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对立关系中的荒诞人生

    郭萌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根据中国当代炙手可热的著名作家刘震云的同名小说改编,2016年11月18日在中国大陆上映。影片主要讲述了一位名叫李雪莲的农村妇女,因为一起与前夫秦玉河的离婚案所引发的长达十余年的上访经历。笔者致力于从人物、情节等方面,着重剖析影片中存在的若干个对立关系,并探究其所采用的真实而荒诞的叙事手法以及所营造的严肃而滑稽的叙事效果,进而揭示出作为个体的人在诸种对立关系中的生存困境和荒诞人生。

    一、 人物关系的对立

    (一)潘金莲:说与被说

    潘金莲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作为一个文化符码,她代表了对爱人的背叛、心狠手辣、淫荡不羁等文化意味。就影片片名当中的“潘金莲”而言,一方面,极具噱头效应,恰当地抓住了中国传统文化当中这个极具诱惑力的人物及其所蕴含的张力;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文化标签,被冠之以“潘金莲”称谓的女主人公李雪蓮所不齿,激起了她后来漫长的上访之路。

    如果说李雪莲最初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状告前夫秦玉河的缘由,是她被秦所欺骗的愤怒,那么,后来李雪莲越过当地法院和政府直接去北京上访的缘由,却是她被秦玉河说成是“潘金莲”。秦玉河当众(而不是私下)揭穿了李雪莲在婚前即与他人有过肌肤之亲的事实,既是当众,那么一个男性对于一个女性以公认的“恶名”所施以的声名贬损,即成为整个社会对这一女性的声名贬损。两性之间的差异,“在本质上是文化性的而并非生物性的”[1],如果说居于整个社会话语结构的权威地位、拥有绝对话语权的男性,作为“说”的主体以自身的文化优势对作为“被说”的客体、处于文化劣势的女性施以霸权性的文化价值、道德伦理的话语评判和指斥,所构成的社会权威话语评判尚且具有公开性和直白性,那么,与李雪莲同样处于文化弱势、往往作为“被说”的客体的众多女性也加入到男性对于李雪莲话语评判的行列当中,则无疑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麻木性,女性的悲剧性即在于此。在众多的“被说”之下,“被说”成是潘金莲的李雪莲必须“说”,必须澄清自己不是潘金莲。这是因为,在李雪莲的潜意识中,是以预设的他者对自我的文化评判作为“说”的前提的,也即是说,李雪莲是按照周遭他者的角度和眼光审视自身,李雪莲的悲剧性即在于此。显然,李雪莲试图摆脱“潘金莲”这一文化标签以期为自己正名的一切努力,在本质上是一个处于社会文化及话语体系弱势和边缘地位的生命个体向处于权威地位的强大社会文化主体及其权威话语所发出的极为微弱但却又坚强而倔强的声音。面对“被说”,李雪莲偏偏就要“说”,于是,便有了李雪莲无休止的上访,而且这一“说”,就是十几年。

    (二)李雪莲:骗与被骗

    影片中所充满的骗与被骗,在本质上是对人性所提出的极大挑战和考验。整个事件的起因,即是源于李雪莲在婚姻中所遭遇的骗与被骗。当初,为了分到一套房子,李雪莲出主意与前夫秦玉河假离婚,打算待房子到手后再与之复婚。然而,半年后的秦玉河却与别的女人结了婚。表面上看,李雪莲当然是其中最大的受骗者和受害者,然而,当初极具欺骗性的假离婚的主意却是李雪莲出的,这就为她之后被欺骗与被抛弃的遭遇增添了一种自食其果的意味。

