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通向人类命运 共同体的“渐进融合”之路

    范笑迎

    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的伟大倡议通过促进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方式实现国际合作的互利共赢,使国际关系重新回归多边合作,以此作为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实践。对此,中国经由“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发展中国家带去了改革开放40年经济迅速发展、积极融入世界的中国经验,这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中体现为以“渐进融合”的路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一带一路”倡议为国际多边合作打造共赢条件

    “一带一路”倡议所涉及的有关国家和地区范围表明该倡议的提出并非仅限于打造区域经济一体化,而是以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国际多边一体化合作为目标。实际上,中国倡导建立的国际组织始终具有开放包容的特性。“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对象是面向世界所有国家的,不仅包括沿线国家,也欢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参与,以及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第三方合作。可见,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不仅是要建立区域性贸易组织,而且是面向全球,推动国际多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进而,“一带一路”倡议不是对现有国际秩序的推倒重来,而是要在维护现有国际多边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解决国际多边主义面临的难题,促进其长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指出:“要维护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支持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中国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经济全球化的大局以及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经济多边合作机制。中国作为WTO成员,从来都坚定地维护WTO在世界贸易中的权威性地位,始终致力于维护贸易自由化和多边合作。而目前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国际多边合作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达成国家之间合作的互利共赢,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正是就现阶段国际多边合作机制面临的问题给出的中国策略,“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最终将贡献于现有国际多边合作机制的进一步发展。

    现阶段,经济全球化出现逆流,贸易保护和单边主义的“黑天鹅”事件频现,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全球经济多边合作机制遭遇危机。由于各国发展阶段的不同,互利共赢的全球价值链尚未形成,国与国之间贫富差距日益悬殊,利益诉求趋向多元,共识的形成遭遇阻碍,以至于国际社会合作尚存,却因缺乏为各国认可的共赢基准而难以持久。因此,现有国际合作机制的关键问题在于找不到互利共赢的合作基准点。然而,中国根据自身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对世界各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就是“发展”,只有发展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金钥匙。

    “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内容就是面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升其发展的能力,帮助其加速推进发展的进程,使其尽快融入并适应国际多边合作机制的自由竞争规则,有能力在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自由竞争时获得比较优势,并使这种比较优势逐渐扩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不仅可以解决其本国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带动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促成国际多边合作新的共赢基准点的形成。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不仅向世界介绍了中国一直以来在解决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上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的思路,而且经由“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发展中国家带去中国式的发展经验。“渐进”是中国发展经验的关键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基于各国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市场开放程度,在贸易自由化等方面基于差异化的共赢基准点进行不同程度的合作,随着各国在合作中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寻求各國之间共赢基准点的逐步对接以及合作水平的渐进融合,并最终对接国际多边合作机制。

    二、“一带一路”倡议为国际多边合作寻求“发展式”共赢

    要解决世界经济发展中的贫富差距问题、蛋糕分配的公平正义问题以及国际合作的互利共赢问题,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指明了一条中国道路,体现了上善若水的中国精神与更加务实的中国智慧。

    一般国际组织规定的面向发展中国家更优惠的待遇,对发展问题的解决是一种从一般到特殊的模式,没有针对各个国家的差异性、特殊性的国内经济发展水平,难以在根子上解决发展中国家内在的、自发的发展能力问题。这种状况导致发展中国家一方面不断地向发达国家要更加优惠的待遇,而另一方面却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以致越发难以适应国际机制规定的贸易自由化要求。与此不同,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合作共赢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从特殊到一般的道路模式,针对各个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需要和具体的经济发展计划,以双边对接为先导,实行与不同国家之间基于不同的共赢基准点的不同程度、不同内容的合作,基于各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其注入动力。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自由化程度和市场开放程度各不相同,经济发展水平彼此间差异较大。所以,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直接进行多边谈判、制定一体化的多边贸易规则的障碍较大。因此,中国选择首先就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进行协调和谈判并积极推进,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和差异化的利益诉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贸易合作,这种双边性的贸易合作有利于双方找准互利共赢的合作基准点,强化相互之间贸易的比较优势,并且便于进行有针对性的贸易平衡和经济、技术援助。中国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为其工业发展以及贸易与投资的增长打下基础。同时,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扩大市场开放,并增加对其的投资,再将生产的产品返销至中国市场,使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的贸易出口额大幅度增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优势产能合作,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业发展。这些有针对性的举措使得“一带一路”沿线曾经被全球化推向边缘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能够有能力享受全球化带来的红利,重新回到全球化竞技场的中心,优化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比较优势,在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产业价值链的对接中进行升级。

