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视角下社保经办机构财务管理研究
肖越文
摘 要 国家为了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于2007年针对社保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工作颁布了内部控制实施办法,要求各社保经办机构引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作用于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升社保基金运营管理的安全性。本文基于内部控制管理,分析社保经办机构财务管理相关策略。
关键词 内部控制 社保经办机构 财务管理
一、社保经办机构开展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必要性
社保经办机构开展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其一,以国家社保基金管理政策为依据,通过财务内部控制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全方位管理,有利于稳定民生、促进社会良性发展。其二,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是促进社保基金安全管理运行的基础。在社保基金征缴与投资运营环节,参保单位与经办机构之间很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财务内部控制可以优化单位内外沟通环境,解决信息互通与共享存在的问题,减少社保基金流转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其三,社保经办机构加强社保基金财务内控是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手段。在2019年,我国已经实现了社会保险全面覆盖。社保基金管理规模越来越大,通过财务内部控制的应用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有效防控期间管理风险问题,是社保经办机构提升社会服务效益的必然选择[1]。
二、内控视角下社保经办机构加强财务管理的策略
(一)完善内控制度,健全管理体系
对于社保经办机构来说,加强社保基金财务内控的关键环节,就是对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逐步完善。具体来说,首先,针对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财务岗位责任制、资金支出审批制、会计核算制度、业务收缴处理流程以及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尤其要注意社保基金收缴与拨付环节的核算与管理,确保社保基金收缴数额准确性与下拨程序规范性。
其次,社保基金下拨与支付较为频繁,且保险种类涉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为了避免支付环节出现错支或漏支等现象,社保经办机构需要严格执行支付核实管理程序,保证社保基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财务部门应当将凭证票据管理作为重点内容,对于凭证、印鉴以及支票等管理建立台账,严格依据财务报销程序审核各类凭证,确保账目、凭证与实际的一致性。通过对会计处理工作的控制,有效提升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最后,对社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以预算管理作为管理手段,依据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对社保基金进行预算编制与决算管理,依据基金项目编制预算方案,并合理测算社保基金的收支数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优化社保基金收入征缴环节,在确保社保基金可以定时足额支付的情况下,提升社保资金的投资使用效率[2]。
(二)整合管理职能,提升管理效率
一方面,社保经办机构要对财务会计核算功能进行整改,明确不同管理人员和岗位在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权责关系。在这一过程中,社保经办机构不仅要统一会计核算工作流程,还要以月度为单位定期编制社保基金会计报表。以养老保险为例,社保经办部门的财务会计需要将预缴养老保险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用核算工作从财务报表中分离出来,开展单独核算与管理工作,并做好信息数据采集与补充,以满足后续的监管需求。另一方面,发挥管理会计在社保基金运营方面的作用。长期以来,部分社保经办机构为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往往将该部分资产存储在银行账户中。社保经办机构的收入账户、支出账户以及财政资金专用账户等还存在部分活期存款,这种社保基金存放方式不仅造成资金成本占用,还会给单位带来一定的收益损失。因此,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转变传统的存储管理方法,以投资转化收益作为社保基金运营手段,并发挥管理会计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具体来说,就是以信息系统作为管理基础,管理会计可以及时获取决策执行进度、实时业务数据以及控制流程运行状况等信息,借助基金资产估值信息系统和IT基础平台,编制社保基金运营方案,为社保经办机构运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同时,管理会计还能够与风险管理部门协调配合,以“盯市”为原则对社保基金资产进行公开、公允的价值评估,为实现全市值口径的“盯市”目标提供环境基础[3]。
(三)调整会计科目,规范会计核算
目前,社保经办机构要结合新政府会计制度,進一步优化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方式,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在这一背景下,首先,社保经办机构要对会计科目进行适当的调整,发挥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的联动作用,全面反映社保经办机构的收入与债务问题。例如社保经办机构可以在负债类科目下,增设应付社会保险本金、应付社会保险增值金以及其他应付等科目;在收入和支出类科目下增加细化社保基金收入和社保基金支出科目,如进一步细化社保基金收入,增加社保资产投资收入,社保基金支出科目增加资产投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费用支出以及其他费用支出等;在净资产类科目下,可以增加社保增值金、本期盈余、盈余分配等科目[4]。通过完善会计科目,确保财务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流程化。
其次,在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以实际收缴的社保基金数额或实际支付的社保基金待遇为依据,确定社保经办机构本期收入、费用支出和债务结构。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能够更准确地反映社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和资产负债率,实现社保基金精细化管理。
最后,加强社保资金收支活动控制,将社保统筹金与个人账户区分开来,前者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而后者则采用个人累积制。通过差异化的核算模式能够解决当前社保资金运作混乱的问题,减少社保资金管理风险。
(四)加强内外监管,落实信息披露制度
从监管主体层面来说,审计局、财政局以及社保基金管理单位等都是监管主体;从监管对象层面来说,以社保基金征收、支付、运营等作为主要管理内容。一方面,社保经办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对账机制,以月度为单位,采用管理系统与业务账本数据对账、与银行机构对账、与财政部门对账等方式,确保账实一致与账账相符;同时,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报表信息和关键业务岗位进行重点审计,避免出现徇私舞弊现象,确保社保基金每一笔收支的准确性。另一方面,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依据自身管理职责,建立外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对社保基金收支全过程进行持续动态监管。尤其要注意对社保基金收缴和支付环节的监管,严禁挪用或套取社保基金等现象发生,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此外,贯彻落实社保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社保基金财务状况季度报告,反映一定时期内社保基金的具体征收数额、参保人员信息、应征收金额、已征收金额、退休金支出金额、社保基金年内余额、账户利息收入、基金运营收益等数据,并注明监管机构的审计频率以及社保基金运营情况,全面反映社保基金管理过程。通过社会公告或网络发布等方式,向民众公开各项数据,这也有利于当地监管部门的质询。
三、结语
社保经办机构应加强社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管理,这直接关系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对于提升机构社会服务效益也有重要作用。为了保证社保基金管理与运作的规范性,财务内部控制工作可以从管理体系建设、管理职能整合、会计核算调整、内外监督审计等方面出发,促进社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完善,推动社会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为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 王静.基于内控视角下的社保经办机构财务管理研究[J].现代企业文化,2019(29):129.
[2] 田青.内控视角下的社保机构财务管理探析[J].管理观察,2018(07):117-119.
[3] 尚进.我国社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研究[J].管理学家,2019(15):104-105.
[4] 王配章.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问题及措施[J].中外企业家,2019(04):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