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路径探索
罗晓宇
【摘? 要】在新时代新常态下,对企业而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仅是共产党进行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企业进行监督执纪的新手段。通过对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路径进行探索,不仅可以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顺利进行,且有利于促进党和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效益。
【关键词】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路径探索
【Abstract】In the new era and new normal, for enterprises, "four forms" of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enforcement is not only the basic principle of the CPC's inner-Party supervision, but also a new way for enterprises to carry out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enforcement. Through the exploration of the understanding and practice of "four forms" of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enforcement, we can not only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four forms" of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enforcement, but also ca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arty and enterprises and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enterprises.
【Keywords】enterprises;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enforcement; "four forms"; path exploration
1 引言
国有企业如何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如何夯实监督执纪抓手、如何让监督执纪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而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四种形态”的运用,尤其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的运用,为企业开展监督执纪指明了方向。下文将从内涵、意义以及路径探索三个方面,对企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探讨。
2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
新时代背景下,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水平,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监督执纪工作的常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企业提高质量、增加效益、降低成本、控制风险等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的必要前提。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于2017年10月24日写入《党章》,由此,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为约束党纪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在企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推动落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利抓手,是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也是纪委的分内之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凸显的是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因此,党委和纪委都要扛起政治担当,运用好、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规党纪严起来、立起来。
3 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企业发展的意义
3.1 有利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展开需要有一个突破口和立足点,而党纪建设就成为党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出发点。用党章党纪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敢于瞪眼黑脸,把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为监督的重点,进而净化纯洁党的队伍。
3.2 为企业的监督执纪工作指明了方向
企业开展纪检工作,是通过运用监督手段,对领导干部以及员工提出纪律要求,为企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升提供纪律保障,通过对纪律提要求,提升企业凝聚力,巩固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为企业开展纪检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提供了着力点,让纪检工作向预防为先、根除在后的工作方向发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仅仅是一项工作要求,更重要的在于它是一种方向指引,为企业今后的执纪监督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3.3 提高企业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十八届纪委三次全会对新时期加强纪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队伍,因此,纪检工作人员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守政治原则、严守政治底线,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成为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和有力监督者,才能更好地运用“四种形态”,提高企业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4 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路径探索
纪检工作中的监督执纪工作,旨在加强法纪教育、提升法纪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既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又自觉贯彻反腐败要求,以此保障企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监督生产经营的规范性,监督管理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通过执纪手段,达到警示作用。
因此,探索践行监督执纪的路径对企业发展具有正向积极作用,接下来将从转变观念、明确方式、形成合力、落实主体责任四个方面对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路径进行探索。
4.1 转变监督观念,着眼企业效益提升
过去人们普遍认为,只有干部队伍出了问题才需要监督,企业纪检工作“闲”是常态,“忙”就是给“自己人”找麻煩,有的纪检工作者对自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指示、走过场的情况普遍存在。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监督执纪问责从严的决心和态度万众周知,人们对纪检工作的定位、对纪检从业人员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要探索监督执纪的路径,首先应该解决的是思想问题,通过转变思想观念,明确职能定位,转变工作方式,改正工作作风,针对当前企业发展现状以及企业未来工作重心,着眼于企业效益的提升,让监督执纪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转变监督观念,一是要在教育引导上,充分宣传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纪检工作的重要性,转变企业上下的思想观念,树立支持纪检工作是对自己最好保护的意识;二是要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的观念,让监督从被动变为主动;三是要增强纪检工作者的责任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打造敢于担当、作风硬派的纪检队伍,树立以身作则的风向标,从而赢得广大干部员工的信赖。
转变监督观念的根本目的还在于促进企业的效益提升,通过监督执纪,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企业氛围,为企业发展建立一个遵纪守法的生态系统。
4.2 明确监督执纪方式,用制度管人管事
坚持以制度跟进,严格按程序办事,是做好监督执纪的有效方式。通过建立完善的纪检制度,以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以制度把“严”和“实”嵌入日常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制度打造监督屏障,切实将监督执纪落到实处,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将监督执纪工作融入企业管理,达到监管、督查、执行、明纪的目的,推进监督执纪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4.3 形成监督执纪合力,促进企业管理升级
党的十九大强调:“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在企业,一是通过党委全面监督,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协助党委,进行专职监督;二是通过纪检部门职能监督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意见。通过三个层级的监督,形成企业监督合力,优化纪检工作流程,拓宽纪检工作辐射范围,达到调动多方力量,对企业展开多方位监督的作用。
同时,还应探索构建纵横交错监督网,形成多方位监督合力,为企业纪检部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有力支持,及时利用监督信息,对违纪行为或隐患给以警示提醒、批评教育,做好预防工作,在可控的范围内,压制事件苗头,进而达到监督执纪目的,提升企业的管理,促进企业管理的优化升级。
4.4 落实监督执纪主体责任,制定干部责任清单
在企业,一是要明确党委对监督执纪负主体责任,树立从严治党理念,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监督执纪落到实处;二是要完善企业内部纪委监督制度建设,通过落实责任清单的方式,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纳入公司经营管理总体战略部署之中;三是要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确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并延伸到基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签订落实“两个责任”责任书,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负责、责任明确、有效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在实施考核中,应将主体责任的实施情况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检查、同考核、同追责,对相关考察实施量化评定,继而提升公司运行效率。
5 结语
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方面展示了企业内部纪律条款严于法律框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提高质量、增加效益、降低成本、控制风险等工作的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最能体现党的十八大期间反腐倡廉理论的核心概念。
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了党和国家对反腐败规律和管党治党规律的認识,属于党中央的顶层设计范畴,是党内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满足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同时也满足了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