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本主义哲学语境中的社会关系概念
李鹏
摘要:社会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只有清楚马克思的社会关系概念才能理解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马克思对社会概念的引入是在《德法年鉴》时期,这一引入是以其人本主义哲学的转向为先导、以批判市民社会与政治的二元对立为其指向的。其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实证的经济学批判对社会关系概念的内容作了系统展开,在本文中,马克思建立了独特的人本学的社会关系发展学说,成为其后唯物史观变革的基础。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关系;费尔巴哈
一、马克思社会概念的引入
马克思对“社会”的概念性使用从属于他的人本学唯物主义转向。作为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奠基者,费尔巴哈立足于感性的人与自然界批判宗教与思辨哲学,在费尔巴哈看来,上帝或者思辨化的精神作为人类的普遍理智或者“活生生的精神”的异化形式使个体自我禁锢于一种虚幻的满足之中,从而使个体之间相互隔绝或者斗争继而远离了幸福的轨道,因此,人本学的任务就在于揭示宗教和思辨哲学的人的本质,废除人的本质的虚幻实现方式而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或者“社会生活”。费尔巴哈在《未来哲学原理》接近结束的时候宣称:“真理和完善只是各个本质上相同的实体的结合和统一。哲学最高和最后的原则,因此就是人与人的统一。”[1](P.80)这个作为“哲学最高和最后的原则”的“人与人的统一”经过赫斯的哲学社会主义的中介凝聚成“社会”这一概念,进而为马克思消化吸收成为其建构自己的人本学批判理论的基础。关于这一渊源,在1844年8月与费尔巴哈的通信中马克思予以承认:“建立在人们现实差别基础上的人与人之的统一,从抽象概念的天上降到现实的人世来的人类这个概念,——如果不是社会这一概念,那是什么呢?”[2](P.73-74)
关于人的类生活或“社会生活”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中有一段精彩的表述:“人有多么多,人类的力量就有多么大,人类的特性就有多么多。虽然在每个人之中都包含有存在于所有人之中的力量,但是,毕竟是在各个人身上如此地被规定和被特殊化,以致它表现为一种独特的、新的力量。”[3](P.55)费尔巴哈对于特殊个体通过社会关系获得巨大力量的肯定与国民经济学家对于分工好处的赞美有共同的历史根据,不过费尔巴哈显然没有那么直接。费尔巴哈作为哲学家,对现代分工体系下物质财富源泉的开辟作了一种理想的抽象。对于国民经济学家的利己主义预设,费尔巴哈哲学在逻辑上自然是拒斥的,但这并不是费尔巴哈的课题,这甚至不在费尔巴哈的视野之中,对于费尔巴哈来说,问题不在于理想关系与现实关系之间的矛盾而在于现实关系本身的确立。也就是说,在费尔巴哈那里,理想的社会生活与现实的社会生活是一回事。
马克思的“社会”概念的引入不同于费尔巴哈的问题意识。费尔巴哈的主题是宗教批判,而马克思踏出大学校门就陷入市民社会与政治的二律背反的苦恼之中。市民社会的特殊利益与政治生活的普遍本性之间的对立成为马克思的关切点,而人本主义哲学的介入使得“社会”对市民社会与政治的双重扬弃成为理想的出路。在人本主义哲学的大背景下,马克思的“社会”作为一个规范性概念不仅是与个体相对应,而且是与一种异化的关系形态相对立,而最初被马克思作为社会的异化形式提起诉讼的正是政治。在马克思对现代社会的最初界定中,市民社会作为能动的前提是“原子式的相互敌对的个人的世界”,它“扯断人的一切类联系”而把普遍性的政治生活作为实现自身的中介和手段置于从属地位,因此,对于“人的解放”这一课题,马克思作出了这样的总结陈词:“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4](P.46)如果基于马克思后来的经济学批判立场来看,马克思这时对现代社会的理解显然是浮于表面的。把政治看作是普遍性的社会形式而把市民社会看作是利己主义的原子世界,这表明马克思对现代社会的分工交换体系缺乏认识,而这一欠缺正是通过后期的经济学批判获得弥补的。一般说来,马克思在人本学背景的确立初期实现了一个“颠倒”,即认识到“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可是如果对照《论犹太人问题》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我们会发现马克思在后一文本中又实现了一个新的“颠倒”即对普遍性力量的回收,也就是说马克思认识到不是市民社会将政治作为社会关系的异化形式确立于自身之外,而是市民社会本身就是社会关系的异化形式。如果我们把上述引文中的“政治”置换为“经济”,这句话俨然就出自《手稿》了。
二、《手稿》中的社会关系概念
