,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6期。
(责任编辑 陈振华)
【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面临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安全问题类型包括重大安全事故、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学生自身的心理问题等,中小学生作为校园安全问题的潜在被害人面临很大的风险。从被害预防的角度来说,安全教育可以成为犯罪预防的一种手段,因此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建设势在必行。但目前我国校园安全教育还存在形式单一、内容单薄、学校重视不足、教师进行安全教育能力不强、安全教育缺乏延续性和系统性等问题,应从开设专门安全教育课程、丰富安全教育内容、分学段开展安全教育、拓宽安全教育形式、加强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政府、社会、学校、家庭联动的安全教育模式等方面进行完善。
【关键词】 校园安全 中小学 被害预防 安全教育
一、中小学面临的安全问题及特点
(一)中小学面临的安全问题类型
1.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给家庭、学校乃至社会造成的危害很大,一般都危及着不特定多数师生的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财产安全,校园重大安全事故表现在多个方面,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①、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踩踏事故、食物安全事故、溺水事故、教育教学事故②、传染病事故、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等。交通事故是造成中小学生伤亡的主要原因,无论是步行、乘车或骑行都存在一定风险,其中校车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最为严重。校车超载严重、部分司机无证驾驶、随车老师责任心不强是校车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踩踏事故在中小学校比较常见,这可能与中小学的教学模式(统一在规定的时间上下课,且每个班学生人数都很多)有关。其发生一般源于学校规模容量不合理、建筑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设施不达标等因素,典型案例如2017年发生的濮阳县小学踩踏事故。教育教学事故常见于体育课、化学或物理实验课和手工课,主要包括运动损伤、实验品及器具爆炸、接触危险刀具造成的伤害等。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的重视,媒体接连曝光了一些影响恶劣的校园环境污染事件,如2015年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以及2016年校园“毒跑道”事件等。由于环境污染对师生的生命健康造成直接威胁,如何保障校园环境安全也愈加成为我国校园安全建设的重点对象。
2.违法犯罪行为。
违法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甚至生命安全,严重影响着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以及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点。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社会人员对师生的侵害,如抢劫、盗窃、强奸以及多发的针对中小学校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二是发生在学生间及师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校园欺凌、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教师过度体罚学生、虐童事件、性侵猥亵学生事件等。2000年以来我国发生了多起针对中小学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尤其是刚刚发生的陕西榆林米脂县的恶性砍杀学生事件③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恐慌。多发的校园暴力袭击犯罪与当前我国所处转型时期的社会不良现象有关:即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成员心理失衡、个体相对剥夺感滋长、社会压力加剧等。靳高风、李易尚:《中美校园暴力袭击犯罪比较研究——基于94起典型案件的调查分析》,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6期。 近年来,针对校园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数量有所下降,然而校园欺凌却愈演愈烈,在初中阶段尤为高发。2015年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近三分之一的中小学生表示“自己偶尔会受到其他同学的欺负”,也有少部分中小学生则表示“自己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校园欺凌现象调查:不容忽视的隐痛》,http://news.ifeng.com/a/20161214/50414268_0.shtml,2018年7月1日访问。 校园欺凌不仅给未成年人的心理带来难以修复的创伤,还可能会进一步升级为更恶劣的暴力行为,造成第二次被害人化以及第三次被害人化,第二次被害人化又称再次被害,是指被害人在被害后受到社会或亲属朋友的不良反应和不友好态度,从而加深其被害后果;第三次被害人化是指被害人在遭受过前两次被害人化之后,就可能自暴自弃,甚至对他人产生报复心理,由被害人向犯罪人转变。参见李明琪主编:《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6页。 即受害者可能会采取以暴制暴的方法,成为下一轮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不仅如此,校园欺凌现象所反映出的学生人格培养和道德教化方面的缺失问题也给学校教育敲响了警钟。除此之外,教师猥亵、性侵、虐待学生事件和学生故意伤害教师事件在社会上也引起极大关注,如何重树师德、如何建立新时代下和谐的师生关系也是校园安全教育应该思考的问题。
3.学生自身心理问题。
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发展过程中难免会产生挫折,如果不及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辅导,势必会发展为更加严重的安全问题。美国心理学家罗森茨韦克提出的挫折—攻击理论认为,个体在遭遇挫折的情况下会产生三种典型的惩罚性反应,其中之一就是内罚性反应,即将挫折引起的不良情绪向自己发泄,自暴自弃,情况严重时会产生抑郁甚至自杀。李明琪主编:《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29页。 由南京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有4%的中小学生表示自己经常存有自杀的念头,超过1/3的学生表示自己偶尔会产生自杀的念头。《三成被调查的中小学生偶尔有自杀念头》,http://chuzhong.eol.cn/jscz_9998/20130118/t20130118_895150.shtml,2018年6月13日访问。调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这也凸显出对中小学生进行心理方面安全教育的紧迫性,如何处理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心理问题也应成为教师教学工作的重点。
(二)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的特点
1.不安全因素来源的多样性。
