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学习法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周洋
摘 要 契约学习法作为一种有效的教育组织形式和教育方法,近些年在体育教育教学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应用成效。鉴于此,本文就针对契约学习法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问题进行了分析。文章首先简要阐述了契约学习法的概念与内涵,然后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契约学习法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流程和应用要点,以期能够为高校体育教学活动的科学有效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契约学习法 体育教学 高校体育 应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7)08-000-01
契约学习法作为一种有效的教育组织形式和教育方法,近些年在体育教育教学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应用成效。鉴于此,本文就针对契约学习法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能够为高校体育教学活动的科学有效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一、 契约学习法的概念与内涵
契约学习法是在美国成人教育学家M.诺尔斯(M.Knowles)所提出的契约学习理论上发展而来的,简单来说,实际上指的就是通过任课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共同协商来制定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学习契约,并以所制定的学习契约为载体,来组织开展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教育教学活动,并最终实现教学目标的一种学习方法。契约学习法相较于传统的教学方法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区别:一是,契约学习法承认并尊重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个体差异性,并强调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意愿来设计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学习目标,能够确保学生按照自己的学习需求和学习意愿来开展学习活动,有助于学生积累良好的学习体验;二是,契约学习法非常重视学生与任课教师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例如:学习契约就是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共同协商确定的,相较于传统的教学方法而言,更有助于良好学习氛围的形成;三是,契约学习法中的学习契约,实际上是对学生的一种限制和约束,而这种限制和约束又是得到了学生认可的,所以,其相较于传统的教学方法而言,更有助于学生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培养。
二、 契约学习法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流程
契约学习法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概括总结为如下几个基本的步骤:
一是,诊断学生的身体素质状况和运动基础。契约学习法是一种人性化的教学方法,要在高校体育教学中应用契约学习法,首先任课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目前的身体素质状况和现有的体育运动基础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后续与学生协商制定学习契约的过程中,给出科学的指导。因此,在应用契约学习法组织开展高校体育教学活动时,首先的一步就是要针对学生的身体素质状况和运动基础进行诊断和评价,例如:身高、体重、肺活量、力量素质、耐力素质、速度素质、柔韧素质等等,为后续学习契约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二是,制定学习目标。在完成了身体素质状况和运动基础诊断之后,体育任课教师和学生就可以共同协商确定学生的学习目标,也就是学习活动的预期结果。在这个过程中,为了确保学习目标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任课教师一方面要注意引导学生从体质健康、运动技能、情感态度和观念价值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考虑,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在商讨过程中学生提出了不适当的期望时,要在尊重学生决定的前提下,及时的给出修正意见。
三是,制定学习计划。在确定了学习目标之后,任课教师和学生就应共同商讨完成学习目标的学习计划。在商讨和制定学习计划的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不但应包括学生在课堂教学上的学习计划,同时也应该包括学生在课外活动时间的体育学习和锻炼计划。例如:体育锻炼的时间、体育锻炼的频率、体育锻炼的强度以及方法等等。
四是,明确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在确定了学习目标和学习计划之后,任课教师和学生还应明确双方在学习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任课教师具有随时检查学生学习进度的权利,同时也具有向学生提供学习资源或者是提供学习策略等方面的建议的义务等等,以确保后续活动的可操作性。
五是,复议并签订学习契约。任课教师和学生对初步成形的学习契约进行复议,以及时发现学习契约中的不合理问题,并在复议完成,确认无误之后,签订学习契约,将学习契约诉诸文字。
六是,执行学习契约,验收学习结果。在签订了学习契约之后,任课教师和学生就都按照所簽订的学习契约开展具体的学习活动,并在学习活动结束之后,学生将之前签订的学习契约、已经完成的学习目标和证据等上交任课教师,然后任课教师和学生双方共同就学习契约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交流。
三、 契约学习法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要点
为了实现契约学习法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还应注意关注如下两点问题:
一是,要注意操作的灵活性。学生的学习活动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往往会随着学习活动的开展出现很多之前没有发现的问题,或者是新的具有学习价值的问题,此时任课教师就可以适当的对所签订的学习契约进行灵活的调整或者是完善,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二是,任课教师要注意自身作用的合理发挥,既不要完全承担所有的学习责任,同时也不能对学生放任自流,让学生纯粹的自主,这两种极端的做法都是与契约学习理论相违背的,正确的做法是应发挥自身的“导学”和“助学”作用,通过“导学”与“助学”作用的发挥来促进学生契约学习效率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潘跃林,王瑞静.部分体育教学内容“契约式”教学模式的构建[J].体育学刊.2014(4).
[2] 於新福.口头契约式学习法在中学体育教学中应用的实证研究——以排球教学为例[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