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治思维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高静

    摘要 高校教育改革提出了依法治校的政策方针。但就目前高校管理工作现状来看,依法治校工作落实效果欠佳,而法治思维的缺失是阻碍依法治校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方面。本文从树立法治思维、健全法律体系及构建法治文化方面着手,以期有效提升高校管理工作质量,使得高校管理工作更好的体现出科学性、合理性与公正性。

    关键词 法治思维 高校管理 依法治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 10.193 87/j .cnki.1009-0592.2020.01.315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了要不断加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与体系,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社会各项事业都在注重体现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精神。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方针是一个较为庞大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依法治校方针的提出,正是对依法治国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旨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将法治充分、全面的运用到高校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新时代的一代新人,根本上要靠法治和制度来保障。

    法治思维是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将法治有关要求转化为法治实践的桥梁和纽带。运用法治思维就是在法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导向。在依法治校的背景下,高校的各项工作事务都应由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科学的管理模式上进行转变。在此期间,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及矛盾,这不仅需要努力创新管理方式,更应该注重管理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要把更多的以法治的思维方式逐步的贯彻落实到依法治校的各项要求中,将法治思维运用到高校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法治缺失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的表现

    目前是我国高等院校全面推行依法治校方针政策的重要转型时期,同时也是各项问题与矛盾不断凸显的过渡时期。影响高等院校依法治校政策全面推行的因素有很多,诸如由上而下的各种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与不完善,制度建设对当下高校管理工作实际的相对滞后等。但究其根本还是各层面高等教育工作的相关参与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思维的欠缺,没有形成一种依法治校的法治校园环境。

    首先,传统的教育模式的影响。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工作模式还多为以前的行政性集权式的管理模式。也就是“条块结合型”的线性式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探其根本大多是以一种传统的“人治”思维为主导的管理方式,学校通过由上而下的直线型管理方式来推进各项有关决策、部署及相关行政领域工作的执行与落实。这种限于传统政治管理方式的教学工作管理模式的弊端主要是缺乏管理过程中的协同机制,大部分事项与决策的推行都是依靠院校各级职能部门领导的行政权威来推行的,长此以往已经逐步形成了一种部分个人权力大于国家法治的不正常现象,这也使得传统的管理思维成为了一种较为固定的思维模式。这种氛围下的管理模式,是难以将高校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学校与教师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等关系定位为公平与平等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形下,高等学校的相关行政管理及课程教学工作就会出现“一言堂”的怪相,随之而来的结果就是高校教师和学生的相关权利没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各种问题、矛盾甚至各级冲突逐渐增多。

    其次,高等院校各类管理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法律思维比较欠缺。高校的各级管理工作者基本上都是直接从事课程教学相关工作的一线教辅人员,学校制定的各项政策与制度的落实工作基本都要依靠这些一线管理者来完成。但由于长期受限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的影响,管理理念还未发生根本的转变,也就是并未主动意识和主动采取法律的思维方式,并且依据有关法律的原则与精神来处理高校内部的各项事务。从目前情况来看,高校各层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参差不齐,自身法律意识较为缺乏,日常工作中不善于学法、用法,这将对高校依法治校政策的推行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最后,高校现存的部分规章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就目前高校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来看,存在部分的制度内容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这就造成在制度落实的过程中缺乏一种以理服人的底气,使得相关制度执行工作开展不利。同时,由于既有相关制度的不健全不合理,导致各种问题矛盾与纠纷频频出现,此时若是处理方式稍有不当,就会导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阻力。三、运用法治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树立法治思维

    在处理学校各项日常事务过程中,正确的处理思路或者说是思维方式是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但就目前来看,高校管理人员普遍运用的工作思路仍旧是传统的思维模式。这种基于经验的管理方式在运用上有时会缺乏合理性,有的甚至还与目前的法治精神相违背。长此以往,将不利于工作的有效开展,稍有疏忽处理不好就会导致矛盾激化。所以说,传统的管理思维和手段已经不适合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那么,改变传统的管理思维模式,树立法治思维就显得尤为重要。

    法治思维的培养也应该自上而下进行。学校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做好表率,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来管理学校各项事务。同时,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将这种思维意识传递给一线的行政与教学管理人员,逐步形成全员的法治校园思维模式。高校的管理人员在处理各项日常事务时,首先就要从法治思维的角度出发,各项工作都要依据教育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来开展,而不是以主观的意识或经验来判断和处理问题。也就是各项工作的开展都力争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这样,法治思维就会在高校内生根、发芽并不断成长,贯穿于高校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建立健全高校的法律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

    法治思维中的“法”是广义的,制度建设是应有之义。制度体系建设作为高校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内容上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同时还要符合法律精神。合理合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是高等院校日常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学校进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各项规章制度作为高校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应该具有科学性、合法合理性、易于操作性、公平性等特点。同时,各项制度应该细化到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不留死角;并且应该具有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自我完善的动态更新机制。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高等院校基本上都根据教学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校园章程,那么高校首先应当针对现有的章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合法性审查,对于那些违反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予以修改,对于损害到学生与教师权利的规定予以废除;在此基础上,高校要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相关的校规章程。在搭建好体系制度的基本框架之后,需要针对日常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将管理制度进行细化,并形定成规范性的文件,作为处理各种实际问题的依据。以上所提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单单针对的是学生管理工作,在学校行政工作及教师管理工作中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同样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加快高校法治文化建设,营造高校良好法治氛围

    文化是一种软实力。法治文化是国家推行依法治国,高校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推进器。对于法律意识与思维的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能用强行的手段去强制性的使每个社会成员来遵纪守法。而只有当法治意识与思维成为了一种日常习惯,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从主观自我意识上去积极主动的遵纪守法,这样也就基本形成了一种法治文化。在依法治校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下,高校要助推法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就要更加注重加强自身法治文化工作的建设,逐步突破人治的传统管理模式对法治建设的束缚。

    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具体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

    第一,注重全面,也就是要有广泛的覆盖面。法治意识的培育范围应包括高校全体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只有树立全面的法治思维,人人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将依法治校的方针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并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深遠的影响。

    第二,注重宣传工作,积极利用现代的多媒介手段。包括社交平台的推送、校园广播的宣传等方式,将依法治校精神传递到学校的各个角落。

    第三,注重课堂教学与教育,充分利用并发挥出课堂的教育教学功能。可以在高校现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中增设有关于法律知识方面的相关内容,视情况也可以面向全校开设相关的必修或者选修课程。同时,学校也可以协调外部相关法律机构,邀请专业的人员走进课堂,讲授法律知识。

    第四,在学校社团建设中增设有关于法律的社团,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也可以结合本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丰富多彩的法律文化节相关活动。比如,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律主体演讲、法治教育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让高等院校的全校师生都参与其中,在全校范围内中逐步形成一种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逐步培育其法治意识。四、结语

    高等教育改革涉及面较广,随着教育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培育具有法律思维并善于运用法治的高校管理人员与高校人才,将对高校教育事业改革和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政策的推进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