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新时期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陈鹏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 1145(2020)2- 096- 01
摘 要 2020年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各家企业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一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展现新作为。
关键词 推进 国企 纪检监察工作 探索与思考
一、坚持狠抓“四风”整治
作为国有企业,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批示,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打持久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一是加强干部作风监督。重点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作风监督,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体风清气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抓常抓长,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型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屡查屡犯的从严查处,绝不允许死灰复燃。
三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综合施治,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重点治理,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加大问责,抓住典型,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是净化管理机关作风。加强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部门作风建设,严格承办、交办、督办、催办、核办制,发扬“马上办”作风,强化“成绩单”意识,突出“重实干”导向,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服务意识差、主动作为不够、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等问题,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给基层做好表率。
二、全面强化日常监督
围绕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指标,从细微处着手,从具体事抓起,在日常监督上狠下功夫,做细做深做实,确保精准有效。
一是聚焦中心任务监督。紧紧围绕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动破除体制障碍、制度藩篱、利益束缚和程序限制,促进决策前瞻、审议前置、流程优化和效率提升,在促中心工作上实现突破。
二是强化“关键少数”监督。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活页夹”,提高“画像”评价质量,构建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加强对“树木”和“森林”情况的分析研判。强化选人用人、“三重一大”决策、履职待遇监督检查,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注重小事小节,既关注八小时内,又关注八小时外,在抓“关键少数”上实现突破。
三是加强关键环节监督。紧盯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环节,精准“点射”、有效“点穴”、靶向治疗,补管理漏洞、填监控盲区、防数据落地,促制度严密化、手段科技化、人员轮换化,在控关键环节上实现突破。
四是汇聚多种力量监督。深化五项监督试点,做实支部日常监督,做强部门职能监督,统筹纪律、监察、巡察、法律、干部、财务、审计、内控监督等多种力量,共享信息、共用資源、协同作战,充分释放监督效能,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贯通的大监督网络,在聚监督合力上实现突破。
三、认真落实“四种形态”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以第一种形态为主线,贯通运用“四种形态”。
一是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研究制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开展经常性纪律谈话,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最大限度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
二是综合运用其他形态。正确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坚持越往后越严,有力管住中间地带;对腐败犯罪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清除企业“蛀虫”;区别不同情况和认错悔错态度,当轻则轻、当重则重、轻重适宜,尽可能挽救当事者,使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三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完善函询采信、失实澄清、处分回访制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对受到处分的及时回访,既要保障党员群众检举权力,又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还要提升执纪审查效果,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挡事。
四、加强监察纪检队伍建设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一是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学好用好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规则等党纪党规,深入研究国家监察法,加强法律专业学习,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坚决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全力做好对接工作,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积极争取手段支持。
二是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通过“以干代训”、技能培训、专项实战,强化“三项基本功”大练兵,练就绝活、练强内功,加固“底板”、补齐“短板”,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审查调查流程,加强自办件审核评估,提高基层办案质量。
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持续深化“三转”,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认真落实“三个为主”要求,严格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建好纪检监察后备人才库,加快轮岗交流,强化挂职锻炼。
四是强化专项考核。加大自办件查实、立案、问责等指标权重,突出考核导向,增强考核激励,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压实监督责任,促进忠实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