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析

    宋丽

    摘要:实施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对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进行分析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作为研究对象,对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具体标准及特点进行了分析,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对应的提升策略。

    关键词: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广大的野生动物和植被生存的基础,全面对森林植被进行保护是确保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之一,特别是当前我国的林业已经从传统的木材生产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对各种类型的工程占用林地征求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对社会发展过程中,林业资源的肯定与促进。因此,对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进行分析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1、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具体标准及特点

    1.1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具体标准

    根据当前我国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情况来看,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按照恢复不少于被占用或征用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所需要的调查规划设计、造林培育等费用核定。根据规定中具体的标准,对于经济林地、用材林地、苗圃林地等,具体标准为:每平方米六元。对于未成林造林地,具体的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四元。对于特殊用途林地与防护林地,具体的标准为:每平方米八元。对于灌木林地等,具体标准为:每平方米三元。对于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具体标准为:每平方米两元。此外,若林地属于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林地,按照上述林地的类型两倍进行收取。

    1.2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特点

    从当前国内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的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在恢复林地的过程中,其需要投入的资金越多,则收取的费用则越高,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收取这项费用的主要原因就是对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森林植被进行恢复,在恢复的过程中,需要投入的成本越大,则征收的费用自然越高,也就是说随着林地的具体类型的不同,其上部的林种类型也有着较大的差异,则征收的具体费用自然有着较大的不同。

    同时,森林植被发挥的主导功能存在着差异,则征收费用过程中,其主要依据的标准也有着较大的差异。根据林地类型的不同,其具体的功能也有着较大的不同,采取的收费标准则不同,例如,如果森林植被的主要作用是以保护环境为主,则其收费的标准为每平方米八元,但是若其主要作用是生产木材,则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六元,不同类型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对于保护环境林地收费标准高,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

    2、当前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

    2.1 地类分类粗放

    根据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林地总体的范围相对广泛,主要是郁闭度在0.2以上的各种类型的灌木、乔木、竹林地等,当前我国林业局也是按照这个标准进行了分类,但是从当前国内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指标》中的相关规定,其将林地主要划分成了经济林、用材林及特殊用途林等五类,两者在具体的方面有着一定的差异,同时,从具体的分类情况来看,整体的分类非常粗放,没有实现对林地的精细化划分,导致林地的性质和现状未能够正确反映,给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求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2.2 林种划分不规范

    按照具体经营目标的不同,林种可以划分为经济林、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用途林等五大种,但是从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的具体办法中的规定来看,仅仅对竹林、乔木林等林种进行了划分,其他的地类并没有划分林种。从具体的实际工作来看,某些地方政府在实施森林植被恢复费用的具体征收时,和森林分类经营区之间存在明显的划分混淆的情况,表现出突出的征收费用偏高的情况,导致得到的测算结果整体偏大。

    2.3 林地类型划分含混不清

    主要表现为林地的类型划分较为混乱,根据我国《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的相关规定,林地分为了用材林地、用途林地、经济林地等8种类型的林地,但是根据《森林植被被恢复费用征求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林地分为疏林地、苗圃地、用材林地、特殊用途林地等12种类型的林地,特别是具体的报告中规定的其他类型的林地存在包含类型不确切的问题,若规范中的林地类型包含办法中的林地类型,则前者其它林地包括后者的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宜林地、火烧迹地等几种,因为在具体的征收费用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林地有着不同的征收标准,因此,存在林地类型划分含混不清的问题。

    3、提升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效果的相关对策

    3.1地类细分对策

    不同类型的林地有着不同的征收标准,因此,实现对地类的细分是推动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求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对地类进行细分的过程中,首先应当从国家的层面上,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针对森林林地划分的标准进行全面统一,确保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具体征收的过程中能够实现科学合理。具体可以划分为:竹林、乔木林、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苗圃地及辅助生产用林地等,通过对地类进行细分为制定出科学的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求标准打下基础。

    3.2林种的确认对策

    科学确定出林种也是推动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求合理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对于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有林地等按照具体的林种收取对应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同时,对于林种属于特种使用用途、国家重点防护林的,应当从国务院的层面上提出对应的意见,然后通过国务院进行批准发布。其次,对于地方重点的特殊用途林种与重点防护林,应当从省级层面相关的林业主管单位提出对应的意见,意见形成后报同级政府部门进行批准,批准通过之后向社会发布,对于其他的,例如经济林、用材林等林种,县级政府根据上级林业部门的指导意见,科学进行林种的划分,从上到下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林种确定方法,为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科学征收、合理征求确定出具体的标准。

    3.3林地类型细划对策

    在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时,最为关键的基础之一就是对林地的类型进行具体的细分,根据当前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的实际需求,可以将林地的具体类型进行科学调整,具体可以细划为:用材林地、特殊用途林地、经济林地、苗圃林地、薪炭林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林地等。如果存在采伐痕迹的林地,如果在对林地占用之前,故意将上述类型的林地转变为采伐迹地的,应当按照原有林地的类型进行确定,按照原有林地的类型确定具体的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

    3.4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强化对森林植被恢复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对于更好推动整个工作高效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严格地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财政、审计、林业、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从而杜绝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征收使用管理以及森林植被的恢复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4、结束语

    全面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对于推动人类社会的整体进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从当前恢复费的具体征用和使用情况来看,其中存在的问题较为明显,严重影响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因此,这就需要政府、社会及个人等相关的主体全面认识到征收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重要性,科学制定征收标准,实现森林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平衡发展。

    参考文献:

    [1]许正亮,余泓.实施占用征用林地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J].林业调查规划,2007(03):31-34+39.

    [2]陈朝晖.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促进福建林业可持续发展[J].绿色财会,2006(09):37.

    [3]李華.对工程建设占用征收征用林地有关问题的思考——以云南省为例[J].林业资源管理,2014(01):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