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的若干思考

傅建平
【关键词】高校党建? 法治化? 党建工作
【中图分类号】D262?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19.014
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是指以符合我国法治的精神、原则、规范、理念、逻辑、要求的形式,促使高校党建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依规、依法、有序进行。建设法治化的执政党是提升中国共产党执政水平的阶段产物,是政党现代化发展的趋势与标准。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是促进高校党建改革与发展,落实从严治校与立德树人的重要保障。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意义
深刻理解与践行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是高校深入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使命,由其自身属性与社会功能所决定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是高校发展与高校党建工作实践创新的内在需要和动力。
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是落实依法治校的迫切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高校党建工作可以促使高校党建工作在合法、高效、公平、公正的轨道上运行,并推动高校教学及各项管理工作全方位、动态地实现法治化运作,这是开拓、创新与推动高校党建实践发展的自身内在需要,也是高校全面贯彻落实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党建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和重要前提。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有助于推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利于促进高校党建健康发展。
党建工作法治化是解决高校党建工作问题的重要途径。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难题,仅仅依靠传统的思维模式与工作方法难以根除。“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是高校内部治理法治化的首要工作,也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然而我国高校党建法治建设工作却步履缓慢。”[1]当前,我国高校党建工作主要问题如下:国外教育机构紧紧瞄准日益发展的中国高等教育资源,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对我国高校党建工作产生较大的冲击力;一线教师教研任务繁重而忽视党建工作,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学院基层组织凝聚力不足;一些高校仍然存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缺乏治理与监管制度,思想政治引领力不强;部分高校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不高,存在知法犯法现象;还有一些高校领导干部“人治”主义倾向明显,权力集中在少数领导手中,习惯凭个人喜好办公事,忽略国家法律制度,党建工作流程不合规,做事无原则、無底线。上述问题需要切实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从法治与制度层面多措并举,才能提高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解决高校党建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
高校国际化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2015年,国家颁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将“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加强国际协同创新,切实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高校国际化是复杂的教育转变过程,学校内部组织、外部环境将发生剧烈变化,高校党建工作自然将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与挑战。如何做好外籍教师、海外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如何保障出国访学的教师与大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推进高校党建法治化所面临的新问题
优化和提升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水平,是促进高校党建工作和落实依法治校的必由之路。
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水平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差距过大。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顺利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的根本保证。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修订了170多部党内法规中的74部。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落实到了细则,“制度的铁笼”越扎越牢,通过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治党理论与经验总结以党内具体法规形式固化下来,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也正是我国党建工作法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体现。然而,当前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水平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有些高校党建管理工作干部存在思想认识偏差,片面地认为讲党建法治、突出法治的重要性,将弱化党的领导,会对党的领导工作造成冲击;甚至有些干部错误地认为党规与国法存在矛盾;此外,高校党建工作法治体系不完善,如《人民日报》2013年就曾发文指出党内法规制定已严重落后于社会发展以及党建工作的需求[2]。
高校党建工作法治思维和方式有待改进。法治思维就是将国家法治的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以法律为准则的理性思考方式。高校党建工作主要依据党章、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以及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法规制度开展具体的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然而,随着全球多极化与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加速发展,我国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根据调查发现,认为“党建工作缺乏民主法治流程”的占17.4%;认为“党建法治化体制不顺,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任务的需要”的占24.8%;认为“党建法治工作内容贫乏,方式方法传统单一”的占33.6%;认为“党务干部队伍法治素质不高”的占24.2%,认为“党建工作缺乏法治监督”的占40.2%。因此,如何改进法治思维和方式是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的核心工作。
高校党建工作行政化管理弊端凸显。高校党建工作行政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少数高校党委法治意识淡薄,执行党内规章与制度不严,习惯于“以令行事”,随意简化程序。二是推动高校党建工作过度依赖于党委主要领导。凡是高校党委书记或院党委书记重视的党建工作就容易推动,成效就显著,反之则滞后。三是党建工作决策缺乏民主。党委民主决策演变为党委正、副书记决策,严重影响了党内民主与法治化的质量,削弱了党委集体决策的科学性。四是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与部署大多以行政职能显现。
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评价缺乏实效。当前我国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评估突出存在如下若干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高校党建工作人员无视学校章程与党建法治,人治思维突出,考评项目繁多,但是法治化方面评估却没有落到实处,评估操作程序欠规范,出现了“领导如何说,评估如何做”的情况,必然导致评估结果“空心化”,严重影响了党建工作法治化评估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评估规则操作随意化与评价指标缺位导致党建工作法治化评估欠科学,虽然不少高校出台了分阶段、分层次的法治化考核评估方案,但考核方案或评估体系的操作还是测试版,规范性和科学性不足;党建工作法治化评估指标与党建工作内容契合度不高,更多地强调教学活动,而忽略相关的思想德育培养、日常党务指标权重等;评估手段与评估情景配置失衡等。全面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的方法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等学校第23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障。”[3]
牢固树立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常态化思维。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需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党建常态工作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高校党建工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努力提升高校党建工作制度化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高校治理中的保障和引领功能,是高校持续推进和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的本质要求。一是以法治思维凝聚高校党建工作发展的動力。二是以法治思维优化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三是以法治思维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四是将法治思想融入到“三会一课”中,使高校全体党员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切实履行高校党委推进法治化的主体责任。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4]党委要承担办学治校、管党治党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法治责任,要始终将法治责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和扛在肩上”。一是高校党委领导要自觉履行党员职责,认真开展党建工作,做好廉洁奉公的表率,带好学校党建工作队伍。二是高校纪委部门要认真履行法治监督责任,督促检查党建工作,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三是夯实党委的法治责任,要着力强化二级院(系)基层党组织抓思政工作和党建政治意识,严格执行党委制定的党政联席会议实施细则和议事规则,将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纳入年终考核。
切实加强高校党建工作法规体系建设。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高校依法依规从严管党治党的逻辑起点。法与规章密不可分。切实加强和完善高校党建工作法规体系建设,就应真正做到有法必依,不能用党委领导的言行意志代替党内法规,更不能将党委领导的指示凌驾于党内法规与校规校纪之上。一是加强全党法规体系的优化设计,稳步有序地推进党内法规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二是结合高校党建工作的实际,及时总结经验,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制度为主干,实现高校党建法规和规范性管理文件相得益彰,高校党建法规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相互衔接和协调。三是高校党建工作制定法规的过程中要提升高校党员及社会公众参与度。
持续优化党建工作法治监督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重大决定,是推进与落实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指引。一是健全与增强党务法治公开。二是完善党内民主监督。三是加强全校师生监督。
务实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考评。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考评体系建设是实现现代高校党建工作评估的必然途径。一是要认真落实以法治思维促进高校党建工作评估。二是建立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考核的长效机制。三是以法治原则加强高校党建工作评估体系与方法创新。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法治化是新时代党建工作创新与改革的方向与目标,也是实现党建工作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重大举措。高校党建工作要结合高校自身特色与时俱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高校自身难题,注重拓展深化党建工作内容,实现党建与法治工作逐步融合,全方面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我国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进程。
(本文系2016年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项目“高校党建工作法治化研究”和2016年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的法治化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16DZXC01、16B051)
注释
[1]刘文:《高校法治建设的现状与问题——基于59所高校法务机构设置的分析》,《中国高教研究》,2018年第5期,第65页。
[2]郑海英:《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建设路径研究》,《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年1月上,第88页。
[3]习近平:《在全国高等学校第23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2月30日。
[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0页。
责 编∕周于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