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组合拳”
崔志钰
据不完全统计,近20年来,各级部门出台的有关“双师型”教师的相关政策就有30余项,然而由于缺乏对政策执行的有效监管和评估,很多政策举措尚未真正落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然是制约职业学校改革发展的“瓶颈”。2019年8月30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门印发的《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行动,更是针对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内涵提质的精准施策,必将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一、指向更明确:实现职教师资的精准覆盖
纵览以前出台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要么指向职业学校的全体教师,要么指向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未能让职业学校的每个教师都能“对号入座”,公共基础课教师可能觉得与己无关,不同专业的教师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认知。
《方案》对职业学校不同类型的教师进行了“细分”,使职业学校的每位教师都能从《方案》中找到标准参照。例如,对于新进教师,要探索建立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对于青年骨干教师,要通过跟岗访学、顶岗实践等方式,加以重点培训;对于专业带头人,要加强领军能力培养,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人才需要,打造一批覆盖重点专业领域的“国家工匠之师”。《方案》不再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一刀切”,而是针对不同对象,明确不同要求、分级分类施策。
《方案》在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分明,覆盖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等各类课程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方案》明确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强化专业教学和实践要求,按照专业大类(类)制定考试大纲、建设试题库、开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从而将“双师型”教师素质融入各类课程的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资格准入的相应环节中。
《方案》通过对职教师资“双师”要求的精准覆盖,让职业学校的每个教师都明白应通过哪些途径、达到怎样的“双师”要求,打通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二、内涵更丰富:兼顾个体和团队的有机融合
以前出台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虽然也有团队建设方面的表述和要求,但没有明确而具体的措施。一些地区组建了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如江苏省自2015年起,分4批建设了200个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但名师工作室组建后,缺乏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跟进,各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处于自发活动状态,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此外,很多地区在省市层面还没有启动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
《方案》并没有局限于对职业学校各类教师“双师”要求的精准覆盖,而是将“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在教师团队建设上出“实招”,提出建设“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并且明確要求建设省级、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使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由“选做题”变成了“必答题”。
《方案》不仅对职业学校教师团队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而且对领衔人和团队成员的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设举措,如为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一大批首席专家,建立国家杰出职业教育专家库及其联系机制;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组织教学创新团队骨干教师分批次、成建制赴德国等地研修访学,学习国际“双元制”职业教育先进经验;依托职教园区、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等等。
《方案》既有个体的能力提升举措,又有团队研修访学设计;既有硬性的要求,又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方案》在个体团队融合、校企双向协同上做出了制度安排,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铺就了“高速路”。
三、建设更系统:关注师资培养的体系构建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涉及资格准入、发展通道、考核评价等方面,也与国家职业标准、教学标准、保障制度等密切相关,如果不注重政策配套和体系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就可能落入证书化、形式化的窠臼。
《方案》指向“双师型”教师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一是资格准入。《方案》明确提出,“自2019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基本不再从未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这就保证了新入职教师具备“双师”的基本素质。二是过程管理,这主要是指“双师型”教师的日常培养。通过健全普通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重要作用。通过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使职业学校的教师具备足够的“职场历练”。三是评价考核。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试点开展专业课教师技术技能和教学能力分级考核。
《方案》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配套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分层分类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重新修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的“参照系”更具体、明确。二是完善“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资源配置机制,不断提高师资配置的灵活性。三是落实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将教师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四是探索对接“1+X”证书制度的分级培训模式,不断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外部环境。关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注重配套体系建设。《方案》使“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了坚实的基础和制度保障。
四、要求更具体:明确建设成果的量化指标
《方案》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有明确的目标指向、严格的时间限定和具体的量化指标,这就为《方案》的执行、监管和评估创造了良好条件。
《方案》要求在5—10年内完成一系列量化指标,如建设?1000?个国家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1000?个国家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分年度、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建设36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每年选派1000人,经过3—5年的连续培养,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一半,建设100家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00个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认定3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单位,等等。这些量化指标的实现将有力地辐射和带动各地各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方案》既有“时间表”,又有“路线图”,更有“方向标”,必将极大地提升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然而,由于我国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制度体系尚不完善,获得“双证书”的教师并非全都具有真正的“双素质”和“双能力”。因此,如何充分调动政校行企多方积极性,将“路线图”变成“施工图”、将“施工图”变成“效果图”、将“效果图”变成现实,依旧任重而道远。 (责编??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