    除了遭遇婚姻中的欺骗继而引发离婚案之外,李雪莲还在亲情、爱情、告状中分别遭遇了各种骗与被骗。首先,是亲情中的欺骗。对前夫秦玉河恨之入骨的李雪莲,为了杀死秦玉河,曾求助于自己的娘家弟弟李英勇,结果却无功而返。其次,是爱情中的骗与被骗。为了找人帮自己杀人,李雪莲又去找了镇上杀猪的老胡,但老胡拒绝了她的要求,如此一来,之前老胡对李雪莲的信誓旦旦顷刻间便化为谎言。10年后,当李雪莲想去北京上访时,赵大头帮助她成功地摆脱盯梢的警察,赵大头的一番心意颇令李雪莲感动。然而,出乎王雪莲预料的是,赵大头竟然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解决正式工作而与政府合作试图阻止李雪莲的上访,因被骗而愤怒至极的李雪莲决心再去北京上访。事实上,这个从中学时就对李雪莲爱慕有加的赵大头,很难说他接近李雪莲就完全是为了给儿子解决正式工作。更何况,在被骗的同时,李雪莲对赵大头也有所欺骗:当初,自己到北京明明是为了上访,却谎称走亲戚路过北京来看望赵大头;与赵大头在北京游玩几天之后,明明是要去人民大会堂静坐,却谎称自己想一个人出去逛逛。对自己的受骗怒不可遏,对自己的骗别人却浑然不觉,影片对人性的挖掘是如此深刻。最后,在告状过程中的骗与被骗。李雪莲拦车喊冤时,从车上下来的县长为了及时脱身竟然谎称自己不是县长,金蝉脱壳一走了之。李雪莲还与赵大头一起,向盯梢的警察谎称二人订婚并将他们灌醉之后溜之大吉;在去北京上访的长途汽车上,对查验身份证的警察谎称自己的身份证丢失。当然,作为最大骗局的制造者,李雪莲所制造的骗局直到影片结尾才公之于众:打着分房的幌子,实则是为了生第二个孩子。

    二、 情节安排的对立

    (一)以情求法与法不容情

    面对婚姻中的欺骗与背叛,最初的李雪莲试图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伸冤。从情感、道德层面而言,李雪莲的确是这桩婚姻当中的受骗者和受害者,想通过官方途径为自己所蒙受的冤屈获得一个权威性的评判,从而坐实自己受骗、受害的实事,这当然无可厚非。然而,从法律层面而言,李雪莲并不占优势,也不具有胜诉的可能。这是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和理由能够推翻她与前夫离婚的实事。也就是说,李雪莲试图求助于法律以实现她的诉讼请求,在本质上是从情的角度出发试图获得法的认可。然而,法不容情,法律是依靠证据而不是根据个人情感对事件进行评判的,情与法就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远也不可能达成一致,因此,李雪莲的诉讼请求注定是要失败的。实事上,李雪莲对于这场婚姻早已心灰意冷,因为她的诉讼请求并不是单纯地要求与秦玉河复婚,而是与之再结婚而后再离婚。这一诉讼请求表明上看起来的确有些“绕”,但这足以说明她之所以要诉诸于法律,并不是想要达到复婚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受骗和蒙冤。甚至,之前的李雪莲还做出过其他努力,只要秦玉河私下里承认欺骗了自己,她也就不再追究。可见,她只是想证明自己蒙冤受屈的实事,哪怕证明人只是秦玉河一个人也好。然而,就是这一点要求都无法实现,于是,只好走上了上访的道路。

    (二)“上访”与“不许上访”

    既然法律途径行不通,那么面对婚姻中的欺骗与背叛和县法院法官及院长、县长、市长等人的置之不理,后来的李雪莲试图通过上访的途径为自己伸冤。事实上,自从秦玉河说自己是潘金莲之后,李雪莲所引发的这场法律诉讼的矛盾重心便发生了转移,即从证明自己受骗蒙冤转移到了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自从李雪莲逐级状告无果之后,李雪莲状告的矛头中心也发生了转移,即从秦玉河转向了县法院法官及院长、县长、市长等各级领导人。于是,“芝麻就变成了西瓜,蚂蚁就变成了大象”[2],整个情节即变成了李雪莲处于与众人相对立且不可调和的矛盾当中,焦点则集中于上访与不许上访。当年,县法院法官就李雪莲起诉前夫秦玉河一案判决李雪莲败诉,因为李雪莲不服判决,继而采取了继续上访的办法。之后,县法院院长辱骂她,县长欺骗她,市长的命令因为信息传递不畅导致拘留了她,尽管在这一过程中他们都有一定的责任,但也不至于全部被免去职务。当然,这里面不乏一些偶然性的因素。直至10年后,现任的县法院法官及院长、县长、市长等各级政府的领导人,竟然谈李色变,不惜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阻止李雪莲上访,以至于所有的情节都围绕着“上访”与“不许上访”这一不可调和的矛盾展开。

