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S”教师教育模式优化研究

    李文倩 黎结梅

    

    摘?要:国内外学者提出的“U-G-S”教师教育模式正在实践中进行多方面实验。但作为一种协同机制,各主体之间存在差异,例如办学主体的办学能力有待提高,教师教育的反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为了促进“U-G-S”教师教育模式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构建各主体间协同机制、构建教师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构建“互联网企业+U-G-S”教师教育模式很有必要。

    关键词:“U-G-S”教师教育模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

    中图分类号:G65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995(2020)07-0030-03

    为了培养优质教师,各师范院校进行了教师教育实践模式探索,总结出大学—政府—学校(University-Government-School,简称“U-G-S”模式)的教师教育模式。“U-G-S”教师教育新模式是“教师教育创新东北实验区”在“融合的教师教育”理念指导下形成的“师范大学主导、地方政府协调、中小学校积极参与”的师资人才培养模式[1]。

    一、关于“U-G-S”教师教育模式

    实行“U-G-S”教师教育模式之前,曾经试验过“U-G”和“U-S”模式。[2]在“U-G”模式下,政府和师范大学紧密配合,政府向师范大学传达政府新的教师培养设想和计划,投入教育资金,指导师范大学的各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师范大学则负责按照国家和政府培养目标,培养数量充足、质量过关的教师人才,做好教师的职前教育工作。在“U-S”模式下,师范大学根据教师人才就业学校的要求培养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对教师有不同的要求,师范大学根据要求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但这两种模式都有其局限性,而“U-G-S”教师教育模式正是对“U-G”和“U-S”模式的整合再造,是一种政府、师范大学、中小学相联合的教师教育模式。师范大学在“U-G-S”教师教育模式处于主导地位,负责教师教育模式的顶层设计,为中小学和政府的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为广大中小学提供优质师范毕业生,为政府实施基础教育改革提供智力支持。政府为师范大学提供办学资金和政策支持,是师范大学办学背后最稳固的保障力量。广大中小学为教师培养提供实习平台,并为师范大学的科研工作提供便利。“U-G-S”教师教育模式实质上是一种师范大学、政府、学校突破原有的封闭式思维,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三者在相互促进和相互融合中实现真正合作共享的开放式教师培养模式。总体来说,政府、师范大学、中小学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3]。其关系如图1所示:

    二、“U-G-S”教师教育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U-G-S”教师教育模式集合了大学、政府、中小学三方的资源和力量,共同致力于优质教师的培养,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U-G-S”教师教育模式主体间存在差异

    一方面,政府与师范大学存在制度差异。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权力的代理者,管理和处理所在区域内的相关事务,体现在基础教育领域,即具有配置区域资源的职能,例如制定教育方针、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和指导教师培训等。师范大学是专门培养教师人才的专业院校,具有自主管理的权利,但实际情况中其培养的教师人才并未完全满足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育的需要。另一方面,在教育体系中的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之间存在办学理念和文化上的差异。高等院校注重科研与理论创新,高校的培养计划中将理论学习放在首要地位,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和科研能力,毕业生的实践能力有所欠缺,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录用之后一般要经过实习和职前培训才能胜任基本工作。毕业生能否做好学生角色到教师角色的转换,继而胜任人民教师的职责,也是对师范大学培养质量的一种检验。

    (二)师范大学的办学质量有待提高

    教师是一种注重实践能力的专业型职业,我国教育事业正在朝着教育信息化的方向改革和发展,需要教师具有过硬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的学科技能、良好的教学反思能力、深厚的教學科研能力、良好的品德和终身学习能力等。为基础教育服务是师范大学的首要职能。目前师范大学培养的师范人才在数量上供大于求,在质量上还有待提高。一方面,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理论和实践脱节,师范生没有得到足够的实践锻炼,教学实践能力有待提高。同时,为了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教师教育不仅要注重传统教学法的实践应用,更要注意提高师范生的信息处理能力、互联网授课与传统教学结合的能力等。另一方面,师范教育作为教师的职前教育,其重要任务之一是要培养未来教师终身学习的能力。广大师范生毕业之后在教学岗位上遇到的各种教学问题需要教师具有反思总结的能力和基于自我教学实践进行研究创新教学法的能力。互联网的发展使教学变得既简单又复杂,教师只有不断的学习和成长才能保证教学质量。

    (三)教师教育的反馈机制有待健全

    任何一个动态系统都需要一个可以快速反应、及时反馈信息的系统来支撑,只有得到及时反馈,系统才能及时得以修正。一方面,在“U-G-S”教师教育模式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师范大学、政府、中小学实际上存在地位上的不平等,师范大学是教师教育的专业院校,拥有专业权威,政府为教师教育模式的运行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拥有行政权威,而中小学作为实际上教师人才的“消费者”却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在教师教育培养目标的修订方面,师范大学和政府占据主导地位,缺乏与广大中小学的有效沟通,忽略了中小学反馈的重要作用,使培养目标与基础教育的需求出现错位。另一方面,教师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追踪反馈机制有待健全,师范大学每年将大量的毕业生输送到全国各地的中小学,这些毕业生都是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实习要求才得以毕业的学生,是在师范大学那里已经获得“合格证”的合格品,但这些毕业生是否具有合格的教学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当前用人单位未来发展的需要,这些信息并未反馈给师范大学。其实,教师教育的信息反馈来源并非只有师范生毕业后所在的工作学校,整个社会都应该是其反馈系统,因为教师教学工作具有社会活动性质,教师在学生家长中产生的社会影响也是教师质量的表征。但长期以来,社会应该承担的监督反馈责任并未得到落实。