从内部因素看,校园人群密度高,因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比如中小学多发的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事故等;校园财物比较集中且疏于防范,因此校园失窃事故也多发;基础设施不达标、消防管理不严格,是造成踩踏事故、校园火灾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青少年心智思想相对处于不成熟阶段,好胜心强且遇事容易冲动是造成校园欺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校园安全问题多发的原因;教师队伍良莠不齐、部分教师师德缺失、责任心不强是造成体罚事件、性侵猥亵事件以及校车安全事故頻发的原因。从外部因素来看,校园周边环境复杂,治安隐患相对较多,因此很容易发生各种针对校园及广大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外就有研究表明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学校周围的治安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2.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的脆弱性。
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的脆弱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许多学校专业安防力量不充足,保安缺乏一定的专业素养,危机意识不强,不能及时感知到危险的存在,使得犯罪分子不受丝毫阻碍就能够进入中小学校园,大大降低了其犯罪成本,这也是目前针对校园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屡屡得手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因之一;二是师生在身体、心理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抵抗外来侵犯的能力较差;三是校园安全教育的不完善使学生欠缺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在遇到危险时不知道如何反应,不能及时做出有效应对。在保障校园安全方面,西方一些国家如美国、俄罗斯等实施的校园警察计划就起到很大的作用,值得我们借鉴。
3.校园安全事故的社会敏感性。
校园安全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往往会牵扯到学生家长甚至是大众媒体,社会舆论和家长的抗议活动通常会将校园安全事件进一步发酵为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后果极其严重。因此,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导致家庭与学校的关系恶化,社会整体不安全感激增。从大多数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看,校园之所以被他们选为侵害目标,也正是利用了社会对校园安全较高的关注度,以此来制造恶劣影响,达到打击和报复社会的目的。汪庆华:《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加强我国校园安全管理的思考》,载《公安教育》2010年第12期。
二、校园安全教育的理论基础
(一)三级犯罪预防理论
美国犯罪学家史蒂文认为被害预防应从实际的被害以及想象的被害方面入手,他以美国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为基础,借鉴公共卫生机构所采取的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与传播的模式提出了关于犯罪的三级预防理论。其中第一层次的犯罪预防认为,可以从教育方面着手进行被害预防。李明琪主编:《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58页。 面对目前我国中小学校各种安全事故多发的现状,中小学生作为潜在的被害人很容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害,通过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到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起到很好的被害预防作用。以踩踏事故为例,在平时的安全教育中就可以教育学生不要往人多拥挤的地方聚集,上下楼梯时发现情况不对要立即停止前进并大声呼喊示意后方人员也停止前进,这在无形中就降低了踩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使学生免遭安全事故的侵害,同时也可以教育学生在踩踏事故已然发生时应该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比如双手抱头,护住头部和颈部以及尽量移动到靠近墙壁的一侧将身体蜷成一团,将踩踏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后果减少到最低程度,也是起到了被害预防的作用。
(二)情境犯罪预防理论
情境犯罪预防源于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的观念,环境预防犯罪理论认为犯罪人通常会将环境因素作为自己选择实施犯罪的时间以及空间的必要依据,因此从被害预防的角度出发,可以通过环境设计来减少犯罪人实施犯罪的机会,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英国犯罪学家克拉克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情境犯罪预防理论,认为可以通过增大犯罪代价、增加犯罪风险、减少犯罪收益等措施来减少犯罪,达到被害预防的目的。情境预防不仅仅是通过环境设计来预防被害,更重要的是让学校师生意识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每个人的责任,因此通过安全教育来提高中小学生这一潜在被害群体的安全防范能力是情境犯罪预防的题中之意。
1.增加犯罪成本。
安全教育不应只针对学生,对于门卫保安进行的安全教育也尤其重要,通过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与感知危险的能力,从而有意识地加强学校入口控制,使得犯罪分子不再那么轻易就能实施自己的犯罪计划,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犯罪成本,对于预防针对中小学校的极端暴力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2.增加犯罪风险。
通过安全教育使得师生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防范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就时时留意身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在校园里形成自然监督的氛围,增加了犯罪人实施犯罪的风险,可能使他们打消犯罪的念头,从而有效地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
3.减少犯罪收益。
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师生的财产观念,教育师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将贵重物品放在犯罪分子轻易可以接触到的地方,使犯罪人不那么容易得手,降低他们的犯罪收益,从而大大减少校园盗窃事故的发生,达到被害预防的目的。
三、校园安全教育现状及问题
(一)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的概念界定