    三、 叙事风格的对立

    (一)真实而荒诞的叙事手法

    如果说李雪莲最初的告状与上访实属无奈之举和非常行为,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初的无奈之举和非常行为逐渐沦为一种主动之举和常态行为。上访,已经成为李雪莲生命当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支撑李雪莲继续活下去的情感寄托,甚至成为她生命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的重要表征,是以他者的身份确证李雪莲自身生命存在的有效证明,即拉康所谓的“没有他者,就不可能有主体”。[3]因此,在整个告状的过程中,李雪莲都是极为认真而严肃的,甚至是极为庄严且富有仪式感的。然而,秦玉河的偶然死亡,却突然而彻底地消解了李雪莲对于这起离婚案的严肃性,使所有的一切,包括李雪莲的一生,都显得荒诞不经。“荒诞是指缺乏意义”[4],十几年过去,李雪莲所做的一切都即刻变得毫无意义,支撑自己继续活下去的情感寄托亦荡然无存,以他者的身份确证自己生命存在的有效证明也被瞬间抽离。于是,釜底抽薪的遭遇使李雪莲茫然不知所措,对于丧失了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她,除了死去,别无选择。此外,荒诞也指不真实。因为一個农村妇女的离婚案引发了一大批各级官员的集体落马,包括对史县长落马后的最终归宿的一番特写,作为一种艺术的真实实实在在地发生在影片所叙述的故事当中,但从现实的角度而言,此类事件显然具有极大的荒诞性。影片正是以荒诞的手法来表现尽管不是现实的真实但却是艺术的真实的事件,从而揭示出现实中许多人与事所处的虚假状态。

    (二)严肃而滑稽的叙事效果

    李雪莲告状本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但其动辄就要杀人,并试图寻找自己的亲弟弟和倾心于自己的屠夫老胡作为帮凶,甚至在告状失败之后罗列了一连串杀人名单,将杀人看得如此随意而轻率,人的存在与人的消失被轻易的加以评判,透露出浓郁的滑稽色彩。不仅如此,包括李雪莲的自杀,都叙述得极为滑稽可笑。当李雪莲想在一片风景优美的桃园里了结自己的生命时,桃园的承包人阻止了她的行为,阻止的原因不是对个体生命最起码的尊重和敬畏,而竟然是担心李雪莲的行为殃及到自己来年的采摘生意,于是建议李雪莲到对面自己的竞争对手——老曹的桃园里去上吊。将一个严肃的自杀事件消解为一出滑稽的闹剧,的确令人忍俊不禁,但却又是含泪的笑,因为在这充满对生命戏谑之意的背后,隐含着对人性的本质和对个体生命存在意义的严肃思考。此外,影片中的人名也独具匠心。县法院法官王公道及院长荀正义,县长史为民,市长蔡富邦等,这些人名听上去十分有趣,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并不像他们的名字,只是徒有虚名。因此,这些人名极具讽刺意味,达到了以一种滑稽的方式反映现实中严肃问题的叙事效果。此外,10年前,李雪莲为了打官司,百般攀附县法院院长,绕了几个大圈想要与之攀亲;10年后,为了阻止李雪莲上访,县法院院长又百般攀附李雪莲,同样地绕了几个大圈想要与之攀亲,这看似滑稽可笑的背后,实则是对人的生存困境的严肃讽刺。

    结语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所叙述事件的起因原本与潘金莲无关,但因为前夫秦玉河将李雪莲说成是“潘金莲”,就与潘金莲扯上了关系。于是,“被说”成是潘金莲的李雪莲也要“说”。李雪莲“说”的过程充满了骗与被骗,其试图以情求法的愿望因为法不容情而永远也无法实现。在叙事过程中,影片通过真实而荒诞的叙事手法,实现了严肃而滑稽的叙事效果,揭示了始终处于对立关系中人物的荒诞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