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教育专业网球教学中正手击球技术的教学分析
尹杉杉
摘 要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等方法,以济宁学院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2013级本科班学生为研究对象,对其课堂学习及表现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在调查中发现对网球正手击球的动作特点、难点进行解析,并对网球正手击球动作从生物力学角度进行分析,阐述了正手击球技术的限制性因素、產生错误动作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法,以便帮助学生掌握网球正手击球技术。
关键词 正手击球完整动作 握拍方法 击球步法 准备姿势
中图分类号:G84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7)08-000-01
一、研究目的
“网球正手击球技术是网球运动中最基本的技术,这项技术的掌握有多种技术制约因素。”[1]本文对济宁学院2013级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班网球学习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根据调查问卷反馈的数据,找出网球正手技术的技术限制因素以及出现的原因,提出改进方法,从而为高校体育教育专业网球运动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教学参考意见。
二、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济宁学院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2013级本科班学生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利用万方数字化期刊网、中国刊网查阅了2008年到2016年间关于网球教学正手击球的相关方面的学术论文20篇。
2.访谈法
访谈在济宁学院网球教学一线的网球老师等人,听取他们对本校体育系学生学习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济宁学院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2013级本科班学生进行访谈。
3.问卷调查法
针对研究设计的问题,并参考前人相关的研究成果,反复修改完善,经专家验证后形成正式的调查表。
4.数理分析法
通过Microsoft Excel 2003等数据处理软件对回收调查问卷所获得的数据信息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处理。
三、结果与分析
(一)在网球运动中正手击球的技术限制性因素
在网球正手击球技术的限制因素主要由三个方面,分别是:正手击球的准备姿势的做法;正手击球时的步法移动;正手击球的动作完整性。
(二)网球正手击球的技术中出现的错误及原因
1.正手击球准备姿势方面出现的错误
两脚分开的距离适当;全脚掌着地,无法快速的启动身体;重心不稳,击球点不稳;姿势不固定。
2.在正手击球中步法方面出现的错误分析
在网球运动中“手法是基础,步法是关键”[2]。这句话可以说是人人皆知,在跟随济宁学院2013级体育教育本科班上网球课的过程中,通过观察得出,学生在打球时在原地等球、球离身体的距离不合适,击球位置不当;还有的学生当球拍接触到球之后,击球点极不稳定。
3.正手击球完整动作中错误动作分析
随挥动作不完整是整个技术动作出现问题的关键所在,在正手击球过程中,“发力点是腰部转动发力跟膝关节爆破时发力相结合,而不是仅仅用大臂、小臂或者手腕打球”[3];眼睛不盯着球,经常把球打在拍边和拍框上,打不到甜点,导致球的力度不够。
(三)改进网球教学的措施
1.加强对网球正手击球准备姿势的讲解以及强化练习
“准备姿势的站位由开放式和闭合式两种。”[4]开放式站姿是向后引球拍的同时做后摆动作,双脚与底线相互平行,在击球时,与转体动作配合;闭合式站姿是向后引球拍的同时做后摆动作,右脚向右转动,左脚向右斜前方呈大约45度方向迈出。一般练习为:面对球网,做准备姿势的练习,然后伴随错误动作的纠正,再继续练习。
2.加强网球教学中步法的练习
“步法练习分单人练习和双人练习”。单人练习包括:原地快速高抬腿跑和小步跑练习,提高步频;前后的急速跑和后退跑以及左右两侧的交叉步练习,提高身体平衡能力、移动速度;手持拍做不同方向的连续的垫步、跨步挥拍练、在网球场上进行点对点的跑动练习;进行原地挥拍动作的练习。双人练习有:一名同学喂球另一名同学用手接球,喂球的同学位置固定不变,尽量把球喂在网球场内。练习几组后,交换角色,在移动接球的过程中注意脚步的移动。
3.网球正手击球完整动作练习
面对镜子徒手动作模仿练习;击固定球练习;熟练后,站在底线,自抛球练习;熟练后,面对网球墙打,等球反弹落地之后连续的进行几大,注意动作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四、结论
在网球教学中,我们要掌握正确的击球技术,是相当重要的。学好网球正手击球技术可以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扩展体育专业学生的知识面,提高网球教学质量等的方面有着积极地作用,对于培养学生终身体育观念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网球运动的普及奠定基础,为高等学校网球教学质量的提高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发挥着有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陶志翔.网球运动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135-137.
[2] 董学琪.网球训练“三步教学法”[J].解放军体育学院学报.2002(4):67-68.
[3] 汪俊.网球全程点拨[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173-175.
[4] 迟旭东.网球一周通[M].北京.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0: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