    三、“U-G-S”教师教育模式的优化建议

    为了促进“U-G-S”教師教育模式进一步完善,针对该模式在实践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下面提出几点优化建议。

    (一)创新主体间协同机制

    “U-G-S” 教师教育模式中的各主体间在文化、体制、管理方式、组织结构等方面都存在差异[4]。为了消除差异,建立更加和谐的协同关系,应成立专门的机构执行“U-G-S”教师教育模式。该机构由政府工作人员、师范大学的管理人员以及中小学的教师或领导组成,建立起“U-G-S”教师教育模式协同机制,满足各主体需求[5]。在此机制下,努力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信息畅通共享。该机构还应专注研究师范生的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负责实验区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工作,以理论研究带动实践创新。该机构还应制定“U-G-S”各主体间合作规则和章程,保障中小学校长的话语权以及主体间的平等地位,建立三方认同的共同愿景,催生主体间协同文化,增强组织凝聚力,形成教师教育共同体。

    (二)构建教师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U-G-S”教师教育模式还应借助互联网技术,建立教师教育资源共享平台。首先,使师范生共享实验区中小学优秀教师的例课资源,以避免大规模师范生实习对中小学正常教学的不利影响,同时又使师范生直观地感受到一节优秀课堂的魅力。与此同时,师范大学与实验区共享课堂资源,以此提升在职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了解最新的教育改革动态。其次,建立在职教师和师范生的互动平台,在职教师通过与在校师范生的在线沟通互动,通过自己在实际课堂教学中的实际案例和真实感受,指导师范生的教学技能训练以及增加师范生对教师职业的期待值。最后,设计虚拟课堂,为师范生的教学技能训练提供虚拟实践平台,从教学设计、教学方案、课堂效果、语言表达、板书逻辑等方面分别设置训练版块和模拟课堂教学版块,并由全国优秀教师录制优质上课视频,通过比较使师范生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由师范大学的教师提供专业理论意见以及由中小学教师提供教学技巧意见。该平台也可用于在职教师的职后培训,由在职教师再现教学场景,师范大学的教师以研究者的角度提出改进措施和发现课题研究重点。

    (三)构建“互联网企业+U-G-S”联盟

    2020年春节前后我国爆发的新型冠状肺炎导致各地大中小学无法正常开学,各地根据教育部“停课不停学”的意见积极开展线上教学,互联网+教育也借此契机迅速发展。在开展“云课堂”期间,教师的信息教学技术的不足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现有的“U-G-S”教师教育模式需要与互联网企业建立一定程度的合作关系,形成智慧联盟,提高教师的信息化水平。首先,互联网企业与师范大学、政府、中小学深度合作,企业指派专门人员对在校师范生的职前教育和在职教师的职后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培训教师的信息技术水平,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并深入了解当前教育实践的互联网技术诉求。其次,政府对于互联网企业研发新的教育技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并针对企业开发的教育技术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其运行,确保其教育性。最后,为了激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地参与到教师教育中来,政府要在政策上进行引导,除了一定的财政补贴之外还可以赋予企业荣誉称号,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U-G-S” 教师教育模式在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它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思路,各师范大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教师教育模式,互相交流学习改革经验,共同提高我国教师教育水平,为我国教育事业培养更多优质的教师人才。

    参考文献:

    [1]刘益春,高夯,董玉琦,饶从满,李广.“U-G-S”教师教育新模式的探索[J].中国大学教学,2015(03):17-21.

    [2]张艳霞,朱成科.我国“U-G-S”教师教育模式问题研究综述[J].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8,31(01):15-18+76.

    [3]李中原,庞立生.国家治理视角下高等教育协同治理机制构建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20(01):50-56.

    [4]刘益春,李广,高夯.“U-G-S”教师教育模式实践探索——以“教师教育创新东北实验区”建设为例[J].教育研究,2014,35(08):107-112.

    [5]闫建璋,郭赟嘉.师范院校“大学-政府-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基于山西师范大学的实践探索[J].中国高教研究,2013(08):75-78.

    Researchon the Optimization of “U-G-S” Teacher Education Model

    Li Wen-qian, Li Jie-mei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Management,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006, Guangdong)

    Abstract:Scholars at home and abroad have put forward the “U-G-S” teacher education model and tested it in practice. As a collaborative mechanism, there ar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main bodies. As the main body of running a normal university, the ability of running a school needs to be improved, and the feedback mechanism of teacher education needs to be further improved.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and development of the “U-G-S” teacher education model, we should build a collaborative mechanism among innovative subjects, a platform for sharing teacher education information resources, and a “Internet enterprise + U-G-S” teacher education model.

    Keywords:

    “U-G-S” teacher education mode; normal university; teac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