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金融发展与深度贫困地区减贫机制创新

【摘要】我国减贫事业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要综合性的应对框架。面对微型金融在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中遇到的瓶颈与挑战,需要重点研究微型金融在深度贫困地区减贫的作用机理,结合微型金融的滴落效应、赋权效应、赋能效应、社会网络效应、治理效应、文化伦理效应与产业链效应,从乡村振兴的视角为未来深度贫困问题的解决提供顶层设计思路,并提出系统性的制度创新框架,以期实现深度贫困地区的有效减贫与微型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双重目标。
【关键词】微型金融 深度贫困地区 乡村治理 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14.003
引言:我国反贫困的成就与深度贫困地区减贫的挑战
新中国成立揭开了我国大规模减少贫困人口伟大事业的序幕,迄今为止近70年的扶贫事业可以大致分为六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初步建设基础设施阶段(1949~1978),为我国大规模减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是我国大规模减贫的发轫阶段;第二阶段是农村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和农村经济迅速发展阶段(1978~1985),这是我国大规模减贫的升级阶段;第三阶段是扶贫组织体系的系统建立和有计划地大规模扶贫阶段(1986~1993),在这一时期,我国扶贫工作进入了组织化、计划化和常态化阶段;第四阶段是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阶段(1994~2000),这是我国大规模减贫的攻坚阶段;第五阶段是我国扶贫开发的转型和进一步深化阶段(2000~2012);第六个阶段是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之后的扶贫攻坚最后阶段与彻底消除贫困阶段(2012~2020),这一阶段提出的精准扶贫等措施对彻底消除贫困起到关键作用(王曙光、王琼慧,2018)。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减贫力度不断加大,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发生率大为降低(参见表1),减贫效果非常明显,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也极大地推进了中国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地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较快,超过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参见表2)。
当前,我国的贫困人口大多集中于西部地区,尤其是那些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发生率高,贫困成因比较复杂,扶贫攻坚的难度极大。目前,我国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的难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连片的深度贫困地区,西藏和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地区(以上即通常所说的三区三州[1]),生存环境恶劣,致贫原因复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缺口大,贫困发生率普遍在20%左右。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都是贫困发生率最高的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情况见表3)。二是深度贫困县,据国务院扶贫办对全国最困难的20%的贫困县所作的分析,贫困发生率平均在23%,县均贫困人口近3万人,分布在14个省区。三是贫困村,全国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居住着60%的贫困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重滞后,村两委班子能力普遍不强,四分之三的村无合作经济组织,三分之二的村无集体经济(习近平,2017)。
深度贫困往往是综合性原因造成的结果,包含制度供给不足型贫困(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供给不足)、区域发展障碍型贫困(环境、生态和基础设施不足)、可行能力不足型贫困(缺乏技能、知识、融资能力等)、族群型贫困(族群文化和社会总体发展滞后)、个体障碍型贫困(因残障和因病致贫以及失去劳动能力而致贫的人群)[2]等,错综复杂,需要用综合的系统论的方法来加以应对(王曙光,2011)。
本文重点研究微型金融在深度贫困地区减贫的作用机理,从乡村振兴的视角为未来深度贫困问题的解决提供顶层设计思路。所谓乡村振兴,就是使乡村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乡村社会治理、乡村文化与伦理重建等方面获得全面的可持续的发展,从而有助于深度贫困地区有效减贫甚至永久性地脱贫。这就要求微型金融不是作为一种外在的金融工具而存在,而是以“大金融”的理念,将微型金融与整个乡村的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和文化伦理建设融合在一起,致力于乡村的振兴,这样的金融减贫思路才是正确的思路。局限于微型金融谈微型金融,就不能达到真正消除深度贫困的目的,难以实现深度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与有效减贫,同时也难以实现微型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微型金融在深度贫困地区有效减贫中的功能机理:七大效应的分析