目前已有许多学者对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冯维、李开勇认为安全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处理安全事故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李开勇、冯维:《论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载《现代教育科学》2009年第5期。 汤继承认为安全教育是使学生掌握保护自身免受侵害的防卫能力,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教育。汤继承:《当前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张玉堂教授认为安全教育是使学生养成基本的自救互救能力的教育。张玉堂:《学校安全工作的三个基本概念》,载《教育科学论坛》2008年第1期。 我们认为,校园安全教育是学校针对学生可能遭遇的安全事故而展开的教育实践活动,目的是使学生能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及法律常识、提高应急应变能力、避免生命财产受到侵害。
(二)我国法律法规对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的规定
在不同历史时期,我国都曾制定过校园安全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从1993年开始,国家开始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其中就包括安全教育,虽然并不是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存在,但安全教育在生物、体育、物理等其他自然学科中都有所体现。1996年,我国将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周一设立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规定学校在安全教育日应该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活动,并且每年设置不同的安全教育主题,2018年安全教育主题为“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切合当前我国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实际,即安全教育应从学生自身抓起。2007年,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国家层面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提出了更加规范的要求。《安全教育:从国家政策到学校实践》, http://www.jyb.cn/cm/jycm/beijing/zgjyb/6b/t20070410_76612.htm,2018年6月2日访问。 2017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風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也涉及安全教育的内容。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三)我国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教育形式单一且多侧重理论层面。
目前我国校园最常见的安全教育形式就是结合实际案例引导学生自主讨论和分析安全问题等,而且基本上都是以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讲座或领导讲话的形式进行的,不符合学生在该年龄段的认知特点和认知规律,因此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安全教育活动的形式单一,主要表现在大多数都是社会开展的“宣传预防”方面的活动,而学校开展的“教育指导”方面的活动则很少。不仅如此,学校通常侧重于向学生讲授与安全有关的理论知识,而很少开展诸如火灾、地震以及踩踏等事故的实际演习活动。仅仅“纸上谈兵”达不到安全教育应有的效果,说教式的、缺乏实际安全演练的理论教育活动很难内化为学生的本能反应,因此学生在危险来临时不能做出有效的避险行为,无法将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2.安全教育内容单薄且多为“面子工程”。
大多数中小学校一般只局限于对常发的安全事故如火灾事故、踩踏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进行安全教育,而忽视了对毒品、性侵、网络安全、法律常识等方面的教育。而且安全教育的内容大多侧重于对学生安全知识的传授,缺乏对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以及安全防范能力的培训,安全教育内容过于薄弱。虽然早在1996年我国就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近年来许多学校还规定了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不同形式的活动,但是目前我国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大多仅仅局限于此。只有在安全教育日、特殊事件纪念日、节假日或者在某个地方发生安全事故,又或者接到上级检查的通知时,学校才通过制作安全宣传黑板报、发放安全手册、开展安全教育讲座等方式向学生传达安全知识,以表示对安全教育的重视,但是这种“临时教育”缺乏延续性和长效性,使得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其“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根本要求不相适应。
3.没有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及安全教育教师。
尽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安全教育應当被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 从而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我国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仍然没有落到实处,具体就表现为安全教育课程在我国部分中小学课表中的缺失。由于缺乏专业的安全教育教师,大多数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都是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进行,安全教育效果并不好。
4.学校对安全教育重视不足。
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很多学校认为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会与其他教学课程相冲突,占用学生的学习时间,影响学生考试成绩,因此学校管理者为了提高学校的升学率,在平时并不重视甚至是刻意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一些自发的安全教育活动也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使学校安全教育呈现出实施不力、监管不严、随意性强的特点,最重要的是学生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得不到保障,与其他国家的校园安全教育相比,我国学校在安全教育上投入的时间确实较少。美国学校对校园安全就比较重视,每年新生入学时首先进行的教育就是安全教育,在这个方面同样值得我们借鉴。
5.教师进行安全教育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教师是安全知识的传播者,其安全教育能力是校园安全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支撑,但目前许多中小学教师所具有的教学方法和知识结构都是针对基础课程方面的,教师自身对于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了解都不是很充分,更不用说对学生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同时,学校缺乏引进安全教育专家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意识和能力,因此教师缺乏提升自身安全教育能力的途径。只有教师自身安全教育能力得到提高,才能更好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四、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完善措施