关于《手稿》学术界讨论最多的是劳动异化,而近年来社会关系异化也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关于“社会关系”概念在《手稿》概念体系中的位置,我们可以引用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评价:费尔巴哈“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4](P.200)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评价有一些夸张。我们前文已经引述过费尔巴哈关于特殊个体通过结合实现巨大的“人类的力量”的思想,但是整体来看,费尔巴哈是用哲学家的眼光对现代分工交换体系所产生的巨大效应作了抽象的理解,他无视现实的经济关系本身中的矛盾而认为社会生活可以直接以理想的方式建立起来,因此毋宁说费尔巴哈所理解的“社会生活”是缺乏实证要素的纯粹抽象,这使得费尔巴哈与古典经济学处于紧张的两极,古典经济学家恰恰是具有实证精神的,但是同时又缺乏批判精神,他们把现代分工交换体系本身看作是理想的社会形态。马克思与费尔巴哈不同,他有“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所以当马克思肯定费尔巴哈为自己的实证经济学批判打下“真正的基础”的时候,他是把费尔巴哈关于社会生活的抽象观点与自己在经济学批判基础上对其所作的展开看作没有本质差别的。如果只是考虑人本学的大背景,这是说得过去的,但是问题的关键却恰恰是马克思对费尔巴哈观点的展开。
费尔巴哈的起点是感性的人和自然界,而“社会生活”或“人与人的统一”的实际所指是人在改造自然界过程所体现出来的力量的结合。但是费尔巴哈太抽象了或者说太贫乏了,以至于马克思以及恩格斯和赫斯这些从经济学中吸取资源的后继者在继承费尔巴哈的精神的同时比费尔巴哈推进了一大步。关于马克思的社会关系概念,我们需要说两点:
第一,社会关系是人与自然发生关系的中介,而自然又是社会关系的中介。对此马克思有一段集中的表述:“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4](P.187)这是青年马克思的一段经典论述,张一兵教授甚至称之为到那时为止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最深刻的哲学逻辑论证”。[5](P.263)费尔巴哈也涉及人以自然界为中介的相互关系,赫斯也讨论人的生命活动之间的交往,但是马克思更进了一步,他直接指向人对自然界的全面改造这一大主题,这不是对小市民生活而是对世界历史背景下的现代大工业所作的哲学反思。
第二,马克思是在社会关系的异化与回归的本体论路线中讨论理想的社会关系的。这一点与《论犹太人问题》相同。但是随着马克思在对经济学作实证分析的前提下获得了更具体的社会关系概念,关于社会关系的异化形态马克思也将其从政治拉回到世俗的经济交往本身。“社会是市民社会”,[4](P.236)这是国民经济学家的见解,马克思反对这种见解,但是已经不再像《论犹太人问题》中那样将现代市民社会看作是原子式个人的斗争场所,而是看作是由异化的普遍性关系支配着的交往世界,这种普遍性关系就是分工和交换。分工与交换之所以是异化的关系,是因为在这种关系之中,人本身不是目的,它不过是满足个人利己主义需要的手段,也就是说个人需要只是被狭隘地理解为物质需要,因此人的一切活动就以分工和交换关系组织起来,成为满足这种单纯物质需要的手段。这种颠倒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斗争——每个人都企图欺骗他人,完全表现不出人性与物性相比特有的精神光辉。马克思指出在理想的社会形态中,这种异己的中介系统被废除了,个体的活动不需要通过中介而是同时作为他人的活动而能够自由地为他人所利用,但是这种利用不是单纯的物质方面的利用,它具有了崇高的性质,一种人性。
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相同,他们都是以人的异化与复归的本体论路线来规定人类历史,但是费尔巴哈的主题是宗教批判,是对只与神秘的上帝发生关系而与他人相互分离的个体的批判,因此,费尔巴哈的历史的终点就是社会生活的形成本身,理想的社会生活与现实的社会生活同一化了。而马克思在《手稿》中则是把人类历史看作社会关系扬弃其异化形式而向其理想的形式复归的过程,因此,在费尔巴哈那里,历史表现为社会关系形成史,而在马克思那里,历史表现为社会关系发展史,这是很不相同的。马克思从《手稿》开始吸取经济学的资源进而初创自己的社会关系发展理论,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关系发展学说打下了基础。
参考文献:
[1][德]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 [德]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
[5]张一兵.回到马克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褚永慧]