微型金融是向传统上难以获得基本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弱势群体以及微型企业提供的持续的信贷服务,一般是基于接受贷款者信誉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度信用贷款,以实现贫困人口的自我脱贫和贷款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微型金融具有鲜明的特点:(1)将贷款对象定位于传统信贷体系下无法获得金融服务的穷人,这是与一般商业性贷款最为不同的一点;(2)是一种信用贷款,无需土地、房产等作为抵押,用社会担保取代了经济担保;(3)贷款额度小,一般等于或小于一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有时甚至是一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十左右;(4)偿还方式灵活,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分为一周、半月或一月偿还一次,这样一方面分散了风险,提高了贷款回收率,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农户一次性还不上款的顾虑;(5)期限短,具有可持续性,一般小额贷款借出的期限控制在一年以内,并且如果农户还款信誉良好,可续借2~3年;(6)贷款利率高于一般的商业银行贷款,但低于民间的高利贷利率;(7)一般实行小组联保,但也有其他模式(王曙光,2015)。
微型金融在反贫困尤其深度贫困地区有效减贫中起到重要的作用,那么它的作用機制如何呢?本文总结了以下七大效应。
滴落效应。库兹涅茨曲线效应表明,在一定时期,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会拉大收入差距,导致基尼系数上升;但是在一定阶段之后,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会通过滴落效应和扩散效应,缩小收入差距。这就是在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这一变量与收入差距这一变量之间的倒U型曲线的关系。所谓滴落效应,是指在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后,由于较为发达的地区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平均利润率降低,而欠发达地区的生产要素成本低的优势会逐步显现出来,加之政府的引导,生产要素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促进经济增长,缩小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国际实践证明,运用系统性的激励和约束框架,建立相应的农村金融发展机制,鼓励微型金融机构发展,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困人群的信贷约束,从而平滑其收入水平,降低经济发展和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收入不平等程度。
赋权效应。微型金融在贫困人群赋权的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贫困人群的赋权,包含重新向贫困人群赋予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基本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使这些弱势群体可以分享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微型金融在服务贫困人群的过程中,能够促进贫困人群在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从而倒逼社会变革。比如,微型金融的贫困客户,在接受微型金融的贷款服务之后,有了更高的教育需求,有更多的教育支出,这就从需求方倒逼教育体制变革,从而使贫困人群享受更多的教育公共服务。
赋能效应。阿马蒂亚·森认为,贫困的发生,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可行能力”的丧失与剥夺,贫困者因不具备基本的能力而陷入贫困不能自拔。可行能力包含着一个人改变自己境况、适应周遭社会的最基本的能力,如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应对挑战能力、创新能力等等(阿马蒂亚·森,2001)。微型金融是提升贫困人群可行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信贷等方式,贫困人群能够极大地以自主的内生的方式拓展自己的可行能力,提升他们应对生活挑战并改善生活境况的能力,并获得一种可持续的发展。
社会网络效应。笔者曾经提出“社会网络扶贫”的概念,这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扶贫理念。社会网络的缺失使个体缺乏安全保障和共同体支持,最终成为孤独的个体而陷入贫困并很有可能导致生存绝望。对个人而言,比贫困更可怕的是被社会抛弃,游离于社会网络之外,无法从自身之外获得脱贫的资源和支持。社会网络扶贫就是要通过各种有形组织和无形制度的构建,为贫困人群构建一个获得社会安全感和社会资本的网络,为其可持续地脱贫提供坚实基础。微型金融为贫困人群构建社会网络提供了助力,贫困人群在获得微型金融服务之后,会通过联保小组、信用互助、合作组织、村委会以及各种乡土社会组织,来提升自己的社会资本,加强自己的社会网络,从而摆脱孤立无援的境况(王曙光、王琼慧,2018)。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组织等微型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地通过支持农村合作组织、与村委会联合起来对贫困人群进行信用考察、构建担保机制,来帮助贫困人群建立广泛的社会网络。