    中国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中间位置,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分别能找到利益对接点,再在二者中间找到最大利益公约数,中国要牵线搭桥,为双方培育能够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倡议能够为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多边一体化合作机制培育全球化条件下的各国之间的利益对接点,通过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其对外贸易实力、帮助其实现产业升级,随着比较优势的逐步扩大和共赢基准的渐进升级,各个国家根据具体经济发展水平逐渐扩大国内市场和实行经济自由化,梯次性、差异性自由化程度会不断地趋于协调与融合,最终顺利接入全球一体化合作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一带一路”倡议要寻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不同合作层次之间的渐进对接,使多元化、差异化、低水平合作不断升级,逐步缩小差异性,循序渐进、梯次融合,最终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够在国际多边合作平台上达成互利共赢,推动世界贸易组织等全球多边合作机制的进一步发展。

    三、“一带一路”倡议为国际多边合作供给“渐进融合”的制度模式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布局是以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国际多边一体化合作为目标。国际多边合作不能非黑即白,有利益就合作,没有利益就搞贸易保护和单边主义,合作共赢的基准点不是一蹴而就的。相应地,国际制度的构建也不是某一个理论框架和制度设计可以一劳永逸的,而是要循序渐进地培育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适应持续变化的全球化经济条件。这种渐进式的路径是对中国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伟大成就的总结,经由“一带一路”倡议向世界推广中国制造的发展道路和中国模式的务实精神。中国的改革开放遵循着先试验、后推广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即所谓发展一个,成熟一个的演进主义路径。中国独有的经验需要进行理论上的总结与推广,并与国际制度供给的特殊情况相结合,打造出国际制度构建的中国方案。实际上,“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非正式合作机制、双边合作机制都是在为建立“一带一路”多边合作机制作准备,正是一种采取演进主义的路径模式。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各个国家之间的利益协调与共识形成,呈现从双边到多边、从差异到均衡的梯次渐进的过程,最终为达致多边一体化的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创造条件。

    在传统上,国际经濟、法律制度的供给都采取了建构主义的路径,即先架构统一的制度,后展开具体的合作。但是预先设定的制度由于在实践中未能实现参与者的预期目标,或是其前提假设不符合实践的发展变化,在实际运行中难以满足国际社会的实际需求。而“一带一路”倡议采取进化主义的制度供给方式,就合作的目标、原则和重点达成共识,在实践中不断试错和总结经验。这种制度供给模式更贴合实践,尊重主体之间的多元化现实,避免因制度僵化而导致矛盾的不可调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建立国际经济合作长效机制的具体策略在于建立渐进融合的综合性合作机制。虽然不同类型、内容和层级的合作机制之间呈现碎片化的无序状态,但是只要始终明确“一带一路”合作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就不会导致各种合作机制之间的冲突和混乱,而是会引导合作机制从无序走向有序,从分散走向融合。中国与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是基于不同的利益共同点,是有差异化的市场开放和贸易自由,但随着互利共赢式合作的推向深入,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各国利益协调的基点也在提升,最终使得各国之间的合作能够达致同一水平,从而为区域性多边一体化合作机制的建立创造条件,也为推动世界贸易组织等全球性多边一体化机制的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作者系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责任编辑:双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