(一)从学校方面入手进行完善
1.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并编制安全教育教材。
应该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课程,列入正式课表之中,配备专门的教师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也可以从校外聘请专业人士到学校上安全课。同时,还应精心编制安全教育教材,根据中小学不同时期学生的成长特点,组织专家针对窒息、交通事故、溺水、自然灾害、性侵害等专门的安全教育主题编制不同的教材,以便学校因材施教开展安全教育。
2.丰富安全教育的内容。
《纲要》将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内容具体分为包括性教育、毒品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在内的六大模块,因此学校在平时不能只局限于对常发的安全事故进行安全教育,也要重视对诸如性侵、毒品等危害更大的问题的安全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对学生法律常识与知识的教育。面对当前我国部分青少年法律观念淡薄、犯罪年龄向低龄化发展以及存在青少年知法犯法情况的严峻现状,加强学生的法律观念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学校安全教育不仅要教育学生如何保护自己,也应该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这对减少师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
3.分学段开展校园安全教育。
1996年美国制定了国家健康教育标准,其中涉及安全教育的相关内容,在美国不同学习阶段安全教育的内容要求、教学重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式都不相同。郝篆香、蔡敏:《美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实施及其启示》,载《外国教育研究》2011年第11期。 根据《纲要》对我国中小学学段的划分,学校可以对不同学段开展侧重点不同的安全教育。小学低年级可以侧重于教育儿童了解危险的存在,强调的主要是个人安全;小学高年级侧重于教育学生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有躲避危险的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救能力;初中阶段侧重于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技能,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兼顾他人安全;高中阶段既强调学生的个人安全,又兼顾社会公共安全,同时教育学生具有国家安全意识,以国家利益为重。王令军:《中俄日韩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比较研究》,载《考试周刊》2009年第38期。
4.拓宽安全教育的形式。
学校在日常的安全教育活动中,要突破传统的单一说教模式,综合运用多种学生容易接受的寓教于乐的教育方法,充分利用学校常规活动中丰富多彩的形式和各种有利时机进行安全教育。应通过多渠道持久性地对学生展开安全教育,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习得各种安全常识,掌握安全技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
5.建立以理论教育为主,实际演练为辅的安全教育模式。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应对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安全风险和各种突发情况,无论是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还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他救活动,都是实践性较强的活动,因此仅仅使学生了解应该怎么做是不够的,还要有实际的操作。而且安全问题的突发性、紧迫性也要求学生能够在危险发生的瞬间做出及时、恰当的反应,这种反应只有经过多次的演练才能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和本能反应,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6.促进安全教育与其他学科的融合。
韩国历来重视学校安全教育,虽然韩国的中小学校并没有像俄罗斯那样单独设置安全教育这一科目,但其安全教育是贯穿于各个学科,融入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之中的。索丰:《韩国中小学的健康教育》,载《外国教育研究》2001年第3期。 因此安全教育不仅仅是安全教育课程老师或班主任老师的任务,其他学科的任课教师在自己課堂上也应该对学生讲授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在传授基础学科知识的同时注意穿插安全教育的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例如,授课教师可以将某一安全教育主题作为教学内容,结合语文、数学、体育、生物、自然等各个学科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构建一个主体框架,使得安全教育内容与其他学科知识内容联系起来,做到多学科知识的融会贯通。
(二)从社会方面入手进行完善
1.社会要加强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
每年我国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培训主要集中在基础学科的教育教学方面,而忽略了对他们自身进行安全教育能力的培训与考核。李开勇、冯维:《论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载《现代教育科学》2009年第5期。如果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自身对突发的安全事故都缺乏应对措施,更不用说能对学生进行良好的安全教育。因此,应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能够提升他们自身安全教育能力的途径,从而可以更好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仅如此,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也应习得必备的安全常识和技能,在发生安全事故时才能组织学生有序逃离,将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社会要加强对安全知识的传播。
现代社会媒体带来的各种资讯已经日渐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网络在日常生活中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力可能远远大于学校教师或家长对他们的说教,电视、互联网、自媒体等对安全事故的正面报道以及涉及相关安全知识的传播也日渐成为中小学生接受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因此社会媒体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优势力量,对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引导中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
参考文献
[1] 靳高风、李易尚:《中美校园暴力袭击犯罪比较研究——基于94起典型案件的调查分析》,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6期。
(责任编辑 陈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