治理效应。微型金融对乡村治理会产生有效、积极的影响。乡村治理,实际上是影响微型金融机构效率和贷款安全的重要变量。很多微型金融机构在开展微型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往往与村庄治理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信用村的评定和整村授信、吸收村干部参与信贷客户的信用评定、对合作组织和集体经济的信贷支持等方式,有效参与了乡村治理。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微型金融机构是改善整个乡村治理模式的重要主体。而乡村治理改善之后,对微型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
文化伦理效应。微型金融机构还通过自己的服务,通过村庄的征信体系建设,对整个村庄的村风、道德体系构建等起到积极作用,推动乡村伦理建设。同时,微型金融通过支持乡村文化产业(民俗、工艺品、旅游、民宿等),推动当地的文化建设和文化复兴。
乡村产业链效应。乡村的振兴,其基礎是乡村的产业振兴。微型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服务的过程中,会主动发现和扶持那些当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对有企业家精神的农民和微型企业进行支持,从而在培植产业链、振兴农村产业、挖掘农村产业潜力方面起到明显的积极作用。
微型金融在深度贫困地区减贫中遇到的瓶颈与挑战
我国的深度贫困在边疆地区表现得很突出,可以说,边疆民族地区是我国深度贫困的集中之地,有极强的代表性,也是扶贫攻坚战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因此这一部分集中谈谈边疆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问题。我国边疆地区一般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那里民族分布比较复杂,民族文化呈现极大的丰富性、多样性、融合性,因此边疆地区的民族问题解决得好,对我国民族和谐和国家稳定至关重要。同时,由于地域、文化、自然条件、历史发展等方面的原因,我国边疆地区的民族经济大多处于比较不发达的状态,贫困发生率一般比较高,脱贫攻坚的任务比较繁重,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亟待提高,因此边疆地区的反贫困对整个中国的反贫困意义重大。很多边疆地区同时又是生态脆弱区,如新疆、内蒙古、西藏、云南、广西等大面积的地区,高原植被和森林很容易被破坏,沙漠化、石漠化、森林退化等问题比较严重,生态一旦遭到破坏,就很不容易恢复,而且对整个中国版图上的生态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保护生态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生活和生产至关重要。所以,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区这几个概念是高度重合的。由此看来,边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特殊的带有战略性的意义。
概括来说,根据笔者在新疆、西藏和内蒙古部分深度贫困地区的调研,微型金融机构在边疆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中遇到的瓶颈与挑战大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边疆民族地区的地域广大,在新、藏、蒙等广大地域,人口稀少,每家每户居住分散,相距遥远,客观上造成客户到金融机构的距离远、成本高,金融机构服务客户的成本也高。
第二,由于边疆民族地区特有的地域地貌特征(比如草原、沙漠、山地),金融机构所搜集到的客户信息往往出现不完备的情况,信息扭曲和失真的概率更高,甄别信息和更新信息的成本更高。
第三,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多样性比较明显,各地民俗、文化、生活形态、生产方式差别很大,导致金融服务的需求多样性也非常明显,与内地有很大区别。这就给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而言较为滞后,因此在接受现代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往往存在认识方面的偏差,老百姓对现代金融机构的了解比较欠缺,对金融机构的运行、定价、服务等知之甚少,客观上加大了金融服务的困难。
第五,边疆民族地区的自然条件差,造成金融机构设置服务网点的成本高,网点的维系成本高。
第六,边疆民族地区虽然民风淳朴,但信用体系建设往往存在滞后现象,没有完备的征信体系,加上少数民族群众对金融信用的理解不深,客观上加大了金融机构信用管理的成本,对资产质量的提升构成了一定的挑战。
第七,边疆民族地区教育一般而言比较滞后,导致金融人才奇缺,人才缺乏极大地影响了金融机构的管理质量、运行质量,金融创新和风险处置的能力较差,一些现代金融技术的运用受到很大限制。可以说,这些问题都影响了金融机构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生存质量,从而影响了金融机构对边疆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
未来微型金融如何助力解决深度贫困?——着眼于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
未来微型金融如何在解决深度贫困问题中起到更大的作用,并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将微型金融置于一个“大金融”的框架中,要着眼于乡村振兴,以深度贫困地区乡村产业振兴为核心,以全面改善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治理与伦理文化为基础,以构建贫困人群社会网络和提升贫困人群可行能力为手段,最终实现脱贫攻坚与自身可持续发展双重目标。
微型金融机构要以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振兴为核心,着力构建产业链。边疆民族深度贫困地区虽然地处偏远,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是蕴含着丰富的产业资源和文化资源,当地的特色农业产业、民族民俗手工艺术产业、民族特色旅游和文化产业等,都是有待开发的富矿。微型金融机构要在发现和挖掘当地产业资源和文化资源上下功夫,构建有效率的产业链,为深度贫困地区的持久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微型金融机构必须与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治理相结合,必须与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发展相结合,才能获得健康的发展。没有好的乡村治理,没有好的农村社区管理体系,没有好的村风和乡村伦理体系的支撑,微型金融机构在深度贫困地区扶贫过程中必然面临更大的风险。农村微型金融机构要有意识地推动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治理的完善和农村社区管理体系的构建,有意识地推动乡村风气和信用环境的改善。事实上,深度贫困地区的最大短板和弊端也在于此,很多深度贫困村党支部涣散、村治溃败、伦理失序,因而长期陷入贫困而不能自拔。因此,农村微型金融机构应该帮助村庄实现有效治理,致力于改变村风,为微型金融机构的运转提供一个优良的信用环境。
微型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大部分的深度贫困地区的合作组织和集体经济极其薄弱,有些深度贫困地区甚至完全缺失合作组织和集体经济,这是致贫的根源之一。农村微型金融是一种金融工具和手段,微型金融要真正达到减贫的目的,就必须与农业的规模化和农民的组织化相结合。实践证明,仅仅向单个的贫困家庭实施微型金融减贫,效果很有限。因此,未来农村微型金融必须在推动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民组织化和集体经济发展方面下功夫。政府也要支持深度贫困地区集體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这才是治本之道。
要着力于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农民的可行能力。微型金融机构要与政府一道,与社会民间组织一道,加强贫困家庭的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机构等,都要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培训和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这对于提升微型金融的贷款质量极为关键。
要重视微型金融的机制创新,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有效的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以极大地降低微型金融机构在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地广人稀的边疆民族地区的运行成本。当然,这需要政府在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对深度贫困地区进行大规模财政投入,从而建立微型金融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基础。各类微型金融机构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平台,突破物理网点的限制,通过POS机、手机银行和村庄内部的电子机具等方式向贫困客户提供存款、支付、授信等一系列电子化的金融服务,降低农民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
注释
[1]“三区”是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四省藏区(青海、四川、甘肃、云南);“三州”是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三区三州的基本情况(2016年底):24个市州,209个县;总人口占全国1.9%,贫困人口占全国8.2%;贫困发生率约为16.7%(2017年13.5%),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7倍。三区当中,贫困发生率最高的是西藏,为17.15%;24个市州当中,贫困发生率最高的是怒江,为30.02%;209个县中,贫困发生率最高的是怒江的福贡,为34.8%,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81倍、6.67倍和7.73倍。
[2]从深度贫困发生的群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因病致贫41.7%,因残致贫16.4%,65岁以上老年人16%,危房群体230万户,饮水不安全约1100万人。
参考文献
[印度]阿马蒂亚·森,2001,《贫困与饥荒》,北京:商务印书馆,第5~15、49~52页。
王曙光,2015,《农村金融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2版,第157~159页。
王曙光,2011,《中国的贫困与反贫困》,《农村经济》,第3期。
王曙光、王琼慧,2018,《论社会网络扶贫:内涵、理论基础与实践模式》,《农村经济》,第1期。
习近平,2017,《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6月23日。
责 编/周于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